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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巧遇起风 ...

  •   昨夜庙中岳不群与宁中则一席话林平之听完,便打定主意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本想带刘芹一块,问题是盘缠不多,刘芹又病着,实在不便,反正岳不群答应送刘芹回衡阳,殊途同归么。林平之没打算去洛阳王家打秋风——认亲,过过富二代生活是很诱人,问题是一见面。
      “平儿,你还认得我是谁么?”
      “外、公?”
      “孩子,你怎么连大舅都不认识了?前年你还随你母亲回来过呢。看看,这是谁?”
      “……”
      一群七大姑八大姨,穿越版林平之怎么认?非穿帮不可。原著里洛阳王家这一段,好歹是小强最倒霉,林平之最富贵的日子,结果。。。。双臂撑当铺柜面一阵胸闷悲忿。想到令狐冲去洛阳发展原著情节,左边任盈盈右边岳灵珊,自己却孤孤单单回衡山,咬牙切齿的直直抠墙!
      啊啊啊,为什么我没老婆,丢富二代,要成全那只狐狸!
      抛砖引玉,抛砖引玉!我凭什么是砖头,你凭什么是玉?
      咦,你问为什么在当铺。
      回衡山的盘缠呗。
      幸好,昨晚上打斗,丢一林子宝剑兵器。林平之拾了十几把,黎明出发赶在华山派之前进了大镇子,找家当铺。
      接过可怜的四十量银子和几串铜板。林平之站大街上,叫大太阳一晒,只觉得浑身发酸,昨晚上淋雨打斗,脏得就想找个客栈,好好泡澡换干净衣裳,再填饱肚子,美美睡上一觉。掂掂手里银量,林平之突然怀念起田大叔这只荷苞来。
      不管了,没钱我就去当流氓强盗!劫富济贫!
      街上找衣辅和客栈,正走见前面围群人中间一个中年乞丐,旁边还有一板车,躺具尸体盖层破草辅,一角露出只手臂,手指粗糙,虎口薄茧跟自己一样,苍蝇乱飞。林平之嗅一丝血腥味,看这意思像卖身藏父——中年也能卖身?
      莫非古代大叔要比小伙吃香?
      林平之歪歪嘴,这戏码忒没创意。自己现在一个穷鬼,不干事——走。林平之终于买几套换洗衣裳,寻得一处小客栈,小二算客气笑脸相迎,开间上房,又叫洗澡水和一桌简餐。
      开窗才见那乞丐正跪自己窗下对街,此刻中午了,人群三三二二散去。那乞丐掩脸庞,偷偷拾铜板子,却始终不看板车,林平之嘻嘻一笑。
      “公子,你的洗澡水,还有菜饭。”小二指挥人,抬进一个浴桶,倒上热水。
      “嗯,劳烦几位了。”
      林平之看看一桌菜饭,又转看窗下拖走的板车。想想,还是走出房门。

      “一个、二个、三个、四个、嘿嘿,今天收成不错。”
      ——啪——
      小巷子里,乞丐吓一跳回过身只见一个风尘仆仆的公子便不再惊慌道:“喂,干嘛。吓什么人,少管闲事。”
      林平之摸摸鼻子,一个比一个揣啊。便道:“这个人,你不认识吧。”
      “要你管!是我在河边芦苇塘拾得他,江湖仇杀。你……你不是他的仇人吧。不干我的事啊……”
      林平之慢慢撩起草席——果然一身夜行衣,难道是昨天晚上黑衣人,拿布盖着脸,一时吃不准了。便问:“你是什么时候拾到他的?”
      “干嘛告诉你?”
      哗啦,丢出几个铜板子。
      “二天前。”
      那便不是了,林平之轻轻拨开那人粗壮的右臂,黝黑手臂上有纹身?日月图藤——魔教的?林平之皱眉头,暗叹——这闲事自己估计要管了。于是,丢碎银子给乞丐。
      “这人我认识,要了。”说完,扛回客栈——真够沉的。

      林平之将身子沉进浴桶,惬意发出哼声。将头放桶沿,拳头敲肩膀闭上眼——明明不是大夫平一指,怎么最近都在干上金创药的活,又扛人又清洗又包扎。慢慢盘算,自己不想去洛阳,不如回长安,一路南下武汉,再下去就到衡阳了——对了,还有解毒药,差点忘记了,听说前面有个三门峡镇,是个历史名镇,这洛阳去不成,三门峡镇逛逛也不错,趁此休息个六七日把毒解干净,况且身上银量不多,小镇子住着能省些花费。林平之又舒服泡了一回,打了哈欠揉眼睛,吃饱了泡澡现在他直打盹,起身擦干披上新中衣。就听床上□□声重。
      醒了?刚刚烧得厉害,叫伙记熬得药应该凉了。
      林平之绕过屏风近床前,刚伸手要探他额头却被抓住,林平之见他迷离眼神盯住自己脸糊乱说话:“堂主……属下办事不利……堂主……堂主……”
      烧糊了?
      林平之歪歪嘴另一只手擦干他额头汗珠,薄被下强壮黝黑的身子充分吸收阳光泛出皮革似的光泽,肌肉身板,双臂暴起的条条青筋,股股线条隐藏惊人暴发力,乌黑长发披散,国字脸,与令狐冲完全不同的气质,即使昏睡中,仍纠结浓眉,阳刚而内敛,刀刻轮廓,斜飞剑眉,完美身材。一看就是个忠犬的材料。那人迷蒙双眼,伸出右手,缓缓抚他脸颊又不敢。粗大指背划过林平之的脸庞。
      这人的手很像令狐冲,粗糙指节但温暖有力,林平之情不自觉闭眼,不知道现在令狐冲在干什么?眼前又浮起与岳灵珊戏笑,或者跟任盈盈学琴,心里一沉。
      “唔!”那人痛叫。
      林平之才恍过神,呸呸,自己干嘛想那只臭狐狸,哼,擦到此人后背,小山似隆起的后背,正中却有一枚梅花大小的红肿。细看——是根银针?此人被银针射中后背大穴,内力受阻所以才不敌受伤——是偷袭,难道魔教在内拱?幸好银针尾露在外面,扯断一根发丝,穿过针眼,细细扯出来,喂过药汤。床被占了,林平之叹口气,便打个地铺。
      地板硌人,似睡非睡至月尽西斜,便听脚步声细碎:“怎么样,都睡了?”
      “嗯。”
      不会吧,投进黑店了?正愁没盘缠,林平之睡地板上只差没偷着乐,鸡冻哇,传说中的肥肉!
      吱嘎一声,伸进只吹管——噢,迷香。林平之屏息凝神,侧卧闭眼,只见门轻轻一推吱嘎嘎进来三四人,然后油灯微亮。
      “咦,怎么睡地上?”
      “床上还有一个。”
      “老大,没搜到什么值钱的。”
      “嘘,鬼叫什么。妈的白干一场,这两人一看就是外乡的,把值钱的搜光,至于人么。这书生长得不错,灌迷药卖青馆。这个壮的灌哑药卖牵牲口的。”
      噗——豆大灯芯一灭。
      几人才叫‘怎么了’,只见身前鬼影闪烁,只听哎哟哎哟几声,噼哩叭啦,灯再一亮。林平之一脚踩上凳子,笑眯眯看地板上的两位道:“人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嘻嘻嘻。”
      “你……你们究竟是谁?”
      “一群吃生米的还混□□!卖了我衡山派林平之不打紧,顶多揍你们个半死不活,可要是卖这位魔教的仁兄,可就惨了。先把你们吊起来,抽个三天三夜,再断手断脚,再剐眼掏心,更残绝人寰,哼哼哼,一家老小,鸡鸭猪狗,统统杀光,片毛不留。”
      几人一听‘魔教’,被林平之唬得抖如筛糠,磕头如掏蒜,直喊大爷挠命。林平之转身,见床上那位冰块脸果然醒了,估计拔出银针,驱动内力疗伤,伸手不赖,还能点袭击贼子,刀刻石雕似的扑克脸不看贼子,倒十分沉着打量林平之,慢慢道:“衡山派云雾十三式,你就是林平之?”
      嗯,男性嗓音低沉——果然是只血统纯良的忠犬。
      “是啊。自古正邪不两立,仁兄不用谢我救命之恩了。”林平之打个哈欠,不料此人床上一个虎扑,腾身翻手闪电,戳点直刺。
      点穴?
      林平之沉身劈腿,一个后仰,那人一手点空,手刀平送直砍林平之咽喉。林平之腰一松,直直躺自己左腿上,同时右臂一刺,白蛇吐信刺他双目,那人却毫不避开,双掌腾飞,啪啪两掌。林平之只得就地翻滚,拧腰眼窜出,唰唰闪开两掌。
      一群贼子面前,一黑一白两个身影,窄小房间之大大出手,突左突右,上下闪回,却毫无响动,桌椅板凳,全未擦碰,晓得今个真撞上高手,真看得冷汗涔涔,目瞪口呆。林平之云雾十三式,知此人重伤未愈,不与硬拼,利用室内摆设,拐东歪西,跳左蹦右,空耗此人气力。没多久,果见肌肉男身形发沉,掌法迟疑,林平之正钻桌子底下,翻腰窜出,二指上点,正中他颈侧动脉,脚尖一踢。那肌肉男泰山似的身形,踉跄膝盖跪地。
      林平之暗暗打量此人后背,真正的虎背熊腰哇!他转到正面,见此人一副视死如归道:
      “动手吧。”
      林平之却撤手:“我即出手相救,便不杀你。”
      那男人闻之道:“玉碎公子,果然名不虚传,谢过公子今晚救命之恩。职责所在,他日相见,日月神教一干隐卫,仍是要请公子去一趟神教总坛。”
      ——耶!——
      “你果然是日月神教的?要捉我回黑木崖,干什么?”
      “公子误会了。在下请公子回神教总坛一趟,到时便可知详情。”
      “啊——”
      林平之变变脸色,不会是东方不败要追究毁损名誉之罪吧。啊啊啊,狼来的孩子果然没好下场。不行,马上杀人灭口,毁尸灭迹,一回头屋里空无一人——跑了。
      。。。。
      怎么办?林平之抱膝蹲坑式坐凳上琢磨来琢磨去,只能硬头皮去洛阳了,那里有圣姑,估计东方不败有所顾忌。
      嗯,好。
      主意一定,跳下一踢地板上仍蹲着的几个贼子:“喂,银票滴统统交出来,否则死啦死啦滴!”
      众贼子:大爷,你真是正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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