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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拜萧雨森所赐,当然也有一部分是顾颖杉的原因,很小一部分是我自己努力的结果,我跟京城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在混了个面熟之后,终于搭上话了,许泽谦就是其中之一,我早已忘记第一次跟他见面是什么时候了,总之那个时候我和萧雨森还没有分手呢。

      开始的时候,这群京城阔少都拽得跟二百五似的,对我连搭理都不搭理,后来,我常常跟着萧雨森出去,他们许是看在萧公子的面子上才愿意甩我两句,其实本姑奶奶根本就不稀罕,甩我两句话,还不如甩我两万块钱呢,我想许泽谦就是这样在甩了我两句话后才跟我熟络的吧。
      而我们真正算得上熟络应该是在我和萧雨森分手之后,现在想想,他这个人功利心其实挺强的,你说我是萧雨森女朋友的时候,他还不见得这么热情,萧雨森前脚刚把我踹开,他后脚就跟我凑上了近乎。

      不过,难得有人在我那纯洁的小心灵受伤后,免费给我当盾牌,掩饰我被抛弃的凄惨,我也甚是感激,整天跟他有一搭没一搭地瞎扯。

      那天天气好得出奇,我正一个人对着电脑屏幕发呆,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喂,什么事?”
      “这么久没接电话,忙什么呢?”
      我如实回答,“发呆呢。”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段时间,才又传来许泽谦的声音,“晚上有时间吗?我带你去参加个酒会?”
      “晚上……”我隐隐地有些不安,对着电脑屏幕犹豫起来。
      “其实,是萧雨森生日,也算不上正式,不过大家都要带女伴,我就琢磨着你要是有时间……”

      我在心里暗骂他八辈祖宗,这小子也太不厚道了,明知道我跟萧雨森分手才半个月,我不想见他,还硬拉着我往他面前送。再者说了,他有那么多小情人,还有一个能干的助理,两个漂亮的秘书,再怎么着也轮不到我啊?我算哪根葱啊?以他女伴的身份出席酒会,还是我前男友的!

      “你不会忘了今天是他生日吧?”
      屏幕上的蛋糕图样一点点地放大,我他妈的真希望自己忘了今天是他的生日,可是,我跟顾颖杉一个德行,总能清清楚楚地记得别人的生日,反而是自己生日那天会犯迷糊,还需要别人提醒。
      “怎么会忘了呢?”

      他也许没有想到我会回答得如此坦荡,我在心里暗自笑道,男人有时候也太小看女人了,她们是脆弱,是渺小,但是她们很理性也很现实,电话那端又是良久的沉默,反正我不介意,电话是他打给我的,我又不掏电话费。

      “那说定了,晚上的时候我去接你。”
      其实,一开始我也没想着拒绝,反而我隐隐希望有人带我去见他,这半个月来我们没有见面的理由,我更不可能低三下四地去找他,更何况他正跟他的现任如胶似漆着呢,那么,我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态答应许泽谦的邀请呢?不知道,或许我是在找虐呢,或许我只是单纯地想要宣告我并没有因为他受到伤害。

      “好啊。”
      “你好好准备个礼物吧。”
      我觉得实在是好笑,以前他过生日的时候,我几乎是提前两个月就开始帮他选礼物,尤其是这次生日,我以为我还有机会跟他一起过,所以,想给他一个惊喜来着。因为他曾夸我的涂鸦很有个性,我就想着自己设计一款独一无二的蛋糕,可是,就在图纸画好的那个晚上,他跟我说,“我们分手吧。”我怔怔地想,幸亏蛋糕还没做出来,不然多浪费呀。

      许泽谦在那边等着我说话,我又想了想才开口说道:“既然我是你的女伴,就不用单独送生日礼物了吧?”
      “嗯,你说的也对。”他似乎听我这样说非常开心,我实在想不明白他是出于哪种心态,据说这些富家公子攀比心理都特别扭曲,难不成他是因为我这么快就把萧雨森忘了而对他投怀送抱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如果,他真的这样想,那他就错了,因为,我并没有对他投怀送抱的意思,我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

      “那你好好打扮打扮自己。”
      “放心吧,我不会给你丢脸的。”说完这句话,我就后悔了,我丫的跟他什么关系啊?一不是他女朋友,二不是他小情人,三不是他属下的。
      他的心情格外的好,“好好,我等着。”
      等着?等着我拿拳头砸死你!我咬牙切齿了一小会儿,“那晚上见。”
      “好。”

      我跟他说了再见就把手机挂掉了,就算他不说我也会好好打扮自己的,我觉得我像是中了邪,明知道前面是刀山火海,不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绝不罢休。
      其实,答应陪他参加酒会还有一个小小的原因,就是慑于他的影响力,我现在是一个人在京城摸爬滚打,谁都得罪不起。

      晚上他过来接我的时候,看到我的装扮,颇为诧异,打扮了好久我都觉得太做作,越是掩饰越能显出我受了伤,所以到最后我决定,“还是本色演出好了,你要是不满意可以再找别人。”
      他眼中闪过一丝让人难以捉摸的神色,“这样挺好的。”
      我有些小小的吃惊,迟疑地看了他一小会儿,我从来没有仔细地看过他,应该说我从来没有仔细地看过除了萧雨森之外的任何一个男人,我曾经以为萧雨森就是我眼里的世界,现在我的世界不要我了,我只好把眼球挪开了。

      “这样看着我干嘛?还不赶快上车?”
      “哦。”我尴尬地笑了笑,毕竟犯花痴的时候被当事人逮个正着,确实够难为情的,不过,他确实是很极品的一个男……学生气还没有散去,我竟然还想说他是男生,其实他已经是近三十岁的人了,而我自己也已经大学毕业好多年了。

      酒会上去了好多人,不是商业巨子,就是名媛千金,这不像是萧雨森的作风,估计是他现任折腾的,我觉得自己跟哪儿站着都不顺眼。
      “海明月?”
      小的时候并没有觉得我的名字有多恶俗,直到我上了学,听到那么多好听的名字,我才意识到,我白白糟蹋了一个并不多见的姓氏,却没有取到一个好名字。其实他们的名字也不见得有多好听,只是人家姓名搭配得体,我的姓名就像是长在精致花盆里的一株牵牛花,花不名贵,倒可怜了这花盆。

      很多年过去后,我的名字依然不好听,我仍然会有所怨言,但是每当我想起他,想起他教我的那句诗,我就会有所欣慰,因为这句诗,我曾经欣喜若狂地喜欢过我的名字,一直到他离去。
      我的名字叫做海明月,很恶俗对不对?我们村子里光明月就有好几轮,比我大的,比我小的都有,估计我爸妈在帮我取名字的时候没上心,所以也没在乎这么多重名的,你说我姓了一个多好听的姓啊,竟然叫出这样的名字来?我要是能叫海南或者海曼该有多好,甚至海子也好啊!但是我叫海明月,从我出生到我上小学,上初中,上高中,上大学,以至于到最后参加工作,我都叫海明月,顾颖杉喜欢喊我明月,这让我有点安慰,我主要是不想大家连着姓氏一起喊。

      遇到他的时候我才五岁,他每年都会到我们村子里来,因为他的姥姥在这里养老,他暑假的时候就会过来陪她,他比我大四岁,是他自己说的,所以那一年他九岁。他是个斯文的男孩子,我却是个野蛮的小丫头,但是我们一直都可以玩到一块去,我教他用泥巴做一个槽型的东西然后摔出响声,他教我用叶子吹出好听的曲子。

      那个时候他常常喊我小丫头,我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很恶俗,觉得我是一个有名字的人,他应该喊我名字。
      “海明月,记住了吗?”
      “记住了,海上生明月嘛!”
      “什么?”我傻傻地看着他,那个时候我还没有上学,他已经上到小学三年级了,而且他是城里来的孩子,从小就饱读诗书,对于他的出口成章,我觉得很神奇,诗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简直比歌声都动听。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我一遍一遍地跟着他读,直到我能背诵下来,直到我能写下来,那个时候我还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已经会写这两句诗了,后来,我才意识到,原来这两句诗里就有我的名字。
      海上生明月,海明月。
      可是我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从来都不告诉我,他让我喊他大哥哥,反正他比我大四岁,喊他大哥哥我也不吃亏。

      后来我听他姥姥喊他小齐,老远见了他我就喊“小齐大哥哥”,那时候我已经开始换牙了,零零星星地掉了几颗牙,说话也有点儿含混不清,离得远的时候他可能没有听清,等到我走近,他听我嘴里喊他“小齐大哥哥”,笑得腰都弯了,那个时候我以为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正得意洋洋,他笑得我莫名其妙,我不知道哪里错了。
      他笑完后拍着我的小脑袋说:“我到底是小啊,还是大啊?”
      我没有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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