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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礼物 ...

  •   翌日清晨,阳光有些刺眼。

      醒来,一时愣神,才想起自己是在黎华的别墅里。

      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在如此豪华的房间里醒来,身边躺着一个英俊到令人窒息的男人。虽然我对他有心结,但不得不承认,即使在熟睡,他都仿佛被光芒照耀。完美的外形无可挑剔,没有了平日里的冰冷,面部的每一条曲线都变得柔和。难怪有那么多女人为他疯狂。

      偏偏,他是我命里的克星,如今,还取走了我最珍贵的贞(和谐)操。

      躺在床上犹豫片刻,起身,穿上了他给我买的桃红色吊带裙和白色镂空披肩。

      现在的方若绮,是黎华的寄居蟹,懵懂地寄生在他陌生又奢华的领地。也许有一天,我会走上自己的轨迹,破茧重生,但绝不是现在。走出我18年的庇护所,我需要借助这个亲近却冰冷的男人,寻取属于我的那些遥不可及的所谓理想。

      别墅虽然很新,但是东西却很齐全。双开门的冰箱里,每一层整齐地摆放着面包、水果、蔬菜、肉类等等。这个男人虽然有着无法让人接近的温度,内心的某处却细腻得令人发指。

      我选择了面包、果酱、鸡蛋和牛奶,做了两份简单但很健康的早餐。

      他很会挑选时间,抑或他的细腻已经到达了极致,在我刚刚将弄好的早餐端上桌,他便适时地出现了。否则,我还要考虑,是该上楼去叫他,还是随他吃变凉的烤面包和煮鸡蛋。

      “你会做饭?”他问得很寒暄。

      所以,我也只是寒暄地答应。“嗯。”

      他喝了口牛奶,又拿起烤面包往嘴里送,一边问道:“想要什么礼物?”

      “啊?”

      “什么都可以。”他咬了一口面包,露出满意的表情。

      “为什么?”

      “就算是奖励你的第一次。”

      我从不知道,我的处子之身不仅可以换取黎华的垂青和奢华的生活,还可以获得额外的礼物。看来,我才是最好的商人。

      “钢琴。”这是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想到的。

      他拿着面包的手定格在嘴边:“只要钢琴?”

      我没有作声。但他的讶异已经告诉我,我方若绮最大的追求,在他黎华眼里,是多么廉价。

      当两天后他带着人把钢琴摆放在客厅的时候,我才知道,即使“只是”钢琴,它在我和天王的世界里,也是不同的定义。

      我对钢琴所有的认识,是孤儿院琴房里那架辨不清色彩的音色暗哑的老古董。

      但黎华带来的,是一架象牙白的三角的名贵钢琴。他按照我的意思,叫人摆放在了客厅落地窗旁边的一角。明艳的阳光铺洒在琴身上,散发着贝壳般动人的光泽。它像是一件价值连城的艺术品,骄傲冷眼地静观着我的朝拜。我小心翼翼地掀开琴盖,那串烫金的“Steinway& Sons”像是一条蛊惑人心的美丽咒语。随手落在高音C上,这是我从未听到过的如玉珠滚落般动听的音。

      “怎么了,不会弹?”他挑了挑眉毛。

      一贯平静的表情和声音,此刻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挑衅和侮辱。

      我沉默着坐上了琴凳,闭上眼睛深呼吸,再次睁开眼睛,熟悉的黑白琴键瞬间点燃了我体内的血液,音乐奔腾而出,有一股力量在身体里沸腾,这种富足感,竟远离我有三年多了。

      一曲落幕,我闭上眼睛,完成最后的祷告——这是我的习惯,因为我坚信音乐是有生命和灵性的,这是我所能给予的最力所能及的尊重。

      黎华仍是安静地看着我,保持着嘴角一如既往的弧线。但纵然是天王,炉火纯青的演技也并非完美无瑕。你那琥珀色眼瞳里一丝不易觉察的温度,我可以理解为,欣赏吗?

      “那么悲愤的音乐,不太应景。”他只是如此淡然地评价,我亦没有回答,我不在乎他的评价,因为他表面的淡漠,从不忠于他内心的波澜壮阔。

      《革命练习曲》,好一个不应景。他又怎会知道,劫后重生的我,重获光明的我,凤凰涅槃的我,内心是怎样的跌宕与澎湃。我不是肖邦,我没有如此高尚的为祖国忧心或憧憬的节操。我只确信,如果此时,我演奏的,是圆舞曲,那么,我一定不会赢得他眼瞳里丝毫的温度。

      我起身,他坐下,只一个交替,音乐就变了样。他纤长的手指从容地在黑白键之间穿梭,像一个道行深厚的魔术师,一挥魔法棒,就能撩拨人的心弦。阳光柔和地铺洒在他的身上,无数光晕笼罩着他。有些人,生来,就是上帝的宠儿,有些人,存在,就是为了日后的光芒万丈。黎华,就是个被上帝宠幸的幸运儿,或者,他才是主宰上帝的那个人。无论是现在,还是八年前,他的锋芒,从未被镁光灯的刺眼和灼热所掩盖。

      我二十多年的人生里,至今,只迷恋过黎华一个明星。八年前,我不到十三岁,金曲奖差不多和我同岁。第13届金曲奖,黎华,是最佳新人奖的获得者。我清晰地记得,那时,他穿着纯白的衬衫,泛着光泽的银灰色西装马甲,打着紫色的领带,俊美得像神话里走出来的美少年。他坐在如现在我所拥有的白色三角钢琴前,从容地演奏,《幻想即兴曲》从他指间挥洒而出。那是我人生里,听到过,最美妙的一个乐章。

      从此,我恋上了肖邦,恋上了黎华,恋上了那曲《升c小调幻想即兴曲》。

      如果没有十四岁时,他留给我的那个凛冽的背影,也许现在,我会和无数看到他就抑制不住尖叫的花痴女生无异。

      十三岁以前,我主攻小提琴,辅修钢琴,因为我的音乐老师喜欢莫扎特。后来,我提出要主攻钢琴,弹肖邦,他说,他对肖邦的了解很有限,可能无法帮到我。从此,我把所有可用的精力都投入到揣摩肖邦的音乐里。甚至在我看不见阳光的那三年,我的耳机里循环播放的,是肖邦钢琴作品集。

      此时此刻,他坐在我面前,从容地演奏着《降E大调夜曲》,无疑,优雅高贵、浪漫多情的黎华是适合演奏夜曲的。恬静优美的旋律,宛若精雕细琢的珍珠,轻盈地滚落在房间的每一个细碎的角落,编织成串串诗情画意的音符。即便是被世人弹滥了的曲,在他指间,都能被赋予完美的生命。

      “怎么样?”他问我。

      “不错。”

      “只是不错而已?”

      “你连‘不错’都没给我。”我悻悻地说。

      “哈哈!”这是我第一次在生活里看到黎华大笑,竟是有些不真切的感觉,“你喜欢肖邦?”

      “嗯。”

      “最喜欢哪一曲?”

      “《幻想即兴曲》。”我脱口而出。

      《幻想即兴曲》,在过往的年华里,是我每天都会弹奏的,它的旋律在我梦里都会百转千回。但我从不为任何人演奏。在我心里,它属于肖邦,属于黎华,包括我在内,任何人都不能亵渎。

      听到答案的那一刻,我知道他失了神,否则,他不会允许自己的眼里流露出如此复杂的情绪。黎华,尽管你头顶光环,高高在上,可是,你内心的孤独深不见底,以为拥有全世界,到头来,连“知音”二字,都是奢侈。在我第一次听到你弹《幻想即兴曲》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真正热爱音乐的。我不了解演艺圈,但我亦能想象,这个灯红酒绿的欢场,能有几个人真正懂音乐,懂戏剧。你黎华之所以成功,并不仅仅因为你英俊的相貌,迷人的气质,更因为在你内心,有一方为艺术留存的净土。

      我们没有再交谈更多,亦不需要更多。为彼此心中的这一方净土保持一个恰如其分的距离,才是我们给予对方最佳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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