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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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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记得
呐,还会不会有人记得,那些关于喜欢不喜欢之类的甜蜜话语。
不二在很远的地方就已看得清,越前对其他同伴的捉弄无奈的表情。
微笑着再拿起一个芥末寿司,再抬起头,享受味道存在于每一个细胞中的感觉。
——平安夜果然很有趣呢。
有气球,有音乐,有给越前的蛋糕,有戴起来怪怪的生日帽,还有摆满桌子的食物,吵吵闹闹的崛尾一干人,再加上网球部的队员。
无论是多大的家也会爆满吧。
大概是气球太多的原因,灯光射下来都被柔和的换了个角度,照在越前身上有了一瞬间的错觉。
是被光芒包裹,或是人本身发出的肉眼见不到的微光?
因为感觉太过奇妙,所以去包里拿出相机想要拍下这瞬间的错觉,作为生日纪念之类的送给他应该会不错。
当调好焦距调好光圈之后却发现主角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自己面前。
刚想开口说什么,对方却抢先了一步。
“呐,前辈,我好像喜欢你。”
思想被抽离。
不二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没想到第二天越前一家就搬到了美国。
从很久以前就开始被教育光阴似箭,要珍惜时间之类的。所以每次造比喻句时都会以时间为本体,最普通的XX像XX为句式。
却因为喻体的不同从来不觉得厌烦。
时间像……
时间像……
时间像……
时间像只草丛里蠕动的毛毛虫,明明很慢很慢的爬过,可当再次回头去寻找它时,却发现它已经离原来的位置很远很远。
“Journey,你的第一次个展还是应该设在巴黎……”
“毕竟相比于东京,你在这里的影响力更大……”
“第一次个展对于你来说的重要性已经不用多加解释了吧……”
“所以……”
眼睛微睁,难得一丝认真。
“所以,更需要在故乡,我的故乡东京举办不是么?”
助理沉默,起身,从外面关上门。
因为自己一味的坚持,所以才将最初只是单纯的被通知个展举办地点在巴黎,到与全部企划成员对立,坚持要在东京举行。最后全部妥协。
原因只有一个。
——网球巨星越前龙马日前回国。
——亲爱的,你在那里。
遮住半张脸的墨镜,高领毛衫。这种装束看起来指向是一个普通的游客,不二看着镜子这样的自己,觉得有点夸张。
——可是,若心有灵犀,你便一定会认出我。
比印象中已经高了不少,站在门口轻呵出一小团气,眼神依旧干净透明。
不二还在犹豫是不是要把墨镜摘下来,他却已经和自己擦身而过。
“呐……越前……”
“请问你是……”
我连你的声音眼神都还记得的时候,你却连我的名字都想不起来。
这是讽刺喜剧还是悲剧?
“呐,前辈,我好像喜欢你。”
可是亲爱的你,我还没有回答你,你就把我如此干脆的忘记了。
“越前,我也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