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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子 ...

  •   和你在一起

      引子

      十八年前

      凌远第一次看到林念初的时候,16岁,是医学院二年级年龄最小的学生。

      那一年,他才刚刚开始窜个子,才超过170的身高,那张特别能唤起女人母性的精致娃娃脸,也还未见之后清晰的棱角。

      那个时候,老早就已经属于他,他却被保护得太好以至于全然不知晓的身世之谜正在倒计时地向他逼近,他全无任何预感,在这最后一段无忧无虑的岁月里,无所谓地拥有着让旁人艳羡的一切 。他想要乖巧可人的时候会让妈妈和嫂嫂甜蜜而满足地感叹,这真是让人难以置信的贴心的孩子,他想要恶作剧捣蛋欺负人的时候,会得让那个不幸被选中作为欺负对象的倒霉鬼,恨不能改名换姓搬家永远从他可触及的距离彻底蒸发掉。

      看到林念初的那个时刻,凌远的心情介于好与不好之间----暑假结束,开学之初,他的心情通常不可能太好,然而这不太好的心情,在看见了林念初的第一眼的那一秒钟,有了一点点改变。

      林念初真好看。

      凌远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毛小子,从十一二岁的时候,他便就没少被当时那几个被全国人民当作偶像的美女主播,节目主持人或者名演员摸着脑袋夸赞着给过进口巧克力吃。

      但是颇见过世面的凌远,还是为了林念初的好看有些惊讶。

      这好看,无法具体地形容,只是当林念初提着行李,跟很多其他新生一起,从接新生的车上走下来,略微地抬起头,向四周张望的时候,凌远忽然觉得眼前很明亮,连带着由于假期结束而带来的不太美妙的心情,都开始向美妙的方向偏移了。

      念书对他而言向来不是多么痛苦的事情,关键在于念书的同时,有没有些有趣的附加物。

      一个这样好看的师妹,以及与这好看师妹有关的一切可能,显然就让未来的要跟枯燥的临床课以及血腥的动物试验纠缠不清的生活,变得有了几分色彩。

      很显然,这好看的师妹不仅仅让跑到校园来准备去图书馆借几本科幻小说的凌远心情好----那几个胸前挂了类似学生志愿者的老生们,在那一瞬间,目光都越过了她前后左右那些同龄女孩子们,而集中地投射到了她的身上。

      林念初的装束简单得可算得寡淡,即使在那个年代,浩劫刚刚过去不久,国家已经开始了打开国门,发展经济的新政策,于是漂亮的玳瑁发夹,锥子裤,蝙蝠衫。。。这样的时尚在她这个年纪的姑娘中很流行。而她,却只是用黑色皮筋扎了个马尾,穿了件没有任何花纹装饰的米白细纹条绒衬衫,浅咖啡色筒裤,同色的平跟偏带皮鞋 。

      那些惯常会去主动给师妹帮忙提行李,提供冠冕堂皇的帮助的师兄们,在对着这好看的女孩子行注目礼的时候,却并没有一个人,热络地向她走过去,而当她的目光扫过的时候,那些通常在低年级师妹面前能大方地掩饰住不那么光明正大的小心思,以特别光明正大,特别热心厚道的形象出现的师兄们,居然有那么点羞赧和胆怯。

      所以,她提着箱子往校园里走,所有偷偷地向她行注目礼的人,并没有一个朝她走过去,提供帮提行李,或者带路的服务。

      她似乎也没有太多属于新生的不安与紧张,甚至连那硕大的行李箱都提得不算别扭吃力,她以带了一点点--只有那么一点点的,属于新生的兴奋的目光,偶尔朝四围看一眼,径直地就朝着女生宿舍的方向走过去。

      凌远双手插在兜里,不知不觉地跟了过去。

      她的背影都很好看,那件最普通的条绒上衣,却依旧勾出她美好的线条,她肤色细腻的脖子,弧度优美。

      那个时候凌远还不会拿后来那种类似批评家的口吻去批评或赞美女人的身材相貌,他只是直觉地觉得好看。

      在之后,在德国,在法国,在已经不复质朴的从前的北京。。。他曾经跟客观上身材更魔鬼的女人在床上纠缠,可是,始终,在某一种总是会出现的梦境里,永远只有那一年,提着行李箱往女生宿舍走的林念初,她的扎着马尾辫的,好看的背影。

      在快到宿舍楼的时候,林念初停了一停,掠了下垂到了眼前的碎发。然后,余光扫过了跟在身后不远的娃娃脸男孩。

      她显然并没太注意他,再提起箱子准备往前走的时候,那男孩子却向她走了过来。

      “祁洛姐?”

      那男孩子的声音有那么几分怯生生,配上那精致的娃娃脸,无意外地让从小被异性关注得有了逆反的林念初,瞬间卸下那层对于异性的防范,颇友善地笑,然后摇头,

      “我不叫这个名字。你认错人了吧?”

      带了些许南方口音的,还算标准的普通话。凌远暗想,不错,这声音也不用减分。

      动着这心思的凌远,脸上却带着许不安的神色,对林念初犹豫着道,“哦。。。这样啊。”然后,就准备走开去,转身之前,却又仿佛无限纳闷地问,“你真的不是祁洛?”。

      “怎么?”林念初忍不住有点好奇,“这是谁?”

      “我表姐。”凌远坦然地道,“她是我大姨的女儿。今年考上了这里,今天报道。我妈却临时单位有急事来不了找她了,让我来带她回家去吃饭呢。”

      “你没见过你表姐吗?”林念初问。

      “大前年见过啊。”凌远很自信地说,然后又纳闷地看着林念初,“你真的不是啊?怎么可能这么象?”

      林念初摇头笑,“我叫林念初,并没有在北京的姨妈。很确定。”

      “哦。。。”凌远点头,“不过真象。嘿,我还以为不会有人长得象我表姐这样好看了呢!”

      很直白的恭维,然而被个看上去14,5岁的男孩子,说得那么自然,使得听腻了赞美的林念初,忍不住地有几分带着轻轻羞涩的得意欢喜。

      也或者就是这初来乍到的新奇。

      林念初在凌远已经走出几步之后又叫住他,“我都想看看你表姐了。”

      “哈,你根她简直好像双胞胎一样。”凌远感叹,“所以我都认错人了。”。

      双胞胎这个词,让一贯有着浪漫心思的林念初忍不住心里那汹涌的好奇了,她犹豫了几秒钟----眼前男孩子那张娃娃脸显得那么可爱和真诚,于是,她喊住他,

      “喂,我要把行李先放下,然后,我请你喝汽水,你让我看看你表姐好不好?”

      医学院那间不大的,仅容得下4张桌子8条长凳的冷饮店里,林念初听着凌远绘声绘色地讲着他在附中的老师们的滑稽事。

      以及,背课文,抄单词,解习题,罚站。

      “抄五遍的时候,这样。”凌远用左手的拇指食指,食指中指各自夹起一支笔,又用右手夹起三支,在便条本上,自己流畅地一事五遍写了字迹流畅的英文句子。

      这娃娃脸小男生的手,白皙修长,而那份灵巧,简直让林念初有几分惊叹。

      才才脱离了中学老师的魔掌,顺利通过了高考这个鬼门关,林念初对于一切尚还在这重阴影笼罩之下的学弟学妹,同情无限,而对着这个以仰慕过来人的目光望着自己的颇讨人喜欢的小男孩,好感更是油然而生,于是倒真是摆出过来人的架势,给他传授起高三的经验来。

      假如不是这会儿,穿着破了大大小小好多洞的跨栏背心的韦天舒,夹着个篮球冲了进来,一进来,就瞪着林念初大叫,

      “凌远,这次点子真他妈的正啊!”

      的话,林念初也许可能大概。。。真的会被凌远带回家去,看看那个‘大概自己回我家’了的表姐祈落了。

      林念初茫然地看看满头满脸汗的韦天舒,再又看自己对面的凌远。

      前者,可真不象是个中学生的样子。

      事实上,这个来自最偏远的农村的,这个时候大名还叫韦三牛的韦天舒,已经21岁,跟同班同学凌远,足足差了5岁的大小。

      凌远咬着下嘴唇转了转眼珠,才刚要说话,看见林念初冲门外招手,叫,

      “程学文。”

      凌远拍了拍脑瓜。

      那个从第一面见着时候就说不出来哪不顺眼,但是横竖就是不顺眼的,做什么都四平八稳的,他老爹的同学的儿子程学文,在小卖店门口站住,望里看了一眼,就走了进来。

      程学文跟林念初是中学六年的同学,一路一起来报道---甚至是因为有他在,她的父母才终于答应了不亲自送她到学校,正而重之地拜托这从来让大人特别放心的,且有不少亲戚朋友在北京的男孩子跟她互相照应。

      只是在火车站,医学院接新生的车,居然分为了男生车和女生车。

      程学文走到了林念初跟前,颇有点惊讶地望着凌远----上个暑假,他父亲来北京开会,顺道带着他来看看北京的大学,便就住在了老同学家。当时,他就被暂时安置在了凌远的房间里,而凌远,对于突然多出个碍事的人带来的不便,颇为不满。

      程学文很清楚凌远的不满乃至挑衅,却也还是客客气气谦虚容让地平稳过了1周,而这时在这里再又遇见,心里奇怪着林念初怎么可能认识凌远,却还是礼貌地冲他打招呼,凌远却懒洋洋地站起来,

      “你现在该叫我师兄。”

      说着这话,眼角忍不住瞥向林念初。

      后者果然愣神地瞧着他,但是目光终于转向程学文,

      “他。。。他怎么会是。。。师兄?”

      凌远无赖地笑笑,“你也该叫我师兄呀,姐姐。”

      “他年纪比我们小,”程学文温声解释,“但是是少年班的学生,所以,确实倒是师兄。”

      凌远笑嘻嘻地瞧向林念初,内心蠢蠢欲动地猜测着,这么温文优雅的女孩子,愤怒起来,该是个什么样子。

      “少年大学生?”

      林念初重复了一句,皱皱眉,上下打量着凌远,终于摇了摇头,站起身来,扯动嘴角笑了笑,“果然呀,就是小孩子。我妈妈就说,少年大学生这个制度呢,不好,孩子的心理状态没有达到进入大学的地步呢。”

      瞧向凌远的目光,毫无愤怒抓狂气急败坏等等他预期看到的情绪,反倒是,有那么点点的。。。无可奈何的纵容的同情。

      然后,林念初便就跟程学文并肩走出去了。

      凌远拿着那支方才林念初‘姐姐’买给他的雪糕,愣怔地站着,旁边,韦三牛些许困惑地问,

      “这妞到底是你的妞,还是那个胖小子的妞啊?!”

      ——

      林念初自与凌远毫无关系,却跟同学了六年的程学文也只是纯友谊。在开学之后不久,寝室里的姑娘们混得熟了,林念初更与同班的秦少白额外地要好,秦少白忍不住便问林念初,那个三年级的‘小师兄’凌远阴魂不散的对她的追求,到底有没有希望。

      “那家伙据说是个天才,14岁上大学,听说也不算太用功,还年年单科第一总分第一,传说任何一次考试,如果第一名不是他,只有一种可能,他没来考试!还听说,生理的动物模型,做的比助教都漂亮!”秦少白啃着苹果狗腿地跟林念初报告从高年级老乡那里听来的小道消息,“要说吗,跟你倒真是才子佳人哪!”

      “饶了我!”林念初按住胸口做了个晕倒的姿势,“才子不才子的,那家伙根本是个没长大的孩子嘛!”林念初看看宿舍里就只她俩,干脆合上正在看的化学书,给秦少白说起自己进校第一天的遭遇,秦少白本就长得浓眉大眼,听到那个‘找表姐的小男生’就是凌远,大眼睛瞪得越发惊人,半天,才大笑出来。

      林念初给自己倒了杯水润润嗓子,摇着头道,“他当然是聪明,我看他眼珠子一转,就十七八个主意,这里面儿九成儿都是捉弄人的鬼心眼!我可没那么聪明,才不要跟他对阵,且让他自己耍去,耍够了,耍腻了,小孩子长大了,他还能跟我扛一辈子不成?”

      “哦。。。”秦少白啃完了一整个苹果,恋恋不舍地又咂巴了两下核,原本旺盛的八卦心好奇心杯林念初的态度彻底浇熄——倒是有点遗憾。那个整天闹花样缠林念初的凌远师兄,长了张讨人喜欢的脸,说他鬼点子多爱捉弄人确实没错,可是他啊真的特别好玩,只要被捉弄的不是自己,俄弥陀佛,罪过罪过,秦少白瞧着他使坏倒真觉得相当欢乐。遗憾归遗憾,一直跟男同学们关系不错,但因为黝黑的皮肤,方脸盘,尤其是冲动直爽的个性而有着‘小李逵’外号的秦少白,毕竟也是个少女,对于这个被老乡们交口称赞的凌远,还是给打了个不错的分数,甚至,自然而然地便觉得,这么棒的家伙,胡闹些也是魅力,然而听林念初一说,利玛觉得特别有理,而后,对林念初的淡定肃然起敬,认真说道,“我瞧你更聪明!一下就能看透这些。”

      “倒不是我聪明,”林念初撇嘴,“中学那会儿,数学班那帮给竞赛培养的臭男生们,就喜欢打赌,追女孩子!谁追上了,其他所有人包他一学期的北冰洋汽水!也有拿冰砖赌的!”

      秦少白再度大笑,“真好玩儿!”然后,又认真说,“不过我看赌也赌你这样的美女。所以你见识多了,免疫强!那么,”秦少白八卦之心未能满足,毕竟还是不甘心,忽然想起来,自己中学同学,虽然远没有林念初这么漂亮,可是白白瘦瘦,一头漆黑头发,说话声音又温柔,有点琼瑶小说女主角的味道,那时候,好多男生追,其中不乏被其他女生暗恋的全年级第一名,长得也挺好的班长,她却全不动心,等高考拿到录取通知,那女孩没能考上第一志愿北京的学校,失声痛哭,后来大家才知道,她一直在跟考到了p大的一个大她两岁的男孩子地下恋情。。。

      秦少白托着腮帮子望着林念初,“嘿,你这么不动心,心里是不是有别人了?哈,说起来,程学文对你可真好,你们又是一个学校考来的。。。”

      “喂,别瞎说,我跟学文就是老同学好朋友而已。”林念初赶紧纠正,“他这个人特别好,谁需要都会帮忙,而且,嗯,我妈妈说,他就是那种真正教养好的孩子。”

      “切,你没看上人家,不代表人家没有,也许呀,他就是默默地爱着你,好像琼瑶小说里面的男二号。。。”

      “你不要乱讲啊!什么没看上的,多难听。”林念初真的有点急了,正色道,“学文是很好很好的男孩子,我觉得是最好的,他在我们学校,喜欢他的小师妹多呢。他人低调,其实是我们省的第三名,这没什么,关键是。。。嗯,我妈妈说,他特别有教养。这是气质。哎呀,我给你说实话,”为了自己至交好友,在自己心里地位颇重而又亲近的程学文的‘清白’,林念初豁出来地对秦少白‘坦白’,“中学时候,那个,看小说看多了,会有点胡思乱想,哎呀,那时候会给自己幻想个人嘛,我那时候就有点把那个人放在学文身上,因为他确实对我特别好。还尽琢磨他给我做的好多事儿有没有什么特殊意义来的呢!可是,后来我班转来一个女孩,爸还在边防,妈身体不好,老病,那女孩成绩还不好,学文对她的帮助可比对我多多了,还帮那女孩的妈妈,去找他爸爸看病呢!学文是我班班长,心地特别善良,他真的是对谁都好。你想,我俩一个地方来北京上学的,他家里有亲戚和他爸爸的学生在我们学校的系统医院,以前也总来,对这里熟,他怎么可能不照顾我呢?你可不好胡说人家是别有所图的!”

      “哦~~”秦少白拉长声音,虽然对林念初这番辩白将信将疑,却也不好说了,咂巴了半天,总算把苹果核万分不舍地丢进了垃圾桶,开始对着笔记看书,才看了两页,哀嚎起来,“念初,借笔记借笔记,那个区教授说话太快,我笔记记得乱七八糟。”

      “我也跟不上。”林念初叹气,“还想问你呢。”

      “哎,那明天去问周明借好了。”

      “管男生借笔记?!”林念初仿佛听见什么不可思议的话。

      “周明动作超快,笔记从来都是记最好的。他手指头简直巧得不像话,”秦少白崇拜地道,“他还会修钟呢!据说,修得比一般钟表店工人都强。”

      “别夸张啦!”林念初完全不信。

      “骗你是小狗!”秦少白举起手指头发誓,“我和周明化学试验一个组,我们组的人都知道!就上上周的试验记时间的嘛,结果老师拿来的钟居然坏了,本来呢,老师是回去换了一个来,结果周明的试验做完的早,老师还没回来,他就把那钟拆开了摆弄了20分钟就好了。然后呢,上周老师来,跟周明说,他神了,那钟其实是‘老病号’了,总出茬子,这次他给鼓弄好,老师觉得还是最好拿去店里看看,结果师傅说,哎哟,这谁弄的啊,以前呢,就觉得是哪哪哪几个件儿得重新拆出来清洗,但是又觉得这钟年头久了,都是老件儿,设计的跟现在也不一样,所以不大敢拆,一是怕手劲儿不对,把老件儿弄损坏了,一是怕也没有说明书也没有图,早停产的东西,拆出来,就装不回了。师傅实在说我自己也就刚干了3年,不那么熟呢。老师就将信将疑地夸周明,说你这是蒙大胆儿呢呀,还是真有这把刷子?结果周明这家伙也不客气,倒是噎了老师一句,说要是没有几成的把握,能去蒙大胆么?后来才听刘影——她北京的嘛,是周明中学同学,嘿,周明从小没爹妈了,跟奶奶长大的,一老一小不容易,好多事儿得别人帮忙,老欠人家情,周明不就怎么先是跟胡同口修鞋老头墨迹着学修鞋,老头看他奶奶快70的人带这么个小孩子,觉得教给他也是多个傍身的手艺,就教,结果他没多久所有的活都能干了,老头好人好报,倒是多了个帮干活的徒弟,然后,他就成他们院儿义务给大家修鞋的了。。。后来,凡是大家需要啥,他都能学会,什么修自行车,后来就进化到修表。。。刘影说,后来他们班什么桌椅门窗,墩布黑板擦,凡是什么坏了周明都能修好。好像他也挺爱干这事儿。到他考医学院,老师还逗他,说这次咱这双巧手可以派大用途了,不修桌椅板凳钟表自行车了,咱们修人!”

      林念初本来一边在看书,听到后来,一直没在翻篇儿,在脑子里搜索同班那个男生的样子——除了瘦高——肯定是全班最瘦最高——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印象。这会儿却被这八卦听得神往,想了好一会儿,忍不住说了一句,“那他还真是懂事。又知道心疼奶奶,又知道报别人家的好。挺不错的。”

      然而,不久之后,林念初发现,这个‘挺不错’的周明,跟自己听了八卦之后,潜在的母性被激发,脑子里勾画的那个身世堪怜的,特懂事,特善良,特知道知恩图报的内心柔软的男生压根不是一码事。

      那是一节生物实验课,原本林念初跟周明并不是一组,那回,却因实验模型比较难做,并了组,于是,本来不会在同一时间实验的她和他终于碰头。周明是实验组组长,原则上,要全组同学都完成了实验,落实了实验报告内容,才可以离开。

      女同学做实验向来比男同学慢些,所以同组的男同学,只要女同学开口,总会伸手帮忙以求大家早走;林念初在女同学中,其实算是利索的,但是那天,实验对象是小白鼠,她从小养过另一种小鼠做宠物,这时看见马上要遭难的小东西转动着红色的圆眼睛怯怯瞧着自己,一下儿想起童年记忆,不禁从可惜可怜到有了万物生下来就不平等的感慨,只摊开了手掌把那只小鼠放在手上怜惜不已;跟林念初同组的男生,平时看她真是宛如神仙妹妹一般,自不敢有过追求的心思,面对着说上句话,恨不能都要心跳变快,此时只觉得美女又有了不同的美法儿,哪能去打扰?其实林念初难过了一会儿,也就准备要开始了,偏就这一分钟,斜刺里伸出只手把那只老鼠抓了过去,她还没反应过来,那手的主人——周明,已经三下五除二把小鼠脱脊柱处死,边做边有点不满地道,“你不敢弄要别人弄啊,真是磨蹭,别的人都做到第五步了,你这还拿着看,不知道的瞧见,还以为你要给它作诗呢!”

      林念初半天没回过味来,只是目瞪口呆,而周明,误以为这个比其他娇滴滴的女生看上去似乎更娇滴滴——于是,肯定也更‘女生’的林姑娘,恐怕压根没自己动手做过实验,大概今天打乱分组,平时给她帮手的人没在,于是,干脆一并地帮她解决到了跟大家平均的速度相同的步骤,完后,一边转身去弄自己的,一边说道,“你要还不行,说话啊。哎,其实你们女生真是的,既然上医学院,能不动刀见血的吗?你干嘛不去上文科呢?”

      那天一直到放学,林念初心里都特堵得慌,当时没来得及解释——那人根本也没打算听任何解释,可回过味儿来,简直为了这被误会的屈辱憋屈得想哭。仔仔细细回味他说的那几句话,又粗鲁又刻薄,最关键的是,他就那么一说,说的时候基本连看都没看她一眼,显然就是在心里已经认定她就是如此,这让她额外地委屈。更让林念初说不出地郁闷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气得要死,自己却没忘了欣赏他武断地抢过来自己的实验老鼠之后,行云流水的手法,从一定程度上讲,林念初恨恨地,又不得不承认,自己当时没顾上解释的原因,至少有一半,是因为光顾瞧着他手里的活了。。。

      那之后林念初一边儿是推翻了之前自己偏听偏信之后对他的美好印象,一边儿,却又强迫症似的开始注意周明,但凡提到他的八卦,都默默地支着耳朵听,但凡能。。。能有机会找理由跟秦少白换实验组,哪怕其实会跟她舞蹈队或者乐队的活动冲突了时间,也定要先换过去再说。

      林念初觉得自己换组过去的最主要目的是让周明看见常态的自己——不会对着实验动物伤春悲秋地‘作诗’,更不是娇气害怕,于是每次实验之前,预习,心理准备,近乎要把所有步骤背下来。。。。

      然而!

      然而她做得顺了,做得快了,不是那拖整个大实验组后腿的人了,实验组长周明的眼光,就彻底地再也没有落到过她身上来一次。。。。

      ---

      ——
      很多年之后,林念初想,爱神如果存在,或者是个粗心大意的马虎鬼,或者,就是个爱开玩笑,把人耍得团团转才开心的坏家伙。

      否则,自己与周明,不该就那么糊里糊涂地在误打误撞的乌龙中开始,既开始了,既然那么认真地相爱了,不该更糊里糊涂地有那么多的误会。。。而当她终于不再糊涂,当她终于明白了他,却真的已经累了。。。怕了。

      那一个冬天的晚上。

      林念初领舞的飞天拿到了区里的第一名,这是多年来,医学院第一次能拿到这么好的成绩。指导老师自掏腰包带着女孩子们去吃夜宵,回来时候,已经过了熄灯时间,女生楼外的铁门锁了,女孩子们因为喝了酒,不敢叫门,几个一直给舞蹈队打杂的男生在铁门下面守着,女孩子们战战兢兢地爬上铁门,再哆哆嗦嗦地从另外一端爬下,唯有她,一向有些恐高,总算在大家的鼓励下爬上去了,却怎么也不敢转身,更不敢往下跳;大家七嘴八舌地低声鼓励她,不敢高声怕吵醒了楼长,声音淹没在北京冬天的5级风中。

      周明并不属于出去庆功的人之一,他是溜出去到小饭馆看足球,回来跟他们遇到,一同回校,作为男生,这个当口怎么也得随众把女同学送回宿舍,当时他已经冷得跺脚,只盼女同学们赶紧安全回了宿舍,可以回去蒙上被子暖和地睡觉,全没想着她挂在门上不上不下,将所有人都滞留在寒风之中无奈地哆嗦。

      “喂,你抓着铁栏杆转个身,倒退着就下去了,那么多人刚刚试过了,没有人摔死不是?”他在下面敲着铁栏杆冲她大声说。

      她努力地抓着栏杆,却是手叫发软,然后,只是哭着摇头。

      他皱了皱眉头,蹭蹭爬了上去,一手抓着铁栏杆,一手握住她手腕,“转身。”

      她更是死命地摇头。

      他不耐烦地踹了一脚铁门,吓得她一声尖叫,他皱眉对她说,“我拽着你呢,不会摔下去的!我跟你说,我数三下,你再不动,我就把你推下去。”

      说着抓紧她的手,又往她身边凑近了一点。

      她大概是真的被吓到了,没有愤怒地骂他,居然任由他抓着手,且抖抖索索地准备转个身,只是眼泪还是不停地往外冒;他忽然觉得特别的好笑,看着平日最斯文优雅,被男生们背后称为神仙妹妹的女孩子,如今挂在铁门上摇摇欲坠,脸花得如同一只猫,他终于笑出声来,一面小心地拉着她,一面说道,“你放心,绝对摔不到你。这样,你看这点儿高度,掉下去也摔不死。如果你真那么倒霉掉下去摔残了,我就养你一辈子。”

      他这话音才落,她就一脚踩空,身子直直地坠下去;他完全没及细想,只是一手奋力地抓着她的手往上提,另一手及时地抓住了她另一只胳膊,几乎将她抱在了怀里,而同时,自己也被她带着跌了下去。

      她毫发未伤,他却扭伤了脚,被她栽到身上,居然压断了一根肋骨。

      从高处坠落的那短暂的2秒,本来恐高的她,因为被他牢牢地抓着,而倒地的那一瞬间,依旧被他牢牢地抓着,他疼得倒吸着气儿,她要查看他伤口时候,他问她的第一句话,“你没摔残吧?”然后咧嘴乐了,那个笑容印在了她的心里。

      。。。。。。

      第二天,林念初逃了课去校医院看周明。

      她对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你如果伤没完全好利索,留下残疾,岂不是要我养你一辈子?

      她说完将一片橘子塞在他嘴里,冲他微笑。

      他冲口而出地说道,“你这不是引诱我自己想法子把腿敲断,无论如何留个残疾吗?”

      她的脸一下儿红了,居然很久都不再说话,而他本来是开玩笑,却突然觉得什么不大一样,他看向她,长到这么大,头一次,发现了女孩子的美丽,这种发现让他的脑子有点短路,而她却低着头,剥完橘子削苹果,削完苹果再一块块切下来放在盘子里,再又去给他打了开水,然后,站在他跟前瞧着他。

      他有不知所措,完全不知道该跟她讲些什么好,于是只是一片一片,一块一块,吃她剥好的橘子,切好的苹果,直到好几个他同宿舍的兄弟从外面涌了进来。

      她低声说了句,“你明儿要不能上课,我帮你抄笔记”,便跑了出去。

      那一天文艺部开会,她心不在焉地几次对部长的问题答非所问;自从她进了文艺部,就立刻忘记了自己曾经断然拒绝文艺部长的恳请就不肯帮忙的凌远,立刻厚脸皮地挤进来,这时,瞧着她的表情若有所思。

      开完会,凌远一如既往地跟着她,她已经习惯了他的纠缠,练就了忽略的本事,而这一天,更几乎就不需要努力已经可以把他当作空气,满脑子,都是属于从昨天晚上,到今天白天,每一个细节,每一句话的回味,尤其是周明说

      “你摔残了,我就养你一辈子”

      “你这不是引诱我敲断自己的腿?”

      她琢磨着他说话的样子,琢磨着每一个字,时而觉得他自然饱含深意,即使是冲口而出也一定有必然的原因,时而觉得,正因为他心里什么都没有,才能说出那样的话来。

      于是,一会儿欢喜,一会儿失落,一会儿惆怅,从学生会的小礼堂走回宿舍的一路,她便是那样不自禁地微笑,又不自禁地皱眉,彻底忘了身旁还有个甩不脱的跟班,一直到要进去了,他突然拉住她,眯着眼睛盯住她的眼睛问,

      “谁,到底是谁?”

      她先是吓了一大跳,随后脸颊微红,翻了他一眼,“好端端地,什么谁不谁的?你这坏小孩,又想什么鬼主意?”

      凌远哼了一声,打量着她,有点不甘恼火有点骄傲地抬起下巴,哼了一声,

      “不管是谁,就是你犯晕了。等你明白过来就得后悔。林念初,你非要在别人身上浪费时间我也没办法,反正,你总归都会发现,还是得我跟你在一起。”

      他说完这句话,竟然真的好像受了多大委屈似的转身走了,林念初目瞪口呆,半天才摇头,“还说自己不是小孩。根本就是个中学小孩!”

      这个中学小孩赌气的话并没有在林念初心里留下任何痕迹,第二天,她拿着笔记去找他,不是借给他看,而是工工整整地,抄了一分给他,她跟他一起过老师讲过的内容,纤长的手指,划过本子上娟秀的字迹。周明一句话都不说,安安静静地听,眼睛死死地只盯着笔记本,不敢把目光稍作转移,她也是死死地只盯着笔记本,不敢看他一眼,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许是她讲得口干了,想要找杯水喝的当儿,他听见她停下了,抬头,俩人目光相对,居然都吓了一跳似的往后躲,而俩人的脸,都微微地红了。

      那天,周明最后就问了一句话:“你明儿还来吗?”

      林念初其实说不清楚自己跟周明究竟是怎么开始的。

      似乎,就是从这之后,他和她就开始互相借笔记——开始是她给他抄,后来,他伤好了回去上课,就自然而然地投桃报李,再之后,因为笔记而一起自习,从自习室离开的时间越来越晚。。。终于,进化到了俩人一直到自习室熄灯才离开,然后,周明象很多男朋友送女朋友一样,把林念初送到女生楼去。

      只是,好长的时间里,他都没有主动,甚至说让她发现有想拉她手的意图,他每天在扫地的大妈进来撵人那一刻都立刻自觉地手提起俩人的书包背在一边肩上,另一手提起俩人的暖壶,然后一马当先地大步往前走。。。他人高腿长,虽然负重,却通常步履如飞,空着两手的林念初 ,几乎需要小跑才能真正跟上。而每天回到宿舍,走进楼之后,林念初都会忍不住回头,却是再回头时候,已经不见了周明的影子了。

      没有看见周明,林念初却常常看见在对面报栏看报纸——不,是靠在报栏上,往这边瞧的凌远。他毫不掩饰地是在瞧着她,而他那种探究的,仿佛明白了什么的,而又居然带了点疼惜的目光,让数度在转身希望今天周明站在这里没走的愿望落空的林念初,有点不堪的秘密被人发现的恼羞成怒,而想起来这个可恶小孩的可恶‘诅咒’越发的恼火,那一天,她再度失望之后,正对上凌远的目光,突然而起的烦闷委屈让她不再能保持在他跟前一贯淡定的风度,她一阵风似地冲出铁门,朝他过去,刚要说话,却听他已经开口,

      “喂,你若真喜欢他。。。好吧,这人就是这样的。他会给你提暖壶,但是不会站在这里,因为不舍得,看你回头再回头。下雨的时候他可以自己淋雨去给你找雨衣送回来,但是他绝对不会跟你雨中漫步。”

      林念初张口结舌,突然觉得他今天似乎有些不同,哪里不同却也说不出来,也许是他眼睛里从前没有的倦怠的神气,也许是不再如以往那样带出了对她势在必得的嚣张。而这样子的他,不再让她想摇头叹息,却有了几分从前没有的莫名其妙的愧疚,仿佛让他倦怠难过的那个人就是自己,而原来,让一个任性胡来的小孩变得懂事了些,居然是会有些不自觉的怅然和心疼。

      当然,不久之后,她就知道,让他变化的原因并非自己,宿舍那个很喜欢这个‘小师兄’的姐妹,带来爆炸八卦——-天才少年凌远原来竟然不是凌教授和陈教授的亲生儿子,他的生母找来要人了,听说,凌教授放弃了。。。

      她听了这个八卦之后不知为什么心里刺痛,想起来那张曾经张扬的有点可恶的娃娃脸,那脸上恶作剧的,但是其实透亮到心里的笑容,简直替他不忍面对这种巨变。知道这个八卦之后的林念初有些不忍看见那张已经与之前不同的脸,竟然因此,结束了总是回头的,对周明的不现实的期待,然而有一天,恰恰好的周明倒真的翻回来了,因为拿错了她的书,这时她发现凌远不在这里。

      这个孩子终于结束了这种无聊的游戏,本来是件可预见而她盼望了很久的事情,可是这一刻,她却觉得特别不对劲。直觉上,她担心他出了什么事,虽然她自己也觉得这种担心有些自作多情。

      躺在床上,她辗转反侧地睡不着,终于对秦少白说出了她的担心,秦少白是个特别直爽直接的姑娘,虽然不明白她有啥好担心的,但是朋友既然说了,她里克跳下床铺,穿上衣服去男生楼找她的跟凌远一个宿舍的老乡,却得知凌远还没有回来。

      那天林念初头一次超过12点离开宿舍,她想起来凌远有时候习惯在文艺部的小厅弹钢琴。她朝那里找过去,却没有听见琴声,她才要走,居然在一片黑暗中,听到了低声的□□。

      她壮着胆摸过去,果然见他缩在钢琴边的角落,蜷着身子,双臂紧紧环着上腹,脸色苍白的可怕。她不由自主地就走过去,蹲在他跟前,轻轻拍着他的后背,

      “怎么了,凌远?”

      他不答,她便一直在他身边,轻轻地拍着他的后背,好久好久,他的手暖了些过来,他的身体不再颤抖,他抬起头,茫然地对她说,“我是不是很讨厌,你也很讨厌我。”

      她愣怔地瞧着他,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

      “她把我抢来,也没有用她以为有用,其实我没有用。。。”向来伶牙俐齿的凌远这时语无伦次竟带了绝望的音调。当时林念初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帮他找了杯热水,坐在他对面,一直到他能直起腰了,离开这里。

      那之后,他还是经常会去女生楼对面的橱窗靠着,看她,却再也没有跟她乱开过玩笑。他自此居然成了个有些沉默,却对她时而温厚又时而不掩饰依赖的朋友。

      --

      林念初其实一直不太说得清楚自己和凌远是一种什么样的交情。就好像根本不确定凌远对她的追求,到底是真心喜欢,还是小孩子争强好胜的胡闹——她反正也并不太介意这种区别。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在她心里开始是一个挺重要的存在。虽然她一直也不算了解他,她也没有想过尝试去了解他那些七转八弯,有时柔软有时乖僻的心思,至于之后,更对他种种的抱负和理想没有兴趣。。。她只是单纯地心疼,惦记,以及为他打抱不平。

      林念初从来没有对周明隐瞒过她对凌远的这些真实的情绪,更没少激动地气急败坏地痛斥他那个母亲,有时候,她万分不解又恨恨地说,凌远怎么会真的跟她一起?管她叫妈妈?为什么他那么聪明的人,要受她摆布?

      周明当时跟凌远不熟,却在听了这转述的故事之后,出了神,然后认认真真地答,虽然她把他扔了,但是一直都看着他,回来抢他,肯定不光是为了拿他当筹码。。。他妈爱他。

      林念初为了这个跟周明进行过激烈的辩论。在当时,她不了解凌远,也又何曾真正地了解周明?一贯直来直去,甚少冲动情绪的周明,提到妈妈,其实有些伤感和难以说得清的惆怅。对于周明,母亲的脸在脑子里已经无法清晰,然后母亲两个字却在心里带着热烈的渴望和难以弥补的遗憾深刻地存在。在之后的很多年里,周明与凌远在一个科室,先后师从同一导师,他们之间从未能象他们各自与韦天舒那样亲密无间,但却也是在彼此心里份量颇重要的朋友,周明却向来没有如其他那些关心凌远的人那样痛心疾首地劝他离开他那个可怕的母亲,甚至,当包括了林念初在内的所有人都在说,凌远那么一个聪明的人,那么不优柔寡断的人,怎么在这件事上,那么地懦弱?周明却每次都说,凌远他选择了让他心里最舒服的方式,不身在其中,根本就不会懂得。

      林念初不确定自己当年是否也曾把周明这一并归入他永远反对自己的观点,永远跟自己作对,并且永远带出了那种让她抓狂吐血的对她的观念的轻蔑感——永远在说她不懂得。。。

      林念初曾经悲愤地觉得自己特别地爱周明,但是他却完全不够爱自己。不仅爱,连基本的尊重都不够。很多年过去之后,她自己都惊讶于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与他之间,剩下的已经全都是误解和争吵,自己的自怜委屈。。。而更惊讶于俩个人的坚忍,居然就那么不够愉快地,却坚持地走了下来,或者,他们都真的太不甘心这个‘输’字。。。当她终于下定决心跳出这种不开心又不甘心,想要又得不到的折磨,利用出国进修的机会,一个人安静地回望所有的过往,林念初赫然发现自己的心里,和周明联系在一起的都是曾有的各种争吵,居然已经想不起有过什么样温柔温暖的时光。待到此时,她明白了她只能选择离开,固然她终于在死寂之后渐次平静了悲愤的心,开始明白自己,也开始明白他;可是,她也知道,那真的已经不再是爱情。

      ——

      林念初以为自己从此心如止水。

      事实上,每个人都无法真正预测自己的未来。

      离婚之后心如止水的林念初一直觉得自己依旧是凌远的姐姐,依然对他偶尔的无理取闹温柔地容忍——或者说,一定是更温柔了。

      她实在是个挺糊涂的女人。就好像当初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如何地爱上了周明一样,她更不明白,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让凌远占据了自己心里越来越多的空间。习惯了他因为管理的种种头疼烦恼,累极了之后要电话给她,不说烦恼,却是东拉西扯地聊天,一直到他在电话那端睡着或者她在这边睡着;习惯了她的生日,他一定要单给她过,且持续着从18岁开始,不论他人在哪里,都没有忘记过的礼物,习惯了他身体不舒服时候冲她肆无忌惮地撒娇,能打电话找外卖让人送到家里,却非要让她来,以她让人难以恭维——他也真的没恭维过的厨艺,给他煮一锅白粥。。。她习惯了,并且潜意识里希望他永远如此下去,不要离开。他一定也是这样地习惯,于是,才会在瘟疫中,他精神紧张至崩溃边缘的时候,要每天对着她的留言信箱,说那么久的话。

      糊涂的,总是冲动地做错事情的她,在一场骇人的瘟疫之后,惊觉自己心里,如果把他已经占据了的地方清空,简直就不知道日子该如何过下去,于是,她那么地怕他真的离开,在这样的怕中,她抓住了他的手。

      ——-引子完——-

  •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更新~短了点,不过有一些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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