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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悦己才能悦人’是错的”的证明 ∴“悦己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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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法一:
首先,“悦己才能悦人”表达的意思和“不悦己就不能悦人”一致。
其次,“不悦己就不能悦人”的逆否命题是“悦人就能悦己”。
∵卑躬屈膝强颜欢笑也能悦人,但是不能悦己……
∴“悦人就能悦己”不成立。
∵逆否命题不适用的情况是:原命题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则逆否命题的真假不能作为判断原命题的依据。
∴不能用“悦人就能悦己”来判断“不悦己就不能悦人”的原因是“不悦己就不能悦人”本身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不悦己就不能悦人”不成立。
∴“悦己才能悦人” 不成立。
证法二:
阿恩海姆曾提出只有在“异质同构”的前提下,即作品对象的结构的“张力”与知觉者主体内心的“张力”结构是等值时,才能产生共鸣。以他的观点为借鉴,每个人对于同一件事物的共鸣程度是不一样的,不能够以自己的审美观去衡量这个世界。即使没有悦己,也有可能悦人,因为“己”和“人”的“张力”是不一样的。
每个人生长的环境不同,自小接触的人事物不同,产生的观念和价值体系势必不同。正如同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己”和“人”对于特定事物的理解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悦己才能悦人”是不成立的。
证法三:
物理学告诉我们一个人听到自己的声音是通过骨骼传播的,而周围其他人听到的则是听过空气传播的声音,两种声音的差别是非常大的。以声音为推论,是不是有可能我们自己看到的世界和别人看到的世界是不一样的呢?
即由于我们所处的位置,所用来接收声音、图像、气味的器官不一样,是不是我们对于世界的认知也不一样呢?众所周知,狗是二元色视者,同样一道彩虹人和狗去看是不一样的效果,但是是否A男和B男去看也是不一样的效果呢?
我们用来描述我们的认知的工具无非是:语言(文字)或者图画(照片)。图像这个工具会使我们的感知再度被加工,也就是说,无法准确地描述出我们本身的感知。而语言这个工具,是无法完全描述出一个事物所有带给一个人的感知的,比如即便我充分描述我看到的橘子是扁的,是澄黄色的,它有个缺口,摸起来凹凸不平,发着淡淡的香味。对于一个不在我这个空间的人来说,他也只是知道这个橘子的大概而已,而无法知道这橘子的全部属性。
由此可知,“己”和“人”对同一件事物的认知,即便不经过自己的加工,可能本身接受到的那个“物”就是不一样的。那么何谈什么悦己才能悦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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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篇文章纯粹是因为一个朋友的签名:悦己才能悦人,手痒了于是犯贱了,就渣了这篇。
其实我不是一个纯粹的数学人,总是认为所有的命题是无法完全证明死的,正说可以反说也可以,也就是所谓的自圆其说。
也许,这就是一直学不好数学的原因吧。没有一点数学的觉悟。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