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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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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长评貌似不应发在此文里,但是某冉看到兰兰出现终于忍不住荡漾了,手痒之下忍不住唠叨几句。兰兰是某冉至今为至看过的百合文中最爱的女主(注意,是最爱,不是之一),其次是凤岐舞大人《公主饶命》中那位算无遗策的女主她妈(此为女配,无爱的人请无视)。
最初看到竹子的文是《河西附马》,看完后感觉一般,感觉与其他百合文无二,无奈当时书荒,便随便点开《急急如妃令》,心里想着此书名如此恶俗,内容也好不到哪儿去罢!谁料越看越无法自拔,通宵看完《急急》后,某冉也彻底改变了对女主的喜好。
刚看完《急急》的那段时间,每晚都会梦见一个白衣女子,笑颜如花的看着我,满满的爱恋,淡淡的温馨,而我,每每沉溺在她的眼神里无法自拔,不愿醒来。我想,我这便是入魔了罢,那一句“因为我喜欢你,我要保护你!”便让这个竹子笔下的女子,如此轻易的在我心里扎了根,让我不由自主的想念和寻觅,让我一遍一遍的温习《急急如妃令》不愿放弃。
顾楼兰,这个令人无法不爱的女子!有什么比与心爱之人斗智斗勇更有趣?有什么比被心爱之人用宠溺的眼神注视更幸福?她不信任任何人,却唯独对她全心全意。她是个睿智而有城府的女人,却将她看做是她全部的天下。她不是没有野心,但她全部的野心都埋葬在了她无赖的笑容之下。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她可以继续偷懒而已。她便是她的全部,为了她,背弃天下又何妨。
“等你十五岁那年,我要嫁给你,做你的王妃。”十年光阴让一个六岁稚嫩孩童长成倾国倾城的女子,却不曾让她有片该放弃心中的爱恋忘记自已的誓言。纵然十年之约,就只有她记得而已,纵然十年后你变了,不再是她心中的那个你,“我会保护着你”这句誓言仍不会变。
娶妻当娶顾楼兰。某冉总是在想,若我的生命中出现如她般的女子,那是何等的幸运、何等的幸福!这个用生命去爱你的女子,这个令你甘愿用全部生命去爱她的女子,怎不让人迷恋,怎不让人心疼!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兰兰、兰兰,与你一起,一世怎够,便是生生世世也不会厌烦罢!酒爹啊酒爹,你是全天下最幸运的人了,有了她,这个天下又算得了什么,便是再看一万遍的《孝妻经》,那也是幸福的。
红尘有你,此生足矣!
PS:这是某冉第一次写长评,虽然写的不是地方,但是……但是……某冉的处女长评啊……就这么献给竹子了,竹子你要对我负责(飙泪ing……),不然人家就……人家就……唉呀……反正你要对人家负责了啦……
再PS:那啥……情债肉偿什么的才不要呢,人家要你下本书的女主还是兰兰型的嘛……(掩脸……奔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