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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灰姑娘的公主论 ...

  •   像我这样的人太多了,随便一抓就好几个。

      所以金耀你能明白我说的话吗?

      世界上灰姑娘那么多,王子却没有几个。

      ---

      之后的话我没说完,金耀就跑去哄他刚泡的妞了。

      其实我想说的是:所以要抓紧时间变公主!

      但是金耀一定会鄙视我:是菜包永远不会变黄金包。

      金耀是我表弟,我叫琉璃,他的名字带金。我妈和阿姨都想我们能靠名字发达。

      结果她们梦想成真了:我是写作发达,金耀是玩游戏发达。

      用我奶奶的话来说,两个都不是省心的家伙。

      我高三的时候,金耀也考进了我们那所三流高中,成了我的学弟。我们基本上很低调。

      我去叫他,他在睡觉时,我就抽出屁股袋上别的报纸。

      卷成筒,放在嘴边学河东狮吼:“金耀,你给我出来!!”

      然后他们班同学就跟看怪兽般看我,以为我是哪个被他抛弃的妞。

      上下打量了一下,在我脸上瞧了好久,才摇了摇头,走进教室。

      妈的,还觉得我配不上那怪咖了!

      因为我之前要变公主的信念。

      高三最后一年,在金耀几乎脱臼的下巴注视下,我凭借多张作文大奖证书和优异的成绩破格被T大录取。

      金耀说我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我考试那天一定是黄道吉日。

      我郑重其事地竖起食指在他面前晃了一下,从里衣袋里摸出考试那天撕下的皱巴巴的皇历,摊开,指着上面某处说道:“皇历上说那天,诸事不宜。”

      他气结。

      我继续说道:“孩子,有些事是嫉妒不来的。比如说---脑子。”

      于是我在那年夏末在金耀虎视眈眈的注视下离开了B市,直奔A市。

      我终于摆脱了我痛苦不堪的高中时代。我觉得我像是监狱里放出来的劳改犯---自由了。

      我初到A市当晚,住到我舅妈的表哥的三叔的妹妹的姨妈家暂时没人住的那层商品房了。

      金耀打电话过来知道我平安到A市之后,仰天长叹(我能想象--):“天理昭彰啊!天理昭彰!”

      继而,他无比悲痛地叹道:“又一个城市要毁于一旦了…”

      我面无表情地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就跑去报到了,丫的。

      领完大包小包的东西居然没人帮我,我见到别的女生都有学哥们帮忙。

      就我一个傻站那,满脸幽怨:我算是明白了,美女在这方面还有吸引免费劳工的功能啊!早知道这样,让金耀也到A市来,勾引几个学姐帮我拎东西。也算物尽其用吧!(金耀怒:我就这么点价值?!)

      进了T大,我才知道我的才学在这里也算独树一帜啊!至少没我想象中那么坏,还以为没办法变成黄金包了呢!

      我屁颠屁颠跑去报到后,直奔我们寝室。

      我到的时候是第四个,也就是最后一个。

      金耀说得对,我在某方面动作很慢。

      在发现帅哥方面动作堪比神人,在陷入单恋方面,有比超人。

      我一进我们寝室就发现了一大美女!

      她戴着耳机听到我撞门板的声音后,回过头来看我。(我承认那声实在太大,连隔壁寝室都来探头看我)

      那一瞬间我看到了仙女下凡,美目流离间,竟带着丝丝笑意。

      我在其他两位的注视下,一抹嘴角:汗!口水掉出来了!

      我总结一下:这才是美女啊!

      相比之下,我就一豆芽菜。

      在我神乎神乎中,美女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唐琳,本市的。”

      其他两位也报上了姓名,个子比较矮,戴着副深度近视眼镜的叫梁乐乐,打扮中性化的高个女生叫张叶。

      我突然觉得自己特没性格。

      我咧咧嘴,说道:“小女子,金琉璃,B市人也!

      其实我觉得在名字方面,我妈的野心比我阿姨大,因为我姓金。

      而金耀姓贾,所以不管取什么名字,阿姨都是白忙活一场。

      假金哟,假金哟!

      嘿嘿!

      收拾好东西后,我们一起去了中文系。

      唐琳和张叶带头率着我和乐乐两只丑小鸭雄赳赳气昂昂地冲进中文系。

      以上是我个人臆想。

      果然美女的效应是巨大的,我就听到班里的男生发出的吸气声。这让我也小小地沾了点光。

      美女唐她们已经走进了教室,我乐颠乐颠地也要跟上去。结果听到了更大的抽气声,

      我低头一看:妈的!我的缕空毛衣挂门板上了,头顶忽然闪过一阵掌风,我回头一看:看到了范思哲牌衬衫,再抬头一看:一张怒气冲冲的脸。

      因为我的突然抬头,他肇事的手还没收回,我就撞了上去。

      我就如那清风般飞了出去,在公众更大的尖叫声中摔在地上,勾破了衣服。

      脑袋撞地上的那一瞬间。我想得是:我要低调啊!低调…

      时隔多日,我才知道,这畜生是本市有名的公子哥---南宫。

      南宫基本上不能称人。

      老天给了他一张人神共愤的脸,也给了他一颗恶毒无比的心!

      初来贵地,就欺骗了无数个无良少女。

      因为毛衣事件,我基本上和他结下了梁子。

      这还是我单方面的。

      他和我结下梁子,完全是因为我公报私仇每次都忘交他的论文,害他自己跑去交。

      因为在我们公正廉洁的教授眼里,我就是一纯良乖乖女。南宫就一校园恶霸。所以基本上,他是敢怒不敢言。

      几次三番下来,他也知道是我搞的鬼,对我愤恨到了极点。

      因为信奉高中不瞎搀和啥事的原则,我十分乖巧地啥社也没报。因为高中那些朋友报社,还不是为了交个帅哥。我目光远大,觉得高中的男生都不够成熟,我需要的是长期饭票。

      而社会是非常现实的,想要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长期饭票就要把自己变好。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长期饭票的前身便是潜力股。

      潜力股在哪?

      就在高等院校。

      我学习的动力便是寻找潜力股!!

      所以我决定大学里要不遗余力地认识帅哥!首先要报社!

      但十分郁闷的是:我报什么社,南宫也在什么社!

      我对此总结为:阴魂不散!

      而那厮却认为:我暗恋他!

      实在是我目的不纯,报的全是男生较多的社。什么击剑啊,网球啊,棒球啊,篮球啊…南宫那臭屁男那么爱耍帅,铁定在那。

      万般无奈下,我只能去报烹饪社。只能自我安慰,先提升自身修养再去找潜力股。

      我猜得不错,南宫才不会来这么娘娘腔的社。

      接连几天,南宫都臭着一张脸在我面前晃啊晃。

      我心里那个得瑟啊,心想:看你找不找得到我!

      我参加烹饪社的事,我连寝室里的人都没说。看你美男计往哪用!哈哈!

      因为第一个星期不用参加社团。

      于是当晚我就随唐琳她们一起去逛A市。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灰姑娘的公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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