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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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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过了一年。
这一年里,连城壁几乎没有在江湖走动,一直在无垢山庄沉迷武学,这人几乎要为了剑而痴迷。一手剑法柔如春风、暖如满月,但实则柔中带刚,灵动多变,一时江湖少杰中难寻敌手。
武林后代,层层而出,不时为了声望而大动干戈。
而无垢山庄依旧平静,和他的主人一样,并不过多关心江湖之事。只是生在江湖,便会身不由己,你再装聋作哑,那江湖之水也会洒到每一处它想去的地方。
自从老怪物“木尊者”张口吐出“六君子”之说后,江湖即刻传遍,相互之间比较不休,不时往来挑战。一时,有人倦怠,有人嫉妒,有人不明所以,而连城壁却游刃有余,并不介意生出的各样趣事琐事!
这“少年君子”其为六人,却以连城壁为首,后继柳色青、杨开泰、朱白水、徐青藤、厉刚。近十年来,江湖成名人物中,尤这六人名头最响,武功之高且不论,且个个都是世家子弟,名门正派之后,做事也妥帖漂亮,甚得人心。
而柳色青、厉刚二人俱都不甘名落连城壁之后,更是耿耿于心。多次来挑战,都让连城壁含笑推拒回去。
柳色青说他清高无物,但江湖的眼睛却说他心无名利,不愿争夺,好一个谦谦君子风,实在难得。
晚上,收起剑,回到堂内。
大管家这才送来帖子,他细细进着流食,瞟了一眼。
原来,下个月便是和沈壁君成亲的时日了。
一阵沉思,突地想起什么。那女人的脸早已辨认不出,在脑海里模糊起来。印象里,只是一个知书达礼,温柔如水的大家闺秀,不言不语,沉默老实的像个瓷娃娃。
但是,不得不承认,在遇到萧十一郎后,那沉默的瓷娃娃却宛若有了生命,有脾气,有血性,有情爱。
这是很稀奇的事!他皱着眉,轻轻抚摸手中的长剑。
庄内上上下下打点的已有半年,原是爷爷和沈老爷子定下的亲事,江湖上谁人不知晓?按理说,这可不是一件小小的亲事,也不是两个人的事,这涉及到两家的声望名利,还有他连城壁的未来前程。
所以,尽管不太情愿,但他却推拒不得。
“少爷,这是请客的名单。”
连城壁点头,不急不缓的喝完碗里的稀粥,接过大红的帖子,一一过目。
一个月后,济南。
初八。艳阳天,好时日,易嫁娶。
茶馆。
这是一个五方杂乱,鱼目混珠的好地方。
二楼靠窗临街的位置,是个观赏街市的极妙处,多少鲜活的市井趣事一一呈现。醉酒的男人为了出墙的女人挥拳,怒火直冒;挨饿的小贼偷了店家的东西,不等跑远,赶紧塞入口内;打扮华丽的男人悠闲的度步,四下闲逛,却被小巷的脏水泼了一身…
百态横生的画面。
只是,今天,整条街安分的极,干净的极,众人俱都体面的仰头看着长街的尽头。
四方的桌上,一壶酒,一碟小菜,一碟花生米、一碟臭干子,一碟咸蚕豆。
桌子的两边,是一男一女,面前各放着一个酒杯。
女人的手很白,握住酒杯的手指长而纤柔,指甲修剪的整齐干净,涂着凤仙花汁。她穿着一件浅色的青布衣衫,面容并不装饰,耳垂上着一粒小小的珍珠。
一张俏脸上,保持着温柔的笑容,一点点僵硬。男人们应该喜欢这个样子的女人。
对于四处看过的火热视线,她心下得意非常。微微一笑,已有人看的两眼发直了。
就在几天前,她突然喜欢上了自己清淡的装束,于是,扮作柔弱女子的兴趣点一度升高。自己的一颦一笑都能赢得男人们的心神,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件很自豪的事。尤其,是像风四娘这种一直想嫁又嫁不出去的成熟女人。
她坐在窗口,做着各种好看的样子。理理发丝,宛若风一吹,都能折断细嫩的手腕一般。
萧十一郎就蹲在她对面的板凳上,瞧着她风骚的模样,细细喝酒,肖想着风四娘掐住腰,泼辣难惹的豪爽大笑,突地觉得很有趣。
这便是江湖人称“女妖怪”的女中豪杰风四娘,有时狠辣凶残,但有时又着实可爱的紧。萧十一郎看着那秀丽的女子,一时出神,每次,见到她都很开心。但是,很快,又要分离。
一直到风四娘的脖子都矜持的酸了,他才扑哧一笑,给她倒了一杯酒,委屈道:“风四娘啊风四娘,且莫要装了,我自知道你想要男人了,只是不该全然不理我。”
男人懒洋洋的蹲在木凳上,侧头理满头乱发,故作失望的模样。
女人神色不动,风姿卓越的以手拂面,以手掩嘴,冷哼一声,小声嘀咕,“混蛋,臭蛋,活脱脱的大笨蛋。”
萧十一郎一笑,“你其实就想嫁给我这个混蛋吧?”
风四娘秀眉一蹙,像是被说中了心思,脸红微怒道:“嫁给你?嫁给你这个又臭又笨、没心没肺的大强盗?做你的春秋大梦。”说到大强盗,她压低了声音,胸口起伏,又补了一句,“天下的男人死光了,我都不会嫁给你。”
萧十一郎眨了下眼,“嘿嘿,如此,甚好。我也可多逍遥几年,莫要让人牵着脚步。”
女子眼瞥他,哼了一声。
他穿着套蓝布衣裳,早已洗的发白,腰间随随便便的系着根蓝布带,腰带上随随便便的插着把刀。这把刀要比普通的刀短了很多,刀鞘是用黑色的皮革所制,已经非常陈旧。虽然不是名刀宝物,但是放在他的腰间,风四娘也觉得十分顺眼。
那件破旧的衣衫,风四娘却明白记得三年前,他就穿的这件,竟然不知他是当真这么落魄,还是如那人所说,“日久情深,不忍弃去!”
哼,日久情深,全是狗屁,想自己和他一起多年,哪回他离开自己时,丝毫不忍过?明明跑的比什么都快,这一次分离,更是两年不见。想着,不免心里生气,盯着人就大骂:“懒鬼,脏鬼,不要脸的萧十…”
“唔”女人的嘴巴被一双温暖的大手掌捂住,面前是一双发亮的眼睛,眼里充满笑意,笑道:“这女人可是疯了?难怪嫁不出去,除了我,再没有敢娶你。”
风四娘一掌打过去,心道:这臭小子,呜呜,我刚涂的水色胭脂。
那人轻易躲过,黑亮的眼睛里仍旧带笑,眉很浓,鼻子很挺,这人长得的确不算英俊潇洒,但是这双眼睛,这份笑意,却使他看来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野性的吸引力!
萧十一郎道:“亏得我千里迢迢从关外赶来给你过生日,你却是这样对我的?”
风四娘也不装柔弱了。
大口喝了一杯酒,被紧紧裹着的胸脯在布褂子里头一下一下的起伏着,惹得一众好色的男人垂涎的流口水,她脸红红的,渐渐有了酒色,更加得意的抬起头。
后,又忧郁了。面前的萧十一郎静静的含笑看着她。
是的,下个月就是她的生日了,三十四岁。多可怕可悲的数字啊!!
女人白他一眼,长叹一声。
“我已经三十三了。”她一直觉得,一个女人活到三十多岁,再活就没什么意思了。正如十一月里的残菊,只有等着凋零,他看着比她小七岁的男人,有些颓丧,“为什么,还没有男人来抢我回家成亲啊?”
萧十一郎沉默,笑而不语。
楼下街上,娶亲的队伍,远远而来。
长长的占据了整个街道。
吹喇叭,鞭炮的声响震动了整个大街,大红绸子洋洋洒洒映入人们的眼帘。
喜庆的音乐听在风四娘的耳中,委实讨厌。眼看着瞧着自己的男人们也都扭过头去看着大街,于是,更讨厌了。嘴里嚷嚷,“这个沈壁君却当真有那么美吗?我却要好好瞧瞧。”
萧十一郎飞身一扬,一把拉住她,人已坐到二楼廊檐处,嘴角带笑,目视前方,对着她的耳朵道,“莫急,先瞧瞧新郎官,看是满意不满意。”
“我若满意,也不是我的。”风四娘抱胸,扁嘴。
“哦?莫若这天下的好东西,好男人,还有你风四娘抢不到的?”
“是。”风四娘心气,“油嘴滑舌的坏小子。”
什么“六君子”之首?什么无垢山庄,什么“无暇公子”,连城壁纵是如何风华绝代,惊艳才绝,自己都不想要。心想着没等到萧十一郎回话,侧头看去,那人早已似笑非笑的看着前面,兴趣盎然,并没有理睬自己的意思。
“莫不是看到天下第一美人沈壁君了?”她呆呆的想。
就见长街的那头,众人追捧锦簇之中,喜庆的马匹上,是个委实美妙无双的男子。身穿华丽的红绸,珠玉宝带,长袖垂落,优雅已极的举止动作,俊美秀气的脸蛋,温文尔雅的笑容。却说,世间多英俊少年,女子大都可以想象,或是文质彬彬的书生,或是品貌双绝的富家子弟,或是满身正义的少年英雄,或是另女子一见倾心的俊美男子,但是,和这个一身红绸的男子相较,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优秀出色的人众然多,但是能让人一眼便难忘的人却极少。
长街很长,一直从城门这头到城市的最里面,很深。
萧十一郎,双手抱胸,站在一边,眼睛一直看着他。
那人始终面带笑容,不张扬,也不收敛,弧度刚刚好。他目视前方,也看到了楼檐下站立的人,四目相对。萧十一郎呆呆的神色不动,他却对着那人礼貌优雅的一笑。也只轻轻看了一眼,便不再看了。
他的行事法则里有一条,那就是,若非必要,断不要过长的盯着人看。一则,这难免会泄露自己的情绪,二则,这是个很失礼的行为。
他从来不会对不必要的人流露自己的心中所想,也从来不会做失礼的事。
队伍走的远了。
萧十一郎躺在屋顶,笑道:“怎样?这个男人可好?”
风四娘目光呆滞,吞吞口水,神情一动,“好极。”
萧十一郎摇头轻笑,忽地说:“我觉得他认出我了。”风四娘白他一眼,他又说,“现在的这些年轻少侠,若是拿了我的人头去,定然是更加的如沐春风。”说着,一个转身,钻进了巷子那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