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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书 ...

  •   最亲爱的周杰伦:不要以为我是个不懂如何写信的人。只是我比较喜欢这样的写信格式。这样写看上去,我本来不怎么算漂亮的字有了点蝇头小楷的味道。我喜欢这样,也喜欢你看到的是这样。但我很清楚,你不会看见的。可即使你看不见,我也还是要写,像许多在世界不起眼角落里偷偷喜欢你的女孩一样,有那么点傻傻的,痴痴的。
      你现在在哪里呢?或许是在纽约的某宾馆吧。我网上看到你请长假陪妈妈去纽约,现在是否还属于你的假期?我不清楚,因为我无法了解关于你的每一件事。你如果在纽约,应该还在睡梦中。我虽然是个文科生,地理是必修课,但我现在还不是很清楚中国与纽约的时差。只是依稀记得中国的太阳和纽约的星星会同时存在。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孝顺的人。在这个白雪浪漫飘散的季节,许多男孩子都陪伴着女孩子,而你却陪着你曾经是小学美术老师的妈妈,去欣赏美国的经典雕塑。在妈妈身边,心里总会有一种极为安定的感觉。很温暖,像柔软的白绒羽垫最温柔的抚摸。你的外婆也说你十分孝顺,小时侯总把好吃的东西先夹给外婆,再夹给自己。我自认也是一个比较亲近老人的人,但与你比起来,我自叹弗如。我现在也不是很关心我的外婆,总觉得她有点烦。现在懂事了也不会夹菜给她,更别提不懂事的孩提时代了。更何况你还是个男孩子。你说妈妈、外婆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每次庆功宴,你都要让她们坐在你的两侧。她们在你心中的地位不是有人可以了解的,我也不能。我只能用我妈妈、外婆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来揣拟,隐隐可以感受到一些略微的形状。我有时会有一点怀疑,你对这两个女人如此爱惜,还会不会爱上第三个女人?这个女人才是真正能陪伴你一生的人,会是你的妻子,你孩子的母亲。这个女人的位置正在空缺,没有人选。我知道在亚洲,想做这个女人的女孩何止千万,但只能有一个。这个女孩是世界上最幸运的幸运儿,她会奉上帝的旨意照料你,与你生活在一起。这个女孩是谁?这个答案至少要等到五年后才能揭晓吧。当你出第十张专辑,当你这轮明耀的太阳开始走向黯淡的时候,她会适时出现。抚慰你,陪伴你,正像你的母亲,你的外婆。
      我常在想,我够不够资格做这个女人?可能够,也可能不够。我想我足够爱你。但这里没有任何金钱的成分在。对我而言,金钱是很有诱惑力,但还没有到非要为它牺牲的程度。虽然我看起来并不怎么追星,但请你不要怀疑我对你的喜爱。是,我从来没有参加过你的一场演唱会,因为太费钱。而且你也从来不来我住的地方开演唱会。我也不能赶到外地去看,因为我没有时间,还要读书。我已经是个高二的学生,再过半年左右的时间就要上高三,开始面对高考。你应该知道高考吧?在台湾,它好像叫联考。有许多你的忠实FANS,拥有《JAY》《范特西》《八度空间》《叶惠美》《七里香》全套正版CD或磁带。但我没有。我只有一些零散的带子,和不能排除有盗版嫌疑的VCD。除此之外,还有近二十张海报,和些许映了你照片的帖帖纸。我的经济能力决定我只能做这些了,但我觉得这并不防碍我对你的爱。它们像最美丽的小精灵出现在我的台灯上、餐巾纸筒上、镜框上、电话听筒上、书柜里侧、书桌压璃内,甚至马桶盖上。林林总总,密密麻麻。看到这些帖帖纸,就好像真的看到了你,似乎真的可以摸到你的脸,你天然卷曲但现在染过了的头发,你的鹰钩鼻,你下腭后倾的嘴,你患有僵直性脊椎炎的脊椎,你会弹钢琴、拉大提琴的双手。我老是看着你的海报呆上好一阵子。你不用说话,只用眼神和神态就把我俘获了。我家里有一架电子琴,是卡西欧的,应该还算高级,但我只会弹一点点。我会用一只手弹你的一些歌。像《爱在西元前》《安静》《东风破》等。调大概不是很对,但也有那么一点韵味,所以我就沉醉于此。如果我与你呆在一起,我会很安静地坐在一边听你弹琴。虽然我并不是什么贤妻良母型的小姑娘,但我相信爱情可以改变一切。在我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对于爱情总带有一点浪漫的幻想。我不大会做家务,也不大会帮男孩子挑衣服。但在这些方面我想我总不至于太笨的。我的妈妈是一个懂得家庭与工作兼顾的女人;我爸爸的烹调技术堪称一流。因此,只要去学,我相信我会做得很好。
      而我又觉得我没有资格做这个女人。我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假如你见到我,绝不会认为我长得好看。我也没有好身材,行动不够优雅。浏览一下和你传绯闻的几个女人——温岚,JOLIN,VIVIAN,都是才色俱佳的女人。我们这边有一家饰品店,叫“啊呀呀”,代言人就是JOLIN。我站在她面前,像个十足十的火柴妞,满地自卑。她真的好漂亮啊!在我心里,也只有这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你。也许在你20岁以前,喜欢你的女人不会超过十个;但在你20岁之后,你却拥有了千万个倾慕者。但20岁后的你,已经有了一层保护膜。只有在你20岁以前进入你的生命,才能让你的心中有个模子。越早进入,这个模子就越清晰。但我没有。在你20岁的时候,我才11岁,我还根本不知道你。20岁以后我也不可能,我可能这一生都没有机会见到你。我妈在像我这么大的时候也有一个偶像,她喜欢他就像我喜欢你这样热烈,但她到了近四十岁才第一次见到他本人,还隔着重重的人群和舞台。我想,像我们这样平常人的生活是没有办法与你们这样精彩的生命联系在一起的,至少非常勉强。我觉得我的妈妈已经非常幸运了,毕竟她见到了心仪的偶像。我呢?我能不能在我的有生之年见到一次你?哪怕在我50岁的时候也可以。
      现在我写的这封信没有收信人,我也并不打算写完后千方百计把它邮寄出去。因为我知道,即使真的到了台湾,它也不会落在你手上,会被拆封可能已经很幸运了,但可能随后就被扔进垃圾筒。如果拆封人是你,我说不定还会这么做,但那不会是你,所以我永远不会这么做。我所希望的不是你囫囵吞枣的浏览,而是细致精密的阅读。一个人,在一个豪华偌大的房间,独自坐在白色的真皮沙发上。旁边是一支直立的阅读灯,前面是透明干净的茶几,上面有一杯热气袅袅的纯正蓝山咖啡,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浓郁的咖啡香。背后是昏黄的壁灯,淡淡的灯晕打在深蓝色的音响上。里面在旋转着一张你的唱片,发出很拽的乐声。上方的木阁上帖着你很吊的海报。上面的你一定有带挑衅意味的眼神,或许穿了衬衫,或许是马甲,或许是西装。对面是酒柜,上面摆着百事可乐,罐装上是你的深蓝色古装造型。中夹是精致的酒液,有很欧式的包装。玻璃柜上呈列了精致高雅的鸡尾酒杯,中间配放着小巧的烈酒杯。边框是很陈旧的木框,纹路的刻画有班驳的意味。很大的落地窗前,是厚重的白色褶皱窗帘。微露的缝隙有高空夜景的色彩。你坐在阅读灯旁,硗着二郎腿,手里是我写给你的信。阅读灯的灯光和着阴影投在你的侧脸,蓝山咖啡氲氤的气体肆意在空中缭绕。你看我的信,会有一种在冰冷雨夜喝到温水的感动。这就是我想要的意境,我所希望的你读我信的环境。但它恐怕很有实行的难度。恐怕世界上没有这样一所房子存在,你也恐怕没有时间静坐下来做这样精密细致的阅读。记得你的《世界末日》吗:“我只想/能留点时间来陪/你却连/同情都不给。”
      你一定不大喜欢读这样大段大段的文字,而且还是你不怎么看得惯的简体字。你的阅读恐怕会有一两处或很多处的障碍。但我喜欢写这样一大段又很密的文字,我还选了有简单蓝色点缀的纸张。这是“中国电信”的商标,我想如果把它换成“中国移动通信”的商标可能更完美。喜欢你以后,我利用我的一切业余时间搜寻关于你的信息。我知道你学业不佳,高中学历。念的是台湾淡江中学音乐系。中国的高中没有分系,只有大学才有,台湾与大陆的教育果然不同。我知道你对数理化月少应有数目的细胞,这让我对你很有共鸣感。我实在不明白研究那些看不见的力和原子有何意义。至于数学,我无法否定它的用处。数字的用处与文字并驾齐驱。对与我而言,它们唯一的区别是:文字能描绘出我对你的喜爱,但数字不能。我不能告诉你,我对你的爱值几千克,几吨,或是几亿吨。但数学是文科中的重头大戏,我不能放弃它。好像我比你痛苦,其实也没有。如果你是我,也不会觉得如何的痛苦。毕竟我已经按照这样的生活模式浑浑噩噩生活了十二年了。十二年,不是很长,但也绝对不算短了。我不知道你对校园生活的看法,在我,那是种苦乐并存的生活。在这里,至少可以不无聊。运气好写可能还会碰到跟我一样喜欢你的人。这些人里面有女孩,也有男孩。那些男孩一看到你的海报就两眼放光,让我有点怀疑“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的准确度。你好象也比较怀念校园生活,因为你的许多MV都有回归校园的感觉。穿上校服的你,让我看到一个干净的台湾大男生,亲切地如同邻家大哥哥,让许多学妹暗自倾慕的高年级学长。你是我日记里所占篇幅最大的男主角,关于你的信息我几乎过目不忘。因为我喜欢你,很喜欢。这些消息有些来自娱乐杂志,有些来字网上。我的收藏夹里保存着“周杰伦中文网”的网址,那里面满是关于的新闻、图片、视屏、音屏、音乐,还有那么多喜欢你的人的留言。我曾是中文网的常客,把满腹的话写到网页上,堂而皇之得出现在许多人面前。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会有空闲的时间能够坐在私人电脑前开网站看一下留言,但你一定不会把留言簿翻上好几百页去看上千条留言。这样很浪费时间,也会厌烦。有些帖子会灌水,许多帖子的内容千篇一律。许多人希望你是他们的文艺,像我一样。如果真要如此,只有把你撕成几千万份了。如果够幸运的话也许会得到你的一根发丝。我一定好好保管。
      缺少音乐的周杰伦是不完整的。离开音乐谈周杰伦,就像哲学中离开运动谈物质一样荒谬。我从初二时开始听你的歌。当时刚好是2001年的冬天,你的第二张专辑《范特西》发行了一段时间了,但我仍然对你一无所知。我们班那时来了一姓陈的走读生,他与我建立很坚固的友谊。有一次,他问我最喜欢的歌手是谁?我说是苏有朋。我在小学时就很喜欢他,觉得他是个很阴柔很乖的男生。他的笑容很干净,声音很醇厚。杰伦,他是跟你完全不一样的男生。可那个陈姓男生却说,苏有朋算什么?周杰伦才算棒啊,没品味!当时听到这句话很气愤,于是就赌气借了你的《范特西》来试试你的身手。杰伦你知道屈原练琴三月不知肉味的典故吗?我想那时我那时简直能与之媲美。从来没有听过如此合我胃口的音乐,如此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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