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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有一个秘密,我一直珍藏着。
不管时代如何改变,不管生命几度轮回,对此,我都讳莫如深。
那就是,我是个妖精。
1995年圣诞节,比利时布鲁塞尔大广场。
如果你也活了几万岁,而且不愁吃穿,大概你也会像我一样喜欢旅游。生命如此漫长,不四处走走还能做什么呢?
不知何处响起了歌声,神圣而空灵,悠扬曲调回荡在苍穹中,映着皑皑白雪。这样的城市才是美丽的。所有路过的人都冲我展开笑容。哦,我知道。爱尔兰习俗中,圣诞节遇到的第一个人是黑头发的是很吉利的,连带着我这只中国妖都火了一把。
有小孩扮成小天使跟人们合影,这在欧洲是常见的乞讨之术,不过,眼前这个孩子似乎生意非常好,无数人把他围在中间,我连他的脸都看不清。本来我想去看看那个著名的尿尿小童来着,谁知一回头,猛地瞥见扮天使的孩子的脸,我愣了,因为那一瞬间,我真的有些相信他就是个天使,蓝宝石一样的眼睛,蜜黄色的头发,完美无瑕的脸蛋上挂着天真无邪的笑容。我已经习惯了白人小孩的漂亮,却还是抑制不住要为这个孩子的美丽而惊叹。
我忍不住凑上去,用法文问他:“合影多少钱?”
小孩一脸狡黠地说:“如果你把照片留给我,就免费。”
小小年纪,说话干嘛这么富含深意。“我可以照两张,一张留给你,一张我带走。”
小孩点点头。
我伸手想要把他抱起来,可是小孩一脸的义正词严:“不,我要站着。”好吧。我把自己的相机交给身边围观的金发美女,自己蹲下,保持着一个跟小孩差不多的高度,让她拍了两张。
相机是立得,很快吐出了照片。照片上的小孩笑容璀璨,女子唇红齿白,黑发如瀑。整体来说,十分养眼。我满意的把一张照片交给小孩,然后又蹲下,问他:“喜欢吗?”
小孩点点头。
“我可以吻你吗?”我又十分有礼貌的问。不能把欧洲孩子当宠物稀罕,是我早就学到的一课。即便是三岁小孩,你也得尊重人家的意志。
小孩认真地点点头,闭上了眼睛。
嗯,你不要误会好不好,亲个脸蛋而已嘛。我轻轻啄了啄他幼嫩的脸颊,口感真不是一般的好,让人有种把他整个吃下去的冲动——当然,不用担心我这么干,我又不是人。“好了。”我说。
“那我可以吻你吗?”小孩问道。
“当然。”对孩子嘛,公平一点比较好。我把脸探了过去。
可他直接吻了我的嘴,我能感觉到他柔嫩嘴唇触到我的时的那种湿润而温暖的感觉。我彻底愣了。这比美国那个什么胜利之吻还有划时代的意义,万年老妖啊,配一不到三岁的小孩,回去大伙还不笑话死我!
最崩溃的是,旁边还有一抓拍的。
我急忙躲开,又冲那个抓拍的说:“请把照片给我。”
“狄克会想要留着它的。”来人笑吟吟地说。
这回我没出息地脸红了。这是一雕塑一般的欧洲帅哥,一身黑昵大衣,眼神深邃,凌乱的金发十分有型。换作以前,我会以为自己万年修为有多不管用,见帅哥就动心,后来脸红着红着红习惯了,我就知道自己没那么不济,脸红不是心动,只是见帅哥的正常反应。
“爸爸!”小孩冲他跑了过去。
他爸爸?这个世界好混乱——
帅哥接过小孩,把他一把抱起。这待遇就是不一样啊,干嘛我抱不行?什么孩子这是——
我和帅哥攀谈起来,才了解到他是个落魄的音乐家,叫亚瑟,为了谋生,才天天到广场上拉琴。小孩的妈妈离开他独自讨生活去了。以前他们没分手的时候就天天吵,女人总是在说:等你进了金色大厅,我们两个早就埋骨他乡了。你能不能现实一点,为什么别人可以做个文员,而你不行?
这大抵就是艺术家的悲哀。不过,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会把艺术看得高于生命,不论落魄的到什么程度,也愿意为之活,为之死。许多人觉得十分光鲜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并没有意义。
所幸他这个儿子是个搂钱的耙子,每天在广场上装装天使,可以赚好多钱,让这爷俩宽裕了不少。我在布鲁塞尔停留了好一阵,经常在广场上看见拉琴的帅哥,每每和他攀谈几句,发现他琴拉得不是一般的好,我就安慰他,说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小天使我也经常见到,每次我一出现,他就对游客们表现得缺乏耐心。后来混熟了,我也去他们家给他们做中国菜改善伙食。两个人都迷上了我的手艺。我经常往他们家的沙发里一窝,搂着小天使狄克,教他一些简单的中文,有儿歌和古诗。
狄克喜欢让我抱着他,更确切地说是喜欢抱着我,他时常吊着我的脖子,把金发在我锁骨上层来蹭去,跟我说话时也爱保持一种近得吓人的距离,近到我一动就会亲他一口。
好好的孩子,干嘛跑到我这只万年老妖身上揩油揩个没头。不过一想,他这番揩油,明显是我赚了——于是,我不跟他计较。而且我发现,当我们两个的接触面积大于等于他体表的三分之一时,我说的话他基本都会听,教的东西学得也快。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就像这样,”我画了一只鹅,“游动,游动,脚掌拨水——”
迪克没有看我画的鹅,而是怔怔地看我。
“专心一点,狄克,你不想学了么?”
“为什么不带我去玩呢?你每次来,除了做饭,就是教我这个。”
陪小孩子玩?这个难度有点大——想我修成人形时就是十八岁少女的样子,既没体会过做小孩的滋味,也没体会过生小孩带小孩的滋味,所以不会陪孩子玩。
“你不喜欢中文?”我问狄克。
“不是不喜欢,只是很难。陪我去玩吧。”
“好,你要玩什么?”
“我们去堆雪人吧。”狄克指了指门外的大雪。
好美丽的雪。也许,人们永远也猜不到雪花里蕴藏着关于我的惊天秘密。
我们兴致勃勃地堆着雪人,给他做了胡萝卜鼻子和纽扣眼睛,最后帅哥亚瑟还跑来献上了自己的围巾。我看他脸颊冻得通红,伸手给他把领子紧了紧,谁知撞上了他灼灼的目光。
我立刻松手,回过头抱起了狄克,提议他给我们合个影。他拍完笑了笑,说:“就像一家人。”
我觉得气氛不妙。吃晚饭时,我旁敲侧击:“过几天我要回中国——有个朋友家里出了事情——他只有我一个人肯帮忙——”
“你还会回来么?”亚瑟问道。
“嗯?可能不会了。我计划环游世界——”
“不要离开。”小狄克抗议。
“我也有家要回,亲爱的。”
亚瑟则沉默着。
也许我会再回来,以一种你们预料不到的方式——也许那时,亚瑟已经老了,也已经成功了,而迪克已经长大了,可我,依旧是现在的样子。一个凝固的生物有什么资格和这些鲜活的时刻变化着的生命一起向前走?
当年,苦于难以修成人形,急着想去体会人世悲欢的我,从未想到,这个代价,这样大,这样残忍。
我永远无法变身,永远无法用法术把自己变老,千年万年,只许戴着同一张脸,这就是三千年前,我凝身为人时付出的代价。彼时我远在藏地,没有人烟,没有色彩,生活单调得像结冰的白开水,连点波纹都漾不起来。东华帝君路过时,我恳请他让我修成人形,他说,此时成人形,未免有些急功近利,我修炼年限虽长,但从未接触人间烟火,只有日月精华,要成人形,需付出代价。我当时什么代价都愿意付,于是搭上了上面那条:凝固在十八岁。
后来我才知道,那缺德带冒烟的东华帝君,借此机会顺走了我两千年的纯元精气,因为我修炼方式纯净,那精气宝贝得很。
总之,我如果跟这父子俩混个十年八年,他们必然发现我的秘密。泄露天机,这些年不像头两千年罚得那么严了,问题是这牵扯着个东华帝君,要是被发现跟我做地下交易,他必然挨罚,陪他挨罚是小,他报复我是大,要知道这东华帝君是天界出了名的死要面子——他一生气,我非被打回原形不可。打回原形也不是练不回来,小三千年的事,不过我认识的人那时大概骨头都烂光了——
总之,我是个过于善良的妖精,一看见人家对我动心就开溜,深怕给人家留下什么长痛。
吃完饭我就要走,亚瑟要送我,我也没拒绝,跟他一起走走到了广场。这个季节没什么鸽子,倒是麻雀有不少。欧洲的麻雀你不服不行,就是不怕人,有时还会落到人身上。
当然,哪里的麻雀都不怕我,动物有灵,知道我也不是人类。
一只小麻雀落到了我手上,我摸了它两下,却觉得手里一凉,一看,竟然是一只戒指环,金色的,镶着一颗小小的蛋白石,漂亮极了。
“这是?”
“留下吧。我和狄克都需要一个真正的家。”亚瑟说,单腿跪下。
“我保证,我会用自己全部的爱和呵护让你幸福,即便生活拮据,即便要经历磨难,我都会拼命守护你,至死不渝。你愿意嫁给我吗?”
泪模糊了我的双眼。广场上聚焦了无数双眼睛,他们都期待的看着我,可是对不起,我要让亚瑟失望了,我要让所有人失望了——
“对不起,我并没有爱上你。跟你们父子俩一起度过的时光很快乐,可是我知道那不是爱情,我只是太孤单。我不能欺骗你们的感情,对不起——我要回中国了,不会回来了——”
我把戒指塞回到他手里,落荒而逃。
构思了三年的老妖终于和大家见面了!仅以此文献给说它点击率会高的缕清风、一直支持我的璃染和我的爸爸妈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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