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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章一.[修] ...
这是关于云天青的故事。
这个故事似乎是说他一个人的,又似乎不只是说他一个人的。
故事里出现了很多人物,很多名字,很多事情。
云天青的一生笑过哭过,——他自己说活着享尽欢乐,去了也无遗憾——,但若让他人来品评,这个故事无论是开头,还是收场,终究是太过凄惶了些。
这似乎是一个长得有些拖沓的故事,却又很短很短,不消几时就将数十年的故事全部涵盖,把一个人所有的开颜所有的苦楚都包裹在这个故事里,——只是这个未至而立便望天命的男人一生的故事,只有他自己能懂,没有多一个人能够体会。
是的,再没有人能理解。不论是他的妻子,还是孩子,或是好友,亦或是……玄霄。
这个故事并不有趣。
故事开始在一个平凡的年代,一个没有战争没有灾害的年份,黄山脚底下一个小村落里一个男孩出生了,平凡无奇地出生在一户一如村中其他人家一样贫穷的人家。
这个村子叫云家村。
不过在这个孩子两三岁大时,因为村子里出了位出色的将军,皇帝就赐了这村子“太平”二字。
村里头的老人们引以为豪,总是巴望着再出个文官光宗耀祖,所以太平村的小孩子,五六岁时就要进书塾读书学句读了。
但是世事总归会有例外的,不是每个孩子都会乖乖的顺从大人的期望。绝大多数孩子哄一哄骂一骂,也就乖乖的了。——偏偏就是有那么一个孩子,聪明的让先生如获至宝,也顽劣的让全村的人恨不得将其除之而后快。
太平村是小地方,离皇城十万八千里,村子里大家格外景仰的唯一一位教书先生,也只是一名年迈的秀才,一辈子没有再往上的名号。也难怪村子里头虽然人人读书,但就连句读都不一定读得很通。——所以云靳对自己的名字非常骄傲。
云靳是谁?云靳算是看着这孩子长大的,也算是他邻居家的小哥哥,童年的玩伴,或者我们说:竹马竹马。
这个顽皮的孩子八岁的时候给自己改了名字,他说:以后,就叫我云天青吧。
云天青原本是不叫云天青的,只是他原本叫什么并不重要。“云天青”这个名字显然比原本父母取的要好听,于是大家都这么叫开了。
其实云靳也很嫉妒云天青的名字,云天青三个字固然没有他自己的名字那么“高深”,但确实好听。
——后来,云天青跟自己的狐朋狗友李寒空开玩笑说到这一段,才发现自己的性子完全被这云淡风轻又飞扬自然的名字带跑了。
云天青的顽劣众所周知,甚至严重有“美名远播”的倾向。
小时候的云天青就会在先生的书上抹泥巴。老秀才喜欢用他粗短的手指头沾着唾沫翻书,结果翻着翻着吃了一嘴泥,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干的好事,气得罚他把生书抄一百遍。
但随着这孩子的长大,老先生也越来越管不住他了。
这孩子命并不好,十二三岁的时候他爹出去打猎,一去就再没能回来,只有村里的一个伯伯偶然捡回了几块带血的布料。
孩子的娘怎么认不出自己一针针缝出的针脚?年轻的女人短短一个月头发就白了一大半,没多久就去了。
云天青愣是一滴眼泪没掉,把家里头的钱一大半都拿了出来置了两口薄棺材,跪在他爹娘坟前跪了三天。
那些日子里,云天青就东家住几晚,西家吃几顿这样的糊弄日子,倒是从没忘记打些东西给人家。毕竟是同村子里看大的,谁也不忍心收那些钱。——况且虽然云天青依旧顽劣,却已经收敛不少。
不过后来,说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云天青天生长得清秀俊俏,又会哄女孩,村里姑娘个个都把眼睛瞅着这连家都没有的小子,巴望能嫁给他。
偏偏云天青一直装傻,一是觉得自己还小的很——其实那时候,十四五岁的男子有孩子都不稀奇了——,二是他真的对谁都没那个意思。
喜欢村子里谁谁丫头还有谁谁姑娘的哪家汉子和哪家小伙们,都看云天青不舒服,觉得他白白占了那么多便宜。
不巧,云天青又生了一副清瘦的身材,那小条子在常年干活的农家汉子眼里看来很是女人气,所以总会有人时不时去欺负他。
当然,云天青这种人怎么可能会心甘情愿吃白亏?
于是村子里开始终日鸡飞狗跳,鸡犬不宁。
——不是哪个醒来发现自己留了多时看上去很爷们儿的胡子被拔了,就是哪个要出门却发现门窗都被浆糊糊上了。
村子里人们实在受不了,直接将时年十四的云天青扫地出村,并且申明以后任何有关与他的人都不得进村。
云天青背着只有两套破衣服的小包袱,贴身揣了一些碎银子往村外走。
他嘴里头嘟囔着说:“不会喝酒还找人拼酒,臭哄哄硬邦邦的老爷们儿,难道还让我抱回家?”
——完全忽略了自己抱着酒坛子去引诱人家,又借着自己酒量好把人家灌醉,扒光衣服丢在村子里的主要通路上的事实。
孤身一人的云天青弯弯绕绕,不知走了多少日子,也不知道走过多少地方,一路上靠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占尽便宜,一直走到了巴蜀。
还记得是个下雨天,对浪子格外难熬的日子,云天青护着包袱在泥泞里一路狂奔。也不知多久没清洗过了,就连他清俊的脸上都沾满了泥水。
终于眼前出现一个一看就知道被废弃很久的房子,云天青推开门直接冲了进去。鼻子里突然传来一阵香味,他抬头,看见了——
看见了一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少年,身上也是脏兮兮的,正给面前的火堆添柴,火堆上架着一只鸡。
少年似乎被吓着了,吃了一惊,然后笑着问:“你也没地方住,一个人到处跑?”
“我么……被村里人赶出来了。”云天青眨眨眼睛。
少年人哈哈大笑道:“同病相怜,不过我是自己在舅父家呆不下去了。”
云天青小心翼翼关上看上去随时会掉下来的破门,径自坐在火堆旁:“云天青。”
“李寒空。”
两个人趁第二天晴天,捡了些别人盖房子剩下的边角木料把破屋子修葺了下,就变成了一个狗窝一样的“家”。
李寒空爹娘早去,从小就在父母的亲友家中轮流住。他的舅父是做官的,虽然不想收留他,但又放不下颜面,李寒空就成了他家里没薪钱的小厮。
两个少年人的经历有一些微妙的相似,两个人难免有些相怜相惜的感觉,更何况年龄又相近,谈得投机,一时是相见恨晚。
其实云天青和李寒空并不是同一种人,而且可以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所有人都说男儿当有志。李寒空的志向从来没改过,他看多了舅父的处事,立志要当一名侠盗,劫富济贫,把自己舅父那样的贪官从老百姓那里压榨来的钱还给老百姓。但是云天青不是李寒空,云天青从来是懒散的人,做什么都是随性所至。
云天青曾经开玩笑说“我是心比天高”——心比天高之人,天性异于常人,遗世独立,于俗世沉沉浮浮百十年,惟独乐而已——,只是那个时候,他倒还不知道,自己当真会命比纸薄。
跟李寒空在一起打诨的这些年,倒是云天青抽个子的时候。原本偏矮的云天青,竟变得瘦高瘦高,显得更加英俊——也让李寒空逮着他笑话说他太能招惹桃花。
没有人能否认,李寒空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更没有人能否认云天青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两个有意思的人,当然会做一些让自己开心的事——人生短暂,不过须臾之间,何必对不起自己。
但和李寒空在一起的日子,总让云天青自己的功夫大多是被他逼出来的。
李寒空还说借着他练了一招飞龙探云手,说是要传给后人——尽管他从来没能用这招从云天青身上偷走过什么东西。
嘛,李寒空的目标,毕竟是“大盗”。
其实也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这种事:
那天,云天青站在一家铁铺的屋顶上破口大骂:“姓李的,你小子偷个东西还被发现,是让老子给你收尾巴?”
李寒空一脸委屈对他喊:“我怎么知道那玉佩上面有香料啊?”
“你还有脸说,干了坏事当然要藏好证据,你倒明目张胆的偷出来了。诶,我说,你明知道我轻功不好,故意的吧?”
云天青气不打一处来,同时,“干了坏事”的哪个人家的总管家丁也是气不打一处来。闪神间,几个打手已爬上屋顶,云天青见势不妙,纵身跳了下去。
这一跳可跳得巧妙,他手在屋檐上借了力,整个身子在半空中翻了个个儿,刚好落在包围圈外,三下两下就跑得不见踪影。
这边李寒空咬牙切齿:“姓云的!你小子讲不讲义气啊?!你当我是贼就该会踏雪无痕?”
随即这位不会踏雪无痕的贼也跳了下来,脚尖虚点,也在空中翻了一翻,就那么一眨眼功夫,人竟然就不见了。
——这类事发生的还真不能算少,云天青经常看着李寒空唉声叹气,一副不胜其扰的模样。好吧,虽然他承认他的轻功就是这样练出来的,但也不能总被喊打喊杀吧?
李寒空一心想做巴蜀大盗,云天青却是心无世事,于是,到最后他们还是分别了。
云天青一个人往寿阳走,留李寒空依旧住在那间两人一起修葺的破屋。两个少年分别时还约好再见,只是没想到云天青这一去却是再也回不来了,——不过,那也是后话。
在云天青意料之外的是,他还没进寿阳城,竟然就遇到了匪徒谋害上任新官的事。
一个人在江湖上摸打滚爬了几年,人情世故、孰是孰非云天青不是不懂,只是他宁愿活着让自己开心点,不想管的事情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过。
不过云天青这次却插手了——原因无他,他们的声音实在太大,吵得云天青没心思好好享用自己刚刚烤好从泥里挖出来的叫花鸡——,不过后来云天青倒还庆幸过,若不是出手救了柳世封,世上必定少了一个本就不多的好官,璃儿也是无处可去了。
但估计对于柳世封来说,那个懒洋洋的声音的主人从山坡上飞下来(云天青无奈:老子是跳下来的!)的那一刻,恍若看见了忽然出现在世上的天神。
那是如何一个风流洒脱的男子,衣袂飘拂,似若乘风而来,嘴角微微一扬,一出手便制住几个歹徒,又不忍伤其性命。(云天青更无奈:他们根本就不会功夫,当然很好应付。)
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柳世封是彻底的折服了,拜倒在人云天青已经黑掉了的白裤子下,死缠着人家要跟人家结拜,吓得云天青还以为自己救了一个疯子。
不过在寿阳的那些个日子,过得倒也不难受。住在县太爷的宅邸(虽然贫寒了点),每天都有肉吃(虽然就是几根肉丝),但云天青这样一个酒虫不得不说是掉进了酒缸里头了。
比如说,寿阳有最正宗的蜜酒。
寿阳的蜜酒,甜中带苦,滑中带酸,乍一入口甜如蜜,细品苦涩却透着醇香,的确是人间上品。
云天青天生酒量好,虽然算不上酒鬼,无奈也是爱酒之人,每天不喝几坛总觉得有些遗憾。也好在这蜜酒虽然好,但在寿阳本地便宜得很,像是云天青这种浪子或者柳世封这样的穷书生穷清官也都能买得起。
正当云天青以为自己会在这小城里娶妻生子,安稳度过余生时,可以用宿命来说的变数出现了。
白日飞升,得道成仙是很多凡人梦里都盼望的的,就算打不到到那种境界,能在天上飞也是好的——所以在“凡人”眼里看来,剑仙就是仙神一样的存在。
云天青就在寿阳遇到了一位鹤发童颜的剑仙。
那剑仙看上去似乎只有孩童模样,板着一张脸,身手却格外厉害。
天有注定之因缘,云天青第一次遇到这位剑仙,恰恰就是在寿阳的郊外,那座藤蔓缠绕的山上。女萝岩多精怪,平日里与人相安无事,只是偶尔有从那里过路的异乡人因为害怕而去攻击他们,——妖怎会愿意被人类这样压制?
——云天青遇到这位剑仙的时候,他刚从一只精怪的爪中救下一个吓坏了的瘦小女人。
剑仙叫重光,说自己来自远在西域的昆仑山上琼华派,看云天青根骨清奇功夫也不错,便问他有没有修仙的想法。
云天青当时给的回应模棱两可,重光剑仙说:若是定了,两个月内去陈州。
陈州离寿阳很近,但是走官道要绕很大的弯路,剑仙能御剑自然走得快,云天青却还做不到。
不过云天青也不是什么好人,不知用什么方法摸清楚了寿阳和陈州之间的地下有一个陵墓,于是拖了很久才收拾行李,告别了一再挽留的柳世封,仅用了半天就到了陈州。
-未完待续-
啊哈哈,我的确很喜欢李寒空和云天青认识的设定呢,至于飞龙探云手好像和一篇霄青文重了(流汗)我是该声明我是先想出这个设定以后才看见那篇文的呢还是该说我和那位……忘记名字的作者想到一块儿去了=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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