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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1) ...

  •   把夕颜公主送至安全的地方后,我和优若一道越过雪国的山谷,七天后,我们来到了火国境内。本来我答应了七夜,如果救出了优若就直接带他去晚城的,不过既然要走火国的路线,不如顺道去看看哥哥。
      我有些年没回去过了,即使和哥哥见面,也总不在火国境内。
      火国的繁华,是四国之最。
      端国地处偏远,雪国常年大雪,紫国近些年来内乱不断元气大伤,只有火国天时地利人和占尽,又有一位难得的明君在位,虽无雪国这些年来的霸势,但也丝毫不见逊色。
      我提前给哥哥寄了信,因为带着优若,所以两个人在路上多耽误了些时候。
      我理解他的心情,他恐怕已经好多年都没这样自在闲适的走在人群中了。我最没想到的,大概是,他居然有些怕生了。
      假如我有片刻不在他身边,他就只会乖乖待在那一处等着,不动也不说话,路过的人纷纷侧目,他静静站在那儿,帽檐压的很低,脸上是一点点不安的神色。
      我叹了口气,几年前,我第一次看到他时,明明是那样明丽鲜活的少年的……
      因着他的表情,我的心里总是柔软了几分。放柔了表情,放低了声线,像是怕吵到什么。他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见到、爱上的那个人了。
      只是,放不下。
      我这一生不算执着,只不过,年少时,第一次,一个特别的存在……要一生难忘,并不算难吧。彼时最好的年华,遇到那个最特别的人……此后漫漫余生,即使再遇到更好的,也不可能越的过去的。
      所以我说感情是这世上最最奇怪的事,你没有办法定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情是什么……爱不过是最最笼统的一种说法罢了。
      但是人在民风淳朴路不拾遗的火国,又是我的故乡,我没办法不活泼开心起来。
      其实这次回来,我最关心的事,是我那个老大不小就要推销不出去了的哥哥的终身大事。
      年前,有小道消息传,莲王来百原皇城做客,红王盛情以待,莲王玩的乐不思蜀。一日两王对弈,席间莲王一位贴身侍婢不小心打翻一盅茶在红王身上,红王一见之下惊为天人,急欲向莲王讨得此女,莲王顾左右而言他,第二日,莲王不顾挽留,急急赶回谦尾。
      这消息估计三分真七分假,也许是广大爱戴我哥哥的八卦民众们,和我一样,为自家这位岁数越来越大的剩王忧心不已……以至于大家提起我哥哥来,总是一副长辈嫁不出儿女时愁愁的口吻。
      不过,这位莲王身边忽然火起来的美人,我却是认识。只不过若是哥哥真的看上她,事情还真麻烦了。
      莲王虽然娶妻,但坊间关于他“人妖”的传言从未消停过,这也不怪善良诚实的民众们,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得了这些个不靠谱的称谓,还不是他自己瞎折腾的。
      莲王的妻子叫赫荔,大家闺秀一只,端庄美女一枚。和莲王那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娃娃亲,本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谁想到,等到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年纪了,本来要好的两个人忽然一起翻脸,合伙抗婚起来。当时端国那叫一个天翻地覆风起云涌,气的希濂的老爹一病不起老妈天天吐血,几番折腾下来,这对儿抗婚的激进小青年,还是“孝道为先”的尊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了对儿贤伉俪。其实看他俩抗婚那会儿的合作愉快和心灵相通,就知道这俩人在一起肯定合得来。果不其然,成婚之后,开始宋希濂老爹老妈还在世,一切安安稳稳,等到他一继位,端国终于有得闹了。
      莲王是四国各个王中成婚最早的,当时死了多少少女心流了多少淑女泪,可见这小子,长的还是不赖的。于是乎,继位后,他就充分利用自己的这巴掌大点儿优势,骗了更多的少女心惹下了他这辈子还都还不完的情债。
      可这还不算最出格的,关键是……他那个国色天香貌比西子的正牌夫人,被他抛诸脑后了。抛诸脑后倒也罢了,哪个王没有几个小情妇的,可问题是,这位正牌夫人,也找了位小情夫,给风流倜傥面若好女的莲王戴了个不大不小刚刚好天下皆知的绿帽子。
      这个帽子戴上后,举朝震惊,莲王自己打了个呵欠,一个马虎眼把这事儿打发过去了,小日子照过不误。
      就此,莲王阁下,火了。
      赫荔姑娘是四国出了名的美人,人也娴雅可人,各大宴席上从未少过她的身影,这是几位王公认了的。于是乎,新的传言昨起——这样一个大美人莲王连瞅都不多瞅一眼,而且,还硬是逼着如此端雅贤惠四国闻名的大才女找了新欢,又联想到当初两人的抗婚……难道……莲王……不举……不,难道……莲王,喜欢男人?!
      这消息像是给民众们打了一剂兴奋剂,接着,有人开始推敲整理出无数细节来论证事实——比如,某某某日,莲王和某某大臣商议国事,完事后已入夜,大臣留宿侧殿中;比如,又某某某日,莲王邀众人宴饮,席间与又某某某大臣相谈甚欢,莲王醉,携手入内殿更衣,不复出;还比如……
      事实胜于雄辩,就像一下子打开了一个闸门,证据忽然间多到数不胜数。即使受害者赫荔姑娘黑着脸亲自跑出来给自己的亲亲夫君大人辟谣,甚至一脚蹬了自己那个正处在朦胧期的小情夫,也没能阻止消息以洪水开闸之势一泻千里。
      只有当事人自己听到,不过一笑了之,后来莲王这个称号渐渐引出了歧义,大家也讳莫如深了。
      这件事,我是少数知情者之一,恐怕在外面津津乐道莲王私房事的那些人都没想到,一切,不过是希濂和赫荔两个竹马绕青梅了太久,两两相厌了,可是这婚不结又不成,于是俩人定了个协议——各人自扫门前雪,婚后生活,互不干涉。
      于是这两个虽然有了成婚之名却没有结婚之实的人,各自带着新鲜劲儿和好奇心,大喇喇寻找自己的新生活去了。
      一个是深闺内院养出来的天真少女,一个是养尊处优不懂看人脸色的任性少年,行事要低调后果很严重这码子事儿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不不,恐怕是压根就没存在过。小心谨慎于希濂和赫荔来说,不过是这件本身就很新奇的好玩事儿的作料,开始的时候,偷偷摸摸是偷情的最大乐趣,渐渐的,也许是两个人都厌倦了,于是乎,稍不留神,小辫子就被逮了。只不过于这两人来说无伤大雅的小辫子,却让满朝文武汗颜了又汗颜。
      偏偏,这么签下一纸“互不干涉”协议的两个人,后来,渐渐又对彼此上了心。所谓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是恋爱的必经过程,这两只是完美的验证了这个理论,只不过,这个恋爱的过程,他们是在婚后才得以实践之的。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不知道这对儿宝贝冤家最后是怎么发现对方原来就是自己要的另一半的,总之,出了这档子事儿,反而让他们更加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无拘无束起来。
      被当做未来的王后教育大、也一直很坚定的认为自己就是大家闺秀的赫荔,终于发现自己的内心原来一点也不是淑女的料。虽然至今为止,从小的培养让她的习惯和气质始终脱离不去那股子优雅劲儿,她的行为却一次比一次出格……比如,有一次跟希濂拌嘴后,非要跟着我离家出走,最后害得希濂被逼无奈放下国事千里迢迢追过来,比如,扮成侍女陪伴莲王出游四国,比如,这次在火国的闹剧。
      希濂会被她迷住,也许就是这种端庄外表下离经叛道的内心。这两个人,不愧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也不愧是从小就被努力塑造成对方的另一半的,虽然和两家的本意有所相悖,但他们,无论是外貌还是性情,的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可怜我老哥,估计是恋上了赫荔那淑女到不能再淑女的外表和气质,如果知道了她的真实内心,不知道他会不会吐血。
      想起老哥那总是皮笑肉不笑万年不变色的脸,如果能让他吐血……也不失为一桩奇事,赫荔姑娘可就当真功德圆满了。
      想来我也有阵子没去看看希濂和赫荔了……这对儿活宝,也许永远没有消停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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