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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搭讪 有人说,说 ...

  •   然而我那好不容易积聚起来的力量就在中途被人意想不到的阉割了。我只感觉到腿上一片冰凉,心头火气顿时窜上来,正待言辞质问把冰水泼我身上的人时,肇事者已经笑容可掬的跟我道歉,“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听着这一把熟悉的声音,我心中狐疑,不自禁抬起头,准备好的质问已经无法开口。原来就是帮我们搬书的那人。“你怎么在这儿啊?”我停下擦拭的动作,只得顺口问了他。
      “这是我朋友开的店,今天人手不够,我来帮帮他。”
      我心里腹诽,你这样毛手毛脚的岂不是帮人家的倒忙吗?没想到嘴里也把os说了出来。他爽朗的大笑,看着脸色尴尬的我说,“哈哈,我是看到了美女才这样失态的嘛,一般情况下还是很靠谱的。”说完还拍拍胸口,好像在确认他说话的可靠性。“呃……”轮到我就说无话可说了。
      他不容我推拒的给了我他的名片,说有什么事都可以找他,然后就自顾自的开始招呼其他的客人了。等我想到我起初的目的时,心中的勇气似乎都快要用光了。好在那人还没有离开,仍然就着相同的姿势呆在原地。脑海里那根掌管思考的神经似乎失去了控制一般,我像个没有想法的游魂一样开始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次也是至今为止的唯一一次搭讪。
      “嗨”,这是我对着熟人打招呼常用的一个字。很显然我不分场合的对着有六分像堂本刚的人用了。他有点错愕,似乎觉得非常诧异,居然有我这样的女生存在。“我们认识吗?”相当冷酷的一句话。如果放在现在,我一定掉头就离开,可当时就是被这样的一句话迷刹了心神,我开始语无伦次,“不认识,不认识。我是看你,呃,看你好像也是一个人呢,所以……”。他不置可否,只简单的给了我一个“哦”字表示他听到了。我开始绞尽脑汁的想着话题,“你哪一级的?什么系的?家在哪里啊?离学校远不远啊?”诸如此类无聊的话题,他是属于那种永远都不懂抛球给对方的人类,往往一个问题给他,他就是很简洁的几个字外加一个句号。到最后,我心里满满的都是挫败,两个人之间显得有些意兴阑珊,却又还在为如何说完最后一句话告别而纠结着。事情永远都是会脱离人的意料,正当我做好了铩羽而归的心里准备之时,他冷不丁的问我,“你手机呢?”我被一下问扪了,像个白痴一样的把手机递给他,他输了自己的号码和名字,并回拨了自己的手机,然后有些调侃的回我,“你还没问我名字吧?”“呃……”我又开始无语了。原来以为自己在调戏别人,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反调戏了。
      我到今天也没有弄明白自己当时是怎么上前去跟对方打招呼的,实际上人有的时候就是有些自己也没法掌控的行为。就像强迫症一般,无从解释。他放下手中的杯子,“时间也不早了,你住在哪个宿舍,我送你回去吧。”我浑浑噩噩的,从他给我手机号时就完全失去了理解能力,只点点头说了地点后,就像只小狗一样给在他后面回去了。
      白菜姐看着我一副花痴脑残的样子,不免开始嘲笑,“呦,今儿是遇到什么好事了?小宁子不正常啊。”好吧,忘记说了,我叫白宁。起初我只是摇摇头,装出一副不想说的样子。其实十七八岁的人,哪里藏得住事儿。经不住大家的一番起哄,我终于添油加醋的把晚上发生的一系列有关酷哥的故事全部倒给宿舍的民那桑。当然,不知为什么没有说替我们搬书的那人,也许是心里忌讳着白菜姐的关系。总之现在看来,一切都是那么鬼使神差。
      不过我的第一次搭讪,总体而言算是成功了。我把名片扔在书桌上,就去公共浴室洗澡了。等我回来时,大家都围着我的桌子研究那张薄薄的纸片,“小宁子,这是不是就是酷哥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啊?”我心里咯噔了下,却不想告诉他们真实的情况,又觉得无法撒谎承认是的,就模糊其辞的道:“不是,是社团另外一个人的。他给大家都发了的。”那四人听到这话,马上失去兴趣作鸟兽散了。
      酷哥之所以称为酷哥,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搭讪成功后的两个星期,他并没有任何行动来表示他的在意。好吧,他也许根本不在意。我想我得承认这一点。我的心理经历了期待---失望---诅咒---期待的无限循环,到最后决定不再这样纠结的时候,却意外的接到了酷哥的短信。“我在北门xxx,你马上来。”就是这种毫不考虑我的语气,似乎吃定了我一定会去一样的傲慢,让我有些踟蹰。白菜姐是比较有想法的人,当下就说,“去呗,把握好机会。”我听从了她的建议,重新整理了下仪容便出门了。
      酷哥这次给我的感觉是更像堂本刚了,一举一动的气质完全就是翻版,我心里不禁冒出了一股小小的得意。他坐在店里面比较靠墙的位置,背对着门口,手里正拿着一本书在阅读中,连我何时坐在他的对面都没有注意到。他的神情相当专注,对手中的书也是相当爱惜,为了不折出痕迹,书本被他斜着树立在桌面上,是叔本华的“人生为何不同”,倘若现在的我去赴这一场约会,我不知道会不会是当时的心态,只觉得这个人就是我想象中要的那种对象,有深度有想法而且符合我的一切对外表的审美观。我没有打扰他,而是坐在他的对面安静的看着他手中的书本。不要问我为什么不看本人,我不敢。
      既长又短的时间过去,他才像是突然意识到我的到来,很是云淡风轻,“你来了”。我点点头,突然心理非常平静,“我来了。”“你看过吗?”他指指手中的书。我不止一千遍的感谢我爸爸的购书习惯和我的宅女属性,“看过。是一本只可意会的书。有些东西说出来意思就不完全吻合了。”“嗯”,他有些惊讶,似乎是没想到我也会看这种书。他兴致勃勃的跟我讨论了一下午的哲学心理学,当时的我还天真的以为这种彼此心灵的靠近是超出其他任何亲近之上的,心里尽是暗暗的欢喜和期盼。
      当时的我太年轻,似乎不明白恋人和朋友的区别。他从不说喜欢或者不喜欢,似乎就是一味的被动接受,我说什么都不反驳也不正面回应,我并不以为这有任何问题,只把一切都归因于他的酷。除了他喜欢看比较哲学的书籍之外,我对其他的一概都不了解,但仍然一心一意的编织着那个只属于少女特有的和恋爱有关的梦。
      我的世界好像被分成了两半,和白菜姐他们在一起时是疯疯癫癫的我,和酷哥在一起时是为了附和他而故作深沉的我。这两个我之间并没有任何交集,却也异常和谐的彼此兼容着。哪一个我更快乐呢?也许是和白菜姐他们一起游戏的时候吧,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整天思考人类本质的人,而是喜欢嘻嘻哈哈简单过生活的人。他不喜欢我的另外一面,也不考虑融入我的另外一个世界,我并没有为此而思前想后,他喜欢什么样子,就给他展现什么样子就够了,不是吗?
      有人说,说一句话走一步路都要小心翼翼担心行差踏错的话,那就不叫青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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