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陶穀在《清异录》中描述北宋京师汴京男风充斥的情形时,说:“四方指南海为烟月作坊,以言风俗尚淫,今京所鬻色户,将乃万计。至于男子举体自贷,进退怡然,遂成蜂窠,又不只风月作坊也。”也就是说当时京师出卖色相的户头将近一万家,男娼自卖□□,进退怡然。且这些以男性为娼妓的风月作坊,甚是有名气,有其专门的称谓,称之为“蜂窠”。
宋代男妓纵横的场所是不止京师一处的,宋代人朱彧在《萍州可谈》记载,“至今京师与郡邑间,无赖男子用以图衣食,旧未尝正名禁止。政和间始立法告捕,男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
宋南迁后,周密《癸辛杂识》中写道:“吴俗此风(即男娼)尤甚,新门外乃其巢穴,皆敷脂粉,盛装饰,善针指,呼谓亦如妇人,比比求合,其为首者,号‘师巫’、‘行头’。凡官家有不男之讼,呼使验之。”这种畸形的社会现象,引得世人惊呼,“败坏风俗,莫此为甚!”男娼们不仅穿女人的衣服,涂脂抹粉,互相称呼如女子,甚至结成团伙,不仅□□,还寻机会向嫖客打秋风行讹诈,统治者不得不下令专禁男娼。
宋朝官员石曼卿任集贤校理时,偷偷溜到娼馆去□□,违犯了宋代对官吏治游有级别和范围限制的规定,偷腥后被抓住把柄敲以竹杠,只是这个石曼卿偏偏偷了腥还不想付出代价,不想“孝敬”男妓一伙人,于是引起争吵,“为街司所录”,吃了杖责。
而至于官妓,“凡在籍娼户,谓之官妓;官府有公私筵宴,听凭点名,唤来祗头”——她们必须免费给官员提供娱乐,换取的代价是不纳税。
官员禁止留宿官妓,而且招的官妓也是有级别的。
2、射覆是古时学习《易经》占卜者为了提高自己的占筮技能而玩的一种游戏。宋朝东京官员中十分流行。(应该是当时看《资治通鉴、长编》看到的)
3、这首《调笑令》是秦观的,原文如下:
春梦,神仙洞。冉冉拂墙花影动。西厢待月知谁共?更觉玉人情重。红娘深夜行云送,困京亸钗横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