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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试验田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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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云这名字是我老子起的,听起来就像个女人。
我老子秦萧城是S市最有名的美男子,年轻的时候有过无数女人为了他斗得头破血流,可惜没有一个能为这个在黑暗中行走的帝王生下孩子。至于我,其实是他从路边捡回来的小鬼,跟只宠物一样在身边放养了许多年,渐渐地就养熟了。
这个男人就像古希腊残缺的神像,什么都有,唯独缺了一双健全的腿。但即使这样他也走得比任何人都要远,我只能追随他的背影努力向前奔跑,永远生不出要超越的念头。
作为一个普通人,他选择了站在异人类这一方,想要建起一个比他的黑暗王国更庞大的光明之都,让全部人类和平地生活在一起。我不懂他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但正像前面说的,我这一辈子都在追随着他,不带任何质疑。
所以即使是不喜欢自己的名字,我也没有吱过声。当然有时候还会忍不住想象,如果名字是自己给自己起的,我会管自己叫什么。想来想去都没结果,最终还是聂行云给了个答案,他说其实不用想太多,除了寻欢作乐你的人生根本没别的选择。
对于一个彻头彻尾的享乐主义者来说,这的确算得上是不错的名号。
我向来都开最快的车,喝最烈的酒,抱最美的女人。那些被我跟聂行云联手阴死的老东西到最后也搞不明白,为什么我跟他两个人能不声不响地搞在一起。其实理由再简单不过,人家聂少最喜欢惊险刺激,我疯起来也跟他不相上下,大家在各种共同爱好的基础上一拍即合,这就勾搭上了。
我愿意参与这样刺激又新鲜的游戏,跟聂行云没完没了的空虚不同,只是因为觉得自己明天还能不能活下来都是个未知数,与其到时后悔,不如及时行乐。在我看来,今生来世这种说法纯粹就是在瞎扯淡,人死了自然就什么也没了,哪来那么多机会给你后悔。
所以在发觉自己还有意识的时候,除了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我没得出别的结论。
是的,我应该是在做梦——
梦的一端连着酣畅淋漓的死亡,另一端却连着苍白的现实。
两者一比较,就更觉得那是个好梦。想来应该是因为被当成废物太久,心理不平衡了,居然梦到自己死得那么惨烈。不知道梦境的最后我老子有没有对着我的尸体掉眼泪,然后化悲愤为力量血洗全世界——
啧啧,这种变成世界大战导火线的事情,真是想想都觉得罪过。
我虽然心理黑暗,但绝对没这么扭曲,老妄想着要统治世界什么的。其实和平共处真没什么不好,只是偏偏有人就喜欢搅局,果然这种人还是该一口气全拖进棺材里给我陪葬省事。
梦中一口鸟气悉数出尽,可惜睡醒以后却还是得面对现实。废物依然是废物,打打杀杀这种事情自然有健全的家伙去做。我只需要乖乖听话,乖乖吃药,乖乖等死,至于快意恩仇的人生已经成了过去式,只能在梦里重温。
在心里叹了口气,做好思想准备后慢慢睁眼,发现自己正坐在一把扶手椅上,腿高高地架着,手里还玩着把漂亮的小刀。再一看,没有惨白的天花板,没有透明的输液瓶,也没有容易脸红的清纯小护士。只有江蝶身穿丝绸睡衣坐在我脚边,柔顺地伏在我的腿上,腮边仍然带着情事过后满足的红晕。
不由地一怔,难道梦境还没有结束?
然而在意识到自己想做什么之前,我的手已经不由自主地抚上了她乌黑如墨的长发。江蝶扬起脸,安静地看向我,眼中带着无尽的柔情和眷恋。
看到自己一度失去的人再次出现在眼前,脸上带着再熟悉不过的温柔,我的呼吸几乎一度凝滞。她是真实的,肌肤柔软,鼻息温热,而不是那个被凌虐得体无完肤,带着无限眷恋在我怀里断气的女子。
我默然地抚上她的脸,看她像猫一样惬意地眯着眼,轻蹭我的手,心脏顿时痛得揪成一团。
这辈子我自认没有欠过任何人,除了自己的女人。秦云在黑暗的世界里叱咤风云,到头来却只不过是个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的窝囊废。
眸光微沉,我静静地注视她的脸,心头虽然翻滚着痛楚,脸上却依然平静如昔。
这不是什么,只是一个梦。我已经永远地失去了心爱的女人跟没有出世的孩子,连杀死凶手为自己赎罪的机会都没剩下。
没人知道我有多痛恨自己,隐藏情绪这种事我一向做得很好。即使是在江蝶的葬礼上,我也没有流过一滴眼泪。穆恒看不惯我的冷漠,就连聂行云也一脸玩味地摸着下巴称赞我无情。这个男人是个标准的花丛浪子,身边永远不缺漂亮的男女,可惜没有一个能留住他的心。但聂行云跟他的情人们好歹还有过美好的回忆,而江蝶跟了我八年,却从来没有得到过任何承诺。
她是个隐忍倔强的女人,自然不会主动开口索取这些。
我以前没想过这些,后来想明白,却发现什么意义也没有了。
静默了很久,我才将目光从她脸上移开,环视四周。
偌大的客厅此时站满了人,全是严阵以待的姿势,等着一声令下就能拔出枪来将目标射杀。满头华发的老狐狸摩挲着手中的蛇头杖,不动声色地等着我先有所动作。他的宝贝儿子正倒在地上,低低地呻吟着。
哈,还真是让人怀念的场景,这些三年前的人,三年前的事。
那时距离我被检查出有问题还有三个月,正是我接管了我老子名下的所有产业,活得正春风得意的时候。那时的我只觉得全世界都在自己掌控之下,没有任何人能阻挡我的脚步,便这样一步一步地走向深渊,一路行走就一路失去。
我看着自己曾经拥有的一切,想的却是人生怎么可能有重来的机会。梦里那个飞扬跋扈的秦云只是一个影子,在光明淡去的时候,就会融化在黑暗里。温柔浅笑的江蝶也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这世上已经再没有这个美丽的女人。
再抬眼去看那只老狐狸,一时间也有些感慨。
当年他出卖秦家,自己却机关算尽地栽在了聂行云手里,最后被分了尸,扔进海里喂鲨鱼。至于当初被我整得半死的贺擎天,聂大少倒是放了他一马。考虑到这实在不符合他的行事风格,在他来医院探病的时候我还随口问了那么一问,却没有得到他的回答。
现在想来,大概是因为这场无妄之灾给他挡了一场杀难,聂行云或许觉得我对这个和善的家伙有所亏欠,看他又成不了什么气候,这才没有赶尽杀绝。
我们都不是善人,区别只是他狠绝,我狠毒。
比起聂行云喜欢把人一刀杀了的习惯,我更享受把人一点一点折磨至死的过程。我在贺诚面前干的就是这事。既然老狐狸连看着亲生儿子被人伤成这样都沉得住气,我没理由不让他见识我的手段。
自觉在道上混了这么久,别的本事自己可能都没学到,唯有耍狠的功夫做起来一等一的好。打二十岁从美国读完大学回来,我接手了一系列家族产业,干脆利落地杀了不少碍眼的家伙。等到二十四岁生日过完,人也成了凶名在外的煞星。这些老狐狸一个个惜命如金,年轻时的锐气全在数十年的起落里被磨得一干二净,不会轻易拿自己的命来赌。秦云就不一样了,一条烂命,什么都敢做。
他们看得清楚,所以更加忌惮。有句话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就是这个意思。
我阴沉地勾了勾嘴角,陈年旧事在梦里头被翻起来,看着又是另一种感受。
这一次的情况有点特殊,贺家的少爷在我手上,他老子再狡猾也还是得结结实实地踩在我的地盘上,厚着一张老脸来跟我要人。作为主人,我自觉没有必要去耍这个狠,只是僵持。现下这气氛,大概就是老狐狸登门一个多小时之后的事,很快他就要憋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