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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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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岁那年我持枪杀人,第一次。
感觉上没有意料到的生疏和恐惧,猎物的身体在中枪时抽搐了一下,然后倒地,然后暗色的血液蜿蜒。
我开枪打的是头部,从后脑穿到前脑,一枪毙命,省的挣扎。
认真清理好现场,不紧不慢的离开。
似乎是很适应,那是我用最为正常的方式杀的一个人,然而我也为此而付出了我的代价——噩梦——在今后的日子里,不管我的手法有多变态,猎物的尸体有多惨,都没给我留下这样的刺激,让我一个晚上,足以惊醒四五次,再没连续睡上两个小时。
那天夜里当我回到公寓,牧先生坐在客厅的沙发里,面前是沏好的红茶。
我不在乎他是怎么进来的,虽然公寓的钥匙只有一把还在我的衣兜里。
桌上有两个信封,绿色的装有支票,红色的装有狩猎单。
一张详细清晰而言简意赅的资料,三张光线昏暗的照片。
我抬头看了一眼牧先生,嘴巴张了几次,一个字也没说出来。那时我想:怎么会这样,我们不过是些孩子。
打那时起,我迷恋上了教堂,喜欢坐在木椅上仰望受尽苦难凌辱的耶稣。
我没打算为自己的行为赎罪,也并不乐意做祈祷。我来这里不过是个孩子,年纪小小,却失去了应有的一切,包括我嗤之以鼻的怜悯。
我有将近两个月的长假,周日我为唱诗班的孩子们弹钢琴伴奏,这是固定节目。生活渐渐的稳定,但在进入盛夏的时候,在稚子的歌声飘往天国的时候,那个漂亮到惹人嫉妒的男孩子,突兀的出现在我的眼前。
一瞬,我以为他是天使。
白瓷般的皮肤,细腻的轮廓,分明的眉眼,削薄的嘴唇,然而他的眼神是漠然的,嘴角带着不屑,像一只藐视一切又难以驯服的天鹅,每一个动作都优雅到位但无法让人靠近。
我的目光仅限于礼貌的在他身上掠过,即使如此,他仍然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影响——他是我所见过的最美的男孩子,甚至从外貌上,超过了牧先生。
我到现在都清楚的记着,他栗色的发在晨风中轻轻晃动,雪白的衬衣和墨黑的牛仔裤衬出他瘦削的身形,微微偏着头,神情带着嘲讽,却不邪戾,望向神像,说不出的怜悯。
是的。怜悯!
嫉妒油然而生。对他,也对神像。
他居然还有一丝一毫的怜悯给别人!?而对象还是上面那个一直在沉寂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