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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写在前面 我总以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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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以为,经历这么多之后,本该看透一切,可是我停下来回头看看这一切,才发现我依旧不懂,依旧看不透,依旧看不开,依旧放不下。
直至今天,我还是不明白到底是我自己潜意识是喜欢做这样的事让自己走到这样的地步,还是一步乱步步乱,被时间被那些未知的东西推搡着变成如此。
我很清醒的堕落,明知是深渊,我还是迈出了步子。
我已经忘记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忘记了是怎么开始的。我只从我记得的那个地方说起。
是我在N市的第四个冬天,也是最后一个。毕业临近,寝室原本的四个人有两个已经提早离开到单位实习去了,剩我和王乐乐还在学校里面迷茫着。
三月份N市依旧一副严冬的模样,四年的时间我已经完全习惯了南方冬天这种阴森森的冷。现在的我,在北方的小城等待着北方凌厉的冬天的到来,却异常的怀念曾经让我厌恶至极的南方阴寒的冬天。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我和王乐乐过着黑白颠倒的生活,白天睡觉,晚上挑着灯为毕业论文而奋斗,生活简单充实,虽然偶尔为论文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而不爽。只是我自己不知道我在学校的平静生活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会令我内疚一辈子的事情,而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一切都为时已晚。
平静的生活仅仅持续了一个月,程灵的返校让我又掉进了那种循环往复的生活。
程灵是我同届不同系的好朋友,我们因为拥有同一个朋友而认识,后来去发现彼此更加投缘,我的事情程灵总是能够一语点破,我一直觉得作为程灵的好朋友做的事不称职的,因为感觉我总是制造各样的麻烦,而程灵总会一针见血的点破我的麻烦,然后我豁然开朗般明白一切,我总觉得我对她的陪伴不够那么多。
那晚程灵约我去M吧一起玩,我跟程灵经常混迹于M吧,我们只是无聊或者是寂寞才以去夜店为寄托,但事实是,这是个恶性循环,到最后深受其乱却依旧在无聊寂寞的时候首先想到这个,然后兴冲冲跑去,待到凌晨回到宿舍却发现空虚和寂寞丝毫未减,反而愈演愈烈,更加来势汹汹的吞噬这我们正常的生活。
程灵一向觉得,如果出去玩就一定要光鲜亮丽的去,我每次不修边幅的装扮都会被程灵大骂一顿然后遣我回寝重新打扮。
就是这晚,我难得的好心情画了精致的妆,穿了低胸的长T、丝袜、毛边的及踝靴,披上了老爸送的灰色小皮草外套,N市的四月天已经开始回暖,但晚上还是冷的刺骨。
跟程灵约好了楼下见,她看到我笑着说了句“孺子可教,你以后可别再给我穿成民族范儿出去玩了。”我俩一路互相调侃,学校离M吧路不近,打车要半个小时。
到了M吧门口,听到节奏感强的音乐,我瞬间就有种气场女王上身的感觉,其实夜店里没有想象的那么混乱而且真的很无聊,我的兴趣只在寻找有没有帅哥然后就是跳舞,但是去玩的那些人来来回回就那么多,玩得多了都脸熟了,我们就只等有喜欢听的曲子,上台跳上段,如此。
今晚,我们依旧在喝到微醺的时候上台跳舞,程灵一般是不跟我一起跳的,她热衷于玩各种各样的游戏,我一直跳到自己觉得有些累,走下台寻找我的程灵跑到什么地方去了,眼光扫向全场好几圈了都没有找到,一下子有点窝火,心里想着,死妮子不会跟谁走了吧,也不告诉我一声。整自己暗暗生气,有人从背后拍了我一下,我回头一看竟然是程灵,我立马冲她喊“你跑哪去了,我都找不着你了。”
“呵呵,让认识几个朋友,N大的,这不是知道你肯定这回跳累了过来找你了吗!”程灵拉着我就走。
到了桌前,我压根没想正眼看这群所谓的N大的帅哥,礼貌性的喝了一杯酒,就不再说话,甚至连自我介绍都没有,这种场合没必要,出了这个门口谁还会记得谁是谁。
我听着音乐自顾的微微摆动身体,想着,又是无聊的一晚,没有任何收获,我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才12点,还得这么无聊的待两三个小时,想着想着竟然走了神,回过神又找不到程灵人去哪儿了,心里骂了句“擦,死妮子今晚想闹哪样!”然后觉得自己跟着在这群人中间站着真不是回事儿,转身想走,刚转身走,有人拉住我的胳膊把我拽了回来,我以为是程灵,回过头故作生气的样子要好好骂骂她,吓唬吓唬她,看她以后还敢乱跑不。
现在想来,可能就是这一转身注定了我现在会走到这样的地步。
我转过身发现拉住我的原来不是程灵,愣了一下,然后马上反应过来,朝着他笑了笑,如果按我的标准来说他算不上帅哥,长得不高,皮肤也不好,我承认我太注意细节了。
他帮我倒了杯酒,递给我,又拿起自己的杯子,朝我示意了一下,我笑着跟他碰了下杯,一饮而尽。这样的戏码夜店里每晚大概要上演无数次吧,从一杯就开始,然后是一夜,等到早上谁都不会记得谁了。
我以为他接下来会问我叫什么之类的问题,然后慢慢进入话题,没想到他就站在我旁边一句话都不说,我有点懵了,难道我是自作多情了?
我问他叫什么,他有点腼腆,都不大敢靠我太近,又正好是驻场歌手跟大家搞互动,吆喝声此起彼伏的,他冲我喊了好几遍我愣是一个字没听见。他拿出了手机,指了指,然后打了几个字把手机递给了我,“杜天一”,看到这三个字我脑袋嗡的一下,一片空白,只浮现出一个远去的背影——沈轩宇,在一起三年,我喜欢了七年至今放不下的那个人。
沈轩宇改名之前就叫沈天一,就像宿命一样,他改了名我们就分手了,多可笑。
更可笑的是,我竟然觉得这一切像是宿命,于是对这个杜天一生出一种莫名奇妙的好感。
一个小时之后我成了他女朋友,其实后来我们俩又谈起这事的时候,他说那晚却是是只想玩玩,真正觉得想跟我在一起是第二天睁开眼的时候发现我还在他身边躺着。其实我倒不大在意这些,说到底我也确实只是因为名字的原因在愿意继续搭理他的。
其实不能不说我是个很虚荣的人,爱面子,喜欢名牌,希望自己的男朋友又帅又有钱,这点可能也是我走到今天这种地步的原因吧。
后来我就冒着被程灵骂做重色轻友的危险,跟杜天一手拉着手去了酒店。
我不知道这事不是我这条不归路的开始,但是至少这是这个故事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