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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警察,不许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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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自己躺了多久,但他知道他睡得很熟,他很久都没有睡得这么好过了,平日的他,就连做梦时都回响着怎么逃跑,他有些感激这堆垃圾了。
虽然醒了,但是他不敢动,他无聊的透过一丝缝隙望着前方。
人在无聊的时候,往往都会想些事情,他现在也很无聊,所以,他也在想些事情。
他在想他的过去。
毫无疑问,他是被拐来的,在他十岁那年。就在春游的那天,他脱离了人群,然后,就一直没再回去,他会写字,自己的名字,他还记得自己叫齐想。想,就是思考的意思。这是他妈妈告诉他的。他在学校里,还有个外号,叫胖胖,也叫小胖子。因外,他比别的小孩胖了一倍。
现在,他比别的小孩,瘦了一倍。
他忽然浑身发抖起来了,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叫什么。
一个小孩子,一定要知道他爸爸妈妈叫什么,否则,到了警察局里,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何况,他也不知道自己住哪里了。
三年,他只知道一件事,就是要逃。
不过,他如果真的到了警察局,也许还有希望,因为他的爸爸妈妈会报案,他只要知道自己叫什么,他还有希望。
只要,他到得了警察局。
可是现在,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警察局在哪里,因为他已经动不了了,否则,他还可以打110。
他在这一个月里面,断断续续吃的东西,只够一个成人吃一个星期,所以,他动不了了。不过,他还能喊。
只是,这喊声只能把抓住他的坏人喊来。
他看到垃圾堆上,又添了些新垃圾,这里面,会有他的晚餐。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爬出来吃一些。等他觉得吃得够多了,他就要重新往前走。
他已经在里面呆了五天了。有整整三天,他一点东西都没有找到。现在,他有些后悔,后悔没有第一天就走。
他的确很有耐性,因为,任何人都受不了在这个又臭又脏的地方呆上三分钟,他却已经呆了五天,还在这地方吃了东西。
第六天,他知道他今晚就可以走了,因为他闻到了一阵香味,有人在挥霍粮食。不要问我他是怎么会闻到了香味,这便是久入鲍鱼之肆的人的特性,他们能很快就闻到芝兰之香。
天,渐渐暗下来了。他却知道时机还未到。为了知道这个时机,他被打了不下百次。
他的方法很简单,却很有用。他在特定的时间,想尽办法去骚扰别人的睡眠,他们最不容易醒的那个时刻,就是他要的时机。这方法,当然欠揍。所以,被吵醒的人,揍得从不客气。
比起还在上学的孩子,他学到的肯定更多,因为,他交的学费,更贵。
是时候了,他爬了出去。
忽然,他听到了一阵骚动,他来得及爬回去,却来不及把自己藏好。
所以,他现在被一个亡命之徒抓在手里,做人质。
那个亡命之徒,抓了他,却是一脸的嫌恶,他应该在心里暗暗叫苦吧,怎么会抓了这么臭的小乞丐做人质,这味道熏的他更加紧张了。
他不该将自己的嫌恶表现在脸上,更不该小看了一个小孩子的自尊心。
不过,不是他一个人的错。所有的大人,都是看不起小孩的。尤其,他还是一个又臭又脏的小乞丐,而不是一个又聪明又有背景天才少年儿童。
“警察,不许动!”对面站着三个警察,其中一个人道。
“你们让开,不然……”他没有说下去。
因为他的手臂正被人当成一只烧鸡,狠狠的咬着。
他现在不知道死亡是什么,他只知道,这个人,将他的一番心血全部毁了,还在嫌恶他,他在利用他,还敢嫌恶他。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他只知道他要咬着他,让他痛,让他从此以后知道不能毁坏别人的心血。
只是他再也没有机会了,因为,死人,是没有以后的。
在他说不下去的那一刻,已经有人开了枪。
“清,你怎么又……回去以后写份检查!”
“是,张队!”
那个人,杀了一个人,声音却充满了笑意,连他也听出来了。
齐想抬头,想看看说话的这个人。
然后,他看见一双微笑的眼睛盯着他。他被人整个的抱了起来。
“好小子,真有你的,咬得那么用力,他的一块肉都要被你咬下来了!”那个叫清的人笑着对他说。
齐想一时愣住了,等他回过神的时候,他只说了三个字:“我很脏。”
“哈哈哈。”凌清像是听到了本世纪最好笑的笑话似的,大笑,等他笑道喘不过气来来的时候,他说,“我睡在猪圈里的时候,比你这小子脏了不知道几倍了。”
齐想还想问,什么是猪圈,只是,他已昏了过去。
“清,你带他去哪里?我们还要回警局录口供。喂,你别走,那这具尸体怎么办啊?”
无视同事的哇哇叫,他开着车走了。
“喂,那你不要把车开走啊!喂!那我们怎么办啊!”
凌清的车,是最新款的跑车。这家伙队警察这份职业是出了名的热爱,所以为了追上罪犯,无偿的把着跑车当作了警车。现在,他把车开走了,他的同事指的哇哇叫了。
最后,110的巡逻车把他们接走了。
“这凌清,回去一定要给他记个大过!今年的升职他是别指望了,还有107那件案子,他是想也不要想了。”张队狠狠地说道。
“大过升职这家伙根本不在乎,只要不让他办大案,他就够难受了。”同事小李在一旁说道。
“说得对,今年,他是别想办大案了,就给我去当反扒警。不,当交警。我要把他调到交通科去。”张队道。
小李想到苦着脸开罚单的凌清,不由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