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一只烤鸡引发的疑案 ...

  •   自从我听过叶公好龙的故事以后便对我爹的行为多了许多深刻的认识。这一日,我与巫芳草正蹲在房梁上分享一只烤鸡。我爹便带着一群青色衣裳的人闯了进来。当然,这是他花大钱买的房子,说个闯字着实有些牵强。
      可对于两个被烤鸡迷了心神并且自封老饕的人来说,只能尽量在这些无关痛痒的细节上表达不悦。
      巫芳草不是人,他是一个半仙。可我爹非得说他是只鬼。
      诚如我了解我爹生我养我我一般,我也了解他是如何善于自圆其说。我爹的前半生致力于发家致富,当他确定了自己的财产已经足够在众多亲友面前横向前行时。他找出了一个新目标。那便是修仙。
      大概,他是觉着这个目标比较难以实现。以免达成以后还得再费脑子寻觅新的目标。
      于是,他日点一注香。夜供一神案。努力将修仙事业模仿到淋漓尽致。
      我也试图几次询问过他,奉的是哪位大仙?
      回曰:供奉怎可厚此薄彼,爹爹自是对众仙皆仰慕不已。夕儿来,给过路的大仙上一注。
      我连忙作恭敬状,上前拜了一拜。特意靠得极近以示欢喜之心,顺便粘走案上一颗油桃。偶尔摆了酸枣时,我也必定为了表达敬畏之意,保持社交距离。
      可惜我爹注定是个乌鸦嘴。这从巫芳草的光临便可得知。只除了不是什么大仙,他确实是一个过路的。
      事后我想,这大仙总是矜贵些的。既然把标准定在了过路这一领域上,便也不好强求什么。半仙就半仙罢,聊胜于无嘛。
      奈何我爹却没有这番觉悟。
      当巫芳草将案桌上的贡品一扫而光以后,他首先想到的是贼。源于那天供桌上正好摆的几盘酸枣青果,他果断忽略过我犯案的可能。
      基于这点,我感谢巫芳草的出现。他至少证明了我和我爹父女情深啊。他老人家如此这般了解他女儿我的食性,着实,可歌可泣也。随即又反省了一番往日的偷吃行为不够严谨,竟让我爹由此推断出了我的偏好。
      当府内所有人包括我娘,都有了不在场或无动机证据后。我爹毛骨悚然地惊叫道:“莫非是鬼?阿弥陀佛,我可没拜冥君啊。”
      经了此事,我娘顺道给我科普冥君并不是鬼。而是冥界掌管众鬼的神仙。
      其后便开始大张旗鼓地到处请回一批又一批道士。根据我的丫鬟胭脂透露的小道消息:其实这些道士若不成功是不收费的。只要这些道士前仆后继地将我家门槛点缀得热闹非凡,邻里街坊定是以为我爹耗费了巨资却无半分收敛之姿。由此,炫富的目的便达到了。
      我瞧着看,也果然在我爹身上找到了几分屡败屡战的可贵精神。
      我爹其实并不怕花银子,他怕的是花了银子没人知道。于是在我与巫芳草狼狈为奸以后,就很有孝心地留他在我家安心住了下来。
      只是该来的总要来的。既然一切从吃开始,多半也是在吃结束。纵使巫芳草将我们二人都施了隐身术。却还是逃不过被高手看穿的狼狈。
      也许是他身着一袭月白,淡定雅致,从容不迫地立于一片青色里。那份难以用笔墨侵染的风韵气度,不免让人恍了心神。
      也许是他投向我的第一道眸华太过波澜不惊,气定神闲。
      虽然,后来经我研究。又觉得确实是那些青色长得太具备龙套精髓了。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当时的我可想不到这许多。
      只看到那厅内的烛火映射在他的脸上,淡淡的,犹如一层光晕,勾勒出他毫无瑕疵的轮廓。眉宇间的笑意是那么的温润平和,糅合他身上散发出的风雅而华贵的气息。从头到脚,都是一股难以用言语形容的摄人魅力。
      我捧着一颗扑通扑通乱跳的小心脏只顾着将我十七年来学过的成语一一过遍心头。什么惊为天人啦,什么风华绝代啦。诸如此类。
      总之,一句话。我觉得我就像曾经看的的无数小人书中的女主一样。一什么那个什么了。
      彼时,我火速将半只烤鸡急忙塞入巫芳草怀中。背手一擦嘴,再换上一脸含蓄的微笑。侧脸四十七度角面对他的方向。心中一边微微懊恼竟然是以如此不拘小节的形象遇见我命定的那轮大明月。
      尽量保持着面上表情不动半分,我用牙缝逼出一句话:“小巫,你觉不觉得那位帅哥在看我啊?”
      巫芳草撩起他那一大把花白胡子捧着烤鸡大口咀嚼着,顺道吧唧吧唧地回答我:“我觉得他是在看我。”
      是吗?我忍住想瞪他的冲动,欲羞还迎地抬眼朝视线望去。
      好吧,他确实在看巫芳草。
      该死,难道他是断袖之人?看巫芳草做什么?胡子一把肥肉一堆。要不要如此重口啊。
      兴许是感应到了我的疑问,巫芳草很好心地帮我解答:“你倒是忘了?我们现在可施了隐身术的。既然他的道行可以看到我们,自然清楚他要对付的是谁。”
      搞了如此半天,我才堪堪想起。现在实在不是抒发少女情怀的好时光。
      我和巫芳草可是偷吃被抓了个正着的现行犯。
      而这位刚被本姑娘看上的帅哥,应该是被我爹请来抓鬼的。。。道士?不要吧,你好好一个道士长这么帅干啥?是在祸害街坊吗?
      “月公子,那鬼在哪?你们能抓住吗?”我爹开始按耐不住厅内诡异的气氛终于打破沉默。
      那白衣男子淡淡一笑,视线在我和巫芳草身上打了个转:“袁老爷,这里没有鬼。”
      我爹大惊:“没鬼?!不可能,这案几上刚放的烤鸡可不见了啊。没鬼,难道烤鸡自己长腿跑了?还是你们白虎月家也是欺世盗名之辈,根本就没有抓鬼的本事!”
      此话一出,那群青衣男子顿时就不高兴了。纷纷铁青了脸,就要上前与我爹理论。却被白衣男子一个摆手阻止了。
      但见他踱了几步站定到我和巫芳草蹲着的那根房梁底下,朝上揖手,朗声道:“不知是哪位仙家在此?白虎月家大弟子月天珏无意冒犯了,还请仙家现身一见。”
      虽然此时他站于我们身下,说的话更是谦恭有礼。可是不知怎地,却凭地让人生出几分他才是高高在上的错觉。那气度与风韵,无论是谁都会觉得只有自己冒犯他的可能,万没有需要他来道歉的道理。
      我痴痴地看了半响,转过头去问巫芳草:“白虎月家是道观吗?”
      巫芳草早已将烤鸡消灭殆尽,把他油滋滋的双手在胸口大力一抹,难得正经道:“不,白虎月家是专门抓鬼的。从古时便延续下来的大家族,生来便是鬼的对手。没想到,你爹倒是挺下本钱,连白虎月家都请到了。”
      我瞧着他早已分不清是原色的衣服不禁一阵寒颤,开始回想我刚才为了擦手似乎也往上面蹭了一回。顿时决定一会要让胭脂多给我准备一块胰子好好洗洗手。
      他捋了捋那把花白的胡子又嬉皮笑脸地得意道:“我也是第一次看到月家的人,就连两年前盛传的鬼族大灭亡都是白虎月家带领其他几家进行绞杀的。如今一见,果然如传闻中一样厉害。连我的隐身术都能看破,我老小子倒是有福气,能遇上这样的高手。以后传出去,自是面子啊。走,我们下去。可不能让月公子久等。”
      我哪里管得什么白虎红虎的,只知道他不是道士便好。连忙整了整自己的发髻扶着巫芳草随他一起跳下了房梁。与此同时,隐身术法也破了结界。
      听得众人一声哗然,我与巫芳草已经站定在了神案前。
      我爹瞪圆了他那双精神气十足的小眼睛,抽搐着脸失声叫道:“夕儿?!怎么是你?你。。。你。。。你又是谁?”他颤抖着把手指向巫芳草句不成句。
      我深知衣食父母不能得罪之道理,更何况他不仅供我吃喝,刚巧还是我亲爹。
      顺便偷眼瞄了月天珏一眼,然后摆出一副乖巧状澄清:“爹,他是我的朋友。他叫巫芳草。他不是什么鬼,听说是个神仙。”
      巫芳草立马不大高兴地在一旁大声抗议:“什么听说!就是神仙!”
      我鄙夷地给了他一记白眼,用嘴型做出“半仙”两个字。他立刻就识相地住了嘴。
      那月天珏却突然点了点头对我爹道:“袁老爷,这位仙家确实算是个神仙。而非鬼。”
      本来事情到这,就是真相大明皆大欢喜的剧情了。
      只可惜我爹接受无能,重重扶额一番便晕了过去。
      我们只好又是掐人中,又是灌水的。好一顿折腾才让他醒了过来。
      我们本来还在为难该如何说辞才能让我爹相信,可大家都没猜到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居然是紧攥住巫芳草的双手激动道:“大仙,你可千万不能走啊。要多少钱你尽管开口。我袁大发可总算见到神仙了!看那隔壁王老爷还敢不敢再笑话我。”
      巫芳草夸张地挑起两道眉毛瞥了我一遭,胡子抖了三抖。终于憋出了笑。
      月天珏倒是处变不惊,可他背后的那群青衣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有眉头打结来不及跳开导致抽筋的,有叹气不成吸气未果被呛到的。总之一句话,那就是惨不忍睹啊惨不忍睹。
      我这身为女儿的,只好帮着惭愧两遍。感叹隔壁老王的噩运。至少,往后三个月他家的门槛是保不住了。
      任我爹和巫芳草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并且讨论今天烤鸡的口感该如何提升云云。我很罕见地没有加入。这原因嘛,自然是因为某白衣月姓人士了。
      我拿捏着走路的幅度很是优雅地移到月天珏三步远处福了福身,捏着嗓子拿眼尾睇过去:“小女袁夕,乃爹爹袁大发的独生女儿。今年芳龄十七,尚未婚配。不知月公子可有意中人否?”
      这番做派和台词,正是近日巫芳草丢给我一本《女追男不完全手册》里的必杀绝招。
      完全针对我们这种初次见面,急需增加好感度和了解度的男女使用。
      只不过,巫芳草忘了告诉我。这本书是他根据《求财上工不完全手册》改编的。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