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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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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一直很喜欢女伴男装的题材,一直一直很倾慕花木兰的飒爽英姿,但一直都没有这么一本合二为一的书让我感动,让我惊喜,让我欲罢不能。
但,阿麦出现了,阿麦从军就是这样一本让人爱不释手的书,先不说作者的文笔,光看行文之大气,感情之细腻,情节之跌宕就已经注定这是一本值五星的书了。阿麦,一个本因在父母宠爱中幸福过完一生的女孩,却在14岁那年,经历了家破人亡、死里逃生,改变了她单纯简单美好的生活,改变了她平顺安稳的人生,特殊的身份,天生的军事才能,注定了她伟大而不凡的一生。从她为了生存女扮男装开始,就拉开了她传奇人生的序幕。从一开始的“活下去就是她唯一的信念”到后来“为了守护父亲的尊严,为了亲自站在陈起面前问一声为什么”直到最后“为了家国天下,为了百姓安康”,她的心态一直在变,她从军的目的一直在变。一步步走来,得到的没有失去的多,虽然最终成为一代名将,创立了不世功勋,但她要的也不过是想寻个故人,一同赏春景。
书中描写战争场面宏大,攻城守城真实生动,如身临其境,像在看一部色彩逼真的电影,不管是两军交战的残酷血腥,还是幕后场外的斗智斗法,都让人目不转睛,心随文动,好像自己也是他们中的一份子,参与了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体会了每一次紧张的气氛,胜利的喜悦。文中涉及了大量的军事知识,兵法战略,可见作者知识面的广泛,作为一个女性作家,能把军事类文章写的如此真实恢弘,就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了,所以,鲜橙,这个名字我记住了。
文中虽然人物众多,但很难界定哪位才是真正的男主,毕竟,直到书的结尾,作者都没给大家个痛快。青梅竹马却害她家破人亡的陈起;识于危难,患难与共,相互扶持的大哥唐绍义;敌国将军、战场杀将常钰青;开国君主,曾经的上司商易之。各个都对她有情,可是这情在有些人眼里为了某个原因却是可以舍去的。很多人说陈起恋战权力,可我觉得他更多的是为了仇恨,仇恨让他放弃了养育之恩,仇恨让他舍弃了青梅竹马的感情。商易之对她也有情,可是敌不过他称霸帝位的野心,在皇权面前,阿麦只是麦穗,只是他征战沙场的有力武器。常钰青,一个坑杀了南夏15万士兵的杀将,即使他对阿麦倾心,可是横亘在他们之间是国仇家恨、是15万将士血淋淋的鲜血。只有唐绍义,他对阿麦的感情最单纯,毫无杂质。从一开始的患难相交,到后来的逐渐倾心,即使误以为阿麦是男人,依然愿意守候着她。他的心意也不过是 “等着你寻个最美的女子娶了之后我再娶妻。阿麦,只要你还没找到中意之人,大哥就一直陪着你,好不好?哪怕一辈子,大哥也陪着!”。很多人认为结局是开放性的,给人无限想象空间,可我却觉得,阿麦最后和谁在一起已不重了,她终于可以放下心中的包袱,过她想要的人生,是谁,真的有那么重要吗?不管是谁,她都可以幸福了。毕竟这本书本身也不是言情。
作者文笔优美,遣词幽默,但仍有很多地方塑造了平凡的英雄,让人感动的流泪:如
杨墨临上战场前的强吻:“杨墨突然低低地笑了,压低声音说道:“亲也亲了,摸也摸了,你以后就是老杨家的媳妇了,要是你还有机会生孩子,别忘了让一个姓杨,给我们老杨家传个香火!”看到这我就知道他是要死了的,可是当知道“是日,狮虎口一战,江北军第七营第二队阻敌半日杀敌三百,队中六十七壮士皆壮烈牺牲,队正杨墨身中七创,断一臂,倚壁而亡,至死刀未离手。 ————《盛元记事》。”时还是眼眶红了。
再如:王七临死前说的话“王七勉强露出些笑容来,呼吸渐弱,强撑着说道:“伍长是武安人,家里有个老娘,每月一两银子就够……老黄是锦官人,爹娘有兄弟照应着,媳妇带着个闺女,他说过媳妇若是愿意再走一步就由她去……若是愿意守……就拉她们娘俩一把。” 阿麦喉咙里梗地说不出话来,只能用力点着头 “我是顺平王家庄人,家里就我一个儿子,我爹怕我在外面受欺负,给我起名叫王七,说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上面有很多兄弟,就不敢欺负我了……”声音停了下来,王七喘了一阵气,勉强地从胸前掏出那块标识将军身份的铜牌,抖着手交入阿麦手中,才又说道:“我一直不肯改名字,就是怕我爹娘不知道我已经做了将军,他们只知道儿子叫王七……”。 王七的声音越来越小,间隔的时间越来越长。“阿麦,”王七转向阿麦,眼神已经开始涣散,声音几不可闻,阿麦得把耳朵凑在他的嘴边才能模糊听到。“你……替我告诉他们……王七做到了将军,王七……”。 王七的嘴唇几次开合,到后来却只是微微地叹了一口气出来,终于全无了声息,头也缓缓地歪倒下来,沉沉地压在阿麦臂上,很沉,很沉……
这些人看似微不足道,但都是阿麦从军路上患难与共的好兄弟,是战争的牺牲品,却也是无名英雄。作者在丝丝紧扣的情节安排中仍能突显每个人人物性格,可见功底不一般。
很久没有这么酣畅淋漓的看一本书了,阿麦,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