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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天 ...

  •   来这个城市上大学并留下来工作,不知不觉已七年。

      听闻今年复旦跟上海交大的互掐,听闻今年报考香港大学的学生很多,连清华北大都站一边去,好苗苗都被港大的丰厚奖学金以及高概率的出国交换机会给吸引过去了,不得不说,人家的国际化程度就是高,即便不拼了命地招生,自有人来投靠。

      想起了在那里上学并留在那里的你。

      没有联系的这七年,你过得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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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秘密

      高二,阳光灿烂的午后。

      趴在座位上看似在打瞌睡,其实心里正想着周末要去哪里玩。老爸老妈出差一个星期,难得让我一个人享受自由。

      同桌拍拍我肩膀,我反感地抬起脸,侧过头,冲她翻白眼:“没见我在养精蓄锐么?”

      她是个乖巧的姑娘,对于冷漠孤僻而自大的我,总是好脾气。

      其实,我就她一个朋友,整个班上。

      我刚转学过来半个学期,平时跟谁都不讲话。成绩不好也不坏,外貌也一样,性格还有点极端,瞪着人的样子据说怪吓人。当然,据同桌所说。

      于是,我难以也不屑于融进当时的女生圈子,更别提男生圈子。可我一个人自得其乐。

      至少还有同桌跟我说话。

      她悄悄吐了下舌头,然后低声说,你看,秦涛。

      于是我自然顺着她指的方向,看了过去。

      秦涛,高高的个子,穿着白色的T恤,带着黑边眼镜,刚打完球,从教室外面走进来。

      我回过头,问同桌,“怎么了?”

      她害羞地笑笑,不回答。

      我有点明白了,“喜欢他?”

      她脸马上变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不做声地离开座位,从教室后面的门跑了出去。

      我知道了同桌的秘密。

      2.喜欢

      我爸是学国画的,对于齐白石特别推崇,从小就想让我学画花草虫鸟,还让我临摹《快雪时晴贴》。叛逆了一阵子,打死都不学,老爸望洋兴叹之后只好作罢,突然有一天我自己摸来毛笔临摹,后来也就喜欢上了。

      我的粉笔字还不错,想来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都是相通的。

      于是,那次的黑板报,老师让我跟其他几个同学一起负责。

      我懒洋洋地听着班长的吩咐,她分了两篇文章给我,都是特长的那种,虽然内心不快,我也没说什么,闷闷地开始一个字一个字地抄。

      “林雪,你第一段中间有一句话重复了。”

      背后有温柔的声音传来。

      我没有回头,停下来,将第一段检查了一遍,的确错了。

      看来心不在焉的后果很可怕。于是我用黑板刷擦掉那句之后所有的字,认真地重新开始。

      每抄一句,都要再认真地核对一遍。

      认真的代价是,两篇文章搞定,天色也变黑了。

      收拾好所有材料,抱一大堆东西,正要离开,班长发话了,林雪,顺便帮忙把那条凳子也带回教室去吧。

      我正要抱怨没有第三只手,又是那个温柔好听的声音传来,“放那,我等下一起搬。”

      回头,看见那个穿着白色T恤的男生,正画着插图。

      侧面很好看。

      原来是秦涛。

      我冲他笑了下,表示谢意。

      然后走掉。

      其实,后来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当天那个笑,让秦涛曲解了它的本来意思。

      或许,那个笑,又的确完完整整地表达了我的本来意思。

      3.一起

      同桌悄悄对我说,晚自习,咱们逃课怎么样?

      那天全校的老师组织去看电影了,忘记了是讲焦裕禄还是孔繁森,剩下一帮学生还得挑灯夜战。

      同桌从来不逃课,她算是个乖乖女。我震惊的同时,是无所谓,于是同意了。

      同桌拉着我,去了溜冰场。

      没想到逃课的大有人在,场上都是学生。

      最抢风头的那个,带着其他人满场地嚣张。他能在最关键的时候刹住,也能在混乱的场子里杀出一条坦途,让我想到武侠小说里的带头大哥。

      我百无聊赖地看着,眯着眼睛也看不清远处人的面孔,忘了带眼镜。

      然后掏出随声听开始听歌。

      渐渐地,场上的人慢慢散去了,越来越少了。

      “秦涛!”同桌朝场中的一个人挥挥手,兴奋地叫到。

      “带头大哥”缓缓滑过来,是他。

      我用原来如此的眼神看了同桌一眼,不说话。

      后来,我们是四个人一起走回去的。秦涛,同桌,我,还有程康。

      我们在路上一起唱着歌,忘记了有哪些歌。现在来看,应该都是些老得不能再老的歌。可当时,我们多么喜欢。

      这时,旁边的音像店传来熟悉的旋律,于是我接上了,“GALIAHNA GALIAHNA”,接着,大家一起唱到:

      "这里才是快乐老家~~"

      4.叛徒

      从那以后,我,秦涛,同桌,还有程康就总一起出去玩。

      只要不补课,周末我们都会去爬山,或者去河里捉螃蟹,或者一起去书店找参考资料,或者去随便一个人的家里蹭饭吃。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那些快乐,是我心中的一道光,一抹蓝,一捧雪。最闪耀不过,最清丽不过,最纯净不过。

      高三分班,我们都选择了文科。很默契地。

      因为约好了一起考到南方的一所大学去,大家都相互鼓励着好好努力,我的资质不差,同桌成绩本来就好,林涛跟程康属于有潜力,底子也不薄的那种。渐渐地,每次的模拟考试,我们四个人开始傲视群雄。

      故事也快接近尾声。

      那个早上,班上传来一个消息,秦涛出车祸了。

      当时的流言四起,有的说秦涛被撞掉了一只腿,有的说脑浆都出来了,有的说成了植物人,还有的说当场就死了,都不用送到医院去。

      我看了看同桌,当然,那个时候她不再是我同桌了,她已经坐到了我的前排。我跟人换了位子,坐到她旁边。

      我们俩流着泪,相互在空白的纸上写了很多话。

      都希望秦涛不要离开。

      都希望他好好的。

      所以,一个星期之后,当林涛穿着一件崭新的衣裳,出现在高三四班教室里的时候,造成了一场轰动。

      他平日里跟人关系都还不错,一大帮男生冲上去对他拳脚相加,说他小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我跟同桌也凑过去,站在一边,跟他说话。

      我说,“秦涛,你哪只腿是假的呀?”

      他楞了下,莫名其妙地望着我,然后同桌解释道,“别人说你被撞掉了一只腿”。

      他笑了笑,说,那你们看看咯。

      我又说,“你的脑浆还够用不?”同桌继续替我解释。他笑得不可自拔。

      我接着说,“看来植物人恢复得蛮快的嘛。”于是他知道了他曾有幸成为大家幻想中的植物人。

      最后,我说,“阎王不要你,是不是嫌你没文化,不是大学生?”我说的时候,是用的调侃的语气,可是,为什么,眼里好像有点湿润的感觉。

      秦涛望着我,不说话。

      那天晚自习,从后面传来一张字条。

      “谢谢你的担心...我也喜欢你。”

      笔迹工整,认真到有点拘谨,秦涛的风格。

      仿佛很多东西一瞬间就变了。

      虽然我们四人还是一起玩,但是同桌经常看着我们,笑着,笑着,就沉默了。

      我清晰地感觉得到。

      很多东西,改变了。

      5.殊途

      高考不管你想不想它到来,它还是分秒不差地来到。

      跟人生的很多事情一样,不会以人的意志力为转移。

      之后是填志愿。

      之后是放榜。

      最后的最后,我们四个人都分散在了不同的地方,当初的约定,大家仿佛都没用心去遵守。

      我考取了东北的一所大学,同桌就在省会,程康去了上海,而秦涛,去了香港大学。他家里条件好,门路广,加上那年他本身考得也不差。

      在整理东西去上大学的时候,我翻出日记本。

      日记本的里面,夹着一张书签。

      书签的背面,是我用红色墨水写的九个字。

      “不好意思,我不喜欢你。”

      我记得高考前的某一天,我把它塞在了秦涛的课桌里。

      第二天,我在自己的课桌里看到。

      原封不动被退还的书签。

      无声又无息。

      我觉得直到那个时候,自己的叛徒之名,才得以洗清。

      6 .明天

      在渐渐成长的路上,有一天就突然醒悟。

      爱情,其实往往没有先来后到。

      也没有谁去成全谁。

      然而,翻过的一页,也终于成为昨天。

      在时光错落中,不经意就成为过客。

      而生命这条路,总是随着时间长河蜿蜒。

      曲曲又折折。

      每一天都循环往复,每一年都周而复始。

      所幸的是,我们还是共同拥有很多东西。

      比如,昨天。

      又比如,明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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