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很多哦,没有耐心的孩纸就按右上角的叉叉退出吧,我也不想浪费乃们的时间。
今天还真是很开心呢。昨天刚更完就看见了好多评论。今天登上JJ,竟然又有那么多。
我想感谢:猫猫、明明、MCR、linda的意见!我会吸取。还有,新童鞋cibel!
大家给我提出了很多看法,我也想了一会,之后一定会改进的。
再次,我把那些回复复制一下,也是做一个解释吧。
linda童鞋说马上就被男主吸引,好像不太符合前面写的翩翩的性格。
我的解释:
我似乎忽视了。
不过,对于叶清尘,应该很少有人能抵抗吧。
我本人是很容易割舍感情的人,前提是对方负我。否则,绝对是死心塌地。
我希望,我笔下的洛翩也是这样一个人。
或许真的有些快了吧。我有些迫不及待让两个人幸福了。
还有亲耐的猫猫童鞋说宿命论是不是太老桥段啦,没见过就没见呗,人生总有遗憾的。
嗯,这个倒是我思考最多的。
我的想法是,洛翩喜欢上叶清尘是我们小叶的魅力啦~
但是于叶清尘来说可以算是平凡的洛翩为毛会被他喜欢上涅?
我想了很久。叶清尘那样对于生人冷淡的性子,再加上失明前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寻爱(这个在接下来的章节会说到滴),如若没有“曾经”,可能真的就要和阿洛错过了吧。
cibel说:原来那声音是保安啊。。。大大实在高明,两人如此相遇还真是特别捏~~~
我的回复:
叶清尘于洛翩,本就是肢体上的弱者。
我不希望在相遇的情况下,他依然是一个弱者。
瞎子,依然可以爱人,依然可以帮助她。
依然是cibel:小叶的内心起伏很大嘛,变化也很快。
我的回复:
是的。旧识重遇,憧憬也带着怀念。或许当时就动了心,只是现在才有时间去想。
我好像只是原原本本把他们曾经的相遇写了出来,但是在我自己的文字间,我却没有办法揣测,当时小叶有没有动心。
所以,将来的时候,我希望大家帮我看一下看哦。
本文集狗血+深情+轻松+腹黑+天雷于一体。难以接受者请出门左拐——
请给我一些私人时间,说一些跟作品无关的话。(其实是懒得发微博)
就好象一篇小学生作文,只要你说对不起,我就该大度乐呵呵地回你没关系。
我是那么不喜欢别人的道歉。因为你的道歉有多真挚,我的伤害就有多深。
也就注定了,你说对不起的时候,我又一次被迫接受了这样的沉重。
第14章 Chapter7(2)一顿早餐。还有,他的部分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