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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和她 ...

  •   我紧张的时候有嚼口香糖的习惯,出差的时候,飞机起降的时候,在工厂值班到凌晨三四点,看见天边有一抹由浓至淡的晨曦的时候。
      我打个哈欠,知道那时自己是一身烟容,一举一动都带着股浓浓的隔夜馊气,于是我就拿出随身带着的口香糖,放一颗到嘴里,身边的男同事见到这个场面就笑,说他们抽烟,我抽口香糖。
      我打开通往工厂车间的大门,隆隆的机器运作声瞬间把脑子里一些不清醒的念头盖过去,然后我在监工单上签字,回到办公室盖上毯子,或看手机或是就此盹着,懵懂中等待下一批货物的验收。
      我今年三十五岁,我单身,我一个人住,我有一份饿不死也吃不饱的工作,我平时喜欢画画,但我的画从来没有给别人看过,我用一个粉红色的文件夹装着我的画,隔一段时间取出来看,那时好像是身边坐了另一个好多年前的我,我在跟我交谈。
      我有几个好朋友,一起喝酒聊天,三十五岁了便开始想喝一点酒,休息在家也会莫名其妙一个人喝一点,看着电脑,塞入一张碟片。
      我是巨蟹座,我很怀旧。
      我有一个好朋友,应该说是我从前有一个好朋友,我们是初中同学,上初一的那一年她从父母插队落户的小地方转来了上海,第一次见到她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校长上午致完辞,我们拿了新的课本和练习册放学回家。
      我和其他几个同学约好了一起去学校对面小弄堂里的文具店买包书皮,就在那个我之后几年走了上万次的弄堂口,我遇见了她。
      她有些土气,穿一条金黄色的裙子,衬衫下摆塞进裙子里,显得她本就很细的腰身更没有内容,所以记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她的金黄色的裙子,白的衬衫,头顶上面肆无忌惮的阳光,一九九几年夏季的热风吹在我们身上。
      她刚刚转学过来,没有朋友可以约,看见我们眼熟,是趋上来,第一个讲话的对象便是选择了我:
      你是不是娜娜。
      我说我是。
      她笑了,她说她叫丽丽。
      我看见她长长的头发,扎了一束马尾,头发又细又软,没有刘海,额前一片毛茸茸的碎发,像是水塘边细小的芦蒿。她问我入学考试得了几分,我告诉了她,她立刻是有些高兴地回答我——我的分数比你高。她之后的确是报了一个比我高的分数,我觉得没什么意思,我一向成绩中游,比起学习更喜欢看漫画,我懒得和学习好的女孩子们比较,自然我也知道我比不过。
      于是我走开了,她跟上来。她问我去哪里,我不想回答她。她不知是懂我生气,还是对付人际关系很有一套,总之她给了我一个小小贿赂,那我就被那个贿赂给俘虏了。
      可能我的人生就在那一瞬间被改变了,而现在想来可笑的是,那个改变我人生的东西,只是一个不值什么钱的丝光棉小布袋。
      白色的,有一根抽绳,大小是可以放两三包一毛钱话梅的样子。
      她把布包从书包里拿出来,一共是两个,她自己的那一个已经鼓鼓的装满了东西,另一个崭新的,似乎是打算送给我。
      她说我能跟你一起去吗?这个小袋子是我姨妈单位发的,我送给你呀,装硬币很不错的。
      她打开她的小布袋,我看见里面有一张十元的纸币,和许多一元的硬币。
      当时每天零用钱只有一块大洋的的我,或许是出于对那个布袋的欲望,或许是觉得她很大方,又看起来有钱,说不定之后会请我吃个零食什么的。总之我接过了那个不值一钱,至今已不知扔去哪个角落的小布袋。我转身的时候,她一路小跑跟在我旁边。
      那天下午她去了我家,我们买了各种花花绿绿的包书纸。有特别好看的,也有不怎么中意的。
      她问我最喜欢哪科,我回答语文。
      她皱皱鼻子说她最讨厌写作文,我心里笑笑,暗想,老师布置的500字作文,我写到1000字都嫌篇幅不够。
      她跟着说她最喜欢数学,这下轮到我咋舌,我大叫,所有科目我最讨厌数学了呀,每周三放学后的数学补习是恶梦,是恶梦!
      她就说那以后我教她语文,她教我数学。
      我有些不信任地睨着她,因为在我心中,怎么可能会有一个女孩子真心的喜欢数学?
      于是初一的那一年我们成了朋友,我当然没有教会她写作文,但是我教会了她看漫画,她开始学我的样子把每天午饭钱省下来买漫画,我父母长年出差不在家,而她的父母则还住在插队落户的小地方,于是她经常住到我家里来,背着一个书包就住到了我家来,她除了书和铅笔盒子就什么也没有。
      我们分食一个锅子里的方便面,一摞二十来本的漫画可以看上整整一宿。
      晚上她用我的毛巾擦脸,她问介不介意,我说不介意。
      牙刷••••••她皱了一下眉头也塞进自己嘴里,跟着我也皱起眉头,把她用过的那把牙刷再涂上一层牙膏来给自己用。塞进嘴巴里的感觉是不一般的,牙刷湿漉漉的,带着另一个人口腔的温度,冬天的时候这种温暖尤为明显,虽然奇怪,但并不讨厌。
      她穿着我的内衣内裤去上学,过了些时候给了我一件白色的高领毛衣。
      因为那年的冬季父母始终不在我身边,她看我衣衫单薄,便从她从那个小地方带来的行李中抽了一件毛衣给我。
      白色的,胸口绣着七彩小花,实在是不怎么时髦的式样,领子那里也是一圈淡淡的黄渍,似乎是很用力的刷洗过,但就是没有洗干净。
      那一年冬天我几乎每天穿着这件白色高领毛衣,结果父亲看到了,知道是陌生物件,却也不问我是谁的。
      我们依旧看着漫画,等待父母离家后,偷偷住在一起。
      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我们做好朋友”之类的话,我也从来没有觉得她是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是我们一起上洗手间,一起放学,一起谈论卫生巾什么牌子的好,一起课间休息的时候买包子吃,一起看着某个男孩的脸微微发愣。
      初二的那年她终于坦白说喜欢上了班级里的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坐在我后面,人消瘦无比,刘海长过眼睛,成绩是班里倒数,但是她说,这个男孩唱歌的声音很像林志颖。
      我不喜欢林志颖,那年的我喜欢的是Michael Jackson,我用不成调的吐字唱着那些英文歌,我再一次鄙视她连喜好都是那么老土。
      她不太去我家了,她和那个男孩不知怎么就走的很近,男孩去打篮球的时候她也跟着,我用最新的漫画书也吸引不了她的注意。
      跟着那个男孩和隔壁班的一个女生传出了绯闻,其实那个男孩和很多人有过绯闻,也包括我。只因我们参加了同一个补习班,而他一直坐在我身后,他写了很多小纸条给我,掷到我身上,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当一节课上完,我从座位上站起身,像是雪落枝头一般洒了一地白颜色的东西。
      我跟她说过好多次我讨厌他讨厌他讨厌他。
      我说着讨厌的时候脸上是笑嘻嘻的,我看着她,我知道她就从来没被掷过,我们从漫画中学得,男生若是在意女生,则会故意捉弄她。
      好像是很多年之后,我们分别之前,她若有似无地对我说过一句:其实那年他是喜欢你的••••••
      那时我好像是剪短了头发,性格便也仿佛是有男人附体一般,很不屑地,嗤了一声。
      当然她是落寞的,而我是欢喜的。
      只是初三那一年完结后,我们就分开了,过去的朝夕相处,到走出校园后的怅然若失,那些懵懂岁月里的男女之情都已淡去,我更不舍的是和她共度的那些时光。她有了新的朋友,新的追求,而我还是看着漫画,画着漫画,日子的昨一天和后一天没有什么区别,我一直原地等待,我在等她哪天回过头来,再度邀我出去玩。
      毕业后的很多很多年我始终会梦见学校门口的漫画书摊,摆了一排一排的扭蛋机,明星粘纸,以及一块五一个的煎蛋饼。还有我没钱的时候,她从口袋里拿出几个硬币来给我,我扭头又去买了漫画,她则买了好多高深莫测的外语书。
      刚离开彼此时我们还常常联系,走回从前校园门口的小路,看着比我们矮半个头的女孩子们从校门口涌出,如一窝蜜蜂般挤在一起买海报,给章鱼丸子刷上酱汁,我是觉得那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了,我牵着她的手,她的手心有一层薄汗。可我们一直牵着手。
      可是总要说再见的,我是那么依依不舍,越好了下次一定再赶快出来玩。
      可是我慢慢约不到她,因她有了新的朋友,她把新朋友带给我看,我们好多人试着一起逛过街吃过饭,可我不喜欢她的新朋友,我讨厌她们在一起聊着我根本插不进去的话题,我觉得我好像是她手上的水渍,轻易就被甩了出来。
      一眨眼我们要工作了,那时她已经能看懂很困难的英文书信,她有了信用卡,穿着风衣。我在她工作的大楼下面等她,看着她走出来,我以为是昨夜看过的日剧又在眼前上演。
      于是我也买了风衣,找了一家开在大楼里的公司上班,穿尖头高跟鞋,狠心买了一支欧莱雅睫毛膏。
      我画画的次数越来越少,听她聊起身边的男人则越来越多,我还是在看漫画,她则渐渐考出了很多我连名字都没有听过的证书,我们没有了什么共同语言。
      可是一次她是把手覆盖在我手上,问我喜欢的男人是谁,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我说我喜欢的是初中的那个谁谁谁,我现在还是喜欢他,我可能一辈子结不了婚。
      她讶异,她说真是看不出来你。
      我耸肩,我说我会一直这么十三下去的。我讨厌人生有计划。
      她眼睛里笑的很深,拿出她新买的DC。我们拍了照片,拍了视频,我撅着嘴比V字,我心想我一定要看起来比你漂亮许多。
      她把照片电邮给我,我把那些照片刻盘了好好收藏着。
      后来她准备结婚了,我惊讶,我也不惊讶。
      我心里开始有些很怅然的感觉,我开始觉得这个时候点上一根烟最能表达情绪,但可惜我不抽烟,我就只能嚼起了口香糖。
      我看着那时候我们拍的照片,她各种表情,各种手势,各种对我的一颦一笑,想起和她有关的往事,那一晚上我可以吃掉一盒三十五粒装的口香糖,据说木糖醇吃多了容易痴呆,我只是想了一想,继续一颗一颗扔进嘴里。
      她开了一个博客,写了好多日志,和男朋友去旅游的照片,装修房子的进度的照片,我觉得她的那些爱都要从那十四寸的屏幕上流出来。
      我也开了博客,我经常能在访客中看见她,于是我关掉了博客,我用匿名去她的博客,观察她做了些什么。
      之后她渐渐疏于联系我,我也再也没有回应过她。
      我交了新的女朋友,我也交了新的男朋友。我的一个女朋友问我知不知道les是什么,我还碰到一个女孩对我说:你不试试怎么知道自己不喜欢女人?
      我说不可能,我这辈子只喜欢男人,我只喜欢男人。
      可是我的男人没有两年就让我厌倦,我看着他只觉得生活日月无光,我余生怎么可以同这样一个臭男人消磨在一起?
      我想起女孩子身上的香气,她们永远是清清爽爽的样子,衣物整洁,头发蓬松,她们随时会用纸巾擦手,她们扑到我身上时,我就能感觉到她们柔柔的触感和体温。
      三十五岁的时候我又孤身一人,我知道她就生活在离我很近的一个角落,一扯幕布就能看见彼此,但那层布始终好好悬挂在我四周,我不知道她是否还想起我,可是我做梦常常会见到她。
      我看见我们坐在一起,她细细嚼着东西吃,头发很长垂到肩膀,架一副眼镜,看过来的时候,眼神说不清是犀利还是躲避。她告诉我她看什么书,做什么工作,有什么爱好,住在哪里••••••饭店里熙熙攘攘的,桌上的菜一点一点减少,我侧头看着她,突然觉得她是那么瘦,手臂却又看起来是那么有力。
      这个场景用她的DC拍下来定格成了永恒,我穿着一件黄色T恤,她穿着白色T恤,我们头发都很长,我们坐在一起。好多年后我再看这张相片,不知为何,很想对她说:我想吻你。
      我被我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跟着又无比理解我自己。
      我好爱那一年的她,她那么青涩,带着少年郎的冲劲,我们做着一样事,我们有相同的理想,我无不幻想再年轻个几岁,她住在我家的时候,某天晚上我会偷偷伸手抱紧她,她细细的胳膊,和几乎松的仿佛一口气般的腰肢。
      然后我必须要吻她,我不想等我三十五岁再对着一张相片后悔。
      如果,我能学会时光穿越,去告诉那一年的我的话。

      ***

      于是我越来越频繁地吞咽口香糖,粉红色夹子里的漫画很久不添一张新的。
      我看着那年拍过的照片和视频,感觉有一阵一阵的钝击穿过心脏,视频那头她张牙舞爪地指着我:STOP!别拍我。
      我就好像是能感觉到自己的笑,事隔多年,看着那一边的她,再一次爬上嘴角。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我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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