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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上)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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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有个庸俗不堪的名字,白雪。自小我就讨厌它,在我能选择的范围内,我尽量不使用这个名字。当然,笼统的说,我还见识过更加庸俗的名字们,对于那些名字的主人我力图揣测他们能对名字安置若贻的心态,这样说大概会得罪很多人吧,不过,随便吧。
关于爱情,我从不信任.我和男人约会,但不恋爱.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两个爱人,得不到的,和已失去的.我尚未打算凑这个热闹.我从未曾失去,只因从未有男人让我想得到他.我低头看看怀里的\"男人\",它是一只肥硕的波斯猫,它懒散的半眯着一篮一绿的眼睛,不搭理我。
只除了布飞。
布飞的名字充满争议,有些人觉得无稽,有些人觉得有趣,譬如我。曾经我常常说,我先爱上布飞的名字,然后是声音,最后才是他的人。他才名远播的风头并不能给他在我的心中留下筹码。没准引来臭骂呢。
我上高中的时候是个怪女孩。因为中了安妮宝贝的毒,所以在校服下面永远是棉布裤子,光脚穿球鞋。可耻的是为了坚持自己的LEVEL我宁愿忍受着臭脚丫对洁癖的种种挑衅,每次脱鞋的时候都有股子老鼠尿的气息渐漫过来,润物细无声般地在沉默中侵袭到我身边各处。同寝室女生的抱怨常不绝于耳,但这更坚定了当文艺女孩的逆反心理,于是充耳不闻。我想,我的厚脸皮就是那时候打下的坚实的基础吧。
我的高中老师叫作何苦。我高二的时候他刚刚大学毕业,教授英文,瘦,高,英俊。我喜欢英俊的男人,即使不能得到,那么看看也是好的。
何苦是个贱男人。我苦涩的回忆着,可小时候不这么想,那时候我可以为他死。我对拙劣的事抵抗力非常低,这让我每每想起小时候的尴尬就会持续地反复地把这个拙劣维系下去,把自己重复回放到那个场景里,谁也没能结束我这个恶习,甚至何苦,他让我把这个习惯从少女带到了女人阶段,并且我想,我会一直把它坚持保持下去,真贱。
窗户外边有人唱歌,他们唱不一样的歌,米色的光华在楼宇之间穿行,仿如歌声。
天上的爱人呀,
我们在花朵上谈情说爱,
我们记忆虚假的孤单和爱情,
我们爱自己。
我们用花朵唱歌,
在云端,
我的爱人,
让我们展翅高飞。
过几天就没有雨了,天气预报都这么说。可我不怎么相信,它和男人们的誓言一样总被即将发生的事儿粉碎的支离破碎。我的窗户视野很大,方圆十多公里的建筑物和女人晾晒在阳台的内衣裤都能一览无余,不过我大多数时候不关注这个。我关注的是自己的财政状况和感情波动情况。这其实是个没有前途的念想,当简而言之,我现在能够掌控的也就这些了。没劲。有一次我在窗口看见一个男人割腕自杀的全程,当出乎意料的是他没有死,因为他用个明显钝重不堪的刀片在手腕上划拉出血以后,还没到十秒钟他就自己用纱布给牢牢的包扎起来,并且迅速拨打了一个电话号码,我非常怀疑是120。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希奇的,我们这个年代的人虽然极力追求特殊和个性,并且在某几年把自杀和自虐当作宣泄激情的出口,但前提是我们都太爱自己。
一个爱自己的人很难自杀,这是连小孩都知道的常识。
隐约间他的阳台传出了王菲的迷路,这人是个妙人,一边割腕冒充思想青年一边听王菲。飘忽游移的旋律,闪烁不定的声线,这一切都让人着迷。最可笑的是我,外界风传白雪是个天生的狐媚子,专门在各贸易大楼勾搭有妇之夫,现在居然让张皮皮这样的完美女人在手里吃了亏,着实了不得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