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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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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生活也不过如此。早上起床伸个懒腰,有心情时对着太阳说声早上好,没有心情时约上三两个朋友到处走,大吃大喝一顿。
这些,卓若都做到了。也许这里再也没有值得留恋的地方了吧?
于是,好几天,卓若一直忙着出国的事,只不过偶尔回去学校看看而已。但无论看什么,这里面总少不了去看看一逸。
为什么呢?是依然放不下么?
当看到他和顾可兰手牵手地漫步在操场上,卓若多么想一逸身边的女孩就是自己。但这个这个女孩叫做“兰”,毛利兰的“兰”,而他叫一逸,工藤新一的“一”,多么配对。卓若想,如果她叫做“卓若兰”,那么多好啊。她犹记得妈妈说过,本来她叫卓若兰的,但因为“兰”字不符合她的八字,爷爷不让起。所以她才叫卓若。
以前卓若时不时地就会想,要是我的名字叫卓若兰多好啊。也许,也许命中注定就会跟一逸在一起,也许一逸会因为《名侦探柯南》而觉得两个人之间太有缘分了,然后顺理成章地在一起,结婚,生子,白头偕老。但结果并不是这样啊,即使她叫卓若兰又如何?她至始至终都不是一逸心目中的“毛利兰”。卓若兰,只是一个模式而已,一个自我安慰的模式,一个找回自己尊严的模式。
“人该放手的时候就应该放手,以免拖泥带水,连累他人。”这句话是电视上的肥皂剧那儿学来的,现在用在自己身上,最适合不过了,卓若想,并从嘴角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是啊,有些事并不是我们想如意的时候就都如意,有经历挫折的生活才算得上是真的人生。
这样想着,便可以轻轻松松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