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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一旦离去。
      一旦离去。他用平稳的手指,轻轻在手机键上按出安静的几个字:不好意思。
      发送。然后长长吐了口气,对我说,看够了我的花园,那就走吧!不然赶不上火车。
      我怔住。取过他的手机,淡淡地念出那四个字。依稀看到了远在珠海的那张清瘦的脸,有泪水放肆。
      心底默默地说,猫猫儿,对不起。

      袖畔在花园沾上菊叶一瓣。绿得晃眼。
      我随手拂下。对身侧的他微微一笑。他也笑了,笑若风干的菊,涩得不解风情。

      他的手插进裤袋。我的手放在手提袋上。一直走向车站。有雨蒙蒙。
      我们再不似曾经,手牵手。

      许,只因再不是当初那单纯到只懂做梦的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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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的是一把很女性的伞,说是懒懒来看他的时候他特意买的。我便大笑,笑却无声。
      他说,懒懒也爱张开嘴笑。快把唇抿着,那样可以避免风沙进入口里,同时……久了或许唇会变得薄些,好看点。说最后一句话时他有些发窘的别开视线。
      然后一收伞,把我的行李提上车。打了个响指,问,你坐哪儿?到火车站有一个半小时车程。
      “靠窗的位置。最好有窗外的风刮我的脸。”我用手抚一下略厚的唇。
      他自然之极的说,懒懒也和你一样。
      我不再开口。车窗外有雨打在脸上,生冷得叫我顿觉寂澈。他就坐在我旁边。
      我眼酸酸的,把头靠在窗上,脸半贴上窗玻璃。这样可以缓解晕车。
      那时我想,如果换懒懒坐在这儿,定是把头靠在他宽厚的肩上,而他自然而然扶着她的肩,把玩她的发。
      思及此,偷偷地笑。
      他见我贼笑,警觉高涨,笑啥?
      我摇摇头,唇角依然是掩不住的笑意。
      直到看到道旁那有着宽大叶子的海枣。也许那不是海枣,但并不妨碍我想起了一个人。

      坐车哪怕晕车,我也只靠窗的,决不靠人的肩膀。记忆中只依靠过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就是懒懒。
      这些,却没有必要告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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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文字太忧伤。所以从没想过他会喜欢上我的文字。
      那天把多年前写的《菊花残》给他看的时候,竟是一种文字被小心呵护的感觉。一个写满了字的中学作业本,在时光中已退却了白皙,变成暗黄。字迹陈旧得像在昭示青春的一去难返。却只因上面全是关于他的故事,于是被他轻拿轻放,末了还去复印一份。
      趁他去复印的时候我在他的楼台打量着他的花。家里也好公司也好,有他的地方,总少不了有他的花。
      如是一个爱花的男人,到底扭不过缘分,爱上了懒懒这个连仙人掌都种死了的女人。我不由微微一哂。
      又想起了猫猫儿。

      那也许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也许是在懒懒之前的唯一一个。更也许,她只是他的一个不沾边际的过客,不曾走进他的爱情承诺。
      这些年来,他身边有不少女人走马灯似的走过,象一抹抹,可有可无的影子。我在电话里忍不住叹息了一次又一次,你啊你!有人喜欢就不错了。
      他就说,很多时候都是在寻找一种曾经的感觉。那时年少而清纯,喜欢是干净而无邪的。年岁渐长,就再也回不去了。某些人,你确定她爱你,可是你怎么也爱不起来她。某些人,你对他有感觉,却又不自觉去思考她爱的是你的人还是你的附带价值。
      于是只有猫猫儿,把他的爱情时间拉得最长。却拉得也那般牵强。
      我问过他,和她分了,你还有留念吗?
      他淡笑。我不愿意去看他的眼,怕看到他的绝情。所以只有去想象他在说话时眼中那大片的氤氲。“林儿你知道吗?那天她问我爱不爱她。我翻弄着手机,想了很久,才发现对她早没了感觉。拖这么久,只是孤单。迷醉于爱情本身而已。经历的事多了,人也复杂了。这些年经常耽于游泳,台球,健身房,对于感情反多了那么些游戏成分。”
      我喃喃说:你变坏了。
      他波澜不惊地笑。笑容有琉璃一样的冷色璀璨。“林,但我觉得,我的坏,能够让猫猫儿更爱。”

      我弄不明白什么时候起又走近了他,到了那种无话不谈的地步。这样近,我以为又回到了穿着学生服装的时代。但他成熟的轮廓,已经昭然了今昔何昔。
      他给我看他与猫猫儿的短信,甚至给我听他们之间的电话录音。
      有一通录音将近一个小时。
      那个女人的声音,涩涩的,柔柔的。充满痴恋,充满包容,也充满恼人的诉怨。我听到她忧伤的自嘲,你恨我的。
      他在低喃,爱你都来不及的。

      我就又笑了。笑声中他抢过了我手里的电话。我又调皮的去抢。
      小小的空间,年长如我们,没想到还能兴起一番打打闹闹。
      问他,为什么她说你恨她?
      他耸肩。不喜欢嗜赌的女人。
      末了,半笑地请求说,别告诉懒懒录音的事。怕她多心。
      我点头。不经意地说,你知道吗?关于你和懒懒,我知道的比你们加起来都多。因为,你们彼此有隐瞒的事,却都分别告诉过我。
      他立马试探的问,你知道她的什么?
      我摇摇头,做了个坚定的噤声手势。
      注意到他的头发比初见时又长了些。
      3
      我喜欢和他一起行走的感觉。
      仿佛哪里都可以作为我们行走的尽头,又仿佛根本没有尽头。
      初见那天,他一身黑色的休闲衣裤胸侧悬一墨镜。站在门口有一种稳重而坚定的色彩流露。
      第一反应就是,这个陌生男人很高而结实。目光移到头上,发现满头淡青,一片模糊。显然把头发全剃了。又把目光移到脚,笨重的黑休闲鞋。
      心底便有一种凉意顿生的畏惧。
      却就在此时听到周围那全是关于他的喧哗,接着大群孩子向他跑了过去,围住他兴奋的嚷。
      “非哥哥来了!”

      是他?
      我慌忙掏出眼镜。于是看清了他的脸。坚毅的轮廓那么熟悉,又犹如距离印象中那个他相差了一个遥远的世纪。
      他从孩子群抽身出来,走到我身边坐下。笑道:“来了,林儿?”
      我说,恩。等你很久了。 
      然后微微叹息,想不到你竟把头发剃了。太难看了。
      他干咳一声,他们都说我刚从那里面出来的。--可是,你不觉得很清爽吗?

      又谈起花卉。谈起年少。
      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一片深邃的墨色,从容幽静。想起了多年前那园菊花,清香阵阵。菊从的少年干净明朗地笑着,为每一朵花苞洗尘。菊丛的少女则静候一旁,规矩的摊开手心。手心有少年刚采撷的成熟花籽,饱满结实。有青草的香味蔓延,有奶油色的笑声。有时候,还会有一只像极了狐狸的狗趴在一边。
      而今,竟无法把他和记忆中那个远去的少年联系在一起,只那味道,那菊一样疏淡的味道,还能隐隐从他身上寻到。

      我以为,我们已经生疏到无话可说。
      自多年前已经疏远,而今自当无话可说。

      真没想到,所谓的时间造成的空白,反而给了我们一个走得更近的契机。
        4
      就是在初见的那天,我带他去见的懒懒。我的手上牵着弟弟。后来是他抱着我的弟弟。
      问他近况。心中在想,他是不是还是当初那个儒雅的少年?那个就算没有了三七分的潇洒中性头发,却一样坚强的拼搏于逆境、将忧伤尽藏的爱花少年?
      他豁然的笑,视线一直望着前面。他说,林儿,这么多年你都没怎么变。你还没有学会这个世界的相处模式。这样会很苦的。
      一顿,他似是不在意的低声说,而我却变了。

      林儿,人总是要改变的。有些人变得更好,而有些人变得面目全非。
      闲下来我就随意游荡在城市各角落,去想以前的我。居然,会忍不住哭。
      他说。
      我呆了呆。忽然转开视线,看阴蒙蒙的天。天上的云嚣张又迷离,飘来飘去,皆与我无关的游弋。
      我轻轻的笑,说,非,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趣事么?
      一扫忧郁。他也笑了。心照不宣顺着换了话题。
      “怎么会不记得?!尤其是那个冬季,我们轮流坐在你爸爸的自行车上,在雪化后的烂泥里前进,一直哭。现在想那味道真鲜。”
      我思绪回到了那大雪分飞的冬季。才依稀说得好话的年纪,两个小小的人儿,一起面对了一场怎样的寒彻寂寞!
      “那你还记得我们比赛吃饭么?真丢人。”
      “现在很多时候都会去想。那时才6岁,是吧?记得那次我吃了6碗,肚子像□□。”
      “好象是谁在说,非非,非非,你敢蹲下去么?当然你没能蹲下,因为肚子太大了。”
      他露出了少见的张扬。我们肆无忌惮的笑叫人侧目。话题从我捧洗脚水给他喝的童年。一直翻转到一起写诗写文的青少年。那情景,历历。

      非告诉我他因为应酬已经再不似曾经不沾酒。也抽烟了,只不过抽水烟。
      他的口袋里随时放着烟,骆驼牌。烟的包装纸有一种原始而野性的浪迹味。他说眼是随时准备请人抽的。这是一种人际关系的小时尚。
      我恩了一声,打量他。很想告诉他一句与烟酒无关的话。
      想说,哥,你脸上长很多痘痘了。
      却没有说,只是嘀咕:规矩真多!
      他懒懒的看了我一眼,你呀!
      我抿紧唇,一时无话。时间,真的是不可避免会改变很多东西。或者引用一西方名言:有人说,时间是流逝的,其实不对。时间是静止不动的,我们才是流逝的。
      多年以前我喜欢用人世间无奈本多,放开就好来诠释生活。而现在,我的生活方式却成了一种‘豁达的认命’,一种微笑着的消极。除了快乐,我一无所得。
      我总认为,作为女人,因着其柔婉的天性,在命运面前,总是可以任性些的,不像男人要去承担大多生活的责任。

      南昌的阳光很烈很狂。南昌的风里都蕴着一股淡淡的瑟瑟的味道。
      南昌改变了我,或是年龄改变了我。现在的我,像曾经的他。只某部分像。
      我会时常扬起唇角,若有若无的微笑;我会张扬的大笑;也保留着菊一样干涩的苦笑。
      我会重复他的从前,忙碌之余去逛街、转商店。偶尔也会罔顾自己晕车的事实,让生命流逝在车来车往。
      而这个时候,他已真正开始了被社会浸染的人生。
      无论怎么走近,两人之间那一道长长的沟壑,毕竟明目张胆的疏离着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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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见懒懒的那条路,很长。
      告诉他,懒懒在婚纱店工作。那里的好多婚纱都极漂亮。他便恩了一声,目光盈盈带着期待。
      我抱过弟弟,用手牵着。弟弟一直安静的没说话。很久很久之后,在见过懒懒后,我问过弟弟,喜欢非哥哥么?弟弟就奶声奶气的说,喜欢。又仰起小脸,认真的说,我也喜欢姐姐。好喜欢好喜欢!
      弟弟这么回答的时候,列车已经把我和他的距离拉得老长,长到从车镜里再也寻不着他的影子。

      想来有些忍俊不禁。那天,我,他,弟弟。三个人惹来了不少目光。一路总能看到路人回首,大部分目光都投在他身上。我推推他,说,很多人都在看你。
      他自得的笑:习惯了。在外面也这样。
      我摇晃着弟弟的手,说,“说不定他们会认为我们是一家人,爸妈和小孩。
      他哈哈笑了两声。

      笑声方敛。他又问起懒懒的情况。看的出他的急切和紧张。
      你会喜欢上她吗?我不怎么希望。我说。
      他尴尬的扶了扶胸侧的墨镜。既而沉思道,都没见呢!
      6
      一直记得他与懒懒见面的那一刻。
      懒懒走向我们,他双眼布满慌乱的闪躲着。不敢正眼看她。
      而懒懒,一改平日的大咧随性,抿唇而笑,媚眼如丝。
      7
      后来,我的世界里,敛去了他们的影子。忽一天,我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重庆到南昌时,接到电话。他嗓音低沉。“懒懒说你害怕我和她一旦在一起就不会再理你,我却只怕在我们不理会你之前,你就先不理会我们了。”
      然后他说,还在垫江吗?来沙坪坝,参加我们的订婚宴。

      于是不顾一路风尘,提着行李登上长途车。晕车叫我体力透支,一抵达他的住处,就瘫在了床上。懒懒轻轻为我理顺头发,柔柔的说,宝贝儿,订婚只是一个见你的借口。
      我目光越过懒懒,看向他。他就别过脸去,极为羞赧的抿唇笑。
      懒懒说,宝贝儿,为什么不希望我和他一起呢?这样就不会有人误会我和你是GAY了啊!知道你怕感情双刃会让你最珍惜的我和他互相伤害,可是为什么不赌一场呢?
      又浮现出几年前和懒懒为了检验自己是否为GAY,于是我拥着她的手,想为她舔去指尖的蛋糕,看看心底是否会有情人一样的迷醉。
      当然结果是还没有碰到她的手就各自惊惧跳开,然后释然大笑,笑声碾碎水里的月,天上的星,更碾碎了一场空穴来风的猜测。

      我便闭上眼。轻轻的说,你们在一起,其实也顶好。
      感觉到懒懒的指腹流连在我的睫毛处,一片温湿。听见她诧异的说,你真是个爱哭的大孩子!
      接着就听见非叹着气无措的说,你呵!
      8
      火车票是他给我买的。薄薄的车票捏在手里热忽忽的。
      到火车站的那段路,我一直吐,吐到快昏厥。
      他沉默很久,后来忍不住说,林儿,为什么不喜欢我和她一起?
      我不答,只一直吐。他又给我找来一个塑料袋递到我手里,担忧的看着我惨白的脸色。我已经听不清他说了些什么。
      只有一句话,空灵的传了过来:
      “放心吧!我会对她好的。你知道吗?那天和你去见她,她走向我的时候,我心里有种很神圣的感觉。”
      我就又想起了那天,她的媚眼如丝,以及,他那闪躲的眼。

      是因为一张我的照片。
      一张被懒懒保存在Q空间的照片。
      他说,林儿,在一个陌生人的空间居然可以看到你的照片,有一种流年翻转的惊喜。我总想,既然能成为你的朋友,一定是极好的一个人。
      他看我的眼神,信赖得晃乱我的心。

      车厢是微懒懒的,敌不过夜的沾染。他掀开手机,闪亮的屏幕映清他的脸。眉宇清澈。
      “给你看样东西。”
      他迟疑着把一个笔记本塞到我手里。
      那一瞬间我差点哭了。鼻子发酸。是我读高中时他收藏的,记录了我闲时写给他的很多诗文。事隔多年,我没想到他竟还保存完好,还新添很多他自己写的内容。
      我体会到了一种……被珍惜的味道。
      许久……都不曾有这种幸福的感觉了。久到,我以为自己已经被很多人遗忘。

      “看完了就还我。”
      他很快又把笔记本拿走。然后目不斜视看着前方。我惨白的容颜复又面向车窗,终因承受不了晕车将头偏向另一侧的他肩上,刚沾上肩又反射的转靠到窗上。
      已经穿过立交桥。火车站的标志性建筑在视野里变得突兀。有风灌进衣服,我打了一个冷颤。
      非。我叫他。
      他应了一声。
      我忽然开心的笑了起来。忽略掉笔记本的感动,沉吟说:非,你记得我们之间的约定么?
      他迷惘的问,什么?
      我懒在座位上,伤脑筋地说,晕车厉害,记不得了。
      到底是什么?你少装。
      是真的记不得了。想起了一定告诉你。
      我说。待车停罢,把伞递给他。跟着他的脚步,在附近又绕了大半天,才舍得进站。因懒懒而买的那伞,遮住了他的头和后背,那双手提着我的行李,关节突出。
      忽然脚步一错,他转身面对我,“跟上来。”
      我竟一怔。又想出发时去参观他的花园时,那一瓣沾上衣袖的菊叶。

      回到南昌后,我多次坐于电脑前,打好很多字,复又删掉。发给他的,反倒是些无关痛痒的闲言碎语。
      其实很想告诉他。我一直不曾忘记,很久之前,当他的工资才只有八百的时候,我们约定的,等他有钱了,就请我坐飞机。

      然而,现在的我再不想坐飞机。
      有些约定,在入世之后,已经变得风轻云淡。不过一场童稚的午后酣梦而已。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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