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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往日时光之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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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买醉,中午就遭殃
他可能一夜没睡,脸颊浮肿,浑身散发出烈酒的呛鼻味,瞳孔里模糊的没有焦点。我让他靠回到椅背上。
“你还好吗?能听见我说话就给个反应?”
他眯起眼,眼中的神采渐渐清明。他开口说话,声音意外的清晰、平稳,还很轻挑。
“我很好,人人都向我问好,陌生人尤其如此。”
“我只是想确定你还活着。”我直起身,冷冷的注视着他。
“嗨,别生气,我只是想说陌生人尤其关心别人好不好。你怎么样?不太舒服。哦,太糟了,你要保重。然后抬起脚就走开了。有点交情的就不敢乱问,交情越深越不敢,只因为越难走开,想脱身就得撕破脸。懂我意思吗?”
如果不是见识过昨晚的情景,就会相信他现在清醒的很,我不喜欢他故作潇洒时的样子,可更讨厌喝醉的刻薄鬼,我皱着眉不说话。
“好吧,我招你讨厌了,我就走开。”
他试图站起来,身体摇晃了一阵,只能再次坐回位子上。
“再给我一分钟,好嘛?我年纪大了,还有这鬼天气。”
“你最好坐着别动,你摄入的酒精足够让大象睡一天。我另找地方。”
“别……”他拽住我,骨节分明的手指攥紧布料。“我没道理霸占天台,住在这的人都可以上来,我只是没想到,刚刚我没想到有别人会来。”
他的话勾起了我的兴趣“你也住在这栋公寓?”
“住了一辈子。” 他笑了笑,嘴角弯成极不自然的弧线。“怎么?酒鬼只配睡在大街上。”可他的笑容突然僵住了。
“等等,我是不是见过你,我……你是那个端盘子的!”
“想起来了,恭喜,你离正常人又进了一步。不过说实话,在我认识的人里,你算是最厉害的了。”
他低下头,开始怪里怪气的笑个不停,时而伴随着短促的抽气声,过了好一会,他终于停下来,清了清嗓子。
“可以提提神,医生说是慢性自杀,但不喝我根本连路都走不了,医生还说我最多只能活三到六个月…….嗯,一年前他是说过这话。”
看到我皱起眉,他干脆把瓶子举高“为此,该喝一杯,你也来点吧,这酒不错。”
“我不在上午喝酒。”
“那就把现在当成是晚上,闭上眼也可以张嘴。”
我不知自己是怎么想的,竟然乖乖听了他的话,把酒瓶接过来对着嘴喝了一口,炽烈的琥珀色液体滑过喉咙,像咽下了一团火。
“我喜欢你,你瞧,我们昨天在餐厅刚碰过面,今天就发现彼此竟然是邻居,我们可以交个朋友。”
“川岛健一”我伸出手。
“戴文。博斯蒂克”
我的手掌上粘到了他的冷汗,如果他真从昨晚喝到现在,还能如此清醒,不可谓不是个奇迹。
“我倒是知道一个叫戴文。博斯蒂克的唱歌的。”
我注意他的表情,他没什么反应,可恰巧就是最好的反映了。
“你尽管嘲笑我好了,只出过一张专辑的过气歌手。”
“一张专辑就打入了公告排行榜前十。”
他把酒瓶再次递过来,我没拒绝。
“只是好奇,那时候你多大……十岁听情歌稍嫌太早了点。”
“我在常去的中古唱片行见过那张专辑。老板很喜欢,他的话说‘歌非常普通,但歌手有魅力,是能大红大紫的材料。’别生他的气,他对谁的评价都差不多,能红的,不能红的,猫王也在其列。”
他低头继续灌酒“你的朋友很有眼光,我一辈子没写出过一首像样的歌。我知道自己的斤两,当不了伟大的歌手。但我始终希望能写一首让人记住的歌,不用像鲍勃迪伦、滚石那样,不用那么伟大。只要是偶尔哼起来,就会不由自主的哼完的那种歌。不像现在的流行曲,听过就忘。”
我接过传递的酒瓶“了不起的梦想,只是这个时代不欣赏,没人再觉得那是有意义的。其实也没什么,不断的抛弃从前是人的本能,60年代淘汰30年代,20世纪淘汰19世纪,好长的一条下拨路,长的没有尽头。我们活在迄今为止最无趣的年代,一件酷事都没有,默片,戴礼帽……..还有”
“在大拇指上划火柴,却从来不会烧到自己。”
“没错,都被亨弗莱鲍嘉带到天堂去了。”
我们两个在天台上傻乎乎的击掌。我有点得意忘形,大概是酒精的效力,我太久没这样猛灌过酒,对它有些陌生了。
他突然说“你不像是个端盘子的,还在上学?”
“我本来也不是,我是私家侦探——昨天是工作需要——我就在四楼开业。”
他眯起眼,里面有猫一样狡黠的光“出人意料。嗯——哼,那么侦探,我可以雇用你吗?”
我摇摇头“我没法帮人戒酒,你需要的是医生。”
“去他的医生,我才不在乎,我要雇你做件更重要的事,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他的声调不自觉地提高了音,有些沙哑。
“听着,我最近写了首歌,能大红大紫的歌,一首能让人记住的歌,当然是在喝醉的时候写的,烂醉如泥的时候。可我把它搞丢了,清醒过来的时候乐谱已经不翼而飞,我要你把它找出来。”
“我不知道,我替人找过宠物,但是乐谱,你确定没把它夹在哪了吗?也许过两天它就会自己跑出来。”
“你不相信我。”他的眼中闪动着不属于自己的疯狂,令人不安。
“我只是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你一定可以的,帮帮我。朋友,替一个要死的人去找一件死物,只有你能做到,也许这就是命运,你会是我的幸运符。”
他又笑起来,仰头把瓶子里的酒喝干,笑的很苦涩。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认真的,所以告诉他我要考虑看看,他告诉我他住在五楼,随时欢迎我上来。他站起来,身子晃得更厉害了,不过他坚持自己下楼去。
再走到楼梯口的时候,他回转过身,吹了声口哨引我抬头看。逆光之下,他脸上的沧桑和疲惫不见踪影,像从时光中走出来的潇洒少年。他半昂头,在空气中拨动琴铉,嘴角挂着异常投入的微笑。
我认出这正是他在唱片封套上的样子,迷人,有点高傲,充满自信。不知为何,此时此刻却给人一种不祥的预兆。
正当中午,暑气蒸腾,我下楼时竟然发现自己的脚步虚浮。真丢人啊,想当年我也曾经靠酒量混饭吃,果然今时不同往日。
回到公寓里,华生不在,空调机不见踪影,大概和其他的旧家具殊途同归。我叹了口气。
拿起电话,拨通沃霍太太的手机,我调整心情,确保不管她说什么疯话自己都能笑脸相迎,全指望她了。
电话没人接,我挂断。过了十几分钟再拨,还是转入语音信箱。我狠狠地将听筒摔在基座上。
倒在沙发上,脑子里昏昏的,身体却轻飘飘的很舒服。爱因斯坦算什么,发明酒的家伙才应该得诺贝尔奖,至少应该为他立一座纪念碑。是他创造了虚假的幸福,虽然虚假,但也是幸福啊……片刻也好。
房门被猛地推开,我没睁眼,从动作的粗鲁程度就知道是谁。
“警官,请别把我的办公室当成午间休息室。我可是按小时收费的。”
“少废话,有咖啡吗?”
“华生应该煮了,也给我来一杯。”
“你给他取得什么鬼名字,就算没记忆但还是有尊严的,你能不能别再耍他了。”
“有什么不好吗?我是侦探,他是助手。”
“所以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你几岁?”
“我只是遵循传统,你不会懂的。”
我从沙发上坐起来,接过莱昂递给我的马克杯。他今天的造型格外粗犷,虽然这人平时就以不修边幅著称,但还不会把领带搭在肩膀上,隔夜的胡茬从下巴上冒出来,黑眼圈也很明显。
可是他仍旧是我见过最帅气的警官,英俊的人就是如此,像真正有钱的人,你得有资本挥霍。我怎么了?昨晚的后遗症还没过去吗?
“开夜车了?”
“五点钟被从床上揪起来,现场离这不远,我过来看看你是否老实。”
我深知他所谓的“不远”,大概比阿拉斯加近一点,在他看来我家就在警局后巷,随时等待他大驾光临。
“你想把方圆一百英里的凶杀案都算在我头上,真够省事的。”
他没理会我话里的讽刺“要是就好办了。可惜丽兹。卡尔特的豪华套房估计不是你的地盘。”
中午时分,近乎暴虐的阳光透过打开的窗帘照射在我身上,而我却感到周遭的气温徒然降至冰点。
我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差点以为自己会吐出一团哈气。
我不知道自己抖得是不是太明显,为了掩饰,只好放下杯子并尽量不把咖啡泼在茶几上。
“在高档酒店,死的不是平常人吧。”
莱昂耸耸肩“是个百老汇的导演,刚刚冒头的小角色,纽约最不缺的就是这号人。”
“我就知道。”
“知道什么?”
“你神经别甭那么紧。演艺圈是个危险行当,明目张胆的赚大钱是要冒风险的。”
“不错。只是他运气不好,还没成名就被人把脑袋切下来了。可不是比喻,是真正的一刀两断。”他在脖子上做了个划开的动作。
我倒吸一口冷气“有线索了吗?我是说凶手。”
警官的脸塌下来“暂时一筹莫展,隔壁的房间没人。最可恶的是,酒店拒不提供监控录像,你该听听他们的说法。‘真是太抱歉了,我们刚好在更新保安系统。’真是太抱歉了!混蛋!”
房间没人吗?那我真是见鬼了。
我说“你希望他们怎么样呢,为了正义而得罪金主?”
莱昂从沙发上跳起来“可这是人命?”
“别激动,我告诉你他们是怎么想的,他们会说,‘死者已逝,但生意还得继续’哪个大酒店没几个刀下冤魂?先别泄气,总会有线索的,他妻子又怎么样呢?”
莱昂挑起一边的眉“你又知道他有妻子?”
“就是打个比方,没有妻子也会有情人什么的?他这种人总不至于独守空房。”
他顿了顿“她没这胆量,嫁个他之前她只是餐厅服务员。而且事发的时候她在酒吧,有20个人可以替她作证,现在正在局里录口供。”
怪不得电话打不通,幸好我没留言。
“你怎么了?脸色很难看。”
莱昂慢慢朝我走近,我抬起头,冷汗沿着额角滑落,背上的衣服黏答答的贴着皮肤,我咽了口唾沬,听到自己巨大的吞咽声。
正在我张着嘴冲他傻笑,不知如何应对的时候。房门开了,华生拿着装照片的纸袋走了进来,好像要叫我明白,什么才叫做人赃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