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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两年写文小结 ...

  •   我从2010年8月注册晋江,到今天差不多快两年。两年之内我写了三部小说,后两本得以出版。从在电脑上敲下第一行字开始,这两年我得到了很多肯定和支持,也收到一些质疑和贬低,也经历了“抄袭”和“被抄袭”的狗血事件。可以说是渡过了饱满充实波澜曲折的两年。这篇文算是对两年码字生涯的一个小结吧。
      《荆棘爱神》是我的处女作,大概16万字,源头是始于我一个疯狂的想法——只要相爱,什么父母阻挠、门户之见、身体残缺、才貌差异甚至同性之爱从来都不是问题。可是如果是血亲关系呢?所以才有了这篇小说,最初是真的打算设为叔侄的,后来改成了伪叔侄,算是一种妥协吧。由于第一本写得非常快,大约两个月便写完了,又毫无写长篇的经验,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虽然现在来看这篇文,情节跳跃,铺垫生硬,人物性格脸谱化,文笔也比较冗余,但是我还是固执地没有锁文,这是曾经的“我”的一个部分,我不想回避。(也就是这本被认为抄袭了某两位大神的文章,理由主要是“某大神也写了这个桥段”,甚至有死忠粉的理由是“女主怀孕去检查,孩子是七周,你写的也是七周”,对于这种读者的智商我真的很替她捉急。)写《何处》已经明显顺手了很多,至于《温度》,我似乎已经找到了适合自己并且带有个人风格的叙述手法。
      但是,随着写文,一个问题开始困扰着我——关于情节的“老套”、“狗血”之间的关系。比如最近写《鸩之媚》,到了目前,有的读者一看见姐妹的设定,不管青红皂白,直接一顶“狗血”的帽子扣下来,我连冤枉都来不及喊。有句话说“哪部言情不狗血”,或许其间没有丝毫恶意,但是遗憾的是我个人极度厌恶“天雷”和“狗血”两个词,私心觉得它们是“作者是傻逼”“作者水平好差”的同义词。每个人对狗血的定义都不一样,我不会为了避免被骂“狗血”刻意去设置奇崛到荒谬的剧情,所有的剧情是根据人物的性格和逻辑自动衍生。在我看来,一部成功的小说最重要的是塑造典型环境下的典型人物,而不是所谓的故事好看。情节在我这里永远是位于人物之下的,所以即使我被一些读者诟病“舞台腔”“造作”“掉书袋”,即使我知道相当多的读者都会大段大段跳过我费心描绘的一张鎏金巴洛克风格的椅子,一只景泰蓝瓷瓶,我还是会始终一丝不苟地去勾勒它们,因为环境描写是小说三要素之一,不可偏废,请原谅我是一个唯美主义的偏执狂。
      重新回到“狗血”的问题上来,我仔细想了很久,所谓老套狗血,一来是由于台湾言情曾经太兴盛发达,什么霸道总裁落难公主破镜重圆未婚先孕王子复仇记等等桥段已经被写遍了,可以给后来的作者发挥的空间实在太小。作者大多都是智力庸常的普通人,写的又是现代言情,实在没有办法拽住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拉离地球。网络作者的身份又十分尴尬,传统作家闭门写作完毕直接付梓出版,上市后他才会知道读者的反响。网络作者几乎都是以网络这个平台进行连载,读者自然会参与到创作过程中去,发表非常主观化的诸如“我不喜欢女主,她太懦弱了”“男主真受不了,简直就是一个渣”“好狗血啊”“雷死我了”等等评论本来是无足轻重的一件事,每个人都有表达权,作者又不是人民币,每个人都喜欢。便是人民币,还有人更爱美元英镑呢。
      但是请相信绝对存在用“弃文”来“威胁”作者的读者,我写《温度》时遇到一个75后的读者,她倚老卖老地点评《温度》是小女孩儿的把戏,言辞之间充满年龄上的优越感,我便不客气地请她移步。后来我无意间在某小说的论坛上《温度》的txt下载处看见了她(ID名相同),她说本来想花钱看这本书的,结果作者老虎屁股摸不得,所以决定看TXT。我当时真是骇笑。我确实不富裕,但还不至于缺了她的三五块钱就要上街裸奔。说这些不是说作者听不得批评,尊重是互相的,你有批评的权利,作者也有驳斥的权利吧?我写文后最大的爱好就是看评论,我热爱姑娘们的撒花,但是一样爱中肯的批评,比如你批评《何处》结构失衡,头重脚轻;批评《温度》里关于温禧后来出人头地这条线写得弱化了,我只会惊喜和赞服。写小说不是卖身,不是花了时间追文,花了钱买V,就是上帝,就是主子,即便作者真是古代的妓女,也有不接个别客人的权利吧。
      一个网络作者即使真的只是抱着自娱自乐的旷达精神进行创作,她也没法完全忽视读者的反应,不然她干脆不要公开发表好了,反正是自己咯吱自己笑。尤其是寂寂无名的作者,身份更是尴尬,我们没有相当数量的固定读者,所以就格外重视每一个读者。有些作者为了怕读者弃文,很多都会选择温和的故事,会中途改变情节,甚至会扶持男二上位。
      《何处》写到一半时,我便和自己说:做自己最重要。我只写我想写的。或许为了市场,我会小小的软化,但是大节上我再也不会像第一本那样妥协。所以我现在自嘲自己是属驴子的,相当固执有主见,对于我的人设不满的读者没必要观望,直接出门右拐即可,何必一边看下去,一边发牢骚,给自己和作者都添堵。相逢是缘。好聚好散。
      当今的读者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写作的门槛又非常低,所以读者们早已经是看遍书山文海,自然都十分挑剔。再新奇的梗都会有见识大的读者诟病为老套狗血。你设置男主高大英俊多金冷漠高智商好出身强能力,有读者会说你“台言”;你设置女主苦出身糟家庭美容貌性子冷,有读者会说“灰姑娘桥段真无聊”;你写豪门世家男主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有人说你“意淫狂不现实”;你写女主为了几毛钱和菜贩斤斤计较还是有人说“生活已经够沉重,我不要看这么真实苦逼的生活。”所以我已经学着和追求完美的自己和解——永远不要妄图让所有人对你都满意,更不要妄图取悦所有人。懂你的人自然会懂,不懂你的你解释了她还是当是一个P。
      小说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大概和年纪有关,我写小说,目前不愿意写极端写实的平凡人的婚恋生活,喜欢写更具有戏剧性的故事,所以我最常使用的是写实和演绎相结合的手法,即使是小言,它也有现实的土壤。我只希望,对小说主人公,尤其是女主人公宽容一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都有自己的苦衷,你不是TA,不处在TA的遭遇里,所以我们都没有权利去指责别人的所作所为。我尤其对于一些在生活里高嚷着“男女平等”,视有处女情结的男人为垃圾渣滓的女孩子很不明白,有女权主义思想的她们为什么反而会强烈要求小说里女主的每一寸每一分每一次都男主的。女人的身体是自己的,有对自己肉身的全部处分权(当然我没有鼓励滥交),我个人不太理解有些女孩子把自己身体当做感情里的一种馈赠或者砝码,因为毕竟快感是双方的,不必一次性爱,就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当然这是题外话了,只是抒发一下我的感想而已。
      写小言回避不了的三个词是“小透明”、“小粉红”和“大神”。娱乐界有戏霸,学术界有学霸,小言界则有大神。很多时候大神自觉或不自觉地掌握了小言界的话语权,她们写过的情节,你恰好也想到了,即使大家只有“的地得”相同,你写了就是“模仿”,就是“借鉴”,甚至是“抄袭”。当然我谈的是情节,其实类似的情节,由不同性格的主人公去遭遇去处理也会有不同的味道。我这里说的绝对不是语言,大规模类似的语言雷同,特殊设定的相似,都是赤裸裸的抄袭。借用某专栏作者的话“抄袭者通常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足够无能;2、足够虚荣。二者缺一不可。”即使自己挤出来的是三鹿,也胜过别人挤出来的特仑苏。这是我的观点。2010年九月底,我动笔写《何处》,最初有一个设定是安排琥珀有某种疾病,需要女主和男主再生一个孩子才可以得救,这个桥段在我印象里确实不是独创,起码毕淑敏的《血玲珑》就是围绕这条线写作的。但是最后我回避了这个情节,不是因为它狗血老套,而是因为当时正好有一位言情小天后在写一篇虐得死去活来的文,里面的小孩有地贫症,女主需要和男主二次造人救孩子的命。胆小怕事的我不想再次“躺着也中枪”,默默地更改了设定。创作是一种思维活动,在南北两个半球的女人都可能选择同一个品牌的同一件花色的衣服,何况是想到类似的情节。对于我来说,或许还有一个“严肃作家”是回避不了的词,《温度》出版后固然有欣喜雀跃,但同时我也感到深深地受挫。只是因为我是无名小卒,是写小言的网络作者,我小说里的性爱描写就是糟粕,就是黄色,必须被毫不留情的删除,换成恶心的六个点,使得小说丧失连贯的文气。而诸如张资平、贾平凹等大作家,他们的性爱描写就是先锋文学叙事。我除了骇笑大概也只能骇笑了。所以在《温度》里我借莫先生之口表达“当你不够强大时,你必须学会依靠别人的力量,等到你强大到可以主宰自己的生活,你就主宰了别人对你的看法,这个,就叫做语言霸权。”一个人要免受侮辱,少看许多白眼和很多怪嘴脸,就必须要有资本和实力。否则谁都可以吐你一脸唾沫。写小说和看小说毕竟只是虚拟安慰,不是现实生活,最要紧的,还是过好自己的生活。而这句话对现实生活意义更大。与各位共勉。
      最后祝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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