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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回过头来,再看一眼这个城市茫茫的灰色的天空,认为这是我所忘记遗失的一种方法,我所唯一能想到的。
      我终于承认了我的失去,也终于要离开。
      牧白,我是个倔强的混蛋,你也是。

      找到了一个天蓝得近乎人造的虚假的地方。楼很高,仿佛是悬在空中的玻璃反射着刺眼而又冷冷的光。多么像人们的冷漠。我记得那天我一个人离开的时候,没有送行,与我告别的,只有认识的指指点点与不认识的麻木不仁。而在远方迎接我的,只剩下麻木不仁。
      找到一处足够敞亮的屋子,可以看到不纯净的蓝色的海,可以透过混杂了很多尘埃的阳光,可以听不到楼下汽车的鸣笛。有一个很大的落地窗,还有我喜欢的深蓝色窗帘。
      像曾经一样投稿子。做完清洁之后去了宠物市场,像曾经一样抱了两只猫回来。一直黑的,一只白的。眼睛一只蓝,一只黄。
      我是喜欢猫的。
      终于在一个太阳正好只剩下半个脸的带火烧云的黄昏,在我喝了一些伏特加正想象身处一个弥漫了浓郁的山茶花味道的山坡时,电话响了,是单调而无聊的自带铃声。
      可电话的内容却不单调:“您好,Miss Bloody,您的稿子我们主编看了,很欣赏,希望您成为我们杂志的常驻写手。第一份稿酬已经打到您的账户里。请查收。”
      我舒了一口气,很轻地说:“Thanks. Bye.”然后挂断电话。
      正如以前我说的那样,我自信可以混口饭吃的。可是你不信啊,牧白。
      那只白猫蹑手蹑脚地到我身边。我抱起它,它那巴掌大的小脸很让我欢喜,因为它冲我做出一个微笑的表情。我回以相同的表情:“Hi,我很好的。”除了曾经失去的。
      把白猫放在腿上,点了一支不知名的烟。烟盒上印的大约是法文,付房子款的那天随意从旁边的外贸店买的。不得不承认味道还是很好的。吐出第一个烟圈时,那只黑猫也迈过来,趴在我的脚边。它很暖,还带着一种阳光下散步的贵妇人的慵懒。哦,不对,那些肥肥的玩意儿没有一点儿比得上这只黑猫的感觉。
      闭了眼,自言自语道:“该叫你们什么好呢?叫小黑和小白?嗯……黑黑和白白?”沉默了一会,把黑猫抱上腿,挠着它的下巴说:“你就叫是非,它就叫对错。”
      谁也说不清谁是谁非、谁对谁错。所以是非对错本身就是一样的。
      烟蒂变长了,我直接把烟按灭。看那本是热烈的火星,被生硬地接触在玻璃做的烟灰缸里,似是一个被生生闷死的孩童,无法哭出声地憋着一张生气一点点流失的脸,无力挣扎后不幸夭折。
      牧白,你是怎么想的?你当初问过我,现在我想问你,我是这么想的。你的回答肯定和当初的我一样:不知道。
      正因为不知道,所以不知道。
      Things lost never come again.
      我深知这一点。

      和那家杂志社的主编简单会过面后,我从那家咖啡磨得很垃圾的咖啡馆出来。刚刚被我称作主编的女人身上有一股多种牌子化妆品混合起来的味道,再加上很浓烈的香水味,让我怀疑她是不是把化妆品当饭吃,才有了这个效果。深深吸了一口有一点汽车尾气夹在里面的空气,感觉胸腔里有什么东西炸开了。
      马路对面,是你,牧白。
      还有一个人,挽着你的手。作为一个路人,很般配。她那浓重的模仿梦露的粉色眼影配你那种小人得志的表情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大概是今儿不宜出门吧。居然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也能看到你。
      回家。光脚踩在地板上,冰凉的触觉让我脑海中闪过N幅画面。
      我记得牧白你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认为我善妒,认为我无理取闹。牧白,我真的没有,是你太敏感太心虚了。我只不过看到了你对她的温存和听到了你对她的暧昧,只不过你又恰好看到了我,只不过我觉得作为一个观众打扰了情节的正常的进程是不好的,只不过因为觉得不好就走开了,只不过你追上来的时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所以沉默不语,你就认为我实在是太无理取闹了,就对我大吵大嚷。牧白,你那时的样子令我想到了与人通奸被抓黑理直气壮的泼妇。对,泼妇,即使你是个男的。
      你吼:“你怎么能这样子?”
      我有怎么样呢?我只不过听见你很甜很甜甜到要流出口水地对她说:“Baby, I love you and I’ll miss you”的那瞬间觉得天要垮了。
      你说我该怎么样呢?
      我只有不理会你说我的那些我不屑做的的事,快步走向前方某个不知名的点,好带起一阵风吹走一些东西,然后告诉我自己,刚才那不过是一场梦境。
      我眼前的“是非”轻轻地“喵”了一声,把我从失去的那些往事的回忆中拉回来。我走向一个精巧的烛台,是我从一个看上去很朴素的街边小店买的,我用平日里抽烟火柴点燃了上面那个惨白得近乎透明的蜡烛,几乎是不受控制地拿出那些惨白得发亮的纸和笔杆惨白的可以映出我的脸的笔,写下一个信的开头:
      牧白:
      展信佳。

      多么像我向你写道歉信的场景。
      我记得我快步走带起的风非但没有吹走那场梦,反而吹落了我的眼泪,把它们带过我的脸颊,并在空气中碎成一个个泡泡,对的,就像美人鱼最后消失的那种。
      我接到你的电话,说了一大通埋怨的电话,最后说,你应该相信我,一定相信我。
      而不是“Baby, I love you and I’ll miss you. ”
      我扣掉电话,回过神来的时候,再拨你的电话已是无情的忙音了,最后变成“对不起,你拨的电话已关机。”
      我突然惶恐了,一遍一遍地问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然后认为自己是真的无理取闹。
      然后觉得我应该道歉。
      所以,就像现在一样在用自己那种不羁却又小心翼翼的字体写着。
      呵,我再次回过神来的时候,纸已经写满了字,最后一行和当时的信一样:牧白,我爱你,我们和好吧。
      我把那张纸凑近烛光,火焰凄厉而又美妙地舔着那张惨白的纸,似我发现那封已被打开的道歉信与各种肮脏的垃圾一同躺在垃圾箱里时的脸色。
      那封信被一些腐烂的水果、吃剩的泡面和有些掉色的彩色包装纸染上了一些看似绚丽的颜色,让我觉得我也是那里的一员,也是某个腐烂的垃圾,并且比它们腐烂得更甚。
      纸燃烧起来的味道和蜡烛特有的暗香混成一款个性的香水。如果放到某个奢侈品店里再加上一个很华丽的广告,不知会有多少假装高贵的人去买。
      天知道那味道其实有多么令人作呕。
      牧白,你一定晓得,你让我失去的东西是如何像一条藤蔓一样把我缠绕得透不过气来,但是那藤蔓就是不属于我。
      于是我在你的生日上,穿着代表死丧的黑色礼服,拿着一杯红酒,有着可可香奈儿当时候要全世界女人穿上黑色的决绝,装作心情很好地微笑着与每一个人点头示意,并且不理会一些人窃窃私语的议论后,来到你的面前,对你说,生日快乐。然后把杯中的红酒像意大利面最后所需的浇汁工序一样浇在你的头上,你的表情也像一盘意大利面一样纠结。然后我就觉得对于一盘意大利面来说浇汁不宜太多,就把剩下的泼到了你love和miss的baby的脸上。很漂亮,与她那拙劣的彩妆相得益彰,至少不再像一只花蝴蝶一样艳俗。
      然后,就微笑地离开,不理会牧白你大叫的“疯子”,也不理会旁人的惊愕表情,那一刻我真觉得自己像CHANEL高级成衣发布会上的模特。
      很开心。看到一只妆容有抽象派感觉的花蝴蝶扑进一盘意大利面里,似是在哭泣。

      火舌舔尽那张纸,最后还讨好地舔了舔我的手指头,我却露出和你一样厌恶的表情像当初你甩开我一样的甩开它。
      跨过“是非”与“对错”,伸手把灯打开,微眯了眯眼,适应了灯光。然后像“是非”与“对错”那样卧在沙发上,打开电视。
      电视上在放韩剧。很傻很天真的女主角声嘶力竭哭着地拽住那个男人,然后那个男人装作绝情地丢下女主角,说:“我不适合你。”
      即使我不傻不天真,但是我也曾声嘶力竭地哭着。不过是你,牧白,撕碎了我原本的冷静。你像个复读机一样不停说着“你无理取闹你神经病你个疯子”,而我只得由见缝插针地辩解变成颤抖地哭,声嘶力竭地说“牧白我没有牧白我爱你”。
      可是你没有像电视里的那个男人装作绝情,而是突然很大声地说:“Baby, I love you.”我以为,我失去的就会回来了。
      可在一片模糊中我看到了那只花蝴蝶,似是叮足了烂苹果满足地带着胜利的微笑看着似被叮过的烂苹果一样的我。
      然后我听见牧白你说,亲爱的你太尊贵了你以后只能让我养你,而我养不起。
      我说,牧白,我到哪里都可以混口饭吃的,我有这个自信。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见,我只看见你就像一只很久没近女色的公的花蝴蝶一样,奔向那只母花蝴蝶。
      母花蝴蝶的父亲是市长。你奔向的,更像是一个包养小白脸的金丝笼。
      你说你养不起我,所以你选择了被包养,对吧。
      如果我说,我的父亲比市长牛。我是因为你而与家里决裂因而显得很平凡很普通,你还会说我是“疯子”的。失去后,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发愁明天怎么吃会比较省钱。
      于是我回去之后不受控制的做了些什么,然后就睡着了。醒来后发现漫天的晚霞把天染成了血红,我手腕上的血也把空气染成了血红。有些已经干了很久了。
      幸好我用最后的力气爬进了医院。不然我就为你死了,多可惜,牧白。

      电视台被我一次次枪毙,又一次次救活,终于把电视都暂时枪毙时,我发觉我饿了。
      于是把橙汁拿出来,喝了一大桶,看着由最热烈的红和最亮丽的黄混合而成的橙色滑进我的口中,有一种被扔进橙色染缸的错觉。
      然后发觉猫也饿了,于是把猫粮拆开,尝了尝,有点咸,于是在把猫粮放进碗里时,在旁边放了一小碗水。
      “是非”“对错”很乖地吃着。

      在房子里呆了N个月,最远的距离不过是去了门口便利店买了些不知真假的外表很好看的吃的,顺便抱我的猫去晒太阳。
      然后接到电话,那个主编告诉我,一会会有7个采访,都是我隐约听说过的名字。
      于是我笑了,很奇怪地想起了你。
      所有的记者都问:“是什么使您形成这种风格的呢。”
      我回答:“我交过一个很混蛋的男朋友,他像个泼妇一样教会了我这种风格。”
      然后所有的记者都说:“您真幽默。”

      应付完所有的采访,我几乎是笔直地倒在地毯上,然后电话铃声笔直地传入我的耳朵。
      父亲问我要不要参加我上大学所在的城市的市长的女儿的婚礼。我想了想,觉得好久没出门了,就答应了。
      我又能见到你了,牧白,我所失去的。
      Things lost never come again.

      你穿着能使你人模狗样的西装,一脸傍了大款的幸福样儿,我和父亲走下轿车的那瞬间,你像看见了某个从精神病院逃出的疯子。
      哦,我差点忘了,你叫我的就是“疯子”。
      市长上来和我们寒暄,我面带微笑地听完,说:“市长先生允许我用自己的方式祝福一下新人吗?您的女儿在上大学时人很好的,帮助了我很多。”帮助我失去了很多。
      接着我端着高脚玻璃杯,倒上红酒,像在你的生日宴会上一样制造了一盘意大利面和一只抽象派的花蝴蝶。红色丝毫不留恋那肮脏廉价即使从前在我眼里很圣洁的白,滴在红地毯上,与众不同地在一片红色中闪耀,似我为你割腕后干了后的血液,又似我失去的那些。
      市长的笑容依旧停留在脸上,不知是该收起还是该展开。我冲他一笑,顺便也分给了你一丝笑意。笑市长的僵硬,笑你的目瞪口呆,笑她的气急败坏还努力维持微笑地劣质的演技。
      我用这红,这血一般的颜色,悼念我失去的,嘲笑我想挽回的,也祝愿你可以活得如这颜色一般。
      接着我像我的“是非”“对错”一般迈着略带古典芭蕾的节奏的步子离开,走向我来时的地方。

      Things lost never come again.
      Baby, I no longer love you, and I no longer miss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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