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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2话 后来才发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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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话
那年我从洛城的最北边迁到最南边,搬进了叔叔家里。自从进入叔叔家后我便明白,以后只有自己了,也只能靠自己了。
别人都说叔叔婶婶人好,心地善良地收留了我,把我像儿女一样看待。可是我知道爸爸那笔不匪的保险金可是全额入了他们的口袋。即便这样婶婶也总是用一种看流浪儿的眼神看我,可我也知道我现在是寄人篱下,不管怎样能忍就只能忍。
在这之后我便像一个没有灵魂的洋娃娃了,我无“恶”不做,打架、喝酒、泡吧、翘课打电动、夜不归宿……没有人管我,我便继续我的“堕落”红尘。
我过早的踏入了社会,不过庆幸的是我总在深渊的边缘徘徊,还保留着一丝理智让自己没有完全沉溺进去。考试前我也还会临阵磨枪,就这样过了小学初中我也低低的飞过了分数线上了高中。
高中的我依旧老样子,打架喝酒翘课。直到一天晚上我玩够了回学校,在路上突然窜出来四个男生,我站在昏黄的路灯下,被他们前后围住,他们嬉笑着向我靠近,木惋依是吧,在学校混得很好嘛,你不是很会打架吗?
我知道来者不善,我的仇家本来就不少,只是不知道仇家中谁竟然还敢来惹我。一个对两个,我倒是有把握即使是男生,怎么也打了快十年的架了,只是他们有四个……
正当我握紧拳头决定来者不拒的时候听到后面有人声响起,男生欺负女生也就算了,可你们竟然四个围一个就说不过去了吧,还是说我们二中的「荆棘芭芘」太厉害,你们也想要见识一下吗。
说着身后的人影渐渐清晰,慢慢向我走近,愈来愈近,他仰起了脸。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秦羽。他望着我微笑,一张稚气未脱的脸庞,眼睛澄澈幽亮,睫毛长长厚厚的,在路灯光照下,像金灿灿的扇子一般耀眼。
嗨,洋娃娃,你「荆棘芭芘」的称号不是白叫的吧,怎么样,今晚我们联手教训教训他们吧。
闻言,那四个人已经聚到一起,哼,木惋依,遇到秦羽算我们倒霉,你也不要高兴早了!走!之后他们吼了一声转头就跑掉了。
这时我才知道身旁这个人就是秦羽,就是那个有点传奇色彩的人物。
我转身就走,也没理他。他到在后面嚷嚷起来,喂,我帮你打架,你也不表示表示呀,就这么走了吗。
我无奈停下,转身,挤出几个字,不是没打成麻。
那也不能否定我帮了你呀。对了,你知道我吗,我叫秦羽,我们认识一下啊。唉,别走啊!等等……
我头也不回的跑回了学校。
第二天,第一节课一下课就听到满学校都在疯传“二中老大要追「荆棘芭芘」喽!”搞得一堆死党围过来问我怎么回事。可是我哪知道啊,好不容易挨到上课铃响了,她们才悻悻地回去。
第二节一下课我就低头冲出去了,以免再被她们“围攻”,可更糟的是迎面就撞上了人,正好撞在他的胸口上。只觉得一股淡淡的雨后泥土的清新迎面扑来。仓促抬头,竟然是秦羽!一件宽大的黑T恤松松垮垮的套在他身上,虽说他也是一米八几的个头,但看起来还是像个小孩子偷穿大人的衣服似的。下身是一条白色的休闲裤,像雪一样白,我吃惊的发现竟然有人可以把白色穿的这样慵散帅气。因为在这之前我看到穿全白色衣服的人都会有种医生的感觉。
他手里拿着个泰迪熊露出阳光般的笑。嗨,「荆棘芭芘」我是来追你的,做我女朋友吧。
他倒还真直接。我头也不抬的蹦出两个字给他,无聊。
他反手就拉住了我说,我是认真的!其实早就注意你,只是…只是昨晚才下决心来表白。
我震惊地看着他。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竟然会找我做他女朋友!
说他是许多女生的白马王子梦中情人一点都不为过,因为他确实有资本。硬气的外表再加上他的家世足以令他光芒四射,但似乎上天要造就完美无缺似的。俊朗的外表不凡的身手再加上富家子弟特有的气质更让他成为二中老大。打架玩乐他冲在前面,可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学业成绩他竟然还是站在顶尖,不得不承认,优秀就是优秀,即使不努力似乎也可以登上顶峰。他似乎是一个全才,为二中拿过很多奖项也破过很多记录,所以二中的传奇无非就是他——秦羽。
只是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喜欢我,我虽然很漂亮学校比我漂亮比我有气质的也是有几个的,只是他为什么会喜欢我呢。我疑惑的陷入了思考。
可能是因为我的长久不语令他不安,他一把把泰迪熊递过来说,虽然我交际很广也很爱玩儿,但是我从来没和别的女孩交往过,你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而且我保证也是最后一个!是真的,相信我!他一脸认真的表情更然我不知所措。
这时四周同学都在起哄喊道“答应!”“答应!”“答应!”我愣愣地接过了泰迪熊。
就这样,我们成了男女朋友。
相处下来才发现其实秦羽真的很会照顾人,每次他都把我的一切打点得好好的,早餐午餐晚餐不是他送来给我就是他来等着我一起去食堂,就连课间十分钟他也会瞅空来和我说话,但往往只有一两句。
走在校园里常常有人喊我大嫂大嫂的和我打招呼,我总是很尴尬的低着头匆匆走过装作没听到。可也有很多人过来找我悄悄跟我说,大嫂啊,你真幸福呀。我们还从没见过老大对谁这么上心这么好的呢。
我开始渐渐习惯有秦羽在的日子,生活中无时无刻都有他的影子出现,我会觉得很温暖很安心,我会在一个人的时候无意识的到处望,看到他时我就会很高兴。我总是在心里偷偷地想:难道这就是喜欢吗,我正在渐渐喜欢上他吧。
那一个夜晚,我至今犹记。纵使是时间流逝,沧海变换,物是人非,我总能记起那晚的一切,它们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里,如浮雕一般,深深的,深深的烙下印痕……
那晚,黑幕般的天空上悬坠着几颗星星。我问他,为什么会喜欢我呢?当时的我只是心里想知道所以就问了。只是我那时还不知道,以我的性格会问这种问题,也就代表了他在我心中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了。
早在那时我心中已装满了他,再也不会有任何缝隙了。
犹记得当时他搂着我坐在天台上,望着星空说,喜欢了就是喜欢了啊。从你入学,在入学典礼上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确切知道,你,就是我要寻觅的一生了……
那个“一生”他说的很轻但印在我心里却觉得很重很重。
后来才发现,原来那是我无缘承载的“一生”……
“我见过许许多多美丽漂亮精致繁茂的东西,”我的眼睛明晃晃的望着连臣,闪闪发光,“只是,连臣你明白吗?见得愈多我就愈加发现,那晚是我一辈子见过最美好的事物了,我把它印在我最美的记忆里。因为,那晚,有那样一个人,他许给了我一生的承诺。
“这是我拥有最美的许诺了,是它伴我走过孤独的四季、走过寂寥的春夏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