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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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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爱看同人小说,但是很奇妙,这篇HP的同人我却一直追,以至于后来作者V文了,我还在□□上到处借钱充值。
我很喜欢这篇文章的风格——轻松搞笑。女主角肖铅笔并非玛丽苏类的人物,也没有圣母光环围绕,作为一篇HP同人文的主角,她甚至连魔法都不会,全凭一张厚脸皮才在在得罪了黑白两道的老大后勉强在格沃兹混下去,说白了就是个废柴!但我很喜欢这样废柴聪明,不漂亮,面对秃叔还很狗腿的肖铅笔。男主角秃叔,对,是秃叔,不是汤姆里德尔,没有“倾国倾城”的相貌,秃头蛇脸的却很贴近原著。
我曾经一度以为德拉科才是里面的男主角,但往后看才发现,真正的男主角是秃叔,最后和肖铅笔恋爱结婚的也是秃叔。我觉得像铅笔那样比较废柴的人物,应该和比较万能的人在一起,秃叔当然万能,但红眼睛没鼻子蛇脸的万能秃叔要和铅笔在一起我实在接受不了==,所以我一直觉得“在同人小说中迷倒万千少女的德拉科”应该是最好人选。可是后来仔细想想,如果秃叔没有红眼睛,没有蛇脸,取而代之的是俊美的外貌,那他就是汤姆里德尔,不是秃叔了,那这篇文章吸引我的地方也不在了。
《都给老娘说中文》这篇文章舍去他让我无语的标题外 ,不论人物的设定,还是语言的表述都让我很喜欢。有时候看作者在里面穿插的其他动漫、小说甚至于童话,和一些比较好玩搞笑的句子,都让我觉得作者是个很活泼开朗的人。
前面一直赞美这篇文章,但我觉得这篇文章还是有不足的地方——作者更文太慢了。希望作者能及时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