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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纪念一个男孩
      1)我想了好一会儿,内容是不用想的,因为这些故事,是记忆里可以因为一个字词的索引就自动跳出来的片段。想的是到底用什么题目比较合适,因为到现在为止自己其实还是不太明白,有些事要如何归类,是那种自己看到了也会尖叫的少女情节,还是每个人在这个年纪都会有的普通故事。
      想了很久,换了很多个名字,想不出来,就随它去。
      写这文的起因,是在洗澡的时候无意间地记起一件事,然后像是一串咬着前者尾巴的小狗,自然而然就带出来了。我不是个记忆太好的人,也绝对不会太故意地去记什么事情。但是事情发生过总有些微的印象,留在那里,就不动了,不会在睡梦中跳出来咬人,也不会在发呆的时候填补空白,也不会吃饭也想着,听歌也念着。
      但是,该出来的时候,就会出来的。像舞台戏里的背景,演员也罢,上演到那个属于自己的一幕,就会自然地上去,一点也不用矫情。
      我说了好多话,要纪念的男孩的名字始终未提,或者在潜意识里本身就是不愿意提的。好吧,就叫他Seven好了。
      要纪念的男孩子,不上非得要纪念不可的那种。他没有救过我的命,也没有救过我的情,他没有和我在桌子底下牵过手,也没有打过电话笑着说话。他是普通又普通的人,是旅行路上从车窗边过去的树,每一棵每一棵都一样,但自己清楚,过去的一棵棵都和眼前的不一样。
      即使独一,也那么普通。
      第一次不算认识的认识,是在帮忙抄名单的时候。各组的纸条从最后一桌慢慢传上来。看到他的名字,就和身边一样是班干部的其他人说,嘿,这个人名字真好玩啊。然后还扯了一个成语当笑话给别人听,然后那个成语变成他三年以来流传最广最多人喊的外号。
      后来就扛上了,也不晓得为什么,大概因为他讨人厌,我的性格也不大招人喜欢,闹着闹着就扛上了。
      反正印象中我是背地里特歹毒的那类人儿,和婧婧一起走路回家,也许在行走的过程里说几句话来搞笑,婧婧也会接话头,两个疯丫头就一路笑回了家里,在街上也不管不顾的。他就好象变成姑娘们谈话时磕的瓜子,看的电视,抿一口没一口的茶水,其实并不是特别重要的东西。
      在我们嘴里,他有很多别人不知道的外号,有许多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为了谈笑,会注意他穿的T恤的颜色和款式,他眼睛的大小和嘴唇上扬的角度。拿头发来说吧,男生总要剪头发,却在意他剪头发的时候,头发总会长长,却关注他头发长长,会比喻着,冬天,夏天,树木枯萎或是繁盛。
      “啊,他的冬天又来了。”

      2)也不知道是从谁口里开始说起的,现在的孩子们对情感认知不足,却特别喜欢拿来开玩笑。反正说着说着,一般的玩闹就变成喜欢了。
      自己是不太理那样的蜚语流言的。婧婧也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可能偶尔会在意,当着他的面讲的时候更是会澄清
      印象很深的,夏天,去年的夏天。
      发生过两件事,一件事是他和他同桌整桌调位子的事,也不知道谁做的决定,许是老师,或是其他人,反正他是坐到我后面了。还记得那时候全班的笑声,玩在一起的男孩子脸上暧昧的表情其实蛮有趣的,我同桌也在笑我,笑得脸都有点红起来了和一个被慢慢倒入草莓汁的玻璃杯一样。我是脸红了,不知道他什么反应,我记着他通常是不作反应的。
      那时候觉得,其实蛮有意思的。可能每个女孩子在成长的时候都会有这样一个男孩,不一定喜欢他,但是却蛮真实的在某一段时间里和你的名字缠绕在一起,有时候觉得生气,有时候觉得好笑,有时候有“是不是真的喜欢他啊”的错觉,对视的时候,能够大胆直视的勇气都不多。
      还有一次,就是两个人穿了同一色系的衣服。我是一件吊带的背心他是T恤。还是自己不好,没事去笑菲菲和干爹两个人之间的绯闻,结果菲菲就来了一句,咧!你们还穿情侣装咧。
      当时愣了一下,然后笑着打她:“别乱说。”
      其实衣服的事情自己早读课就注意到了的,也没有想说或者“马上去换衣服啊!”的想法,也就坐在那里若无其事,有一秒种觉得挺巧的,然后不在意了。
      这么长时间,一直在想,如果菲菲没注意到,别人都没注意到,那么自己又会怎么个感觉呢?庆幸?舒口气?总不会是有点点失落吧……嘿嘿。

      3)青春里面发生的事情啊。只此一处,再刻意去翻版,也就不会有原来那样的复杂感觉。也不太可能完全一样。时间,地点,人物,也不需要完全一样,光线,色彩,神态。就因为会不一样,才会多少占据自己的一点记忆,有也无妨,没有也不会遗憾。那么干净,那么简单地存在于记忆之中。
      人和事,对应起来,合适妥帖又温暖。好象我印象里小时候玩的一种玩具,正方体的,有很多个形状的空口,小时候,就把拿些不同形状的球者是棱柱塞进空口里,然后满足地听见“咚”地一声,好象把自己的心脏安全地放进去了。是幸福的感受。
      能想起的时候,笑笑,或是感动,就很好了。不需要太多后续报道,也没有那么多前提条件,事情简单,人简单,情感简单。
      是很长的电影里一个细节,甚至是过渡用的,可是,依然会想起。
      是啊是啊,青春的事情,只此一处,烟火灿烂,同样的焰火,燃烧一次就很好。

      4)我是有奇怪癖好的家伙,如果有人站起来回答问题,一定会转过去看着他,很认真地看,看他的眼睛,看他的回答是否来自内心。自己心里赞同,或是反驳,但不管怎样,就都很好。
      也许是那些闲言碎语唯一的作用了。转头过去看别人的时候,如果他刚好在过程上,就会或多或少看了一点。看到很多人,却会短暂注意的一点。如果碰见我也刚好在他视线范围内,就有对视的可能性。看的时候其实波澜不惊,暗送秋波这种事情不可能存在。心里对于这个词,也只剩下“暗暗送你秋天的菠菜”这一个好玩儿的解释。
      这样的时候不多。
      有时候也会和其他人有对视的时候,谢麻啊,猫猫啊,桂鱼啊。但感觉总有不同,每个人都不会混淆的,在心里每次很清楚,不仅仅是Seven,每个人,每个人,都在心里,好好陈列,清楚标明。
      唯一不同的可能是,会偶尔想这样的句子——“他的眼睛还是蛮大的么”!
      和Seven在英语课上对过话,一次而已。之所以会记得,原因和其他的事情一样,比我还激动的同学们八卦得可以,起哄的声音和坏笑印象总是深刻。我不太记得那时候对的话什么内容,只记得,我窘迫,他也好不到哪里去,然后底下,有人已经惹不住大笑了,有人硬憋着还要装作什么也没有的样子拉我的衣服碎碎念几句,有人像是人造卫星地面指挥台一样,头转过来转过去,看看我,又看看他。
      其实很可能,自己记住的,不一定是他,而是在自己最自然的时刻,最懵懂的年华里,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快乐。

      5)骨子里每个人都是自恋的,我是人,所以逃不过。所以有时候也会想,也会少女情怀作祟,会有时候想啊,会不会,其实有时候,Seven也和我一样会注意到对方呢。比如说是,扫描似地看东西的时候,到我这里,也会顿一下下。也不要太多了,这样其实就蛮好的。
      个子小,坐的位置也前面。所以学校生活大多数时间,也就是像革命先辈一样以后脑勺示人,头发质量又不好,连给人家个“头发又黑又亮”的机会也没有。第一个注意到我头发的人,注意到了还是我不一般多的白头发,然后被安了一个“老太婆”的绰号,在日后的时间里令我悔恨不已。
      于是就想,尽量让人家看我的脸吧,留个侧面也好。所以做作业的时候习惯头歪歪的,经常也落下个脖子扭掉的后遗症。头偏的方向,不自然地是偏向Seven那一面的,这个原因我至今也想不明白。

      6)初一的时候有次一起值日,我扫地他倒垃圾,好象许多人都偷跑了,到最后剩我、婧婧,还有Seven。我扫完地他去倒垃圾的时候,我和婧婧两个人不知道打哪儿来的主意要使坏,于是特别可恶地把他笔袋里的所有东西,全部分开放在教室的各个地方,在黑板上写:“‘寻宝大行动’开始啦!”然后和婧婧溜之大吉。
      走到四楼的时候打了个照面,谁也没顾谁各走各的,走到二楼的时候就听见六楼的教室里有野兽一样的叫骂,然后我和婧婧加快步伐,跑啊!
      另外一件事是寻宝事件之后的三四个月里发生的,我也不知道打哪儿抽的,和婧婧两个人贼呼呼地跟踪Seven。那是第一次跟踪别人,笨得可以。一路步伐快一下,慢一下,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我找不到书摊可以装着看书,也找不到招牌可以藏身,好在本来家里就是一条路的,直到走到分叉路口之后才被发觉。
      快到他家的时候,我们在往前走,就看见他藏身在一个工地的路口处恶狠狠地看着我们,我当时就慌了,想糟了啊,这回没法子脱身了。婧婧就比较冷静了,在他脱口问“你们跟着我干吗”的时候,面不改色地回了句“玩侦探游戏”。然后拉着我的手跑了。

      7)其实真正被人家误会我喜欢他是因为一篇小说。是我平生的第一篇小说,名字好像叫《荒漠玫瑰》,里头有个配角,名字叫“展俊鹏”……
      结果当初写的时候没发现,倒是菲菲和玫玫读完之后“腾”地站起来,然后一人一句我才明白原来Seven的名字,和展俊鹏非常之像,像到快念起来简直一模一样。
      结果是谢麻那个大嘴巴,知道之后每回进教室就快快地念“展俊鹏”这个名字,然后Seven把头抬起来想知道是什么事的时候,谢麻有装做什么也没有的欠扁样子。
      于是就这么乱捣鼓,八卦线终于出现在我头顶了。可我好象不觉得多有成就感啊。只是想着:谢小麻,你给我等着!

      8)Seven和我之间发生的很多好玩的事,因为那些事情,到后来两个人都有点神经质了。最可怕的是我,有阵子自己都怀疑是不是真的喜欢他呀?搞的自己烦恼不已,在他和L之间摇摆不定,又没有胆量说,也不会征求别人的意见。就是在转过头去看回答问题的人的时候,突然有两个顿点。
      有时候听歌,就会不自然把Seven套进去,然后自己在把他给解出来。
      有一次自己在写Pretty Boy的歌词(情歌哈!),写在干掉的湿纸巾上,想给谢小麻看考验他的英语水平,拿在空中舞着。Seven走过的时候,差点伸手就接了,搞得我神经啪地断了一根,头都大起来了,幸好另外一跟还是完好的,所以赶快把湿纸巾拿回来,一边还得不停解释:“不是给你的,不是给你的。”
      谢麻在一边都笑趴下了。Seven的表情没看清楚,不过肯定头上横线密布。

      也有写信问过哥哥,到底这样自己是喜欢谁呢。
      哥哥说,其实冷静下来你就会发现,你喜欢的不是那个成天和你打闹的人,那也许只是年轻的时候的玩伴,朋友,打死了也会是知音,不会再多了。你喜欢的,应该是那个被放在自己心里最柔软地方的人。
      然后就明白,轻易就明白。
      然后不迷糊,永远不会再迷糊。
      喜欢的人,不是Seven,Seven,不是喜欢的人。
      只不过是在我最好的年华里,在自己成长中,一个有一点特别的花边而已。
      无论别人再怎么以为我喜欢他,也不一样。喜不喜欢,总还是自己知道,谁也没办法控制,自己也没有办法阻挡。没有办法做出假象,也没办法随意涂改。不会在别人的坏笑里篡位,也不可能在自己的无望中灭亡。
      Seven不是喜欢的人,可是,是会有很多回忆的人呢。

      9)Seven在心里,不是讨厌,也不是喜欢,也不会是大人们心中的嫉恨(比我聪明哈!)或是没理由的看不顺眼,不是会把他做进梦里的人,也不是一天到晚默默诅咒,不是佩服不是欣赏也不是爱慕。Seven是一个度过几年初中生涯的人,陌生人,什么也不了解,生日星座血型爱好,什么也不了解。
      就连一个生日,都可以在不同人口中,从七月跳八月再跳九月,也没心思验证或是推理。
      有时候会觉得他可恶,有时候是一点褒贬都没有,有时候是觉得“人还是很好的么”。
      一直平常,一直平静。

      10)习惯,写到十,写到完整,就结束。
      结束之前,要说的是,之所以叫他Seven是因为七是我的倒霉数字。虽然有些事情自己不对,有些事情也不是坏事,可是,还是觉得,遇见Seven,倒霉的被人家误会成奇怪的暗恋者,花痴女,荷尔蒙过剩的早熟者,还是很惨很倒霉的。也知道迁怒他没有意义,但不迁怒他迁怒谁啊?!
      今天是初中最后一个学期开学的日子,今天Seven没有来,他们说,是因为他转学了。
      本来想,到毕业的时候,能够唯一一次被放在同一张照片里,是很有纪念意义的事。本来想,等自己买完照片,就一定要拍一张他的特写,这样也会觉得以后想起以前的趣事只是两个没有脸的火柴棍儿似的小人走来走去过场。本来想,写同学录的时候,还是要挑一张最丑的给他。
      可是现在,纪念完不成,所以只好用这些文字记录下来。空白又无力,也没办法。
      谁也没办法想经历过一样体验着,谁也没有了解过所有所有的事情,哪怕是我同桌,哪怕是和自己天天在一起,参与过很多事情的婧婧,如果没有我写出来,没有这么多好玩的事的堆砌,他也不会觉得Seven发生过的事,真的发生在他身上。

      我也不打算想太多,也不必像雷峰的光荣事迹一样妇孺皆知。
      我现在想的是,不知道自己歪头写字的习惯,能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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