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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被告白了 ...

  •   由于烈阳的两只前蹄肿成了小胖馒头,一着地便生疼,晨墨就让他便化作人形,一则人形时处理手上残余的细细毒刺方便些;二则,也避免他在兽形状态下,四肢着地行走时碰到伤口。
      等她将掌心里的细刺都挑完,包扎好,烈阳的手已经从小胖馒头,升级为了大胖馒头,看着贼吓人。晨墨不免有些担心,抬头看看他依旧笑得傻憨傻憨的,仿佛浑不觉得疼似的,只一个劲地催她试试那紫果能否止血。她心中微暖,倒生出几分异样情愫来。只这样的情愫来得太快,也太清浅,很快就被其它烦心事盖过。

      因烈阳受伤的缘故,两人的行程明显慢了许多,毕竟他人形的速度远不如兽形,再加上顾虑晨墨的身体,本来只要2天的路程,将将走了5天,才出了迷幻之森。
      期间晨墨开始琢磨是不是该给自己弄匹坐骑代步,毕竟身体健康的自己让一个病号背着,心里怪不好意思的。
      谁料离开迷幻之森那天,她把主意和烈阳一提,烈阳立刻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力气大,背得动,不累。”开玩笑,每天能背着自己的雌性,那是多美的事,怎么可能嫌累哟!
      晨墨瞅瞅他,有些犹豫。弄只坐骑并非是她一时兴起的念头,也不单是为了烈阳考虑,更多的,是为她的将来做打算。她从烈阳嘴里知道,兽人大陆幅圆辽阔、土地宽广,猎物分布松散。烈阳在部落的时候,每次出去狩猎,最近的地方也要跑个三四个小时,远的甚至得一两天。若换成她的速度,今后若想出去狩猎,只怕还没等她到达猎物所在点,人就先饿死了。虽说现在还可以靠着烈阳背自己、驼自己,但将来若自己要一个人生活,总不见得事事都去叫唤他吧?!

      若烈阳知道她心里的想法,必定会跳起来叫嚣:我愿意的,愿意天天背着你、时时跟着你、刻刻不离你!
      可惜他不是她肚子里的蛔虫,自然想不到她已开始做起一个人生活的长远打算。他只当她是想要只坐骑,便劝道,“迷幻之森的野兽大多性格暴躁,野性难驯,不适合当坐骑。你如果真想要,等回到部落后,我到部落附近的贝伦草原给你寻一只星羽兽,它们既聪明漂亮又温顺,而且能跑能飞,你一定会喜欢的。”
      这些天相处下来,他多少知道晨墨是个极讲道理的雌性。只要你的理由够充足、够合理,便能说服她。不像部落里许多雌性,想到什么便要什么,但凡有个念头,不管合不合理,都会蛮搅到底。

      “也好!……,啊,对了,还有多久,能到你们部落?”果然,晨墨听了这话,立刻点头,她想自己一个外来的和尚,肯定没烈阳这个本地和尚了解情况,既然他都说好,想必那星羽兽应该不错!
      烈阳金眸微眯,“再走个五天,只是星羽兽要到二秋过了,才会迁徙到贝伦草原,就算到了部落里,你还得多等上一段时间。”
      晨墨本就是个极有耐心的人,想了想,道,“没关系,我等的了。”
      烈阳俊美的面孔瞬间发光,嘴角微不可察地向上翘起:只要雌性愿意在部落里待到二秋以后,那至少还有一个冬季,她都不会走,也走不了。

      要知道,兽人大陆的每个季节,都分三节,以秋季为例,分别是一秋、二秋、三秋,越到后面,天气越凉。现在这个时节,正是一秋末期,等二秋过了,许多盘踞在北方、有迁徙习惯的动物就会逐渐往南方迁徙。到了三秋中旬,天气将骤变,一天内温度可能会直线下降,有时冷起来和冬季也没什么区别。因此,到了三秋,身体柔弱、抗寒能力差的雌性,多半就不愿意出门,只肯窝在家里,因为她们一出门,只要在外呆的时间久一些,很可能就被冻僵。
      想到自己至少可以将雌性留住半个秋季和一个冬季,烈阳的心情顿时好的不得了。而晨墨可不知自己悄无声息就上了某只的贼船,只觉自己解决了一个难题,心情也不错!

      两人有一撘没一撘,聊得倒也其乐融融。只是这幅和谐景象,可把远处两只暗地跟随的雄性,酸的不行。眼里汩汩冒着寒气,恨不得立马冲上去将烈阳海扁一顿。
      黑牙很不解地瞅瞅眼睛紫得发黑发寒的孔雀,再看看爪子拼命挠树皮、鼻孔哼冷气的主人,拱拱身子,发出疑问:主人,既然你喜欢那个雌性,干嘛不学那个白塔族的家伙,直接去保护她。反而缩在后面,偷偷摸摸,弄得跟贼似的。
      黑豹一甩尾巴,楞了:是啊,既然自己对那雌性颇有好感,就该大胆的追求。就算想知道她是哪个部落的,直接问不就得了。就算人家不肯说,直接以保护者的名义跟上好了,怎么脑袋一泛晕,就这么偷偷跟在人屁股后头,还眼睁睁看着那个毛头小子装傻卖乖讨雌性欢心。这不是傻啊,简直是傻翻了!!
      于是乎,幡然醒悟的黑豹,恨不得立刻化作人形,为自己这么多天的愚蠢行为,狠狠地捶胸顿足一番!

      喵呜兽是伴生宠,它们有独特的语言,只有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人能听懂。因此,它的疑问,凤歌其实是听不明白的。他正喝着烈阳的陈年老醋呢,冷不丁见夙猛得站起,碧色的眼里一副大彻大悟的模样,然后就如一道黑色闪电般,快速的朝前奔去。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黑豹已带着黑牙,冲了过去。而烈阳也反应极快,马上化作兽形,抬起两只馒头爪子,做出了一副防御之势,金色的眼瞳里泛着冷光。

      谁料黑豹并不理他,一个翻身利索地化作人形:古铜色偏黑的健康肌肤、结实精干的身躯充满野性气息、刀刻般的五官轮廓深邃完美、碧色的眼眸幽光闪闪、浓密微卷的黑发凌乱中带着几分桀骜。
      晨墨眨眨眼,从纯粹欣赏外形的角度,她不得不承认,黑豹的人形,远比她想象的还要帅气。本来以为烈阳的阳光英俊、凤歌的俊美优雅,已经算是她见过里的极品帅哥了,不想这只怪豹子,比极品还略胜一筹啊!!
      只是,她还是搞不清楚,他到底冲上来想要干啥?!

      就在她满心疑惑时,只见黑豹从黑牙身上背着的包里抽出一件兽皮衣,随意裹在腰间系牢挡住要害部位。又摸出一只外形很像牛角、但色泽温润如碧玉的东西,昂首挺胸地走到晨墨面前,高高举起,大声到,“雌性,我是艾加部落的玄冥族,全名叫艾达斯•夙,我很喜欢你,想成为你的伴侣,请允许我成为你的保护者,护送你回到部落!”
      这大抵是兽人大陆最最常规、也是最最没有新意的表白,无数雌性听到这样毫无创意的表白,不是抬起鼻子冷哼鄙视、就是翻翻白眼扭头就走。
      但晨墨却震呆了:因为,这是她活了30年来,第一次被人当众告白!
      如果凤歌有读心术,必然口吐鲜血,血溅三尺:你玛,明明是哥比他先告白的,只是你不懂,不懂啊。啊。啊。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6章 被告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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