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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忆 两年前林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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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林堇阅是A城F大学的学生,虽不是校花级美女,可也算是漂亮女生,一头天生略显褐色的长发垂到腰间,微微的自然的弧度恰到好处,眼睛不大,却清澈干净,小巧精致鼻子,红润的娇唇惹人怜爱,通透粉嫩的脸颊不施粉黛,虽本人不爱打扮,平常穿着更是只追求舒服就好,可还是总能让人在一群人中一眼就看到她。
叶明朗就是校庆的时候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林堇阅,然后仿佛着魔一般身体不由自主的朝着林堇阅的方向走去,林堇阅似乎也同时在嘈杂的人群中看到了一身白T恤牛仔裤的叶明朗,他们望着对方,似是要把对方的样子深深的映在心中。
可是他们的对望被周围拥挤的硬生生的阻隔了,人来人往,大家都在忙着校庆事情,当然林堇阅也不例外,虽然她是理工科的,可是也算系里小有名气的才女,只要学校里有大大小小的表演活动,都不会少了她,今天本来林堇阅是要跳舞的,只是练得时候不小心腿受伤了,没办法就改成了唱歌,而且是边弹边唱,其实这样对于林堇阅来说反而比较自在,如果叫她站在台上就单单唱歌,她会紧张的手都不知道放哪。
随着时间的推移,校庆正式开始了,一个又一个的节目在舞台上上演,台下的同学们热情也越来越高涨,林堇阅紧张的在后台准备着,终于,台上的主持人朗声说道:“接下来,让我们欢迎数学系的林堇阅同学来为我们带来自弹自唱的《angle》。”台下一阵欢呼,坐在最后一排的叶明朗打了个哈欠换个姿势继续睡觉。心中想着刚才那个女生让他任难以忘怀,回去了一定要打听看看,看能不能找到。
突然,周围的灯光骤然变暗,台上打下一束追光,一台纯黑钢琴闪耀在灯光下,林堇阅一身纯白色连身裙,婷婷地立在钢琴旁。对众人微微一笑,虽只是一瞬,便足以倾城。待掌声落下,林堇阅向众人一鞠躬,盈盈坐在钢琴旁,纤细灵活的手指按下第一个琴键,接着动听的音乐缓缓流出,林堇阅头微微靠前,张口,唱出第一句歌词,悦耳空灵的声音坏绕在整个大厅,叶明朗眼睛微张,眯着眼看着台上的林堇阅,待看清后震惊的直起身,一眨不眨的盯着台上的人。
林堇阅弹下最后一段,音乐停止,全场沸腾起来,林堇阅轻轻呼出口气,又对众人释然一笑,鞠躬完毕走下了台。叶明朗眼神随着林堇阅身子而移动,知道看不见才渐渐回过神来。口中喃喃道:“林堇阅...”随机起身向后台走去......
之后他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就好像在一开始的十字路口时就选择了一条对的路,所以在行驶中才会既平坦又舒适,并且这个选择还是老天给了提示的,他们在一起应该是早就注定好的吧。
当时的堇阅以为她在最好的年华里遇见了那个她以为毫无疑问的对的人。这一切就是命运必然的结果。叶明朗还曾说过,什么时候堇阅想结婚了他们就立刻结婚。
只是不知道是上天和林堇阅开了个玩笑还是只是她会错上天的意了。
在林堇阅大四前的那个暑假,叶明朗突然消失了,没有人找得到他,包括林堇阅。
林堇阅发了疯一样的找叶明朗,可是叶明朗就仿佛不曾存在过一般,没有任何他的踪迹,去叶明朗的的工作的地方去找他,公司的人只说,叶明朗辞职了。尽管找不到他,林堇阅还是觉得还是相信她的明朗会回来的,会回来娶她的。他们曾经一起的那些记忆,林堇阅一刻都忘不掉。林堇阅从未想过没有叶明朗,自己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只是现在还来不及想就要面对血淋淋的事实了。
以前每天早晨明朗都会打电话来叫她起床,明朗知道林堇阅会赖床。其实在那时叶明朗还没有开始正式上班,只是兼了分晚上的职,所以叶明朗是不用早起的,他每天晚上打工很晚才会回家,自己整个人也是精疲力竭,可还是会设定好闹钟,自己醒了后就会打电话给林堇阅,可每次打完电话叶明朗就睡不着了,搞得他每次都昏昏沉沉的,可叶明朗总是做的心甘情愿,他喜欢打过去听到林堇阅带着浓浓倦意与慵懒的声音,就算是阴天,叶明朗也会觉得心底阳光爆棚,因为林堇阅就真的像冬日温暖的阳光般不偏不倚的照在到叶明朗的心尖,所有的阴霾都会立刻消失不见。
林堇阅喜欢看小说,每次半夜不睡觉两眼发光的盯着手机屏幕,还有一点就看完了,所以一定要坚持下去啊,林堇阅每当这么想着的时候其实总还是会看上几个小时,凌晨一两点眼睛发酸了都难停下来。叶明朗知道以后,晚上总会时不时的打电话给林堇阅,如果发现林堇阅讲话语无伦次就知道她又在看小说还没从情节中出来,叶明朗就会佯装生气的叫林堇阅不要看了,林堇阅总会埋怨一句“诶呀,还有一点就看完了嘛,这也要管”,埋怨之外林堇阅知道叶明朗是为自己好,怕自己又天天熬夜,心里还是充满甜蜜的。
人们总说大学生的恋爱到毕业以后总是持续不久,那时的林堇阅对此嗤之以鼻,她想她一定是个例外,她的明朗是答应要娶她的,她是会成为明朗的新娘的,她也明朗是永远也不可能分开的,她甚至找不出任何他们可以分开的理由。只是多年后的自己想到当年的自己的想法,只能轻叹一口气,最青春的时期总也是最自信的时期。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例外,实际上无一例外。
明朗消失之后,林堇阅开始失眠,她拼命的努力的想要睡着,然后第二天早晨会听到熟悉的电话铃声,然后林堇阅睡眼惺忪,用手摸索手机,按下接听键,然后便可以听见明朗好听的声音。这一切的程序熟悉自然的好像吃饭睡觉一般。那个电话铃声还是明朗帮林堇阅找的,是由轻渐渐变响的,明朗说这样林堇阅就不会一下子惊醒了。林堇阅每天晚上都眼睛睁的大大的,看着天花板,一直到天亮,然后一直到第二天中午,还是没有铃声响起,周围安静的犹如死寂。林堇阅不知道自己会一直这样到什么时候,她很想恨叶明朗,恨他对自己这么好,却又这么突然的离开她,可是每次想要决定开始恨他的时候,脑中那一个个片段就会不自主的跳出来,让林堇阅连恨都恨不起来,每次跳出来的回忆就会把林堇阅把看似快愈合的伤口又狠狠的撕开,看到底下的血肉模糊。这样的伤怎会愈合,没有叶明朗的林堇阅只是一个遍体鳞伤的躯壳。林堇阅努力的回忆在遇见叶明朗之前自己是怎么生活的,只是一闭上眼睛,都是叶明朗,叶明朗,叶明朗。自己脑中所有的记忆都是有关于叶明朗的,好像在遇见叶明朗之前将近20年的时间都是不存在的,与叶明朗在一起的日子明明只是林堇阅活了20多年之中微小的一部分,可就如整片黯淡的星空与那一颗闪烁的星星,即使相比之下微乎其微,但是却明亮过其他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