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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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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中旬,下午两点,大学校园,酷热难当,风光旖旎。
难当的酷热来自头顶那高高悬挂耀武扬威的太阳,仿佛是扯破了大气层的最后防护,用他全部的热量尽情蒸发着这个世界每一丝的水汽,强烈的紫外线对于女孩子们来说犹如是无形的魔爪,所以一把把花花绿绿的伞便在这艳阳天下盛开起来,以抵挡炎炎烈日对自己美丽脸蛋的摧残,为什么呢?因为天使们都是爱美丽的。
旖旎的风光来自伞下天使们的风姿摇曳,裙摆舞动,不管是轻薄的纱裙,还是火辣的热裤,不管是飘逸的秀发,还是修长的美腿,在这最火热的下午两点,都以一种无可抗拒的诱惑吸引着男生们贪婪的目光,有一句话说得真是不错,我们穿得越少,你们越热。
可对有一个男生来说,此刻的他根本无暇顾及眼下这美丽的风景,在被烈日烤焦的水泥地上,他每一步都走得步履蹒跚,每一步额头上的汗珠以相同频率滴在炽热的大地上,瞬间被蒸发,不知是自己被烤晕了,还是幻觉,他甚至看见冒出水蒸气来。
他仍然记得初三那会跟好友一起骑车回家,两个人一路争吵着前面那个女生到底有没有带乳罩,每想到此,他的嘴角总不由自主地露出微笑,可现在,这种闲情逸致早已不再,或者说再也不会有了……
他穿着一件白色纯棉T恤,下面一条灰色中裤,一只脚上穿着一只白灰相间的帆布鞋,一只脚?是的,就是一只脚,因为他另一只脚不需要鞋子。
浓重的乌云在西天犹如电影中的妖气一样开始聚集,给人一种不安感,但这里还是阳光火辣的,不管怎样,被太阳晒着总比被雨淋着好,他这样想着。当然这是他自己的喜好,他喜欢白天,喜欢太阳,喜欢阳光下的这个花花世界。他相信美丽总是无处不在的,只是很多时候我们选择了抱怨而没有静下心来去发现。
教室离宿舍并不远,一般人走也就十分钟,但对他来说,要花上双倍的时间。他努力地加快步伐走自己的路,置身于前前后后的美丽天使间,脑袋里什么都不去想,这已经不是他第一天这样走在校园里了,他已经大二了,换句话说,已经在同样一批人的注目下走了一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算是学校里最为知名的人物,在整个男生宿舍区,更是尽人皆知。我可以向你保证,这里有太多的人可能不知道男生学生会主席是谁,但没有人不知道他。只是这要看你怎么去问,如果你随便抓个人问“陆天翔是谁”,那么你肯定会失望而归,因为没人知道“陆天翔”这三个字,但如果你问“残疾的那个是谁”,那么他一定会很兴奋地指给你看,那个就是。
是的,那个就是,再明显不过了,左边的那条腿,膝盖以下截肢了。如果读者身边也有个用一只脚走路的人,那么我相信,你不会不知道。
他的书包瘪瘪的,里面只有一本高等数学和一瓶水,下午就一门课,这种情况下别人都不会背包,但他要拄拐。
今天没人跟陆天翔一起走,其实在大多数的时间都没人跟他一起走,一个是他走得慢,室友没人会等他,再一个就是为了赶得及上课,他要比寝室里其他人早走十分钟。也正因为如此,他前后才都是女生,大学男生上课有一个特点,不踏着上课铃进教室那简直是罪过。
按习惯,陆天翔还是绕道从后门进教室,坐在了最后几排。
很早就到教室的大多是女生,她们几乎占据了教室前排的所有椅子,只留下了很少的座位给那些也很早来到教室并在大学里还很用功读书的男生,这种男生很少,少得跟濒危动物一样。
大学里绝大多数的男生把绝大多数的时间花在了三件事情上,玩网络游戏,交女朋友和睡觉,而睡觉只是为了使自己的身体状态能更好地为前两者服务,换句话说,要是人能不睡觉,他们就只剩下玩游戏和交女朋友了。
不能说女生很霸道,她们占据了前面三排中间的所有座位。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子有一个特点,一个人的时候淑女,两个人的时候活泼,三个人的时候唧唧喳喳,一堆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是河滩上的一群鸭子。
坐在前排两边的便是这个学校里,或者说是全国大学里的濒危动物。他们几乎秉承了高中时代的学习习惯,独立完成作业,专攻课外习题,一有空便奔自习教室,所以当高等数学老师报成绩的时候才会出现那么几个令所有人都感到震惊的高分,90,甚至是100。
优异的成绩?曾几何时,他是这所学校最优异的学生之一,可现在他视之如粪土。中考的时候他的分数线已达到了市重点,但父母放不下他只让他去了镇上的一所普通中学,他高出了50分。高考的时候他的分数已超过本一线,但父母还是放心不下他只让他去了市里的一所二流大学,这回他多考了60分。他总是因为父母的束缚不能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再高的分数对他而言也只是白搭。所以即使陆天翔是以理学院第一名的成绩进来的,他再也不想像以前一样扑在学习上了。
高中时候的他有多用功,简直可以说是拼命了。他对于自己的未来是多么踌躇满志,他坚信只要自己努力,只要奋力一搏,尽管残疾他照样能创出属于他的未来。他不甘心一辈子呆在南通这个小地方,他是多么渴望有一天能飞出这片天地,去到外面更广阔的世界里闯荡,就像《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对于生活充满年少的轻狂与激情。但父母的束缚将他一切的努力都付之东流了,将他一切的梦想都撕碎了。他就像是《肖申克的救赎》里得知汤姆威廉姆斯被枪杀的安迪,看似一切的希望都已破灭。
生活的现状也证明不管他成绩再怎么优秀也终究是无用的,他不用愁未来自己没有工作,因为父亲是镇上人民医院副院长,只要一句话,他将来要做的只是一下午坐在办公室里喝喝茶,看看报纸,以此度过自己的一辈子,尽管他内心并不希望自己的未来是这样的。
他的未来?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过这个关乎自己人生的命题了。
一是不想走进别人的视野,二是对学习没了兴趣,这是他喜欢坐在最后一排的两大原因,只是不知在什么时候,又多出了一点,他可以看见那个自己默默喜欢了很久的女孩,这个正从前门走进来的女孩。
她叫徐睿,一个气质清秀的女孩,即使是离很远,陆天翔在看到她的那一刻也能从心底焕发出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在陆天翔眼里,她或许不算是最漂亮的(不得不说现在的女孩子真是越来越漂亮,尽管大多是打扮出来的),但绝对是让人看着很舒服的那一类型。他曾不只一次地幻想过,要是能和她坐在一起,那该是一种怎样美好的感觉。爱情,能给人一种美好的感觉,对爱情的幻想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
徐睿穿了一件圆领缀有蕾丝花边的白色衬衫,两根装饰性的带子在胸前打了一个蝴蝶结垂在那里。染得略带褐色的头发正好垂到肩部,清新恬静的外表是陆天翔喜欢她的一大缘由。和大多数女生喜欢三五成群走在一起一样,徐睿的身边也总有两个固定不变的人,她们路上一起走,上课一起坐,饭一起吃,逛街一起逛,几乎生活中的一切都是如此,这就是女孩子的好处,要是两个男生这样,一定会被人说成同性恋。
陆天翔目视着她进门直到坐在座位上,目光仍然没有离开,即使此刻看到的只是背影。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她的,就是不知不觉地,他每天都要这样注视着她进教室,甚至在上课的时候,也会发呆地看着这个女孩的背影。他知道自己是喜欢上徐睿了,但他仍然不敢确定这种感受。如果是真的喜欢,在见不到她的时候,他又不会多想,可如果不喜欢,那为什么班里别的女孩子都不看一眼,而每天只看她一个人呢。但若是真的喜欢,陆天翔知道自己是不能表白的,这是一个在他看来如此美好的女孩,就像一个天使,但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她是一个健全人,而自己……
陆天翔露出一个很无奈的笑,这就是他所不得不面对的残酷现实,因为这个现实,有很多事是他不能做的。
他一个人坐着,几乎每一天从走进教室到走出教室,都不会有人跟他说一句话。他就像是一块与他人有排斥力的磁铁,他的左右两侧始终是空荡荡的。他不喜欢下课,因为下课就会有更多人看到自己,而总是一个人孤零零的他却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孤独,这会让别人更觉得他是一个异类,残疾人的心啊,就如那平静的水面,任何一丝轻微的扰动都会触动他们的神经,健全人永远也不会懂得他们坚强外表下那颗敏感而脆弱的心。
陆天翔骨子里并不是一个喜欢孤独的人,他喜欢朋友,喜欢有人跟他说话,喜欢把自己的想法与人分享。他曾是多么善于言谈啊,他到哪里必然是焦点,敏锐的思维,开阔的见识,异类的见解,在多少个课间让一大群女生兴致勃勃地听他一个人谈天说地,真理也好,胡诌也罢,总之在那时候,他是如此真实地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任何一个人,除了生理需求之外,最大的需求便是被认同,被他人认同,被社会认同,由此才会产生自我存在与价值感。可现在,曾经那个笑容像是长在脸上的人,却很少再露出那两个让女孩子着迷的酒窝了。他的眼神总是深沉而忧郁的,但他无法挽回,生命的磨难就像《哈利波特》里的摄魂怪一样吸走了他眼睛里灿烂的阳光。一双不再有神而闪亮的眼睛,就像是生了白内障那样让人泄气。
陆天翔沉浸在回忆的怅然若失中,都没听到老师的点名。
“陆天翔……陆天翔,到了吗?”
“啊,哦。”他这才回过神来,赶紧举了一下手,这一瞬间一些人回过头来看他,发出一些窃窃私语,他故作无谓的低下头去。
两节课,陆天翔游走在回忆与困乏之间,都不知道听到了什么,唯一让他越来越忧心忡忡的是天已经暗下来了,刚第一节课还是好好的,第二节课西方的黑云开始飘过来,就像是一支气势汹汹的大军压境而至,直到现在快下课的时候,彤云密布,雷声轰隆,狂风大作,就像交响乐的序篇,在为高潮的来临作着最后的暖场。
老师见天色不好也提早下课,可即使如此,下雨也只是老天一点头的事了。陆天翔心中很急,但他不能急着走,因为门口人多,父亲教过他,你要是一旦被推到了就麻烦了。作为一个残疾人,他必须处处小心着自己,不是胆小,而是身体不能承受更大的伤害了。
“陆天翔,你回宿舍还是去吃饭。”他知道林浩他们又要他带书了。
“吃饭。”他将书塞进背包。
“现在才三点半,这么早就去吃饭。”王凯说,他的另一个室友,经常和林浩一起。
“不是啊,我省得待会儿再下来了。再说要下雨啊。”食堂到宿舍也有蛮长一段路。
“那你放包里吧,我们去上网,带着不方便啊。”王凯说着就把他跟林浩的书放在了桌上,这是《应用数学》,两本很厚的书。
“不会吧,很重的。我还要去吃饭啊。”他拒绝道,两手托起书想还给他们。
“哎,你反正放包里的。”王凯说着就拉林浩走,头也没回。
陆天翔根本来不及追上去,只能无奈地把书塞进了包里,这是唯一的选择,即使不情愿,可也总不能扔在这里吧。
教室里人走得很快,这时候只剩下两个班的班长在老师那签出勤报告了,其中的一个就是徐睿,还有那两个形影不离的同伴。
此刻他已来不及去想她了,赶紧撑着拐杖出了教室。
老天已打了好几声闷雷,就像是暴雨的防空警报,催促着人们加紧赶路。男生在雷声的鞭策下越发加快步伐;女生们尽管有伞,可因为对雷声的恐惧也赶紧走着;其间不时有几对情侣撑着一把伞相搂着走过他的身旁,陆天翔太敏感了,敏感地要躲开他的眼睛。
天似乎没那么暗了,风也没刚才那么大了,但这并不代表老天消气了,而是真的要下雨了。果真,在陆天翔刚刚走出一号楼的屋檐,第一颗豆大的雨滴就拍打在了他的肩上,然后是额头上,脸上……
他走得急了些,但不管怎样急,他都不可能像飞奔过身边的人那样快。不时地有撑着五颜六色雨伞的女生从他身边匆匆走过,可不可能会有哪个好心人大发善心。陆天翔不怨,他总是这样想,如果自己是一个健全人,见到一个残疾人在雨里走,也不会冒然跑过去帮助吧,中国人骨子里的品性是不会对迎面走来的陌生人抱以微笑并说“你好”的。
就在这星星点点的豆大雨点间,突然,老天像洗手的时候碰翻了脸盆,大雨瞬时间倾泻而下,快得都让人感觉不到它是如何大起来的。瓢泼的雨水倾泻在眼前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仿佛是要把这几天来被蒸发的水汽都还回来。马上,路边排水沟里已经可以听到巨大的泄流声。暴雨击打地面使得空气中产生一道迷蒙水雾。
男生们顶着书本拚命狂奔,那么大的一个路口,一个人在一两秒间就穿过去了,快得像一只猎豹。而陆天翔却越发走得艰难,地面的湿滑,雨水的巨大冲击力,以及不时模糊的视线,都让他寸步难行。
他停下来腾出一只手把背包往肩上拎了拎,不至于滑下来,这样也好走得快一点。但雨实在太大了,他不得不总是停下来,用手抹去脸上的雨水,就像汽车上的雨刮器一样。他也不想去吃饭了,能尽快回到宿舍他就谢天谢地了。
尽管这是炎热的夏季,但浑身被浸透的感觉还是冰凉的。没淋过雨的人总会想淋一次雨,就像浪漫的爱情电影里那样,感受电影的情调,品味主人公一样的浪漫,可淋过雨的人知道,这是一个多么痛苦的过程。就像没喝醉过酒的人总想大醉一场,以为醉了可以忘却忧愁与烦恼,可当你真的醉了,你就绝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好好活着才是真的。
他可以感觉到衣服,裤子,袜子都贴在了身上,鞋子里灌满了水,他感觉背包里也好像进水了,恐怕书也都湿了。他的脚是那么地重,两手冰凉地都麻木了,连拄拐的力气都没有。他在心里呐喊着快点走,却怎么也走不前。他奢望会有一个撑伞的人好心人停下来,但这时候,这么大的雨,以至于空气中产生了雨雾,谁会注意到他呢,谁会注意到有个残疾人在这么艰难地走呢。
直到突然……他感觉自己的左肩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顺势往前,带着拐杖的身体一下子失去了重心,往前倾去。因为拄着拐,他腾不出手来支撑,整个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一下子,先是肩膀一阵剧烈的酸痛,然后是麻木,再然后是人倒在水泊里的冰冷刺骨。他侧躺在地上,雨水顺着他的脖颈,流过每一寸皮肤,摔在地上的左肩剧烈地疼痛让他在最初的几秒动弹不得。他简直就像一具僵硬的尸体,就这样在雨里僵了十多秒钟,才意识到还要爬起来。
但他感觉身体是那么地沉重,左肩还没恢复知觉。他翻转过身体,让自己面朝下,这样他能靠着右手撑着爬起来。但没有左手的支撑还是不行,他试图借助拐杖,可徒劳无功。雨水不断地汇集到他的鼻尖,不间断地流下,就像屋檐下的水。在这样一连试了几次都没能爬起来后。陆天翔突然抬起麻木的左手狠狠地敲在水泥地上,溅起的积水打在自己的脸上,他恨自己怎么怕不起来,也许这样打几下能让肩膀恢复知觉。
就在他抬起左臂,正要再一次敲下去的时候,猛然感觉冰冷的雨点不再敲打他了。
余睿蹲下来,赶紧问:“陆天翔,你还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