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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卧槽,遇到怪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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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个普通人类来说,永生意味着什么?
永生不死!
没有病痛!
永远年轻!
最重要的是不用信春哥死了也能原地满血满状态复活!
我感动地泪流满面,以前看过一些吸血鬼的电影和小说,里面的人类虽然通过血族获得了永生的能力,但是他们怕阳光!怕银器!怕圣水!甚至怕大蒜!而且不喝血就会饿死,还要被教廷的人追杀!跟他们比起来,姐这么容易就获得了永生,简直就是幸运儿中的幸运儿!
等过了几天,兴奋的情绪稳定下来后,我又开始对自己获得永生的事实怀疑了起来,那晚上的人都是被枪打死了才知道自己永生的事情,而我能凭一个小伤口就判定自己永生了吗?
这样一想,我就有些蔫了,犹如被一盆冷水泼了个正着,心中的疑惑也一个接一个冒了出来,会不会是我搞错了?会不会只是自我疗伤能力强了点?会不会……其实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去死一次,但是我怕,怕万一搞错了,小命不复来。
揣着心事的我变得有些死气沉沉,露妮看不过去,在周末的时候拖我去逛街。自从穿越以来,我还没有正式去城里逛过,听到露妮兴奋的叽叽喳喳,我也被勾起了几丝兴奋。
这可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纽约城啊,虽然现在年代尚早,但还是能看出繁华的一面,不愧是未来全世界最繁华的城市之一。我和露妮边走边聊,压在心中的疑惑也渐渐忘到脑后,果然对女孩子来说,SHOPPING是最能解压的一件事!
路经一家衣帽店,露妮发出惊喜的叫声:“艾丽丝,我们进去看看吧,我喜欢那顶上面有羽毛的!”
“好的好的。”虽然我对帽子没什么兴趣,但是既然来逛街,总要多看点东西,而且我似乎在橱窗外看到里面有京剧的帽子……我眼花了?
露妮蹦蹦跳跳已经进去了,我跟在后面正欲进入,谁知这时候一个身着黑衣的客人从里面出来,我虽然及时侧开身子,却还是被撞得一歪。那人伸手拉住我的手臂,从压低的帽檐里传来嘶哑的声音:“哎呀,小姐,请小心,您紫罗兰色的眼睛真是漂亮呢。”
被抓住的手臂瞬间冒出了无数个鸡皮疙瘩,我瞪大眼,这个人手上的皮肤居然呈青灰色,根本就不像一个正常人该有的肤色,而且他的手极凉,在这种温暖的天气里我居然硬是出了一身冷汗。
“谢,谢谢你,我没事。”极力挣脱对方的手,我扯开一个难看的笑容。
“那么,祝您有个愉快的一天,再见。”黑衣人笑了笑,用他那残破嘶哑的声音和我道了再见。
这时,露妮跑到门口叫道:“艾丽丝,你在做什么,还不进来?啊,你的脸色好难看,没事吧?”
我也知道自己此时的面色肯定不好看,强笑道:“没事,只是走得久了有些累。”
露妮关心道:“那快些进来坐一会吧,待会我们就回去。”
“好的。”跟着露妮往衣帽店里走,我下意识看了眼黑衣人离开的方向,只是路上除了行人外哪还有他的身影。
虽然被个奇怪的路人吓到,但没过几天,我就将他忘得差不多了,这天,我正在打扫厕所(你没看错,就是厕所,我吃艾玛的穿艾玛的住艾玛的还拿工资,做点杂事也是应该的。),这时从隔壁男厕传来了谈话声,仔细一听,原来是家族的两位先生,一个胖胖的,一个瘦瘦的,两个都是那晚得到永生的人。
“喂,你还记得那晚上的事吗?”
“什么那晚上的事?”
“笨,就是菲洛先生消灭了那怪老头的晚上啊。”
“哦,那个啊,怎么了?”
“这几天晚上我老做梦梦到那老头被吸光的场景,真可怕。”
“哎哟,你担心什么啊,菲洛先生又不可能把我们吸光。”
“我是不担心菲洛和其他家族里的人,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既然我们能得到永生,那这世上肯定还存在着和我们一样的人,难道你能保证那些人不会对我们出手吗?”
“话是这么说没错啦,但是你怎么知道对方是不是不死人啊,挨个戳一刀吗?”
“我听说啊……”
声音轻了下来,我放下拖把,把耳朵凑到墙边,勉强听到了“真实名字”四个字。
“真的吗?”
“应该是真的。”
“那我们怎么办?”
“如果真的有不死人想吸光我们,那我们就先吸光他!”
“对对……对了,我们为什么会变成不死人?”
“听菲洛先生说,那晚上我们喝的酒就是永生之酒。”
“哦~原来如此!”
“这件事不要说出去,是我偷听了麦沙先生和菲洛先生的谈话才知道的。”
“好的好的……”
……
待二人离开的脚步声一消失,我就走出了厕所,如果我听到的东西都是真的,那这永生也太坑爹了!我就知道,我就知道,这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根本就没有不付出代价的永生!之前还嘲笑了吸血鬼的我真是太天真了,至少吸血鬼的敌人是教廷,他们可以一同团结起来抵制对方,但是我们这些不死人却要搞内讧!一想到我会像怪老头一样被别的不死人从头到脚吸光光,我就铁青了脸,虽然家族里的人都很亲切,但那是对他们自己人而言,我一个来历不明的小丫头,肯定不被划分在内。不行,我绝对不能让其他人知道我也得到了永生!
内心纠结了一会,我叹口气,搔搔头,其实我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永生啦,反正以后做事小心点就是了……
夹着尾巴做人的我过了几天心惊胆战的日子,结果发现除了露妮发觉我有些不对劲外,其他人还是老样子,我不禁对自己啐道,真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放下心来后,我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只是在做事时格外小心,不让自己轻易受伤。
转眼一年过去了,寒冷的纽约城覆盖着白雪,按照正常时间计算,我的身体应该已经17岁了,可是照镜子的时候,我却发觉自己与一年前没有任何变化,没长高,胸部也没变大,如果我真的成为了不死人,那么再过两年,这里也不能待了吧。
“艾丽丝——”艾玛的声音传来。
“来了——”我放下镜子,开门出去,虽然以后终将要分离,但是眼前的日子我却很珍惜。
艾玛伏在案上算账,看到我走近时递过一张东西:“艾丽丝,麻烦你到这个地方去帮我取一封信吧。”
我接过一看,上面抄着一串地址,扬了扬纸片,我笑道:“OK,没问题。”
穿上大衣推开门,一股冷冽的气息扑鼻而来,嗯~~~纽约冬天的空气很清新。虽然这个城市已经经过工业革命的洗礼,路上也经常充斥着汽车的柴油味,但是比起二十一世纪来要好多了。
来到纸片指定的地方,我推门进去,里面温暖的气息很舒服,柜台前一个金发男人笑容可掬:“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在看清我的脸后发出一声赞叹,“哦,您可真美丽,抱歉,我并没有亵渎您的意思。”
对于有礼貌的绅士我从来不计较他们的失态,我笑了笑道:“请帮我拿艾玛•金的信。”
“艾玛•金是吗,请稍等。”男人答应一声,走入室内。
趁着他拿信的空隙,我打量着整个房间,发现这个地方虽小,却有许多办公人员,几乎都为男性,只是这时候他们清一色抬头观察我,在察觉到我的目光时却又很快低下头装作认真工作。
虽然这外皮不是原装货,但内芯还是普通女人的我,不由得感到一股极大的满足感,嗯,果然做美女是一件愉快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