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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说是转转,丁弦笙溜达的地方也不过就锋杏闸那一亩三分地。

      锋杏闸是玄武港最繁华的地段,对前来旅游的人来说,它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香火还算鼎盛历史还算悠久的玲珑庙,海边城镇独有的地摊海鲜,夜夜莺歌燕舞、人妍花香的红灯区,还有内陆地区不可能有的、遍地的海鲜摊,便宜鲜香又美味。

      此时正是午饭的时间点,锋杏闸夜晚人潮汹涌的前街这会儿客流量并不太大,明媚的春日里,没有毒辣的日头,只有街边卖场不算热闹的音响叫卖给这街口提供了一些声音。

      丁弦笙一直没有搭理跟在后面试图搭话的白墨彩,只自顾自的晃晃悠悠往前走,连头都没有回一下,仿佛根本不知道就在自己一步远的身后,有一个男人像条惹怒主人被遗弃的大狗一样小心的跟在后面,幸福又忐忑的呼吸有他淡淡烟味的空气,时刻准备着一副讨好的表情。

      走到一处冰糕摊前,丁弦笙停下了脚步,没理会身边抽着烟凑过来的老板,自顾自的拉开柜子,低头几乎将整个上半身都埋在冰柜里,细细的扒拉寻找着。

      “老板,绿豆的冰糕没有了么?”丁弦笙说着话,声音却是从冰柜内部传出来,仿佛是冰柜在说话一样。

      “绿豆受欢迎,天气不热进的又少,早就被买光了。”老板趴在冰柜的另一头,啧了下嘴,仿佛不满意春天这个季节。

      “那就这个吧。”在冰柜奋斗半天,终于肯抬头的人拎起一支最老式的冰棍,扔给老板一张大票子,也不等找钱,转身就走了。

      白墨彩微微笑了。

      比起走在前面一直不理自己的弦笙,比起冷淡地举着酒杯敬酒的弦笙,比起独自窝在沙发一角,假装整个世界都不存在的弦笙,面前这个买东西一定要摆阔不等找钱,若人家真当了小费没找给他又心疼不已觉得浪费了零花钱的家伙,他太熟悉了。

      熟悉到,走在前面的二十几岁的成年人,被他看成了当年那个拽到横着走路的十二岁小男孩。

      径自走到柜台前,随意拿了一支雪糕,白墨彩冲老板伸出手。

      “这根加上刚才那根一起的,找钱。”

      卖冰棍的老板看着眼前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男人有点懵。

      “刚才那个是我的老大,我是他小弟。”白墨彩好心情咧开嘴,露出一口漂亮的牙齿,解释与威胁一起上:“老板,现在赶紧找钱。再耽误时间,害我要被老大甩掉了的话,我就砸你的摊子!”

      老板显然是跟不讲理的混混打过交道,不敢多言语,赶紧找了钱,送走了这穿得光鲜亮丽,一点也不像坏人的□□。

      锋杏闸的混混,从来是不少的。从白墨彩和丁弦笙年纪还小的时候,就不知道多少次在这里砍人打架,那时候虽然用不着他们去抢地盘,但年轻人之间的意气之争也免不了要动刀动枪。白墨彩记得,丁弦笙是极喜欢极擅长打架的,身为□□太子爷的他从小备受群殴事件的洗礼,手脚干净利落,下手也是稳准狠。

      白墨彩呢,虽然在打架事件中总是第一个发难,下手最不留情面。但他是极其讨厌打架的。特别是群殴的人数越多越讨厌。拳脚无眼,混战者众,他常常恨不得生出三头六臂来,才能好好地保护那个又要逞英雄又要耍帅玩命打的祖宗。

      不说话的跟在丁弦笙后面,白墨彩觉得幸福极了。这样的行走位置,和小时候简直没什么两样,在所有兄弟都簇拥在弦笙身边的时候,他总是默默地跟在后面,从来不想出什么叫锋头。但弦笙却总是在任何时候都第一个想到他,任何时候,一张嘴,就总是:“墨彩……”

      在路上闲闲的晃了一个多小时候,吃了一支冰棍抽了两支烟之后,丁弦笙终于累了。迈步走进一家装修还算干净的小餐馆。他们是土生土长的玄武港人,吃饭还是习惯了这样简单的对付,这些小餐馆,上学的时候他们就总是来吃。

      “一瓶啤酒,一盘卤菜,还要一份海鲜炒饭。”丁弦笙检定一个靠墙的位置,坐了下来。

      白墨彩站在门口只犹豫了一下,就泰然自若的跟上去,像什么也没发生过的年少时一样,轻松地坐在了丁弦笙的对面。

      “老板,我跟他点一样的。”白墨彩冲着有点气恼的丁弦笙微笑一下,接着道:“不过卤菜,他的要蹄筋,我的要猪耳。对了,再给我们加一盘花生。”

      一路跟着丁弦笙瞎晃,熟悉的场景和熟悉的环境让白墨彩的紧张感彻底消弭了。害怕什么呢?他最清楚弦笙了,怎样哄得他高兴,怎样求得他乐意为自己做一点付出,白墨彩花了十好几年研究,闭着眼睛都能做到。

      他知道,既然已经下定了决心要追求弦笙,就得挑明了干。不然等这个骄傲又从小被伺候惯了的家伙发现,只能是干耗死自己。这些年,面对弦笙,他的失败经验还少么?总该吃一堑长一智吧。现在说,弦笙就算生气,但起码以后自己每做一点事,都能被记录在正确的账本上,被正确的解读。

      菜上的很快,不到两分钟,卤菜和啤酒就已经摆在了桌上。

      “白老大纡尊降贵跟我坐一起,不太好吧?”丁弦笙不动筷子,冷冷地讽刺道。

      看丁弦笙这样的表现,白墨彩在替自己悲哀之余又忍不住觉得可爱。弦笙是从来不曾研究人的心理的,他从来都只是一根筋的表现。讨厌就是讨厌,甩脸子也只是为了自己爽,压根不是为了让对方难受。要不然,从上午到现在的时间,完全只采用一种方式,心理能力稍微强大点的人,都能顶住并想到办法破解。

      “弦笙,以前我就说过。”白墨彩伸筷子给丁弦笙夹了一块蹄筋放碗里,“如果我是老大,你就是老大的老大。你纡尊降贵跟我一起吃饭,我才荣幸呢。”

      “少废话。”丁弦笙不耐烦地打断他,道:“连音社第一次在内陆做生意,华帮并非是最佳选择。你究竟有什么打算?别他妈跟我说是为了照顾兄弟的生意,你这种狼心狗肺的东西肚子里可生不出那么些义气。”

      “自然不是那么简单。”丁弦笙这样不讲情面的质问,让白墨彩苦笑一下,“我从来都不会只为了义气牺牲自己的利益,我觉得那样很傻。”

      丁弦笙冷冷的哼了一声,质疑与鄙弃地瞥了他一眼。

      白墨彩厚着脸皮,仿佛没有看见他厌恶的眼神,继续说道:“我过来跟华邦做生意,不是为了兄弟义气,是为了你。”

      丁弦笙一愣,眼神变得疑惑和提防。

      白墨彩顿了一下,多年来的心思最终变成了几个艰涩的字眼,一下一下的从舌尖落下:“弦笙,我爱你,从小就爱你。”他是彻底豁出去了,强迫自己看着对面漂亮的脸,咬着牙表白:“我这次回来,是想要追求你,跟你在一起。”

      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语言,时间仿佛凝固,连空气都不流动。

      丁弦笙动了。

      啤酒瓶被狠狠地敲在白墨彩脑门上。

      鲜血混着酒液流下。

      “操丵你妈!”丁弦笙站着,扔掉了手上剩下的半截瓶子,转身踹开了身后的凳子,扬长而去。

      白墨彩抹一把湿漉漉的脸,默默的站起来,从兜里拿了钱,扔在桌上。扯了一堆餐巾纸,堵住伤口,出门乘出上出租车离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第 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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