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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章 空手套白狼(一) ...

  •   第十二章空手套白狼(一)

      一般在赚大钱之前,赚的都是小钱。而赚大钱的必要条件便是有充分的机会出现。不管是信息业还是股票或者服务行业,想要让自己的公司在商场如战场的市场中生存,并且大鱼吃小鱼样的慢慢壮大,最好的,最有效的方式便是——用极小的诱饵钓到极肥的大鱼。
      不管是开饭店还是做别的生意,资金就像企业的血液,没有资金,企业就是一具空壳子。
      以前,我最初敛财的方式是和当地某个贵族或贵族合作——开银行(中国古代叫钱庄)。而具我观察,这里没有银行,因为这里的人,除了贵族,普遍都不富有。不管是贵族或是平民,要让他们存钱,就得要一个他们信的过的人做形象代言人,而现在看来,我最中意的人选便是皇帝的侄子,魔属的宠儿——斯维斯•赫本还有那个神神秘秘的诺利希•赫斯。
      不过对于现实情况来说,开银行实际上是需要整个国家的综合经济来撑腰的。如果只有贵族有钱的话,那银行根本就是摆设。所以经过我的详细思考后,仍然决定用最初定下来的方案。
      “空手套白狼”的计划正式启动。

      “我郁闷啊!!!”我仰天长叹。这几天我就是出不了门,他们家这几天又聚集了一帮嫁不出去女人的说客。
      “要是阿撒在这里也就不会有这么些事情了!”斯维斯话是这么说了,不过他那姿势可不太好,居然坐在书房里看小说,一点也不急。敢情是他老娘已经帮他安排好了。那现在是什么情况?
      “吵……死……拉!妈的!”我吼了一声迅速消失在书房内。今儿就看我好好收拾那群米虫吧!不渣点油水实在太对不起广大劳动人民了!
      “就知道你忍不住。”斯维斯含笑的目送我离开书房。
      冲进前院,一群贵族顿时没了声音,直直的看着自己。今天就学学科恩•凯达好了!所谓:奇货可居!
      “吵什么吵?像什么样子?你们还是贵族吗?”横了他们一眼,接着说道:“现在开始报名,有意者到我这儿报名,报名费:一万金币。”
      “怎么又要钱?上次不是给了吗?怎么又要?”一个胖大叔说道。
      “没看见换人拉?现在我说了算!明天开始,就安排小姐们和公爵见面。但是价钱就……看你们够不够诚意拉!”钱钱钱!!!
      “这倒是不错。”一群傻冒点头道。我也在心里点头,果然是傻冒。
      “跟你们说,你们是贵族!什么是贵族?贵族就是想用多少钱就用多少钱;想要多少钱就有多少钱!记住我们的生活目标,不求最好,但求最贵!你们都已经出了一万了还在乎再出一万吗?出去也不怕人笑话!”我背着手来回的度着步,看了眼他们说道:“这样好了,把钱放下,再写找名帖来,我看着可以明天便差人送信通知你们小姐与公爵见面。具体时间么,要具体安排,人多就有竞争嘛!天堂啊!”我对着一旁有些愣的人喊道:“收钱!”

      范特西庄园
      阳光透过窗纱射进屋子,一阵温暖驱散了夜晚的阴冷,但看在诺利希的眼里却是讽刺,嘲弄着那些献给魔王的诗歌,嘲弄所有无知而愚蠢的人。
      很多人都说他是个有个怪胎;虽然他和很多女人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系,可却没有一个真正躺在他身下,换句话说,他还是个处男。他刻意的保持童子之身,因为他认为那些女人都太脏;更重要的是,他曾经答应过一个人,除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决不碰其他女人。
      他慢慢度到房间的另一头,站在壁炉前,盯着面前的画像看了片刻便按下了密室的机关——一个固定在壁炉上的祭祀棋子。
      密室是除了他自己不被任何人进入的,里面的一切都是由他亲自打扫清理的。其实,说起来这个密室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只是,它是他心中唯一柔软的地方。
      它是个华丽而让人充满遐想的房间,就像梦境一般,空气中弥漫着薰香的味道,地上扑满了永不凋谢的玫瑰花;流苏窗帘上凌乱的洒着点点星辰,在烛光的光昀中闪烁着流光似的图案;像个公主般躺在大床上,穿着精致华美的贵族服饰的骷骨,似乎是对这一切的一种讽刺。
      诺利希暖暖的微笑,度步向大床走去,手里拿着从一旁矮桌上取来锦帕小心的擦拭着骷骨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而正在这时诺利希的管家摇响了来客的铃声。他悻悻然的起身深深的看了眼躺在大床上的骷骨便离开了密室。

      出来之前就知道今天会是个好天气。打发掉那些求婚的贵族后,我就想去诺利希•赫斯的家。其实不想和斯维斯一起去,因为有他在有些事也不好说,可他却非常坚定的说要跟我一起去,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在家喝下午茶不是很好吗?
      “你为什么要去找他?”斯维斯听说我要找诺利希面部就有点僵硬。
      “没什么,好奇而已?”在敌我不明的情况下,我还是坚守“多说说错,少说少错,不说不错”的精神原则。
      “你这是敷衍我吗?”声音虽然是软绵绵的,听上去却充满压迫感,再加上微微眯起的单凤眼。说不帅是骗人的。
      “难道你不好奇吗?还是你嫉妒他长的比你漂亮?”
      “说到好奇,我只是觉得他的身份非常可疑。三年前,他拿着皇室公主的信物来到帝都,之后便被授封为伯爵,伯父几乎没有查证便承认他皇族的身份!伯父应该不是那种义气用事的人,怎么会毫不犹豫呢?”他斜睨了我一眼,表情有些“红润”,“你……真的觉得他比我好看?”
      =。=斯维斯•赫本出去别说你认识我!“你今天吃药了吗?”
      “吃什么药?”他莫名其妙的看者我。
      “我怎么觉得你这几天精神状况不太好啊?”要不要看心理医师?如果有的话。
      “你……”他叹了口气,双手抱胸自个儿生闷气去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颠簸”马车终于停了,可怜了我的腰了。
      进了大门,觉得他家很舒适,至少住在这里每天早上可以喝用露水泡的茶,还是玫瑰花茶。他家的花园是斯维斯家的两倍,房子也比斯维斯家的更加奢华,作为一个伯爵有那么多闲钱他真的不简单,看来我是来对了。花园里种的都是玫瑰,各种颜色的玫瑰,妖娆的不想花园里可以种出来的。轻轻摆弄了下那朵粉色玫瑰,露水便沾满了我的手,使我一阵恍惚。
      “喜欢吗?”诺利希•赫斯不知何时已经站在我的身旁了。
      “我喜欢百合。”喝过甜百合绿豆汤吗?清热解毒!不过,若是单说花的话,我想我更喜欢香水百合。
      “不喜欢玫瑰吗?”诺利希持着淡漠的笑容直直的看着我。
      我为什么不喜欢玫瑰?因为玫瑰有刺,因为玫瑰太妖娆。如果叫我喜欢玫瑰,我情愿喜欢牡丹,至少象征富贵吉祥。可是我却是那种极其讨厌牡丹和玫瑰的人,因为牡丹太虚浮,它的美完全停留在表面,而玫瑰是为爱情而生的,完全不是我的个性。“玫瑰的花语是:不变的爱情,您在等待某人或是在怀念某人吗?”
      我清楚的看见他的眼里滑过一丝愕然与惊喜,但很快又恢复了原先的笑容。
      “呵,请进吧。”他冲斯维斯点点头便往里走去。
      我与斯维斯对视一眼便随他进屋去了
      “方才小姐说喜欢百合,那您是喜欢哪种百合呢?”他站在沙发前,双手腹背的看着我的眼睛。
      我不急着回答他的问题,环视四周,浅浅的笑挂在脸上,“香水百合。”如女王般自傲。为什么这个世界没有牛仔裤?如果有的话,我也好摆个帅气的双手插裤袋的姿势与他对视,虽然身高上也有点欠缺。
      “斯维斯公爵呢?”从刚才便一直沉默的斯维斯•赫本看上去并不想鸟他。
      “我没有特别喜欢的花。”
      此话一出,场面上明显冷淡起来。斯维斯啊!你不想来你就别来,干吗破坏我的计划?讨厌!“那你应该喜欢大波斯菊。又大又美,很适合你的。”
      他淡淡的说道:“你确定有这种花吗?”
      说的也是,这里哪有波斯啊?“哦,我是说那种大个头的菊花,花瓣是一丝丝的,又有点波纹,所以叫‘大波斯菊’!”我笑的尴尬。
      “小姐种过这种花吗?”他做在沙发上悠闲的看着我。
      我看着他,我很认真的看着他。然后决定找一张适合我心中舒适度的椅子,最起码要有软绵绵的倚垫,坐下后摆了个我最喜欢的姿势,用我以前常用的那个笑容回视他道:“我种过摇钱树!”
      明显感到斯维斯的僵硬,他一定也很奇怪吧?
      “摇钱树?不知应该怎么种呢?”听上去是试探的口气,但是我已经知道他明白我的意思,也不想在计划之外的人面前挑明。
      “今天真是打扰了。”我笑着站起身来,俯视着坐在沙发上的人笑着。
      “不一起用晚餐吗?”他继而起身问我道。
      “不了。”我会记得下次自己来的!今天带着斯维斯还真是失败之举啊!我只好重新计划了,可是时间不等人啊!我很急!

      回斯维斯家的路上
      “刚刚说那话是什么意思?”坐在马车上的斯维斯•赫本的脸色向青色靠拢。
      “顾及你啊!你不是不喜欢他吗?”我无辜的看着他,平静的说道。
      “你会吗?”他不相信我。应该说我们的算计从来就是相互的。
      “……”不想再说了,我转头不去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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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吧!我想知道我写的怎么样啊......我写的好辛苦的!我会贴音乐拉!!!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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