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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昨 ...


  •   昨天,是一年一次的“七夕”,近几年被称为“中国情人节”的节日。
      中国人总是爱说“有情人终成眷属”,也就是两情相悦的人最终是要称为夫妻的。
      但是,牛郎和织女几千年来也只能算是“情人”,不能称得上是“夫妻”。
      从牛郎和织女一开始相见的古代来看:
      首先,牛郎和织女不是两情相悦的。一开始,完全是牛郎的无耻的偷衣行为迫使织女留了下来。也许后来,织女在与牛郎的长期生活中产生了感情,愿意和对方生活了,但是,这也不能抹杀牛郎一开始的“恶劣”。
      其次,古代的婚姻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牛郎和织女的结合,完全的跳过了这一重要的环节,退一步来看,就是没父母也要拜天地,让天和地都知道,可是天帝和王母人家完全不知道啊,所以说牛郎和织女的婚姻在名义上是不成立的,他们俩得孩子也只能是“私生子”。
      从现代社会来看:
      在2001年4月28日我国新婚姻法实施前,牛郎和织女两地分居已达千百年,他们之间还存在事实婚姻么?而且,这两者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来说还是“黑户”。
      而在新的《婚姻法》实施后,牛郎和织女更是称不上是夫妻了。咱们讲究的是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牛郎和织女,这二者么有登记,么有本本,就么有法律的保障啊!法律不承认你说啥也么用啊!
      不过,筐子里的两位小朋朋不用担心,在现代的新中国里,就是身为“私生子”的你们也是受到法律的保障的,你们享有和婚生子一样的待遇,当然也要担负一样的责任~\(≧▽≦)/~啦啦啦。所以说,不要以为你们长期保持“儿童”的外表就可以回避你们已经身为“成年人”的事实。

      至于“喜鹊搭桥”一说,本人认为,这完全是可怜的小鸟被逼迫的行为,虽然,人家织女只是牛郎的情人,但是挡不住人家是天帝和王母的女儿的事实,人家有靠山,人家有“李刚”;虽然,人家天帝和王母明面上不承认,但是看自家小女整日哭泣(也不知是因为不能和牛郎拥抱,还是不能和自家的孩子拥抱的原因)的份上,私下里还是愿意通融通融滴,所以,小小的喜鹊,你既然被称为“喜”鹊,那还是让“有情人”抱一抱吧。
      织女是仙女啊,那个重量是轻的,两个小朋朋是小娃娃啊,那个重量还是轻的,那个牛郎啊,人家是农夫啊,人家要吃多点饭才能多点劲,有劲才能干活,所以人家重点那是有情可原的啊!
      只是,小喜鹊受不了啊!所以,小喜鹊也就只能“杯具”了,“扑棱”、“扑棱”的掉啊,掉到银河里,溅起了水花,地下也就开始下雨了。

      叹口气,看着窗外的雨,为可怜的小喜鹊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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