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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缘定今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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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两室一厅,基调以蓝色为主。
一间卧室,一间暗房。
猜得不错,我是一个摄影师,这样说自己好像有点大言不惭(笑),我叫不二周助。
生活其实真的是蛮无聊的。
22岁以前,做好学生的本职工作,学习,一个劲地学,累。虽然那时有什么社团活动,可我一点都不觉得可以缓解疲劳,时不时还要弄个什么大赛。虽然挺喜欢网球的,但是真的很累。我看上去不像这么消极的人?那就算是我无病呻吟吧。
22岁以后,做好青年的本职工作,赚钱。就这么一天天过,我又不是那种一天不工作家里就揭不开锅的人,找了个这么自由的工作,不过也是我自己喜欢,人就这么一天天懒下来。有空上网看看新闻,四处逛逛。在街上看到那些老伯大妈,觉得自己的生活差不多和他们一样了。自嘲,然后笑。一贯的做法。
我的生活就是这样了。
家里还经常会有个经纪人上门催“照片”。不过八成是被我笑容可掬招待得吃不消了,退门而出。我都不知道我的笑容这么有杀伤力。虽然以前好像也有人说过。记不清了。
哦,对了,我有个网友。
她申请的时候,只看到她的名字,我就接受了。
她叫“葡萄味PONTA”。
以前,也有个人最喜欢的就是葡萄味的芬达了。
我跟她提及这件事,她就拿我的名字开刷。
“那你是blue-eyed boy,我就是golden-eyed girl了!”
就这句话,当时让我喝口咖啡呛得半死。
“金色?”
“对啊,不可以啊?你有意见?”发了我个气势汹汹的表情。“很少见吧!”又笑。
“是挺少见的。不过我认识的一个人也是。”
这个小姑娘性格很多变,我就奇怪,难道现在的孩子都这样?
她12岁。
我认识另一个人的时候,他也是12岁。
现在可是今非昔比。只要网坛有什么惊人的动静,一定是他搞出来的。
上一次见他,是他19岁第一次拿温布尔登网球公开赛冠军吧。
大家说要出来聚聚。
他没变多少。真的。在我看来。
还是我们中间最小巧的一个。英二看到他使劲抱他,他还是一副没办法的样子推拒。
还是我们中间最倔强的一个。大家越玩越厉害,划拳,他输了,还是那句“还差得远呢!”
还是我们中间最贪睡的一个。本来说要通宵的,结果九点多就哈欠连天,十点准时到下。
要说变的话,相貌变得英挺些了,可依旧称得上漂亮,声音变得有磁性些了,可依旧称得上柔软。
和他,也就是淡淡之交吧。
不是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吗?就是这样。我可没有说英二是小人(笑)。
我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却把他的照片夹在玻璃台底下。应该给他的,我想。一直没有空,还是不愿给,我不知道,不想知道。
让我想想大家以外,我们俩有什么交集?
“你不会笑得抽筋吗,不二前辈?”第一句想起的话。我当时愣了一下,依旧笑。他就狠狠瞪了我一眼。
“不二前辈,你经常拿着照相机,很会摄影吗?”大概是闲得无聊,墨绿色头发的小不点抬头问了我个无聊的问题。我一直想,小不点这个名字其实真的适合他,把他的可爱全形容进去。
“可以记录下漂亮的东西,不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吗?”我是这样回答他的。
“你的梦想是当摄影师吗?”好像有点惊讶。
“是啊。”我笑。
“摄影你也很厉害吗?”开始是不服输的眼神了。
“是啊。”我故意逗他,其实我当时连自己洗照片都不会。再笑。
“Why is there you such a kind of blue-eyed boy in the world?”他不再看我,撇下句英文,就继续练习去了。
blue-eyed boy吗?我一开始真的只是以为蓝眼睛男孩,后来很认真地查牛津高阶,才知道是宠儿的意思。
是在夸奖我吗?
别人都说我很喜欢笑,把眼睛都笑没了,我不明白,现实生活这么无聊,不能哭就只能笑了,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不懂。这是比较深奥的原因。比较俗气的是,小时候看相,那老婆婆说我眼睛露杀气,如果要平易近人,最好就是把眼睛眯起来。就是这样。你不信,我也不信。我想也应该是姐姐逗我的。
我叹气。无意间看到书架上一本红色的天鹅绒相本。
我自嘲,那是应该要送给他的东西。不知道从哪听来的烂理由,说是送人家礼物有心的话,最好是用照相机或摄像机记录下那人可爱的,古灵精怪的,漂亮的,诱人的,各种各样的时刻,送给他,一定会感动的。
也许是当时幼稚吧,我可能真的想让他感动。
在各种各样的时候,我都不忘拍他。他真的很可爱,无论是喝PONTA,还是吃东西,无论是被英二抱时的无奈表情,还是被樱乃表白时的呆愣表情。渐渐发现自己有狗仔队的潜质。
他看着我的照相机,冷冷的说:“我有这么上镜吗?”
我摆出千年不变的笑容,“有,你有明星相的,越前。”
他一脸受不了的表情离开我。
我毕业后也很敬业的跑回去拍他。
他毕业的时候,我已经凑够一本影集。本来想在圣诞节给他,结果走到他家门口,他已经不在了。回美国去了。
拿下相本,摩挲着每一张照片,亲自打的磨砂,一笔一划用心写的寄语和每张照片的批注。
我不知道是心疼自己的心血,还是想念那个人。
没事打开电视,看着烂俗的剧情,爱情哪有这么简单。
要碰到两情相悦是多么难的一件事。
我个人比较相信电影《西雅图不眠夜》的观点,爱情应该是“我第一次接触她的时候,有回家的感觉,终究要回去的地方。我牵她手的时候,我扶她下车的时候,我知道她就是我要找的人,是生命的契合,感觉就像是魔法。”
MAGIC,我默念,如同电影里的男女主角一样。
找到又怎么样?单恋几率高得多。
爱情是一个人的事,我坚信。
因为我就像只蜗牛,只敢在壳里哆嗦。
我不像这样的人?好吧,我确实是瞎说的。那既然对我这么有信心,我就跟他说好了。
上网跟“葡萄味PONTA”聊天,说到这件事。
“你怎么跟个忧郁大男孩一样。喜欢就追嘛!”
要是我跟他说我喜欢上个男的,她会什么反应?我笑。不过听说现在女孩子都很开放的,同人女,有这一类人吧。
“好像你很有经验似的。你才12岁哎,小妹妹。”我开始倚老卖老。
“我肯定比你有经验。你一看就知道是情窦初开啦!我虽然没有实战过,可言情小说也看过一打啦!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她这样打过来,感觉像是小太妹。
“小朋友就要乖一点,别管哥哥的事。”打完,我就下线。
或许真的应该听她的话,试试看,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看,我真把自己当成牲口了。
我打他手机,响了好久。听到睡意朦胧的一声“喂……”
“喂。”我不知道要说什么。
“谁啊?知不知道现在几点?”慵懒的声音这样说。
我抬表,下午两点。他在哪里?有时差。
“喂?说话。”意识到我应该说点话。
“我是不二。”
“不二前辈?有什么事吗?”
“你在哪里?”
“美国。”
所以说吵了他的好觉。
“具体地址?”我开始给自己下决心。
“啊?纽约…………”他慢腾腾的报着住址。
“好,我知道了。那就这样,再……”我要挂电话了,漫游很贵。
“等等,你问我地址干吗?你要过来?”他好像醒过来了。
“好了,两天内不要出门。”我挂了。
挂的时候,听到他在那头喊“喂喂”,一定是一头雾水吧,我笑他的反应。
不知道是不是不甘心生活就这样下去,我决定抛弃世俗的矛盾,去追随我的爱情。我是不是很伟大?我是不是很像那种少女漫画的女主角?我都这样觉得。
然后就头脑发昏的去买机票,直飞纽约。
揿响他家门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像是英雄。
他开门,一脸惊讶“你没事吧?真的来啦。”
“你不是也很听话的呆在家里?”我用的是陈述句。
我走进他的家,现在是一个人住吧!屋内有点凌乱,早上吃完的泡面还放在茶几上。真是个孩子,我叹息。
我们俩坐在沙发上。
“到底有什么事?”他心情不是很好,也不能怪他,半夜被人吵醒。
脚边软软的感觉,“喵——喵——”,低头看,看到那只白色喜马拉雅猫。
“原来是你啊!”我把它一把抱起来。我记性很好,三年级那年在窗外树上看到的可爱东西就是这只。按道理说,它应该年纪也大了,不过胖乎乎的,还是……
“卡鲁宾,过来。”
猫儿腾空跳过去。真是老当益壮啊!忽然发现我这是什么烂比喻,吐吐舌头。
他摸摸小猫,开始瞪我。他的眼睛不是普通的大,我猜就是瞪出来的。
我想算了,他爱瞪就瞪,我又不会少块肉。我站起来,像个保姆一样帮他整理茶几。
“停啊,你在干什么?”他站起来,气势很足,可惜没我高,想把我往下按,力气倒是很大,我忘了,网球是要靠腕力的。
“到底干什么来了?”气。
“很好,现在叫我已经不用敬语了。”其实我说这句话是真心的。
他被我说闷了,脸红。“不二前辈。”
我翻包,拿出那本红色天鹅绒面的相本。我为自己鼓劲,表白我还是第一次。
“这是什么?”他抬眼看了我一眼。恶狠狠地说,“不二前辈。”
我笑。
“现在,不要说话。听我说。”我深呼吸了一下。他在那好笑的看着我。
“你别笑,严肃点。”我对他说。
“你自己不是也在笑?”
“认真点。”我没有任何威信的对他责怪。“这个是送给你的。”
“哦。”他点头。接过去。开始看。
“我一直都……”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天呐,我快晕过去了。
“都是我。”他看得很开心。卡鲁宾在一旁用爪子挠我的腿,一双蓝眼睛扑闪扑闪的,鼓励我啊?怎么说啊?我不知道。
“我怎么什么样子你都拍啊?你知不知道被英二前辈折磨真的很痛苦啊?勾起我的痛苦回忆。”他坐在那儿,恨恨的说话,脸上却一点不高兴都没有。我不是自作多情,怎么说我也是个摄影师,观察是必要的。
算了,不说了。我写。
我随便找了支笔,在便签上写字。预备写首诗。
他看我。
我继续写。
我写完了。
金色的眼睛疑惑的望着我。然后满是笑意。
“我考虑看看吧。”撇过头去。
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可我猜得到。
我笑。
纸上写着这样几句话。我只好承认,我离诗人还差得很远。
“if I can be with you——golden-eyed boy,
I will be really a blue-eyed boy.
Let me be with you.
I love you.”
这两天住在他家,他正好放假,知道我有个网友,两个人在电脑上吵架。我很奇怪,龙马一向很内敛的,怎么会跟人家大开口架?他跟我说,当圣人很累的,会活活气死,以前幼稚,不懂这个道理。我狂笑,我想他是越活越回去了。
他跟“葡萄味PONTA”吵的原因,他说是那小姑娘太拽,才12岁,有什么本钱拽,我笑他自己当初比人家还拽。
就因为那女孩说我说话比较温柔,比较像大哥哥,他就一气之下说:“以后你要是再敢勾引别人,我们就拜拜。”我差点没晕过去。喂喂,是不是把你宠坏了,生气越来越没道理了。
我揉着脑袋,想想是福还是祸。
一开始被快乐冲昏了头脑,现在想起来,怎么他说答应就答应了,我认识的龙马不是很有原则,死不认输的吗?难道他跟我一样,也是暗恋?那就更吃亏了!
他跟个没事人一样,照吃照睡照玩。
这天,他在翻那本相本,我找个空,问他。
“龙马?你怎么会一下子就答应我的?”
“我没有。我只是说考虑考虑。你现在表现良好,所以我答应你啦。”龙马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我看上去像傻瓜吗?”我对他笑。
“你好象不是很愿意我这么快答应你。”龙马抬头看我。
“可是你当时的表情意思就是答应了。我怎么不知道你对同性恋这么能接受?连矛盾都没有?别死撑了。越前君。”我们俩开始大眼瞪小眼。我最后说的三个字特别恶狠狠。
“你要我承认什么?”
“说实话而以,龙马。你以前就喜欢我。”算我自作多情吧,可是我就是想他承认。
他瞪我数秒。
“好吧,是的。我是想过很久”龙马低头,算是示弱吗?那我就不客气了。
“龙马知道工薪阶层和明星的收入差异吗?”我开始声讨我的权利。
“啊?”他有些疑惑。不明白为什么我转话题。
“为什么不是你飞到日本来向我表白?你知不知道飞机票很贵啊?龙马?”我又开始笑得一脸灿烂。
龙马也开始笑。最近笑容越来越多了,是跟我在一起传染吗?我忽然明白笑容能杀人这句话了。我们两个好象一对对方笑就开始算计,此刻我有种危机感。
“因为我脸皮薄。”龙马好象很理所当然。
“你的意思是我脸皮厚?”我真的被他言中,笑得嘴角抽搐了。
龙马又笑,其实他笑起来很好看,可是我却有种想扑上去掐他的感觉。
“不管怎么样,你都得赔偿我机票钱。”我说的义愤填膺。
“你还吵了我的美梦呢!那是无价的。”他这样说。
“那相本的材料钱,你知道花费了多少胶卷……”
……
整个上午,我们都在为着现实经济而争论,其实是琐碎的无聊小事,按平时来讲,按我们的性格来讲,我们都不会争吵。可是不知为什么,是关系敏感了吗?可是吵得很幸福。我说心里话。
现在这小家伙吵累了,躺在我怀里睡着了,他梦里的呓语为什么总是卡鲁宾,总有一天会是我吧?我这样想。刮刮小东西的鼻子,他笑了。我低头吻上那漂亮的弧线,很软很甜,像棉花糖一样。
我想,幸福应该不会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