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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0 章 ...

  •   接下来的两天,沈博文待在沈家绸缎庄帮忙料理生意。绸缎庄上新上的货,便是沈博文从江南亲自采购的。沈孝清有心让他历练,两年前便让他在沈家各个店铺上帮忙。沈博文天生聪明,学得很快,各个掌柜赞不绝口。

      然而,这两天,沈博文却有些心神不宁,一静下来,就想起颜惜之的样子,优雅的颜惜之,放浪形骸的颜惜之,就像图画一样轮番在眼前上演。颜惜之清越的声音,魅惑的声音,耳边轮番响起。

      食不甘味,睡不安寝,眼皮子底下渐渐生出淡青色的影。对着镜子,沈博文才发现自己竟是如此憔悴。

      沈博文揉了揉太阳穴。午后阳光正艳,将青石板的大街晒得白花花的。看着这明晃晃的太阳,沈博文想起颜惜之那日在阳光下憔悴苍白的样子。不知道这个时候他躲到哪里去了。

      再过三天,便是颜惜之回去的日子了,不知他能不能找到子衿。想到沈世昌屋里那画,沈博文就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总觉得爷爷是认识颜惜之的,那时候,他泪流满面,分明有什么想说,却说不出口。

      “少爷在想什么呢?”绸缎庄掌柜吴言看沈博文没精打采地发愣,便问道。这吴言大概六十岁上下,精瘦矍铄,留着一缕山羊须。他自小在沈家庄长大,一路从伙计干到了掌柜,深得沈世昌沈孝清父子器重。

      “吴掌柜,我没事。”

      “少爷有心事,瞒不过我。”吴言笑道。

      “我……哪有什么心事啊……”沈博文心里仿佛被小鹿撞了一下,登时一紧。

      “少年人总是少年人,瞧瞧,什么都写在脸上呢。”

      “啊?”沈博文下意识摸了摸脸。

      “少爷,可有什么烦心事,老吴能帮上忙的?”吴言的三角眼笑得月牙弯弯。

      “其实也没什么。吴掌柜,我告几天假行不行?”

      “少爷言重了。有什么要做的,便是抓紧时间去做,若是错过了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

      “是啊,若是错过了,后悔也来不及了。”沈博文重复着吴言的话。

      “有什么事少爷就去处理吧,店子里不缺人手。”

      “吴掌柜,谢谢你。”沈博文向着吴言一揖,便往后院牵马去了。身后的吴言捋着胡须,看着他的背影,想起前两天与张如海的闲聊,若有所思。

      日头正盛,沈博文骑在马上,漫不经心走在青石板上。他正思索着颜惜之可能躲在什么地方。

      剑川是蜀中最大的城镇,但是布局规整,四四方方,严格说来,并不是很大,骑马也不过大半天就能逛完。

      但是,颜惜之是从别庄离开的,他不一定就进了城。

      想想自己这样漫无目的地寻找,沈博文不禁自嘲。但是既然溜了出来,那还是转转吧。

      转了老半天,不觉竟是来到一处僻静之所,一条小巷的尽头。看着尽头的关得死死的木门,沈博文不由叹了口气,怎地就进了条死路。正掉转了马头准备出去,耳边却是响起人语声。

      那声音若有若无,断断续续,若不仔细听是肯定听不到的。

      侧耳倾听,沈博文细细分辨声音的来处,正是那扇紧闭的木门。

      木门原来的颜色已无法分辨,那门上斑斑驳驳的,不知道是什么留下的痕迹。那门与墙之间,竟是一丝缝都没有。

      沈博文轻轻推了推门,那门旧是旧,却是纹丝不动。

      看看这墙,沈博文掉转马头,沿着这墙往回走。那声音时而清晰,时而模糊,沈博文不觉便转了两个弯,来到一扇敞开的大门前。

      其实,那门板已经被拆下。门里面杂草丛生,足足有半人高。

      沈博文找了个柱子将马栓好,在杂草中细细分辨声音的来处,不觉穿过前院,进了内院。

      看这废墟的排场,可以想见这处宅子也曾经风光过。但是,沈博文并没有印象在这城里还有这么大一片废宅。

      那声音也渐渐清晰起来,却是咿咿呀呀断断续续的呻吟,就像心尖被羽毛撩拨,熏熏然,酥酥麻,直到了骨子里。

      那声音对沈博文来说,就像一道烙印般清晰,让他的心登时就到了嗓子眼。那不是颜惜之是谁?

      沈博文小心翼翼贴着墙根像那声音的源头寻去,越走心跳得就越急,直到院落深处的一间房。

      站在门口的沈博文瞬间仿佛化作石雕一般,站在那里再也迈不开步子。他只觉的背脊上嗖嗖冒着凉气,而眼前的情景,是说不出的诡异。

      那还是他认识的颜惜之吗?

      只见颜惜之雪白的身体上趴着一个人,那人的衣衫松松垮垮挂在腰间,从那衣裳的质地来看,当算是出自富足之家。

      但是,那人还能称作是人吗?只因那人竟是一身皮包骨,肩胛高高耸起,皮肤更是蜡黄干瘪。

      细看之下,颜惜之与那人嘴对着嘴,他正一脸陶醉地吸吮着那人的嘴唇。那人趴在颜惜之身上动也不动,他的表情看不真切,但那脸颊却是凹陷的。

      颜惜之并不理会沈博文的突然闯入,雪白的手臂将那人搂得紧紧的。吸吮间,颜惜之的喉咙漏出甘美的呻吟,正是将沈博文吸引过来的。

      渐渐地,那人的身躯缩成骨架的形状,变得漆黑。再一会儿,竟是化作黑色的粉末散了。那衣裳散了一地。

      这个时候,颜惜之方一脸满足地看向沈博文,毫不介意自己身上未着寸缕。他不慌不忙捡起自己的衣裳,穿在身上,淡淡道,“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你这是……”

      颜惜之敞着领口,露出雪白的胸膛,款款走到沈博文面前,“你看今天的我是不是更加肤若凝脂?”

      沈博文冷冷看着他,“你在害人。”

      “你看上去却是精神不济呢。”颜惜之将手伸过去,想要拍拍沈博文的脸颊。然而,就在手指将要触上沈博文时,颜惜之却是突然缩回了手,后退了好几步,跌坐到了墙角。

      颜惜之一脸骇然,“这是怎么回事?”

      沈博文冷笑,“该问这个问题的,应该是我吧。”

      “怎么会这样?”颜惜之看看自己的手,又看向沈博文。

      “因为你是鬼,还是只恶鬼。”沈博文走向颜惜之。颜惜之动不了,躲在墙角瑟瑟发抖。

      “不……我是被逼的……”颜惜之使劲摇头。

      “那时候,你也可以这样对我的,为什么没有这样做?是因为子衿吗?”沈博文每靠近一步,颜惜之就抖得更厉害。

      沈博文挑起颜惜之的下巴,逼他与自己对视,“不要逼我对你动手。”

      “你……你……怎么……可能……可能找到……这里……”因为沈博文的碰触,颜惜之只觉得有千万只蚂蚁在啃啮自己的身体,每一根血管,每一根骨头,每一条神经。他眼中的沈博文在渐渐模糊,可是,他偏偏清楚得听着他讲的每一个字。

      “这里很隐蔽是不是?但是你的声音将我引来了。想知道为什么以前我抱你都没事,现在你会这样吗?”沈博文的手指覆上颜惜之的嘴唇,“你看你,嘴唇都紫了,要是黑了,恐怕你已经灰飞烟灭了。原来淡淡的颜色,多好看啊。”

      “你……什么……”颜惜之哆嗦得说不出话来,沈博文的话如同一桶冰水浇在他头上。原来,食人精气已让他发生了变化。

      沈博文放开他。两天前,沈博文的父亲沈孝清的朋友紫云道长到沈家庄拜访,正巧沈博文也在家里。紫云对着沈博文一阵端详,什么话也没说,就送了块玉佩给他,叮嘱他带在身上,一定不能取下来。那玉佩看上去没什么特别,就是上面刻的图案沈博文从来没有见过,看上去有些像符咒。沈博文问何解,紫云只说是辟邪的,专对恶鬼妖魔。欲再追问细节,紫云却是笑笑,“天机不可泄露,一切皆是缘分。”

      此时,见颜惜之如此形状,沈博文便知定是因为紫云送的玉佩。这里本来隐蔽,也许也因了这块玉佩,才让他这么顺利地找到颜惜之。这块玉现在正贴在他的胸膛,平复着他正隐隐生出的怒气。

      颜惜之深深吸了两口气,颤声道,“若不如此,我没有办法白天出去找人。我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为了你的子衿,你就可以害人吗?”

      “我等了那么久,无论如何我要找到他,要一个交待,就算从此下地狱,永不超生,又有何妨?”

      “你害了多少人了?”

      “三个吧。”颜惜之将头偏向一边,不敢再看沈博文。

      “那你有什么线索了吗?”

      “没有。”颜惜之咬住下唇。

      “那天,张伯说你离开去找人了,我就在想,你凭什么找人,凭什么认定那就是你要找的子衿。”

      “我……自然有我的方法。”颜惜之说这话的时候,显然底气不足。

      “就是……与人做那事吗?”

      颜惜之没有回答,那脸却是红了。

      “那时,你不就是凭着那感觉认定我就是子衿的吗?”沈博文牵起颜惜之的衣角,一扯,颜惜之本就没有穿戴整齐的衣裳便被沈博文拉下来了。

      “你是要折辱我吗?”颜惜之看着沈博文的眼中,已是泪水盈盈。

      沈博文居高临下,“我以为你喜欢被这样对待。”

      “只有子衿,只有子衿什么都可以做。别人,想都别想!刚刚那个人很想呢,可是,他不仅得不到,只能乖乖将精气送给我。”

      “那你要怎么找子衿?”

      颜惜之红着眼圈,泪水滚了出来,“我不知道……城里我都找遍了……除了你,没有人像子衿一样看着我。为什么你不是子衿?你真的不是吗?你是不是不想认我?”

      沈博文蹲下身来,“我叫沈博文。你在大街上找,怎么找得到?只会引来登图浪子。他们死有余辜,可是你为他们下地狱,值吗?”沈博文一边说,一边替颜惜之披上衣衫,套上袖子,系好衣带。

      “你……在关心我?”颜惜之长长的睫毛上沾上水珠,看上去竟是楚楚动人。

      沈博文不看他,只是又替颜惜之穿上裤子,因为不得不碰触颜惜之的身体,又惹得他一阵哆嗦与呻吟。

      “我不知道你算不算恶鬼,但是,我不愿意你害人,更不愿意你坠入魔道。也许,我可以帮你寻找子衿,然后,希望你能够忘记过去,投胎做人。”

      “一定要忘记吗……”颜惜之想起桥头的婆婆,婆婆最喜欢说的话便是,忘却前尘,重新做人。但是,曾经刻骨铭心的情感就要这样轻易抛却吗?为何不能带着前世的记忆去找寻前世的爱人?生生世世都在一起,不好吗?所以,等不到子衿,颜惜之怎么也不愿投胎,就是投胎,也要和子衿手牵着手,不喝婆婆的汤,一起走过奈何桥。

      “我,也许不理解你们之间的情分,但是,也许找到子衿之后你的心结就解了。”

      “你知道子衿在哪里?”颜惜之的眼睛亮了起来,那黑亮黑亮的眼珠子比曜石还要耀眼。

      “不知道,只不过,也许有些线索吧。”沈博文替颜惜之套好了鞋子。

      “能走吗?”沈博文站起来问道。

      “你身上到底有什么东西?”

      “要是你不为恶,自然不会有事。可如今,看来少不得要委屈你了。”说完,沈博文拉起颜惜之,颜惜之如木偶一样,半点动弹不得。颜惜之秀眉紧锁,浑身上下颤抖不已。沈博文替他套上斗篷,将他打横抱了起来。比起初时,颜惜之似乎轻了些。

      沈博文抱着颜惜之出了门,将他面朝下放在马上。原也想让他好好坐在马上的,但是颜惜之浑身无力,沈博文也懒得折腾,便将他就这般放在了马上。然后自己跳上马,鞭子一挥,便奔了出去。

      颜惜之像货物一般被放在马上,一路上苦不堪言。蚀骨啮心的难耐,加上马背上的颠簸,初时是苦苦忍受 ,到后来便是晕头转向,浑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便是出声呻吟也难。

      沈博文一路上少不得惹人注视。城镇之中,马儿也不能跑的太快。好不容易到了沈家庄,沈博文又将颜惜之抱下马来。

      沈家是城中望族,沈家大少谁人不识?指不定流言蜚语立时就能传起来。不过沈博文做事向来不管他人看法。他抱着颜惜之,便是大大方方进了沈家庄,直奔自己的房间。

      沈博文替颜惜之脱去斗篷,放到自己的床上。颜惜之双目紧闭,面色比宣纸还要白。那合不拢的双唇也褪去了颜色,苍白得让人心疼。

      沈博文突然生出一个想法,若颜惜之不是鬼,该多好。他有着流转的妙目,他有着谪仙的风姿,就算他已害人作恶,但是,沈博文还是没有办法厌恶他。是因为肌肤之亲吗?但是,现在,颜惜之毫无防备,虚弱地躺在他面前,他却没有生出欲念。他现在有的,只有一种感觉,就是疼惜。

      你为何如此执着地去寻找子衿?

      他值得让你这样念念不忘吗?

      这样的执念能称得上是爱吗?

      沈博文解下挂在脖子上的玉,将它挂在床帐的一个挂勾上。那里本就挂着不少的玉佩,这块玉挂在那里,再寻常不过。

      沈博文坐到床边,握住颜惜之的一只手。那手指修长,根本看不出骨节。颜惜之虽说自己是书僮,但显然并没有做过什么粗活。

      此时他的手是苍白而冰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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