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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其实这是一 ...

  •   一、手把手叠起糖纸小人

      蓝哲掀起了窗帘,已经是傍晚时分。扑面而来的市井气与人烟气让已在黑暗的卧室里蛰伏了十几个小时的她感触到了一丝无法抗拒的热泪盈眶的感觉。
      蓝哲低下头,揉了揉眼睛——她的视线依然有点模糊。她有些懒散地走到茶几前,用五条棱的大号玻璃杯给自己装了一大杯冰水,抿了一口,重新缓步回到窗前。黑色的城市轮廓像极了一只庞大的兽,身披鬼绿媚红的染料,在进行着某种远古时代的祭祀,车水马龙的模糊噪音就好比穿着羽毛裙带着面具的土著人口中高声大唱着的歌谣。
      她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她只是小口小口喝着水,冷静地望着窗外,像是在沉思。房子里没有开灯,蓝哲偏好光线金黄甚至橘黄色的灯,她想来觉得这样的颜色看起来温暖而滑腻,可以带给她刚烤出来的新鲜面包的感觉。然而今天她一盏灯也没有开,任凭流动着却僵硬如固体质地的黑暗包裹在她的身躯上。
      门外有细微的响动。像是类似于信笺的一纸文字安安静静地坠落到了地上。
      蓝哲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原本在大都市的躯体上漫无目的地游荡的恍惚视线在一刹那恢复焦距,直直瞪着前方。身体纹丝不动,其实皮肤早就凉了,与面颊上忽而的一热反差出脑海中一抹电光石火的噼啪声。就这么简单的一瞬间,窗外的野兽和土著人们的歌声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只是已经融入了空气却似乎依旧在她耳畔回荡的一声响动。那一瞬间她耳畔只有这个响动。
      僵立了许久,蓝哲还是选择木然走到门口。
      她犹豫了许久,打开了房门。外面空无一人,如她所料。她叹息了一声,刚要转身回房间,眼帘无意间下垂,昏暗的走道里有一个小小的方形卡片一样的东西,就丢在她的脚边。
      内心升腾起了不安之感,却同样有着意料之中的强忍恐慌故作镇定。蓝哲弯腰拾起那个物件,逃命般回到了房内,紧紧地把门栓了起来。
      过了很久,蓝哲才愣愣地把手里的东西举了起来,她好像才意识到房间里没有开灯。

      在熟悉的橙色灯光的氛围中,蓝哲也恢复了平静。目光依然久久地在这个长方形的卡片上徘徊。这是一样装在嫩嫩的粉红色信封里的物件,说厚也不厚,像是她以前收到过无数次的圣诞节卡片。蓝哲屏息,修长白皙的手指撑开信封封口,伸到里面去,小心翼翼地拉出了那张令她陡然心惊了片刻的卡片。
      这是一张结婚请柬,再普通不过了的结婚请柬,但是确实非常精致超群——高贵的暗红色底色,烫着金色间枚红色的别致的云朵形花边,封面左下角是一对传统的鸳鸯戏水图,伴随着玉蝶对对。在请柬的正中间是她再熟悉不过的隶书体的四个字:喜结良缘。
      蓝哲定定地凝视着这四个字。
      她不太愿意相信,这张让她感到如此眼熟简直到了刺眼地步的结婚请柬会真的在这个时候出现在她独居的小公寓的门前。

      潘博伦。

      刚才把结婚请柬丢在门外的,是公寓的管理员吧?但是——蓝哲有那么一抹的不确定——说不定是潘博伦本人呢?会是他吗?
      蓝哲抬头望了一眼星空。
      回忆起了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的那个时刻,那是大学第一年的最无忧无虑的一刹那,那时,活跃的蓝哲同形形色色的朋友一一打招呼,在笑靥还未散尽之时翩然转身,正巧与他一双如水深眸相对。蓝哲一愣,并无任何感觉,转过了目光。
      到此为止。每次都是这样——在蓝哲脑海中纷涌的思绪刚刚触及潘博伦的一刹那,就赫然转向,潘博伦的容貌和话语都模糊不清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段冲击更加生猛的回忆——不,是现实,热刺刺的现实。
      结婚请柬……
      蓝哲无意欺骗自己——虽然在这个时刻又不自觉地想到了潘博伦,可是她不能蒙蔽自己的内心。

      没错,她无数次幻想过这个婚礼,从遇见卓泉的那一刻起,从爱上卓泉的那一刻起。她曾经无限憧憬地说,要让他们的婚礼的每一个边边角角都如同路易十四时期的金币那般闪闪发光,每一个毛孔都会飘散出金色和枚红色相间的半透明荧光粉——蓝哲是一个浪漫的人,因此她喜欢用真实而具象的染料来涂抹自己的爱情,喜欢把回忆反复蒸馏得好像是一种酒红色的晕子,醉就醉在那股子后劲儿,嵌入脑海的最深处。
      她看着这张结婚请柬,心里慢慢升起了一股子的疼。
      这些细碎的小小回忆就好像是被盛装在水晶瓶子里的玳瑁血——蓝哲记得有一个遥远的朋友确实拥有这样的一小瓶玳瑁血,从他拥有的那一天就挂在脖子上,沉重地垂荡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岁月的流逝,这来自这种古怪的甲壳生物的血会改变颜色,就好像是心脏成熟历程的写照,同时,这一小瓶血亦好像融入了心脏,融入了生命,因此便也独自拥有了灵魂。正如这些小水钻小金币一般亮闪闪的回忆。

      蓝哲叹息一声,把结婚请柬丢在一边,去浴室洗澡了。

      那张请柬被头朝下抛弃在了地板上。
      倘若你走过去,把它拾起来,翻一个面,就会看见那上面赫然写着这样的字样:恭贺卓泉先生、蓝哲小姐喜结良缘,特此诚邀潘博伦先生前来参加婚礼。
      署名是蓝哲和卓泉两个人的,婚礼的日期是后天。

      二、指甲油的气息和小提琴弦

      蓝哲在床上久久地躺着,盯着天花板上淡紫色百合花形的灯。她歪了歪身子,找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后便继续安静地躺在床上。昨天她似乎有点失眠,但是现在十分清醒。这种事情时常在蓝哲身上发生,她连续失眠几个夜晚后,却依旧精神抖擞,而且总会有朋友夸她皮肤好,让她哭笑不得。
      手机震动了一下。这只手机的震动是微弱的,但因为放在了钢琴盖上,又是万籁俱寂的大清早,因此那剧烈的“嗡”的一声惊得她猛然坐了起来。
      随后蓝哲便自嘲地抓了抓脑袋——不就是来了条短信吗?

      让蓝哲意外的是,短信是卓泉发来的——说来很奇怪,作为蓝哲的初恋男友兼未婚夫的卓泉并不时常给她发短信,蓝哲的短信他也时常不回。况且卓泉是一个喜欢搞些小情调的人,在诸如久别重逢或者共同出游的日子前夕,他一向主张两人干脆丝毫不联系,以便把情愫不加稀释地保留到适当的时刻——所以在婚礼前一天,蓝哲并不指望接到卓泉的任何消息。
      她很惊讶地发现,现在的自己,内心似乎已经没有多少绰余了,但是这种几近听天由命的状况不禁让她更加感受到了一丝危险。
      她不禁回想起了大一与卓泉的爱情刚开始不久的情况。
      那个时候,蓝哲很在这一点上钻牛角尖,精心编辑的短信,满含自己的感情与心声,只盼卓泉哪怕只是发几个干巴巴的笑声过来,起码代表他有反应。然而当蓝哲苦苦等待卓泉的回复之时,心里的怨念与时俱增,少不得感觉自己被冷落了;然而卓泉性情向来不拘小节,素来感觉蓝哲的这种抱怨只是小儿科,因此也并没有为蓝哲情绪的低落而改变些什么——久而久之,蓝哲基本上习惯了不去期待卓泉的信息,虽然这是建立在日渐麻木的悲哀基础上的。
      短信的内容却让蓝哲愣住了。
      “刚接到信息,潘博伦学长有事,不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了。唉,真是可惜。”
      思绪回到了昨晚。
      她以为那不过是自己的错觉。可是现在再定睛一看,那份醒目的结婚请柬果然还躺在地板上,隶书体的潘博伦的名字沉稳地列在字里行间,依然醒目——和他的人一样,总是能够在人群里一眼就看出来。
      潘博伦确实把她的婚礼请柬退了回来。
      结婚请柬并非她寄给潘博伦的,而是卓泉——潘博伦是卓泉学生时代最崇拜的学长,卓泉性格要强而自尊心强,能够让他在各方面都心服口服的人没有几个,而潘博伦则能够以他的各种各样的表现得到卓泉由衷的钦佩。蓝哲可以想象,在潘博伦向卓泉表明他不能来参加婚礼的那一刻,卓泉该有多么失望啊。
      可问题是,潘博伦却把结婚请柬寄还给了她,仅仅是点头之交,甚至素未交谈过的她。
      她开始回忆自己同潘博伦之间的交集。上次,她回想到两人初次的四目相交,至此思绪戛然而止。这次,也是一样。不得不承认,她于潘博伦之间,只有一个空集。
      蓝哲皱眉思考了一会儿,心想应该怎样回复卓泉的这条短信。后来她还是简短地对卓泉的惋惜表达了一下赞同和安抚——这是她最自然的表现,反而让她感到内心的惴惴不安减轻了些许。
      卓泉没有再跟她进行任何联系——蓝哲当然能够想到这一点。

      只不过她无法控制,蓦然间却又想起了潘博伦——接着,在下一秒,她才满身冷汗地意识到,并非她终于习惯了卓泉的飘忽不定,而是她慢慢地为自己找到了一种发泄的端口——每当她感觉自己抓不住卓泉,或者从心底里对卓泉产生了某种抱怨的时候,就会想起潘博伦。
      这看似是一种很俗气的心理。然而蓝哲明白,这是一种非常诡异的心理现象——她当然对心理分析从不陌生,她就是一个出色的心理分析师。
      重新握住那张结婚请柬,蓝哲试图回忆起潘博伦的表情,他的神态,他的声音,还有他的小提琴弓——她早就听许多人谈起过潘博伦的几大特点,罕见的出色歌喉,优雅的小提琴,还有举手投足间绅士而平易近人的韵味,但是事实上,蓝哲本人从来没有和潘博伦进行过私人的接触,因此对于这众人沸沸扬扬的传说并没有机会进行考证。可是她脑海中却不难勾画出这一类的图景。
      只不过随着时光的流逝和日渐的成熟,这种幻想也变得也来越困难。她的幻想开始扎根于现实,也就因此变得越来越清瘦贫瘠。她早已不像儿时那般能够轻而易举地想出一个以自己和潘博伦为主角的浪漫小札,便算用尽了头脑,也不过是大一那年的惊鸿一瞥。
      呵,她和潘博伦之间的接触自然远不止这一瞥,可事到如今,她因着内心的挣扎于动摇,加上幻想能力的衰减,硬是把其缩水成了这一瞥。约莫是被这种情愫给魇住了吧,在蓝哲心中开始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温这样一瞥——十年了,十年,这一瞥被她反反复复津津有味地嚼了十年,那自然也就变得不再是简单的惊鸿一瞥。

      这些散乱的而且并不清晰的记忆逐渐地淡化了,尽头之处,另一张脸浮现了出来。
      毫无疑问,是卓泉的脸,不是潘博伦的。
      她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将脸埋进了双手。

      如此一来,连蓝哲自己也糊涂了,她有些困惑地眺望着远方。
      明天她就要嫁给卓泉了。
      今天潘博伦明确向卓泉表示拒绝了参加婚礼,并且在昨天把请柬寄还给了她。

      并非蓝哲真的不懂得自己的思绪,而是她始终选择蒙蔽自己,亦在他人面前很仔细对潘博伦的记忆的保存。她记得自己和室友曾经共同赞叹过潘博伦俊朗的外形和倾人的才华,她发自内心的热切表现反倒并没有让任何人察觉出任何不妥——或许,仅有的一次有关于潘博伦的偏离了正常轨道的讨论,还是在大学时代,发生在她和自己关系要好的下铺苏茵之间。那一次,蓝哲缓慢而庄重地诠释了自己的那种奇特而诡异的心理,在苏茵困惑的分享下,完成了这仅有一次的葬礼般的仪式。
      “潘博伦只不过是一种意念层面上的替代品,你也知道,他各方面都和卓泉很像。”蓝哲一面往水盆里倒洗衣粉,一面委婉地讲述道。
      苏茵慢慢地揉着一件白色的T恤,眉头是皱起来的,似乎有些不解:“替代品的意思我大概懂一点——也就是说你是因为他像卓泉才把他当成卓泉的替代品?”
      蓝哲叹息了一声,仔细地封好洗衣粉袋子,夹好橘黄色的小夹子,然后换了一种更加循循善诱的口气解释道:“因为卓泉身上存在着一些我无法容忍、他又无法改进的缺陷,因此,为了修缮这种可能会引发我们之间的危机的漏洞,我会转移自己的注意力,认为潘博伦是一个理想化的卓泉——但是这种理想化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我根本不了解潘博伦。然而恰恰是因为我不了解潘博伦,我才能够把他作为一个理想化的替代品,潘博伦是卓泉摒弃了一切缺点后的极致体现。”
      苏茵愣了半天,摇摇头:“可是你根本不知道潘博伦到底是不是这样的。”
      “一点没错。”蓝哲满意地点点头,使劲搓了几下她最喜欢的一条柠檬黄色竖条纹A字裙。“你说的,正是问题的关键,所以我才能够肆无忌惮地把我自己心底里的理想化成分加在他身上。倘使潘博伦是我一个关系很熟络的朋友,我极有可能压根就不会想到拿他来当替代品。”
      苏茵显然依旧无法理解,蓝哲转换了话题,洗衣服的工作继续。
      此后多年间,她始终和苏茵保持着联系。她这位内心单纯的朋友似乎对她的这次看似高深实则暗含做戏的“替代品讲座”深信不疑,即便是在蓝哲开完笑地说“我好歹也暗恋了潘博伦那么多年”时,也根本不会多想任何。
      可是旁人同苏茵就不同了。蓝哲是学心理学的,她自然很清楚对待不同的人改用不同的态度,类似的话便从来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提过。

      如今的蓝哲有些自嘲地托住了下巴磕儿,以她如今心理分析师的身份,还在为潘博伦究竟在自己脑海中充当什么角色而劳神,竟然还不如大一时根本不知心理学为何许物的自己想得清楚。
      门铃响了。蓝哲这才突然想起来,她大学里的朋友们特地从五湖四海赶来,说是非要今天挨个拜访一下他们俩,估计门口会围得水泄不通。
      然而门外只有一个人,蓝哲有些意外,也有些惊喜,但是随着谢乘风走进屋门,蓝哲心里似乎又开始升腾起某种阴霾。
      谢乘风是蓝哲圈子内除了同事外,唯一的一个同僚,和她一模一样的心理分析师,只不过谢乘风主攻教育心理学,而蓝哲则更偏重于普通的精神分析。之所以会感到谢乘风的到来让她有些压抑,是因为谢乘风与潘博伦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两人是知心好友,友谊从大学宿舍里蔓延至今。
      这些谢乘风没有对她说过,卓泉更没有对她说过,相反,那是她一次无意中在谢乘风的博客中看见了一些旧照片,其中潘博伦和博客主人的关系看起来很不一般。接着,从以后辗转的闲聊之中,蓝哲大概了解了两人之间的交情,绝非寡淡若水的层面。
      蓝哲忽然有些紧张了。她那有关潘博伦以及替代品的理论,只不过她内心深处的一个秘密,此秘密存在的价值,仅在于凭看似理性的分析来不断地更新自我安慰的力度,因此,蓝哲并没有跟任何人谈起——自然,除了苏茵。不过现在,蓝哲也越来越愿意相信,就连苏茵也是已经把这回事给忘到九霄云外了。

      然而,如果一旦把这种有关替代品的理论讲给谢乘风,结果肯定会有很大的不同。

      谢乘风和蓝哲早在大学时期就共同探讨心理分析,虽然两人的专业均不对口,可是正是这些半专业半胡扯的谈话,鼓励着二人勇敢地揣着工科文凭走上了心理分析的道路,可以说,两人性格几乎一模一样,因此都对彼此的秉性摸得很透,任何题材的对话在两人之间进行都毫无困难。
      正因为此,蓝哲有些害怕,她怕谢乘风得出什么结论——得出比替代品更加躁动的结论。在结婚前一天,她不希望自己受到任何刺激。
      谢乘风目光清冷而冰静,他微笑着同蓝哲聊天,跟以前一样。但是他看她的眼神呢?很是正常!蓝哲怀疑他究竟有没有发现自己今天的反常,因为她是一个很蹩脚的说谎者。
      “你这个孩子天生不会说谎,你一说谎就能被人看出来,所以你以后还是老实点。”蓝哲的母亲曾经带着几分狡黠这样评价过自己的女儿。
      “我的飞机前天才到,昨天晚上我顺路去看过你的夫君,他似乎挺兴奋的。”谢乘风谈起依然有几分孩子气的卓泉,笑得有些成熟,过早的成熟。蓝哲了解,他是一个颇有大智慧的人,因此思想上过早的悲观和成熟使他显得有些倨傲冰冷,然而那些思想,却是真真切切属于智者的。
      蓝哲露齿一笑:“是么?他都干什么了?”
      “你不知道?”谢乘风反问,蓝哲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膀,谢乘风点点头,舒服地靠在了沙发垫子上,“我以为他会很迫不及待地跟你联系,我甚至在路上就在盘算,今天在你这里小坐,会遇到他多少电话和短信。”
      蓝哲笑容依旧:“这是他的特色,结婚这种日子之前,我们是不会联系的,渲染气氛嘛!”她现在说起这类话,已经又自然又大方了,简直可以用得体来形容了。
      “有吗?”谢乘风摇摇头,“我不认为他是这么孩子气的人啊。”话毕,他沉吟着望着蓝哲房间的布局,蓝哲也有些忐忑不安地随着他的目光而移动。
      谢乘风到底在想些什么呢,蓝哲记得他和卓泉的关系并不是十分密切,用点头之交形容再合适不过了。但是蓝哲多少有些心虚,毕竟这个不大不小的秘密也埋藏了好几年,虽然并非真正的出轨或者其他大逆不道的罪过,可是毕竟她明天就要结婚了。
      最终,两人的眼神共同锁定在了那张被退回的结婚请柬上。“那是给谁的,你还没有发吗?”
      “潘博伦学长把它退回来了。”蓝哲机械地答道。
      谢乘风似乎有点意外:“潘博伦?他不来吗?我们最近不怎么联系,只是听说他和施翩旅游度假去了。”
      蓝哲听得愣了。

      她怎么会忘了呐,她似乎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校园的模范情侣自然不止她和卓泉一对,人尽皆知并且纷纷祝福的,还有一对,那自然就是潘博伦和施翩了。
      蓝哲在一开始对潘博伦并没有任何超出某种范围的想法,她所谓的替代品理论,归根结底还是建立在卓泉的基础上的——正因为她在乎的本是卓泉而非其他,才会产生那一系列女孩子特有的小心眼的想法,况且潘博伦在蓝哲大一时还是一个人,或许只是在一年之后,蓝哲才从学姐那里听说,潘博伦有了一个女朋友,而在那个时候,蓝哲与施翩素不相识,仅仅只在学校晚会上见过她,站在潘博伦身旁,同样光彩照人的主持人。除此之外,蓝哲对潘博伦的事情再无任何了解。
      如今,谢乘风如此突兀地提到了施翩,蓝哲发现自己竟然对这着这个名字懵了一下。
      接下来的一段沉默里,蓝哲不得不惊悚地意识到,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在不知不觉间形成了一些自己都未曾潜心思考过的习惯。她在作为心理分析师的同时,还是一个业余的文学爱好者,写文章是她的热爱,但每周一次光顾潘博伦的博客又算什么?潘博伦虽然有着小提琴手般浪漫的情怀和主持人般锋芒的气质,他并不写文字。他的博客里有什么,蓝哲十分清楚,他只要多加一张照片,多写一条状态都会显得十分引人注目。明明知道他几个月也不会更新,蓝哲却十分固执地每周去看。现在想想,这究竟算什么?
      卓泉很喜欢打理自己的博客,每每去一个地方旅游,或仅仅是在商业街买了件颇为得意的衣服,就喜欢没事找事一样煽情地在博客上留上一笔。蓝哲记得自己和他交往初期还比较喜欢时时刻刻跟踪评论,可大概过了两年她便只是偶尔逛逛那里了。
      可是只有潘博伦,这个习惯保留了九年,从弄到他博客地址的那时候起。

      “喂,蓝哲,怎么愣了?”谢乘风好笑地把手在她眼前挥了挥。
      蓝哲迅速回过神来,笑靥如花:“没,想到了些大学时候的事儿。潘——潘博伦学长,跟你关系挺好的吧?”她想逃避话题,但要先得体地迎合——她太擅长这些了。“那时候学校有十佳歌手大赛,你们俩好像都进决赛了哦。”
      然而,谢乘风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你说什么?”
      “哦,没有啦,我看见你的博客里有他的照片,上面备注写的是一个宿舍的好哥们嘛!”心里暗暗地感到一丝不安,蓝哲连忙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继续笑得山花烂漫。
      谢乘风的脸上写满了担忧,他看起来在犹豫,欲言又止了半天,才费劲地开口道:“你……最近是不是有些累了?你忘了吗,你在国外读大三的那一年,我们聊过什么?”
      蓝哲愣了。她大二就出国学心理学了。
      她是怎么了,仔细想想,跟潘博伦同处一片天下的时间竟然只有短短一年。可是为什么从昨天拿到了潘博伦退回来的结婚请柬后,思前想后那么久,居然把这件事给忘得干干净净。

      谢乘风提起,她才浑身冷汗地意识到——没有错,在北美念大三的那一年,谢乘风回国,参加了潘博伦主持的毕业典礼,并在博客里贴上了他拉琴的一张照片。
      那时背井离乡的蓝哲见了,对往昔大学生活的怀念油然而生,或许是由于思念,或许是由于不甘,半真半假地给谢乘风发了条私密评论,比较露骨地称赞了一下照片中意气风发的那人。果然,谢乘风狡黠地回复道:“他虽然是不错,但已经名草有主了,姑娘你可不能胡乱惦记哟!”
      蓝哲那时已经知道潘博伦的女朋友就是施翩了,她当然知道谢乘风会回复些什么。不过谢乘风的语气分明在暗示她蓝哲本质上是一个识大体的女孩子,不会做些难看的事情。也许是因为觉得松了口气,蓝哲便很轻松地表示,她对潘博伦的感情是崇拜,粉丝对明星一样的崇拜。
      潘博伦的校园粉丝的确不少,谢乘风也就没有多怀疑。
      然而几天之后,蓝哲去赴一个同有谢乘风参与的约时,却露出了马脚。约会还有几个人,都是当初在校园剧社的朋友。潘博伦也是剧社成员之一,可跟蓝哲没有交集。因为蓝哲主要负责美工和舞台,而非剧目本身。
      大家的话题转来转去,剧社社长夏溪突然对谢乘风提起了潘博伦最近在做的一个新剧,侃侃而谈,赞不绝口,并向已经出了国的蓝哲解释其中的人物关系。“你那么早就走了,而且是舞台设计,估计跟潘博伦不熟吧?”
      简单无垢的一个问题,却让蓝哲非常心虚。她冲夏溪假笑了一下,把头扎进了面前一盘炒青菜中猛吃了起来,吃得十分沉默。她知道自己的脸肯定已经红透了。夏溪什么都没有察觉到,神采飞扬地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然而蓝哲抬眼,却发现对面的谢乘风正用一种若有所思的眼神看着她。
      后来,没过多久,潘博伦考研失败,打算再考一次,这事儿也是谢乘风透露给蓝哲的。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特地顺带着提了一句,说施翩已经在他们大学所在的城市找了工作,等待潘博伦重新考验,两人就打算留在这个城市发展。
      是了,蓝哲终于清楚地想了起来,她其实是有过一个真正绝望的时间的,就是在此时。
      最要命的是,她心灰意冷地给谢乘风留了一句言:“我的暗恋生涯结束了。”
      这是她二十一岁时候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她才认识潘博伦三年。她崇拜——或许是暗恋了他三年,并在三年之后得知自己该死心的讯号。至此,基本上一段极不成熟的单恋就该结束了不是吗。归根结底,她认为潘博伦跟卓泉很像,但卓泉作为她的男朋友有很多让她不满的地方,因此她每当想迁怒卓泉的时候,便会去幻想潘博伦,就好像那是一个完美的卓泉一样。
      本来她就是这么认为的,不是吗。潘博伦的“使命”也该结束了,不是吗。

      那么,她该如何解释那之后的七年?周周都去看潘博伦的博客——承认吧,他已经至少三年没在上面写任何的记号了!

      谢乘风坐了约莫一个小时就告辞了。他还需要看几个朋友。
      他离开之前,没有任何表现。只是在蓝哲送他出门的时候,似乎是有些担忧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叮嘱:“可能是结婚前都会有的症状,你也别太累了,单身最后一天,就好好睡一觉吧。”
      看着他的背影逐渐消失在楼道,蓝哲又困惑又如释重负。谢乘风或许是知道了些什么,不过他选择了沉默。是因为那个现实吗——明天她就要嫁给卓泉了。

      蓝哲给自己冲了杯奶茶,抱着暖烘烘的液体,开始仔细回想自己和卓泉的十年。
      说出来也许会让一些人很羡慕,她和卓泉在大一时是同班同学,军训时便一见钟情,磨磨蹭蹭欲说还休了一个月,这才以短信的方式含含糊糊稀里糊涂地决定交往。此后的进程更是缓慢如牛步,几个月后才畏畏缩缩地牵上了手,直叫人大跌眼镜。
      两人在校园时是一对很受欢迎的情侣,深得众人喜爱。或许是由于两人的孩子气于纯情,或许由于两人同样出众的靓丽外貌,更或许是由于两人一唱一和舞台、社团里出双入对合作默契的身影。怎样都好,他二人交往最初,至少在别人看来,是非常登对的。
      第二年,蓝哲出国了。两人决定将异地恋进行到底。
      在四个月后,两人却均不堪重负,选择了分手。

      那……之后呢?

      刹那间,蓝哲仿佛跌入冰窖——
      之后?之后……就没有之后了。
      她和卓泉结束了。
      彻彻底底的结束了。分手了。

      她眼前一黑,摸索着拿来那份结婚请柬,仔仔细细看了三遍,难以置信地张大了嘴。那上面写得分明是:恭贺程梓秋先生、蓝哲小姐喜结良缘,特此诚邀潘博伦先生前来参加婚礼。
      程梓秋。不是卓泉。

      三、二十条鸭绒被和发呆的猫

      当然不会是卓泉,不是吗,她和卓泉早就分手了,比潘博伦和施翩决定双双留在母校所在的那座城市还要早得多。
      当然是程梓秋。她一年半前回国,遇到了身为律师的程梓秋,对方比她大四岁,成熟幽默,偶尔着急的时候还会带上些逗人的孩子气。然后两人坠入爱河了不是吗,并在交往一年多后决定结婚。
      这是蓝哲的第二次恋爱,同第一次之间隔了足足六年。
      这次的恋爱让她非常享受。两人都已成熟,又相遇在职场,彼此都懂得张弛有度,能屈能伸的道理,何况一个是在公众场合同人吵嘴的好手,另一个又是随时随地剖开人心看人脑的高人,这样两人相处便更容易看穿彼此,因此也就懒得进行任何方面的掩饰——说白了,程梓秋和蓝哲,异常合拍。
      她想起了什么,连忙找出手机看短信,意料之中地发现,那短信果然不是卓泉发来的,而是她的母亲。道了声恭喜,表达了一下对女儿离开的不舍,很符合她一贯的风格。
      可为什么她会把它看成是卓泉发来的,还那么分明地连内容都臆想好了?
      最最荒谬的一点是——程梓秋和潘博伦,根本不认识。

      会是因为程梓秋和卓泉有相似之处吗?
      这一切都太过混乱了。在潘博伦将结婚请柬退还给她时,她就像中了邪一样,思绪完全回到了那短暂的,在国内的仅仅一年的大学时光。是印象太深了还是怎的,亦或是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不,不可能,思绪至此,该回忆出来的,已经全部曝光,在没有什么是被遮挡在黑黑的胶片之后的了。
      程梓秋为人稳重,考虑事情面面俱到,不需要蓝哲太过费心。尽管在法庭上,他常用自己三寸不烂毒舌吵得满堂喝彩,妙语绝伦,可在小他四岁的蓝哲面前,却比较温润儒雅,并没有显得非常强势,反倒是对她宽容得很,给她充分的自由,任她撒赖任性。
      这一点和大学时代相对幼稚的卓泉正好相反。
      卓泉对蓝哲爱得很是疯狂,他十分霸道。可他平素对旁人则是一副好好先生的模样,唯独对蓝哲十分霸道。这曾经带给蓝哲极大的满足感。虽然成熟之后她就不这么想了。
      这样的两人,如果非说有什么相似之处的话,那就是都不爱回短信。
      卓泉是觉得没必要,而程梓秋是明确表示自己非常不喜欢让手指拘谨地在一个狭窄的空间移动,有事儿的话尽可能电话联系,只有在实在不便的情况下才会使用短信。事实非常微妙,蓝哲打心底里是带着女孩特有的撒娇和浪漫的情怀,希望自己的恋人能够把自己捧成一个宝,巴不得随叫随到。可她的两位男朋友却都不怎么回她的短信。
      好在认识程梓秋的时候,蓝哲也已经二十六岁了,她已经知道经营一段合理而成熟的感情最需要的是什么,便从来没有在这一点上有任何拘泥,反而她还时不时嘲笑程梓秋是连短信都不会发的土包子——自然,后者只是佯装生气地扬起巴掌,随后便像拍一只动物一样轻轻地抚摸着她的后脑勺。
      再度回想起两人相遇的过程,的确是宴席上的巧遇。程梓秋和他律师事务所的同事们一起庆祝一个大案子的圆满结束,蓝哲和她精神病院的同事们一起庆祝一个大案子的圆满结束。一桌子律师和一桌子精神分析师碰巧挨着。而蓝哲则同对面一桌的程梓秋面对面。
      或许是有一些一见钟情的感觉?不,这个不重要。两人最初也不过只是若有若无地偶尔将目光落到对方身上,并从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友好的兴趣而已。
      中途,蓝哲离席出去接电话,顺便去盥洗室补妆。心情很好地晃着小包从盥洗室出来时,正好看见程梓秋在一旁的吸烟室里抽烟,看见她朝这边望过来,温和地微微一笑,冲她挤挤眼。蓝哲窘得整张脸都红了,但犹自淡定地冲他笑笑,顶着一张猴屁股一样的脸昂首挺胸地回到了精神病席上。此后,一直到聚会结束,那一桌的程梓秋便一直面带笑容地看着她,让她开始感觉十分坐立不安。
      可事实证明,律师大人自有分寸。两人此次的眉来眼去,竟然没有被法院席和精神病席上任何一位外人发觉。
      两人的第二次相逢就在三个星期之后了。蓝哲在精神病院里接待了一个自闭症患儿,送他出去时发现他的监护人就是程梓秋。她起先以为这孩子是程梓秋的儿子,可其实那是他朋友的儿子,因为同为律师的夫妻这一日有大案子要接,迫不得已,只好授权让程梓秋带孩子去治疗。
      不过程梓秋毫不掩饰地告诉蓝哲:“我之所以会如此爽快地答应,一方面因为是朋友的请求,主要是因为我记得上次听你们说起过你们所在的医院就是这一家。我想我应该会遇到你。”
      十分娴熟的搭讪技术,颇为强势。也正如程梓秋后来承认,他的确恋爱经验丰富。同蓝哲不太一样。
      在接下来,两人开始交往之后,蓝哲却意外地发现,程梓秋并不是一个强势的人——或者说,并不是一个对恋人强势的人。
      他的这种反差让她很喜欢。他所有的她没有的成熟,也倍受她青睐。可能是因为年龄相差四岁的缘故,程梓秋对她非常宽容,但蓝哲也是个懂事的女孩子,因此,两人的交往异常如鱼得水。
      毫无疑问,她和程梓秋一直到最后也必定相处得十分默契。否则,以她的个性,又怎会搭上自己的终生大事,选择嫁给他呢?

      可当下还有一个比较诡异的问题:给潘博伦的结婚请柬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啊,可能还有第二个:得知潘博伦同施翩比翼双飞至今——没错,至自己同程梓秋开始交往也一样——为什么还会每周习惯性地去看他那个估计永远也不会再更新的博客?

      蓝哲坐在房间中,抱着头,苦闷地看着那封粉红色信封。
      良久,她才意识到自己在看什么。
      粉红色信封中央有一行字迹,是自己非常熟悉的字体,写着自己非常熟悉的地址。
      那是她蓝哲的字体,她蓝哲的地址!

      她果断地拿起电话,拨给了谢乘风。

      一个小时之后,这位学生时代的学长便端端正正地坐在了她面前:“你都想起来了?”
      蓝哲点点头,开始细细描述方才她所想的一切。包括早期把潘博伦当成卓泉的完美替代品的理论,包括同程梓秋的相遇和相爱,以及自己对这件事情的分析。
      期间,谢乘风始终专注地听着,听着。
      等一下,他有一个动作让她感觉有些不适——他一面听,一面在纸上刷刷地记录着。天哪,这是干什么,他职业病犯了吧?等一下啊,谢乘风明明是教育心理学家,和自己不一样,他干嘛要做这种精神分析一样的事,看起来真是不像他啊。
      “你写什么?我把你当做我的业界好友才告诉你的,干什么,想当案例分析?”
      谢乘风笑得云淡风轻:“你绝对多心了。”略沉吟片刻,又严肃地问,“那么,你如何解答你最后的那两个问题?结婚请柬是怎么回事?阅读潘博伦的博客又是怎么回事?”
      蓝哲只能苦闷的摇头,表示自己确实不知道。
      谈话看样子就到此结束了。谢乘风起身,合上了笔记本。那一瞬间,他的姿势看起来十分熟悉——到底像什么呢?
      “你就好好休息吧,有事可以像刚才一样,按铃叫我来,想谈什么都行。”
      “恩。”蓝哲点了点头,感觉卸下了一个重担。虽然还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可是不管怎么说,也许果然是因为最近自己有些累了吧。
      她笑容满面地目送谢乘风出门,脑海中还在回想着他的那个合上笔记本之后将其加载肘下的动作,真的非常眼熟,非常非常眼熟……就好像,就好像自己也做过同样的动作一般。自己在写完病人的倾诉记录时,也会习惯性这么做,然后叮嘱病人好好休息,有事就按铃。
      天,怎么都跟谢乘风做的一样?
      他真把自己当成个病人了,哈哈。蓝哲无声地笑了起来,心满意足地靠在床上,吸了口气。明天,就是她和程梓秋的婚礼了,折腾了这么久,终于可以安安稳稳地结婚了。是要感谢谢乘风呢,还是感谢自己?
      辗转反侧,实在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明明知道未婚夫不怎么爱回短信,却还是忍不住编辑了一条短信发过去:“想到明天的婚礼,我觉得很幸福。”
      对,十分幸福。
      卓泉是她的初恋,她深深爱过他,深深伤过他,也深深被他伤过。可即便如此,他依旧给了她宝贵的初恋回忆。虽然两人之间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但是回忆的存在是不需要依靠感情来维系的。回忆就是回忆。
      程梓秋是她感情成熟之后的恋人,亦是她的未婚夫,马上就要成为她的丈夫。两人的相遇和相知都不再像学生时代那么水晶花园,充满青涩的苹果味。这是一段成熟而让人满足的恋情,最终拥有了一个比较美满的结局。
      不知道程梓秋会回什么呢?啊,他根本就不会回吧。呵,不过这样也好,一想到精英律师竟然是个发短信都发得如此痛苦的土包子,蓝哲的嘴角便爬上一丝美丽的笑容。
      这样,真好。

      四、豌豆公主和玻璃墙

      聂向何直愣愣地看着手机。
      手机上是刚刚接收到的一条短信:“想到明天的婚礼,我觉得很幸福。”署名是:施翩。

      目光从手机上抬起,落到了办公室对面。
      玻璃房里洒满了阳光,一个二十六岁的女孩子正抱着双膝坐在床边,歪着脑袋盯着一个手机傻笑。她笑得很好看,很幸福,就像她发过来的这句话一样。
      她就像突然想起什么一样,拿起手机捧到面前,小心地按了几个数字,然后将手机贴在耳朵上,一脸期待地笑着。
      几秒后,自己的手机响了起来。
      聂向何缓缓抬起手,按下接听键,耳边传来一个迫不及待的兴奋的声音:“谢乘风,真是对不起,我今天已经是第二次打扰你了!”
      “呵呵,你真是很兴奋啊。”他微笑,但其实他不想笑。“不过反正我说过了,你可以尽情地来打搅我,我只为你感到高兴。”
      女孩咯咯地笑了,开始兴高采烈地说着什么。聂向何听着,但思绪稍稍游离开来。他目光紧紧地盯着这个女孩子,这个用最美丽的表情和语言说着自己明天的婚礼的女孩子。
      他承认,当精神分析师久了,就会麻木很多。
      就像现在。
      挂了电话之后,聂向何心里总觉得有些沉重。他招手叫来护士:“把十六号病房病人的档案给我。”
      护士点头,很快就将一个牛皮纸档案袋摆在了他面前:“聂医生,整理好的就是这份了。”
      他点点头,冲护士笑笑,慢吞吞地打开了档案袋。
      他将手伸进档案袋,摸到了一个圣诞卡片一样大的小信封。
      他将信封掏了出来,那是一个粉红色的粉嫩嫩的小信封,还散发着一股子淡淡的兰花香。打开信封后,里面的东西也没什么特别的——是一张结婚请柬,再普通不过了的暗红色结婚请柬,封面有着金红相间的云朵形的边框,还有成双成对的蝴蝶。喜结良缘四个字金光灿灿,夺人眼球。
      聂向何深深吸了口气,打开了这份结婚请柬,上面是这样一行字:
      恭贺潘博伦先生、蓝哲小姐喜结良缘,特此诚邀施翩小姐前来参加婚礼。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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