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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痴 ...

  •   有些事以温暖而美好的姿态定格,停留在我的记忆。

      比如他第一次和我说话的样子。傻得我差点笑场。

      突兀的发色,比同僚更挺拔的身姿,三个金色的耳坠,警校实习生的制服被他穿得很好看。华灯初上,映出他狭长的眼眸里有魔鬼居住。
      可惜就是嫩了点。

      “这里可以非法摆摊经营?”

      啥?!我在心里猛烈的被呛到,然后摸出夜市经营许可证在他脸前晃了晃,至于脸上的表情么,大概是轻蔑吧。因为我看到他恼怒的脸红了。

      “哈哈,我说小哥~你吃点什么不?”我腿一伸,勾了张木凳子过来。

      八点,食客正在慢慢多起来。实习生什么的真是会挑时间,我暗自摇头,手里不曾空闲下来。

      白色的衬衣,蓝色领带,皮鞋,还有白色的围裙和厨师帽,这便是我。

      我的生活很单纯,就是为了活命挣扎。后来有了个他,这是后话了。

      从小被一个很会做饭的老头收养,我的理想是读警校,但是没钱,所以我只能在警校的后门摆个小吃摊聊以慰藉。卖点关东煮和烧烤拉面炒饭之类的,因为从小做菜功夫学得好,小摊也慢慢有了名声,每个月也能挣个一两万,也就打消了去读书的念头。

      他是我命中的劫数,我一直这么认为着。

      其实有很多人都是每天来吃饭的,但惟独他那么扎眼,每一次都留下印象。

      时间久了,我能从他吸溜拉面的声响或者用勺子扒光整盘炒饭的音量判断出他当天的心情。平静的,饿坏了的,意气风发的,兀自恼怒的,憋闷的,得意的。

      樱花雨,艳阳天,红枫叶,落大雪。四季入诗般流淌,一些东西慢慢沉淀……

      他很享受扫荡一桌食物再用他黑色的警靴后跟砸扁不锈钢盘子的快乐。即使每次因为破坏盘子要多付我一半饭钱。每次看他用一根椅子腿支撑着身体悠闲的摇晃,总忍不住要微笑。

      穿过厨台前的纱帘,昏黄的灯光,油烟阵阵腾起,但我总是可以在无边的食客群里看到那颗绿色的脑袋。总是可以。显然本大爷的手艺是足以俘获他的。

      牛肉蛋炒饭不放葱,大碗烧肉拉面加辣加卤蛋,鲜虾刺身,烤鳗鱼,海带味增汤,煎T骨牛排6成熟……

      他点的东西我都记得,每天无数的菜单从我手里飞过,单单认得哪张出自他手。

      我们的开始是因为他这个警校出了名的酒鬼竟然醉了,在我的摊位上。旁边是那个创造了历史的女孩子,听说是校长的千金,达斯琪。

      典型郎无情妾有意的戏码,我只是冷笑着送上一盘又一盘顶级的下酒菜。只是我没想到他会忽然站起来在那女孩面前吻了我。

      桌椅因为他激烈的动作飞散开,满桌珍馐瞬间变成一地狼籍,半空的酒瓶咕噜噜的响。

      和想象中一样的唇,柔软又带着一股倔强的韧。陌生的气息混着酒精冲进鼻腔,在大脑留下印迹。

      等到悲剧的女主角消失在街角,我手里还托着没来得及上的菜,毫不客气一脚踢翻了身边的男人。还没说话他竟然死皮赖脸又粘上来,笑嘻嘻的样子让人莫名火起。

      可我竟然舍不得推开他。

      从此也再没舍得推开。

      第一次是在他的宿舍。仓促忙乱,傻得可以。却留下最深的记忆。

      从没想过有一天不能再牵他的手,就像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连同所有的一切包括我,都不记得。

      那大概是全世界最潦草的离散。让我这样的人也忍不住感伤。

      记得那天很多血,粘稠的猩红色带来诅咒一样的厄运感。没有大雨,没有眼泪,我只是用左手死死的抓住他手臂,好像一松手他就再也不会回来。直到被拉开。

      看着他被专属救护车带走,隔在我和他之间的东西越来越多,警丅察,凶狠的保镖,满脸嫌恶的家人,担架,急救器械,紧闭的救护车门,一条马路,还有,大概就是一辈子了。

      本来只是驱赶来强收保护费的地痞流氓,没想到他在人群外侧会被车撞到。

      那时的我躺在地上,身上是各种鞋底,钢棍,一下一下打过来,但我只是穿过很多人的腿,看到那双黑色的警靴,和另一头绿色的头发,以及蔓延出来的满眼猩红。

      世界像被按下了静音键。

      后来,没有后来。

      习惯开始出现微妙的偏差。

      额发总是遮着左眼,我再没有勇气看向左手。因为那天,左手没能捉得住他,左手丢了他。我开始总是偏头,总是朝着右边,叼起了烟。

      而听说因车祸失忆抢救回来的Z集团少主,在医院总是莫名其妙的喜欢往左边跑,明明站不稳还横冲直撞。总是莫名其妙弄伤右手,周周上新闻。

      我想我们只是,下意识的躲开失去对方的方向,即使没有记忆。

      我收起了一切金se的饰物,我站在山顶嘲笑一整片林海,一万棵树绿不过他的发,山风呼啸敌不来他一笑。

      我把领带从蓝se换成了黑se,像他腰封那样的颜se,贯穿我的喉,至曾让他流连赞叹的腹。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试过这种感觉,生活中一个人离开了,却是实实在在的散落四周。

      我见不得刀剑,见不得警服,见不得绿se,见不得狭长的眼睛。

      虽然我如此渴望再见到。

      我不再在警校后门摆小摊,街坊都说是被打怕了。

      其实只是我一直都觉得,站在那小摊前的,应该是两个人。

      那天被打得半死后,一个高挑强势的漂亮女人救了我,不问分由,只是把我带回她的店子里当了门童。那天除了安排我的职务,她只多讲了一句话,我叫罗宾。

      虽然罗宾说我的命是她的,做牛做马都是应该,但我知道,她是在帮我。从那天起,我学会不问,不说,不索取,不争抢,不吵,不闹,不给人希望,不予人负担。

      像一条把青葱过往生生截断的痕。那个曾经大笑大哭的小摊厨子消失了,世间有的,只是一个挺拔的公关店门童。

      一直以为不会再见到他,Z集团,不是我可以抗衡的力量。况且,孤军奋战过于悲怆,不适合我。可是哪有那么多以为,即使我已如此畏惧与他重逢。

      代罗宾酱去医院探望朋友,没想到在医院草坪看到他,坐着轮椅,像小孩子一样的一脸不耐烦。扑哧笑出来的瞬间脸上有些凉凉的液体,我想大概是下雨了。

      也许是多年以来累积的感应,他忽然转过头,神使鬼差。

      这一次我和他之间,只隔了一尺草坪,和满是青草香的空气,却是那般遥不可及。咫尺天涯,大抵就是这样。

      站在身后的私人护士显然认出了我,不似他那般只有陌生眼神。在护士翻脸之前,我忽然咧嘴一笑,就像与任何陌生人初次见面一样礼貌,拿捏分寸已有八成纯熟,我是,招牌门童呢。

      大概是因为与我们的第一次照面差距太大,我宁愿这样相信,他没有回应,反是转头恼怒的呵斥护士怎么还不走,只有飘起的红晕暴露他的窘迫,一如从前。带给我微微眩晕的感觉。

      我看着他的轮椅消失在长廊的尽头,忽然觉得原来医院的走道也就那么短。

      从没想过有一天,不能再走在他身边。我苦笑,看看手中大束的百合,也不能送给他。

      那天离开医院的时候,还能闻到青草的味道。光线正渐渐隐去。我站在医院门口,忽然觉得这就是一世的完结。

      我们甚至,都来不及道别啊……

      有些酸涩从牙根漫进喉咙,痛得人难受。

      我走了两步,忽然又觉得深入骨髓的爱几人得尝,如此想来也算幸运了吧!

      残阳如血,美得如同我和他之间的遗憾。

      即使无法相见,这一路走来,情深已痴。

      又何必挣扎。

      你好。
      我是山治。
      罗罗诺亚.山治。
      当然别人永远不会知道,这他给的姓氏。

      ————————————END——————————————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路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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