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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强尼舔了口他手里那根绿油油的冰棍,终于开腔。他说:“这是蜜瓜口味的。”

      我坐在吧台边的高凳上定神看强尼,我对他手里的冰棍是什么口味一点都不感兴趣,我现在只想那把那根冰棍捅进他喉咙里,再一刀剪了他舌头,好让他赶紧闭嘴。蠢货强尼显然没看出我眼神里的杀意,朝我缓缓眨了眨眼,若无其事地继续着冰棍的话题,“其实就我个人来说,我更喜欢香蕉口味。”

      我现在不想剪他舌头了,我想一枪崩了他,然后带着他的头颅去像兄弟们炫耀我有生以来做的最大好事。

      强尼是弗朗尼先生的小舅子,弗朗尼先生是我的老板。蠢货强尼这名字还是弗朗尼先生叫出来的。

      弗朗尼先生有个漂亮太太,叫做娜塔莎,是强尼的亲姐姐。据她所说,强尼这家伙从小脑袋就不好使,七岁时才开口说话,十岁吃上了第一口大麻之后,日子便坠入云端,走路像飘,视甜食如命,反应迟缓,眨个眼都要花费好几秒。强尼姓斯坦森,他父亲是城里出了名的暴力社团“毒锯”的创始人,和弗朗尼先生做的买卖不一样,“毒锯”靠地下拳赛盈利。仗着司法厅长爱德华是其密友,老斯坦森在C市可谓出尽风头,□□白道谁都得敬他三分。

      自从三年前爱德华从位子上退下,换来个软硬不吃的年轻小伙,斯坦森家的日子可不好过。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这头一把火就烧在了老斯坦森家,新任司法局长有意针对,老斯坦森四处打点也都无功而返。“毒锯”的生意一落千丈,所有地下窝点全部被封,帮派被迫解散,黑市拳赛这玩意儿算是在C市销声匿迹。老斯坦森更是锒铛入狱,数罪并罚,判了好几百年的刑。去年圣诞节前夕,从弗里监狱传来噩耗,老斯坦森心脏病发,死在了狱中。

      当时娜塔莎和弗朗尼先生才完婚,母亲早逝,亲眷多在俄罗斯,得到死亡通知的那几日,娜塔莎哭成了泪人,简直把弗朗尼先生的心都要哭碎了。也不知是为了安慰娜塔莎,还是为抚慰老斯坦森的亡魂,弗朗尼先生把强尼给带进了帮派。

      我还记得弗朗尼先生指定我做强尼搭档的那天,他把我叫到书房里去,亲自给我倒了杯龙舌兰酒,书房里就我们俩人,他转过身,背对着我,用十分凝重的口吻对我说:“强尼以后就和你搭档了。”

      在正式见到强尼之前,我对他诸多事迹早有耳闻。众所周知,弗朗尼先生当娜塔莎是心肝宝贝,娜塔莎在C城就强尼这么一个亲人,强尼就算捅了天大的篓子,弗朗尼先生也不可能扔他进海里喂鱼。我听说帮派里从前有个叫杰克的大个子,三个月前和强尼搭档去码头帮弗朗尼先生收一批军火,强尼这家伙倒好,不知怎么,把对方运货的船给烧了,军火没收到,倒招来了火警。杰克这倒霉鬼,第二天就被拖到了弗朗尼先生面前,砍了双手双脚,丢给了弗朗尼先生两条爱犬当晚餐。始作俑者强尼·斯坦森却是活得滋润,之后又接连换了三个搭档,无一例外都成了他的替死鬼。

      他是蠢蛋,坏了弗朗尼先生好几宗买卖,我可不蠢,我要和他搭档,就算是有九条命也不够给弗朗尼先生泄愤。弗朗尼先生看我没立即同意,便回头对我说,“就这一个月,你要能照看好他,我这有张五十万美金的支票,我已经和娜塔莎商量好,一个月之后送强尼回俄罗斯,他爷爷那儿。”

      我爱钱,一个月五十万的买卖实在太诱人,只是风险太高,我犹豫了好一会儿才答应了弗朗尼先生。弗朗尼先生显然十分高兴,捏着我的肩膀,如释重负似地笑着说道:“果真没看错你,我早和娜塔莎说了,你是能干大事的人。”

      这话直到我今天我才算是品出了些滋味,要是连强尼这样的家伙都能搞定,我他妈什么大事做不成?

      我看强尼终于吃完了他的蜜瓜冰棍,提议离开。强尼指着他脚边路德维希先生的尸体,问我,“那他怎么办?”

      我觉得头疼,路德维希先生的尸体正发出可怕的臭味,他被人割开喉咙杀死,在地板上留下了一滩深褐色的血迹。屋里有打斗迹象,却找不到凶器。他死时裤子没穿好,亚麻色长裤褪到膝盖,白色紧身内裤包裹着他形状姣好的屁股,屁/眼的地方凝集着土黄色的污垢,臭味便自那里而来。

      强尼踢了脚路德维希先生,使得他面朝天花板,仰躺着。他上身的衣服倒穿得整齐,只可惜衬衣上已经冒出褶痕,要是路德维希先生还活着,这一条褶皱就足以让他发狂。

      “他已经死了,还能怎么办。”我从高凳上站起来,试图劝说强尼离开。强尼将双手背到身后,装模作样地在路德维希先生的屋里打转。

      “我刚才已经找过了,我们的货不在这里。”我不得不告诉他。

      “哦,是吗?为什么不叫上我一起找?”强尼已经走到了路德维希先生的卧室里。

      因为你刚才在他该死的厨房冰箱里找你想吃的该死的冰棍。

      我走到门边叹了口气对他说。强尼从路德维希先生的书房走出来,摆出同情的神色看我,关切问我,“你看上去很沮丧,这是怎么了?”

      因为我们接受了你姐夫弗朗尼先生的命令来讨回被路德维希这叛变者偷去的价值连/城的钻石,现在他死了,钻石也没了,我们不能交差!!!

      我没有把这些话告诉强尼,我猜他的脑子里也放不下这么多因果转折。不过他没说错,我确实沮丧,路德维希先生的死让我心情跌落谷底,即便是强尼的愚蠢也不能让我更沮丧。

      强尼走到路德维希先生拉开的行李箱边上,摸着下巴说道:“他看上去像是要逃跑。”

      偷了帮派里的钻石,哪个蠢货不会想逃?

      强尼环视四周,接着又说,“这真是个自恋的家伙。”

      路德维希先生是出了名的自恋狂和重症洁癖患者。他爱极了自己那张长马脸,好几次都还要拉着我一起上美容院,他屋里摆满了他的写真照片,男装女装都有。他还有收集玻璃罐子的爱好,客厅的角落拜访着他毕生收藏。形态各异的玻璃瓶被擦得透亮,有的里面插着花,有的里面放着细腻的白沙。强尼也被这些漂亮瓶子吸引,他蹲下摆弄着这些玻璃瓶,问我有没有找到什么线索。

      我摇头,除了桌上还没来得及吃完的披萨,开了两罐的可乐罐头,我还真没看出有什么线索。

      “或许我们能去披萨店里问问,外卖单子还在,说不定送披萨的看到了些什么。”我拿起茶几上的账单,说道。

      强尼兴高采烈地走过来,拱了下我的右手,指着茶几上半根还没卷好的□□卷,搓着手掌激动道:“嘿,这还有线索。”

      我想阻止他,“别”字才说出口,强尼已经卷好了烟卷掏出打火机给自己点上了。他深吸了一口,双腿瞬间无力似的,重重坐在了沙发上。我看着他瘫软在沙发里,头疼得更加厉害。我说:“强尼你能回去再抽吗?”

      强尼对我的问话置若罔闻,甚至还拿他那双迷蒙的眼问我,“你要来一口吗?”

      我想把他按进大麻堆里,用大麻堵满他的鼻孔,嘴巴,眼镜,耳孔。然后拿他的宝贝打火机点一把火,把他活活烧死。

      我看了眼手表,把他从沙发上拽起来,强尼嘴边带着享受的笑意,对我说:“这是不羁夜。”

      他接着说,“这玩意儿只有东城的坦克那里有卖。”

      坦克是东城老大里德的绰号,里德这家伙和霸占西城的弗朗尼先生是死对头。要说路德维希先生和里德勾结,窃取弗朗尼先生的钻石,也是合情合理,弗朗尼先生那边也好交代。

      我看了眼强尼,他依旧沉浸在大麻所赠予的飘飘然里,谢天谢地,这家伙总算是派上了些用场。

      强尼把烟卷递到我嘴边,“嘿,你别总板着脸,来一口吧。”

      我躲开他的手,把他拖出了路德维希先生的家。

      我把强尼塞进车里,给他扣上安全带,他这会儿还半眯着眼,手指在半空中胡乱比划,我听到他断断续续地说些女人,大海之类的话题。我坐到驾驶位上,在他面前打了个响指,“强尼,你给弗朗尼先生打个电话。”

      先前在路德维希先生家里我就已经给弗朗尼先生打过好几通电话,他大概正和娜塔莎亲热,电话全都转到了语音信箱。钻石没找到,路德维希先生死了,他可能和坦克勾结这事还是由强尼转告他比较安全。

      我往弗朗尼先生的海边别墅开,电台里的口水歌已经循环了一遍,强尼还没给他打电话。我催他,他就冲我懒洋洋地笑。我斜眼瞪他,他却将视线转向车窗外,嘴里念叨,“他们在干吗?”

      我匆忙瞥了眼他所关注的方向,靠左侧的车道上一辆蓝色甲壳虫正慢悠悠地开着,时不时做出几个极危险的打滑动作。强尼嘿嘿笑着,“好像在打架。”

      就算那车里正发生一场战争也他妈不关你事!!我翻了个白眼,路上其他车辆对这辆危险的甲壳虫都抱以鸣笛的警告,我稍稍加了些油门,行车路线飘忽的甲壳虫一下就消失在了后视镜里。

      强尼露出依依不舍的表情,唉声叹气地埋怨我开得太快。他终于掏出手机,慢吞吞地按下串号码,嘴里却还在抱怨我没让他多看会儿热闹。要是我这时不用开车,我一定拿手机砸爆他的脑袋,让他再发不出声。

      强尼把手机放在耳侧,又问我在笑什么,我吹了个呼哨,告诉他,“一千零一种死法。”

      电话过了好一会儿才接通,强尼刚和对方问好,我们身后忽然传出刺耳的刹车声和硬物撞击的巨响。我吓了一跳,强尼按下车窗回头张望,握着手机兴奋地狂喊,“车祸!有车祸!!”

      要是强尼成为刚才那场车祸的受害人就好了,哪怕没有五十万美金,我也一定会去他葬礼,给他稍上一包大麻。我享受着自己给强尼安排的各种死法,弗朗尼先生也一定会因为他的死而感到欣慰吧。这么想着,心情忽然变好,坐在身边发出怪叫的强尼似乎也不再那么讨厌。

      然而,“强尼其实没这么讨厌”这种错觉只维持了不过三秒,这多事的家伙叫我停车,他肚子饿了,他得吃饭,吃不上汉堡他就要去死。我倒情愿他去死,但是他要死在我车里,大概我也得学路德维希先生那样,打包行李,尽早滚蛋。

      我让强尼别再嚷嚷,从高速公路下一口出口下来,找了家家庭餐馆,停好了车。强尼确实没再嚷嚷,他嘟着嘴,满脸的不高兴,我轻拍他脑袋,“强尼,别像7岁小孩儿似的。”

      强尼开始叹气,他又开始叹气,在表达了他对家庭餐馆破落门面的不满之后,他双手一摊,无奈地说道:“要是你能给我弄来些大麻,我想我可以考虑走进这家像是贩卖屎味汉堡的狗屎餐厅。”

      我手里玩着车钥匙,直勾勾盯着他。我问他,“强尼,你去看一眼玻璃上贴的菜单。”

      强尼还真乖乖走过去揣摩菜单,我又问他,“你看上面有卖强尼味汉堡吗?”

      他摇头,说没有。

      我打个响指,“那就对了,我向你保证,这里绝对不会贩卖屎味汉堡。”

      强尼转过头对我哈哈笑,事实上我并不清楚他在笑什么,或许他听懂了我的讽刺,或许他只是觉得听到了个天大的好消息。

      别人都说强尼脑子里装得是屎,我看他脑子里连屎都没有。

      为了表示友好,我也跟着笑了起来。我们就这样笑着,勾肩搭背的走进了“麦克汉堡屋”。

      我比强尼年长三岁,他时常说我如同他兄长,友好,易相处。我本来就并非脾气暴躁之人,多数时候我都能非常完美地控制好对他的怒火。他在我眼里是一张五十万美金支票,就算我再怎么想他去死,我也不会去撕毁这张支票。

      强尼点了份牛肉汉堡,我脑袋里还充斥着路德维希先生惨死的模样和他白色内裤上的屎黄色,实在没什么胃口,就要了杯可乐。

      汉堡屋的一角挂着只电视机,电视生正播实时新闻,是一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车祸,白色本田和蓝色甲壳虫相撞,二死一伤。我看新闻正看得出神,坐我对面的强尼忽然掐了我手背一把。

      “你他妈干什么?!”我捂着手背瞪大眼看他,强尼笑得天真无邪,问我,“嘿,你有烟吗?”

      我从裤兜里摸出包香烟塞给他,指着室内禁烟的标志对他说:“去外面抽。”

      强尼白得过分的手盖在烟盒上,轻捏了下,瘦弱,不堪一击似的身体晃晃悠悠站起来。强尼的身上还带着浓厚的大麻气味,对了,他说那大麻叫什么来着?

      不羁什么?

      啊,似乎是叫“不羁夜”。

  •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入坑愉快>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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