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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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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拿到其实已经有些天了,也上来看过了许多回,可每次总是落寞地点了关闭,因为实在不知道要写些什么来表达。因为近一年的工作原因,许久不曾给阿麦写过长评了,但其实我一直都在,忙的时候就用手机看,偶尔也会用手机评一评,橙子不更的时候,我依然会每天上来刷一刷,看一看其他读者的评论,竟也莫名觉得满足。我想,我已是把阿麦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了,而当她这样真实地拿在我手里时,我反而不知道,要怎么说、怎么做才能表达这三年来对她的情感了。
三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狂热的粉丝逐渐成熟平静,是的,狂热。虽然阿麦那时更得断断续续,但依然不减我半分狂热,我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形容这部小说,我找不到合适的情绪表达我对它的喜爱,我不断在认识的人中推荐它,却无法用那些平庸之词表述,我觉得没有语言可以准确地概括、形容这样一部作品,所以,我只是傻傻地和别人说,这部书可好看了,太……大气了?真的,反正很好看。就是这样。就像今天这样,我仍然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表达我的看法,那么,就让我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吧,或许很混乱,而三年后的心情,早已和当初不再一样,或许会矛盾,总之,这是一个小粉丝语无伦次的爱的表达。
我对阿麦这个女子,三年前可说是深爱至极。初识她,畏死猥琐无情无义,可是字里行间我看到更多的是一个在乱世中想要活下去的孤女的辛酸。亲眼看着父亲母亲死在此生最爱的那个人手中,茫茫世间,再无所系,换作一般女子,怎么又活得下去?初看时,我总会把自己代入那个年代,却总也找不到那种感觉,我想如果是我,只能想到死吧,要怎么活下去啊。可阿麦不惜一切,让自己不堪不堪再不堪,疼痛疼痛再疼痛,只为了活下去。或许不这样祸害自己,便感觉不到自己还是真实存在的吧。这样的女子,那时我只有心疼,而三年后,这个女子,我只有仰望。
三年前我试着寻找与阿麦相似的影像资料,找了很久,却没有一个能入我眼,没有一个人可以完美地诠释我心里的那个阿麦,像我前面所说的,在我这里我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她。甚至后来,阿麦在我心里头已经成为了一个没有性别的人,她绝对不是男人,可我也实在没有办法把她和女人划上等号,她是神,是英雄,是我心里无法替代的不平凡的凡人阿麦。
阿麦的成长有目共睹,可她并不是一个毫无瑕疵的战神。她为了生存,可以猥琐地装流氓,装兵痞,她为了生存,可以欺骗可以杀人,她为了生存,可以辜负可以无情,可以自私可以冷漠……是的,三年后,我回头看阿麦,觉得她在政治和军事上的确是无与伦比的战神,可是她在感情上,是懦夫,是无赖,是冷血无情的坏蛋,是……让人爱到无奈恨到无力的妖精。啊,忘记说,这些话,是指她对常钰青和绍义,虽然我不是常粉,但公平地单从言情而言,阿麦她真的挺冷酷的。
说到感情,就不能不说说那几个男人,这似乎是粉丝们从开始就争论不休的话题,直到今天,这话题仍然没有结束,仍然有人不肯接受这样的结局。说实话,我也不太愿意接受,虽然我喜欢的一直一直是绍义,可是我就是觉得他很憋屈。明明是男主角,为什么到最后连个男主角的名分都没有?明明是男主角,为什么连戏份都被抢得光光?明明是男主角,为什么最后连一句喜欢都模棱两可?明明是男主角,为什么结局定格那一刻和阿麦身影重叠的是另一个男人?你说我能不憋屈么我能么我能么我能么!(好吧,我只是写HIGH了,无论说什么都无视吧……)可能有常粉会说我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请相信我,我比你们还憋屈,我比你们悲愤多了,好歹常钰青最后还得阿麦一句喜欢,还得她一句承诺,还得她最珍贵的信物,绍义他……他怎么样了橙子都没有告诉我们!好吧,我承认我就是那种俗人,一定要看到结婚洞房生孩子才会甘心的那种俗人,所以,冰天雪地满地打滚跪求番外啊橙子!
……
你们不要骂我,我没阿麦坚强,我其实就一俗人……
*
*
去年还是前年,我曾经非常非常想为常钰青写一篇长评来的,当时我觉得没有人比我更了解这个骄傲的男人了,可是这么久过去了,我居然忘记了初衷。于是,常钰青,我只好欠着你了。
对常钰青,我不知道为什么,从开始就没喜欢过(先说好了,文都完结了常粉你们不许打人啊),从他与阿麦第一次交锋,就是那一箭,我就不喜欢他,也许是因为这个男人太骄傲了,虽然他有骄傲的资本,可我就是看不惯他那个拽样。他屠城,他杀降,这些其实都是我不喜欢他的借口,我真正不喜欢他的,是他一直高高在上的态度。这文里所有的男人,陈起、商易之、杨墨、陆刚、张二蛋、徐静、林敏慎、张生,甚至姜成翼、卫兴,绍义不用说的,我都有好感,我都喜欢,却唯独不喜欢他。
行文之初,陈起下令不得屠城,他却讽刺着说,“不论军纪”,是了,就是这种态度,目空一切,我就不喜欢他。他看不起陈起,不服陈起,因为陈起不过是靠献计上位,因为他觉得陈起不如他,他堂堂常门七子,家世无双,武功盖世,才华横溢,公子如玉,凭什么要在一个毫无军功建树的穷小子手下听令?而与阿麦的感情,他的骄傲也是这两人之间另一很大的阻力。阿麦不是常钰青那种骄傲的人,可她也有自己的傲骨,即便身无寸缕面对这个男人,阿麦仍然不会有一丝一毫的畏怯。常钰青最初对阿麦,不屑居多,然而正是这个他一直不屑的女人,屡屡让他受挫,让他由不屑到注目到欣赏到喜欢到深爱到……可是因为骄傲,因为两人之间隔了太多东西,他没办法直接表达,就只能选择一次次地伤害。相爱相杀?阿麦面对这些,当然会毫不犹豫地放弃。阿麦喜欢他真的让我很意外,真的很意外,虽然两人之间每次相遇都是生死相搏,打斗极其精彩,可我却怎么都发现不了阿麦爱上常钰青的痕迹和理由。以阿麦当时的心境、目标和骄傲,我真的找不到阿麦喜欢常钰青的理由。对此不再评论了,橙子这样写有她的道理,我只好把那一段跳过,自欺欺人地权当没有看过罢。
前面我说喜欢的男人中,陈起名列第一个。这个排名不分先后,想到哪个就写到哪个了。不过对陈起,三年前我确实是不讨厌的,甚至看了最初的文案我还以为这真的是青梅竹马相爱相杀的言情小说。陈起一直都是个输家,从他离开麦家开始,就注定了他悲剧一生的开始,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那一走,是放弃了他这一生中最珍贵最美好的东西。当然,没有他,便没有阿麦精彩传奇的一生,他是起因,他是引子,他是所有故事的开始。但我最初宁愿这只是一部平淡的种田小文,他和她,两小无猜,平安长大。
很久前我评论过陈起,他是个可怜人。幼小的他亲眼见着母亲被敌国士兵一剑钉在地上,亲眼见着十三岁的姐姐被奸污……这样的孩子,心里怎么可能没有仇恨?仇恨让他失去方向,“不顾亲情,不顾恩义”。可以理解,但不被原谅,这就是陈起的悲剧人生。我不讨厌他,甚至同情他,是他对阿麦一直存着情爱,即便阿麦去刺杀他,他仍然温柔说,“只要你想杀我,我绝对不会还手。”因着这份温柔,我一直对陈起有一种别样情感,因着阿麦那句“陈起哥哥”,我对陈起从来不曾恨过。只是陈起在最后微微有些走了样子,让我再找不到当初的感觉,“他的阿麦”,彼时早已放下他了啊。
商易之,是除绍义以外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而且在中间我居然还为了他移情别恋了,足可见这男人的魅力。只是自古最是无情帝王家,这样的男人绝不好托付终身,啊,他孙子除外!我对商易之的评论,从前的评论里反过来复过去说得太多了,现在反而不知该说些什么。这个男人,可以说是他成就了阿麦,有些读者对他鞭打阿麦耿耿于怀,其实响鼓也要重锤敲,如果没有他对阿麦的苛刻与算计,阿麦一个人是不会成长为传奇的。商易之是个好男人,这点从他对林则柔信守承诺这一点上就可看出,商易之也很深情,那么多年,他对阿麦仍然念念不忘。……我对他,已经辞穷了,就这样吧,期待他的后人能够演绎更美好的故事吧,也衷心祝愿他的“好圣孙”早日抱得美人归呐。
对绍义,喜欢了整整三年,为他也写了很多东西,曾经的评论今天不想再拿来说了。别人对他的不喜欢与不看好的那些点,我就权当是偏见吧,而那些,恰恰是这男人让我最喜欢之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绍义从不是愚忠之人,他心里装的是天下太平百姓安康,这正与阿麦父亲的追求相一致,而阿麦父亲当初选择退隐,和如今绍义的死遁,正是异曲同工。绍义对阿麦的喜欢,是纯粹的爱,不因她的性别,不因她的才华,不因她的美貌,不因她的身体……选择绍义,不是因为他忠厚老实是居家必备之良男,是因为这个男人爱阿麦,因为这个男人从来不会伤害阿麦。“我一直在你身边,从未走远……”就是这种温暖的感觉,和风细雨,侵肌入骨,阿麦不会不爱他。既然大家都YY,那我也YY一个,阿麦之所以说不知道,是因为她怕爱着她的常钰青听了伤心,听了受刺激,万一一醋之下挟持了她拐到北漠去就不好了,跑回来路那么远,很麻烦的。而且相见不如怀念,一个不知道,什么废话都省了,直接告别,再见,再也不见。SO,唐哥哥,阿麦其实是爱你的。SO,这其实是一个喜剧的结局,不过是个隐了些形的喜剧,需要像我这样,细细……YY。
那么这样一看,我其实并不遗憾的,这样的结局,最好不过,最完美不过(借用,借用)。春天来了,阿麦与绍义的爱情还会远吗?他们,也会和当年的麦爸麦妈一样,平淡却幸福地生活吧,但愿就这样,一辈子。不要收养北漠的小孩,不要告诉他,那些过去的故事……
一部关于战神的传奇,一部关于女人的史诗,感谢鲜橙历时三年为我们带来这样一部精彩大气的作品,期待鲜橙写出更多更好的书,我一直在你身边,不会走远。
最后,感谢和我一起度过这三年的众多读者朋友,有你们,不寂寞。祝你们的生活与这结局一样,春暖花开,平安幸福。
《阿麦从军》,不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女子,最美的传奇,最后的战神。再见。
JJ不给我贴,我只好再重来一次……上帝保佑,不要让我输入什么万恶的验证码,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