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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我很喜欢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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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小叶童鞋。作为一个读者,作为一个代入感很强的读者,我觉得作为小叶无比愉快。既然愉快了,于是,我对他的喜爱之情就噌噌噌地上涨了。
他有哥哥,强大而百依百顺的哥哥;尤其是相互间亲情满满,在某种程度上JQ也很满的时候,和哥哥相处,是一种暧昧的享受。那种确定的暧昧,知道无论如何哥哥都会在那里的安心,实在是世上难觅的美妙。我喜欢暧昧时多巴胺的快速分泌,更喜欢亲人间相依相伴的安心温暖,所以,拥有哥哥让我觉得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
他还有小天天。又任性又脆弱的小天天,实在是居家旅行放松心情娱乐主人的不二选择。虽然我自己并不擅长安抚炸毛的小朋友,但是,看炸毛实在是件有益身心健康的运动。。。大爱炸毛啊炸毛。。。。。。小天天呐,您就不要大意滴继续炸毛下去吧~
南宫同学,作为一个体贴而百折不挠明知小叶对自己并木有爱情却仍然迎难而上的贤妻受,您实在是一个料理内院事务的极佳人选,拥有这只,简直就是男人的福音。但是事实上,这只实在木有办法让我分泌神马多巴胺(就是木有办法产生爱),虽然他比其他只会得到我更多的重视:因为没有办法发自内心的给予他我的感情,所以只能刻意去在意。小叶童鞋,乃千万表学偶。
石头神马的。。。其实我不喜欢这种型的,但是如果他是主角的话,我会很心疼他的。。。我究竟在说神马啊。。。好吧,只是综述而已。因为石头很专一,非常、极度专一的石头,是值得绝对真挚的爱情去守护的。我喜欢执着,但是当身处顺境时,人往往会被虚华的表象迷花了眼,无视了执着的人的美好。所以,我要努力去发掘、抓住这种美好。小叶子啊,乃也要酱紫哦~~~
最后,是帝旻。不好意思,偶不熟。
不过,有些时候,我无法从完全代入的角度思考问题,因为我常常身处局外人的角度上看各种小受们。。。他们每个人都值得对应一个人的专一,而与之对比,小叶就显得灰常魂淡了。小叶童鞋完全就是花心的典范和YY的直接结果。他付出的确实是感情,但是那又如何?不纯粹的感情之于我,不是感情。所以我会喜欢哥哥,喜欢小天,喜欢南宫,喜欢石头。。。但我不喜欢小叶。。。可能我不喜欢我自己,这我不确定,但是我一定没法喜欢小叶童鞋。随意留情的不是好男人,虽然他可能会很吸引人。但是一旦想到一个人的身体上会有超过两个以上的人的指纹(这是神马描述啊囧。。。)我就觉得无法忍耐。。。好吧,我甚至无法忍耐别人有意图的触碰我。。。。。。所以,小叶童鞋,乃魂淡!
芷子乃说不懂我到底素喜欢还素不喜欢小叶,其实我想说:对于一个人的感情,就算非常喜爱,也是木有办法完全剔除其中的不喜爱的部分的。对于小叶,我的喜欢是真的喜欢,但是对于其中一些方面,偶也素非常龟毛滴难以抛弃自己的不爽的。
所以我说嘛,太多的感情,或许也就意味着,木有纯粹的感情了。大家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为什么呢?因为初见的感情足够浅薄,浅薄到,让自己不明真相。
PS:修了一下当天的“涂鸦式”长评。那天偶是重感冒下昏昏沉沉写出来的,各种不合逻辑和各种乱;当然,现在仍然很乱,但至少木有错别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