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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杨歌 ...

  •   天灵之脉,天地初始伏羲与神农氏为对抗混沌中产生的浊气,合力育化而生出的天地命脉,后与净化之息同时附着在女娲所捏的泥偶上幻为人形,天灵之脉靠繁衍世袭灵气。
      净化之息,女娲为协助伏羲与神农氏,集大地生灵精华所孕育的纯净气息,拥有净化生灵的特殊力量。与天灵之脉不同,化为人形的净化之息一旦衰竭便回重新转世,倘若与控主或离魂交合就会彻底消亡殆尽。
      浊亡之息,开天辟地时混沌中的一股邪恶浊气,可吸尽生灵的魂魄并将其化作离魂为自己所用,在伏羲等人的驱赶下躲进阴影中修炼成形。
      离魂,于怨恨中生,于绝望中死,不甘踏入轮回,继而化作生魄徘徊在尘世寻求托生,以寄食活人魂魄为养分,宿主壳体不出十日则亡。

      合租启示
      本人男25岁,自由职业单身,现欲找一名合租者共同生活,要求为人正直性格温和,性别年龄不限。喜好夜生活或私生活紊乱者勿扰,价格可面谈。
      居室结构:三室二厅一厨二卫
      地点:S市C区926号8楼D座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联系人:杨歌

      杨歌百无聊赖的翻看着招租网上自己发布的启示,修长的双腿搁在电脑桌上来回晃悠,合租启示发出去一周了,来看房的倒也有七八个,可惜都与他要求的相去甚远,想到末了那位看房人临走时诡异暧昧的眼神,他胸口就愈发气闷得慌。
      “这件屋子本身就是一个术阵,虽然你拥有降灵之术,但仍需要有个普通人介入其中,保持你屋内灵气,地气,人气的平衡,合住者的灵魂越是纯净,你的灵力便越强大,而他身上纯净的灵息,还可以帮你除去沾染到的浊气以及疗伤。”
      “去他的天灵之脉!”杨珊的话言犹在耳,却让杨歌心头的无名火气蹭蹭直往上窜,他愤然朝桌上猛砸一拳,震得茶杯叮当乱响。
      自幼父母远走他乡,是姑姑杨珊一手将他拉扯长大,然而十八岁生日那天,当他屁颠屁颠从学校赶回来准备切蛋糕收礼物庆祝生日时,杨珊却正儿八经的告诉了他关于身世的秘密。原来杨家世代继承降灵之术,以消灭游荡尘世的离魂为己任。而他的父母,则在某次和终极BOSS大战之后就此下落不明,而作为继承者的他,自然也要担负起重任。
      强耐着性子听完这个比“王子打败怪兽娶走公主”还俗烂百倍的故事后,杨珊又告诉他,那个消失的BOSS就是离魂的控主,而如今他的气息又再次出现在X市,结论就是他被强行空投到这个莫名其妙的城市,开始过上被强迫长大的日子。
      “叮铃铃——”电话铃声不合时宜的响起,杨歌厌烦的扫了一眼,在响了第三次之后,才懒洋洋的趿拉着拖鞋去接。
      “喂,谁……”
      “死鸽子,那么晚才接,你房子租出去没。”是林凯,他从离魂手中救下的第一个幸存者,也因此两人成为兄弟,林凯为人真诚讲义气,唯独就是爱给人起外号,比如“鸽子”便拜他所赐。
      “没呢。”他的话再次勾起杨歌的烦心事,他揉了揉犯晕的头,说道。
      “你先等等啊,明儿我带一人来,包你满意!哎哟,我还有事,不说了,千万别给租出去啊!”电话另一端传来嘈杂的催促声,林凯匆匆嘱咐上几句后就果断摁掉了电话。
      “那人是……”不等杨歌问出口,那头便只剩下阵阵忙音,挂上电话,杨歌狠狠挠了挠头发,直把自己揉成了鸡窝头,才打着哈欠回卧室睡他的“时差觉”。果然,失去了人气的平衡,体力流失的格外迅速,现下只寄希望于林凯这小子,若此番他介绍的人靠谱,也就能免去他满世界捞鱼的烦恼。
      直到第二天中午,林凯领人来看房子时,杨歌还身缠棉被挂了一嘴哈喇子四仰八叉的和梦里姑娘讨论该摸手搂腰还是可以更进一步的问题。
      “叮铃铃——”“你不是真正的快乐,你的笑只是你穿的保护色……”手机座机快乐的进行二重奏,杨歌迷迷糊糊骂了几句,翻身蒙头继续睡,可铃声们却不依不饶,继续唱得欢快。无奈,他只能闭着眼睛摸索床头柜上的手机,然后没好气的吼道,“谁啊!”
      “鸽子,你还没醒呢,昨儿跟你说的事你忘了?”听出明显的起床气,林凯有些犯急。
      杨歌努力的在大脑里搜索历史记录,终于在一堆浏览记录里搜到了可怜的碎片,哦对了,阿凯说要介绍个租客来看房。拍了一记额头,杨歌利落的翻身跳下床。“记得,什么时候到。”
      “我现在去接人,一小时内就到,你把屋我整干净了啊。”林凯低头对眼手表,一面听着杨歌的应付。“就这样啊,拜拜!”
      合上手机,杨歌用力拉开窗帘,屋内瞬间亮堂许多,胡乱摁了几下太阳穴,终于清醒多了。也不能全怪他,人类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可离魂通常只在晚上现形,再说这几天不知怎么的,离魂数超出平时一倍,加上他身边尚未拥有人气来辅助他恢复,故而灵力及体力极度透支,只得借睡眠来补充迅速流失的体力。
      电话第二次响起的时候,杨歌早已把自己穿得人模人样,窝在沙发上作小资样的啜饮咖啡。另一头,林凯正带着一名高挑俊秀的男子风风火火赶往此地。临到门口时,林凯又打了个电话给杨歌。
      “喂,杨歌,人我给你带来了。”当着外人,林凯还是很给面子的直呼其姓名。
      可就这么通电话,倒把夏子恒吓了一跳,一股港剧高利贷味油然而生,他觉得自己如同身负巨债走投无路的借钱人,此时正被喽啰们带去见头头,莫名的有了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感。他心里几经盘算,暗想这光天化日的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吧,还是尽早想个借口推脱算了。
      走出电梯时,杨歌已提前开了门,两双白拖鞋也都放在玄关口。当看到站在阳光底下的杨歌后,夏子恒暗自嘲笑自己的多疑,面上却很礼貌的点头示意。杨歌打量了来人一眼,神身形削瘦,中规中矩的白色衬衫浅色长裤,干净俊秀的脸庞,双眸犹如黑曜石般清亮,看起来很是温和且毫无城府的样子,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眼睛下方挂着深色的黑眼圈,透出浓浓的疲惫之色。只是人不可貌相,就好比白天你看到的是衣冠楚楚举止优雅的正人君子,可到晚上他可能就是吸取人类精魄的离魂也不一定。
      “你好,我是杨歌,你可以叫我杨歌,或者是杨哥。”杨歌笑得堪比狐狸,狡黠的玩起了文字游戏。
      “呵呵……有区别么。”夏子恒并不介怀,眼前这个阳光青年的玩笑,竟让他觉得有一丝暖意,恰如回到大学时代,年少轻狂的自由自在。“你好,夏子恒。”
      不知怎么的,杨歌多日来的疲倦感一扫而空,身体里似乎被注入了新生力量,而这股力量,远胜于以往所有的租客,这个人看来不错啊。想到这里,杨歌伸出手去,阳光映射下的翡翠串珠熠熠生辉,夏子恒见状赶忙握住,双手触及的刹那,他的心竟无故的悸动起来。
      “别听他胡说,叫他鸽子就行。”觉得快成为人肉布景的林凯出声为自己找寻点存在感。“夏哥,既然你们感觉不错,那我先走了,回头成不成都知会我一声啊。”林凯也不叫他们送,自个识趣的走了。
      “你怎么认识阿凯的?”杨歌好奇的问。
      “他来我公司送货,碰巧听见我要租房,就把你介绍给我了。”想到林凯热情仗义的样子,心中泛起些许感动。“他真热心。”
      “恩,阿凯就是喜欢管闲事。”杨歌点头表示赞同,继而转身说道,“进来看下房子吧。”
      “好的。”顺从的跟在杨歌后面,夏子恒打量着屋中的环境。房间很宽敞并且光线很充足,装修也以简洁清爽为主,这让他心中颇感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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