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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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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孤儿,名叫乐乐,院长王阿姨说希望我能一直快快乐乐的,所以取名叫乐乐。现年16岁,哦,不,应该说是上辈子吧,上辈子16岁。没错,是上辈子,16岁因病去世。我自出生在医院被检查出一种自胎中带来的疾病,据医生判断我活不过10岁后,父母就将我丢弃在孤儿院门口,此后被孤儿院的院长王阿姨收留。院长王阿姨本是一名小学教师,只因多年未能生育,其丈夫在外包二奶被发现后就以此为由与王阿姨离了婚。
王阿姨离婚后不知怎么就辞了教师的工作,做起了孤儿院的院长。而我,也是在那一年的某一天由王阿姨自孤儿院门口抱进孤儿院的,自此,孤儿院就成了我的家,而院长王阿姨就是我的妈妈。自从院长妈妈捡到我,到发现我的病后,院长妈妈就把我安置在她的房间里就近照顾,直至我长大也没移过地方。
在孤儿院的生活,跟院长妈妈在一起的时候是幸福的,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生病的时候了,因为我只要生病,王阿姨就会像书中写的妈妈照顾自家小孩一样常常陪伴在我身边。我也知道,院长妈妈不是我一个人的院长妈妈。孤儿院虽然还有其他几个阿姨在,但是和我一样喜欢院长妈妈的小朋友还是有很多的。
院长妈妈每天要处理孤儿院的很多事情,我和院长妈妈每天相处的时间也很短。所以,只要是我没生病、院长妈妈忙的时候,我都会自觉的在房间里看书,反正就算我出去了,孤儿院的小朋友也不会欢迎我,这是我自懂事起就明白了的。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我还是被嫉妒了。所以,在以后的日子里,只要院长妈妈出去不在孤儿院的时候,我都会被孤儿院里的几个小朋友恶作剧和捉弄。初时我很伤心,但也没告诉过院长妈妈,我害怕院长妈妈因此会不喜欢我。只是,也因此像是助涨了他们的焰气似的,此后只要我一出房门而院长妈妈也不在身边的时候,他们就会常常在我身上搞点小意外,也让我防不胜防。所幸伴随着我一年又一年的长大,我躺在床上的时间也是越来越多,出房门的机会也在逐步的减少。
直到16岁这年,在病中挣扎了6年后,我终于迎来了生命的尽头。床边院长妈妈那难掩悲伤的脸庞正努力的微笑着,我伴随着耳边院长妈妈那有些哽咽却依然透着坚强温柔的嗓音读着我之前希望她读给我听的诗歌。渐渐地,渐渐地,我似是失去了意识,又似是已然沉醉在了那充满了对生命的坚毅、刚强、执着和热烈的诗歌中。慢慢地,慢慢地,在意识飘散间,我似是看到了自己飘浮在了一片黑暗之中,那追随了16年的病痛似乎突然之间消失无踪了,而周身闪着一圈的银光,刹是好看。唯一不变的,便是那首诗歌像是自己有意识般不停的在脑海中徘徊着,仿佛那是我全部的思想:
也许我瘦弱的身躯象攀附的葛藤,
把握不住自己命运的前程,
那请在凄风苦雨中听我的声音,
仍在反复地低语:热爱生命。
也许经过人生激烈的搏斗后,
我死得比那湖水还要平静。
那请去墓地寻找的我的碑文,
上面仍刻着:热爱生命。
我下决心:用痛苦来做砝码,
我有信心:以人生去做天秤。
我要称出一个人生命的价值,
要后代以我为榜样:热爱生命。
的确,我十分珍爱属于我的
那条曲曲弯弯的荒槽野径,
正是通过这条曲折的小路,
我才认识到如此艰辛的人生。
我流浪儿般的赤着双脚走来,
深感到途程上顽石棱角的坚硬,
再加上那一丛丛拦路的荆棘
使我每一步都留下一道血痕。
我乞丐似地光着脊背走去,
深知道冬天风雪中的饥饿寒冷,
和夏天毒日头烈火一般的灼热,
这使我百倍地珍惜每一丝温情。
但我有着向旧势力挑战的个性,
虽是历经挫败,我绝不轻从。
我能顽强地活着,活到现在,
就在于: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
……
——此诗歌出自于食指的“热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