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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再相逢】 ...


  •   展从云这是初次来到临水城。此时已经黄昏,展从云琢磨着要赶在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前找家客栈,否则等入了夜她可就惨了!只是周围的人影越来越模糊,还有充斥着整个临水城纷繁杂乱的香气,给她的嗅觉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好不容易眯着眼睛摸索到一家客栈前,仰着头盯着招牌看了好半天。

      “少爷,那是我们的马!”

      一声大吼让展从云回过神,松开马缰,脚底抹油——溜了。等桂圆气冲冲的跑到马旁,哪还有展从云半分影子。

      “气死我了,竟然光天化日下盗马,别让我给抓住了……”桂圆边牵马边低声抱怨。

      看着桂圆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霍君则随意笑笑摇着头走进了客栈。他们这次来临水城做香料生意,刚进城的时候已经看到了大大小小的商户,以及各式香料卖家。明天还是按规矩先去拜会临水的香料大户花家,不过以霍家的名声,这次应该也不会出什么岔子。

      对桂圆八宝安排了一下行程,闲着没事时又想到了今日那个盗马贼。霍君则虽说是一介商贾,但走南闯北多年,与不少江湖人都打过交道,倒也练就了一双利眼。那盗马贼一身独特的轻功到真是和两年前那人像极了……

      “你走路不长眼睛的!”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展从云连连赔着不是,又继续摸黑走着。

      那人还真是说对了,她展从云走夜路倒真是“不长眼睛”。她眼睛自小有点毛病,到了晚上便看不清。师父说这是她小时候害病,治好后遗留的后遗症。

      展从云这毛病放到现代那叫做夜盲症,不过在古代她这症状倒还算是个奇异的病症。这次为了不夜宿郊外,展从云不得已抢了匹马。本想着第二天等天亮了再找那几个人还回去,没想到他们竟然也这么快到了临水。

      “哎呀!”展从云熟练的摸着额头,这都不知道是撞到了第几个不明物体,这额头八成是撞青了。等找到师兄,她一定要好好诉诉苦,都是师兄那封莫名其妙的求救信弄的。说什么再不来救他,江湖上就会少了一位风度翩翩的黄金单身汉,请展从云站在广大的江湖女侠的角度想想,如果她师兄不在了,这些女孩家肯定会痛哭流涕,为了让江湖的自杀率下降,为了整个江湖的和谐,一定要来救他,以下省略一千字……

      看着师兄的求救信,展从云只觉得自己面部扭曲。费了好半天的劲,才看懂师兄那鸡爪子般写的字。还记得他师兄说什么:“想当初手指啪啪一动要黑体就黑体,要行书就行书,要宋体就宋体……”反正师兄一向说着莫名其妙的话,她也习惯了。不过想着以师兄的能力竟然要发求救信,这事情肯定小不了。想来想去,还是来一趟,若真发生了什么也好有个照应。

      可现在谁和她照应一下啊!展从云深深叹口气,摸着自己可怜的额头,继续摸黑走着,找个能挡风的拐角将就一晚上吧。

      比起展从云凄惨的露宿街头,霍君则这一晚倒是睡的十分安稳。用过早饭后便去花家登门拜访了。

      花家是临水城的大户人家,花老爷子身体硬朗,膝下有三子二女,其中只有这幺女花小芸还待字闺中,又由于是花老爷子的老来女,更是被全家宠上天了。每次出门,身后必定跟着十来个家丁护院,若是要去城外进香,更是一早就要清街清寺,免得有什么人冲撞了这位千金小姐。

      霍君则刚进花家便觉得整个花府喜气洋洋,等见到了花家老大花世鸿才知道——原来他这幺妹要出嫁了!

      霍君则与花世鸿是生意上的朋友,霍君则欣赏花世鸿的爽快,花世鸿则觉得霍君则够义气,两个年轻人意气相投,彼此间自然也就没多少生意场上的勾心斗角。

      霍君则颇为好奇:“花兄,上次见面时你才说,整个临水城就没有一个没被你妹妹挑过骨头的青年才俊,怎么现在又这么快就要嫁人了?”他自然也知道花小芸那些七七八八的规矩,就连他自己也被花小芸说成“除了张嘴皮子他还有什么啊,充其量也就长的还行。”

      “哎……”花世鸿喝口花茶,顺顺气:“这都是天意!”

      原来花老爷子本以为自家闺女长大些了,就不会如小时候那般爱耍娇娇气。可没想到,花小芸挑剔的毛病是与年龄的增长成正比,近几年竟然还有翻翻的趋势!

      为了更好的折腾,花小芸更是在偌大的花府玩起了真人版“扫雷”。好在花老爷子虽年近花甲但身子骨硬朗,年轻的时候练过几年轻功。听得声响,立刻一个大鹏展翅才没什么大碍,但老虎屁股上的布料却烧了出几个小洞。奈何为了“避雷”花老爷子还顶着那个几个洞在花府转悠了一圈,直到晚上才发现。最后花老爷子一气之下决定让花小芸抛绣球招亲。

      “抛绣球?!!”霍君则一口茶差点呛着喉咙处,这不是病急乱投医吗。

      抛绣球是什么概念,说好听点是天定姻缘,难听点就是考验各路青年瞎猫撞上死耗子的几率。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不过花老爷也不是那么不负责任的家长,在抛绣球之前还得经过一道海选。年龄十八岁以上三十岁以下,身高必须八尺左右,品正貌端无妻房且无各种不良嗜好者,才有资格来接这个绣球。

      于是城中所有符合要求的且能够忍受花小芸磨叽的“快乐男生”,在抛绣球那天集体聚集到了城内的一处阁楼下面,进行“快男决赛”。

      开玩笑,谁要是做的花老爷子的女婿,那可是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银的!那天的盛况,临水城的老百姓可谓是记忆深刻。花小姐抛绣球招亲,绝对可以为临水城本年大事记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总之老天爷待小芸还是不薄的,抛来的的夫君长的倒是体体面面,性格也好,就是身体差点,不过经过大夫开了几服药又在府中调养了几日,差不多再过几日,你就可以喝到喜酒了。”花世鸿喝口茶,如是说着。

      对于自己的幺妹,往花家入赘个女婿的确是最上乘的选择。他可以想象小芸到了婆家的样子:气死婆婆、吓死公公,最后一把火烧了夫家的房子,带着丫鬟随从杀回来……

      想到此处,花世鸿不禁打了个冷颤,顺便对自己那位未来的妹夫不甚感激涕零。妹夫啊妹夫,我们花家都会感激你的。

      花世鸿当下决定,妹妹大婚那日,除了送一支千年人参还要外加一只千年何首乌给妹夫,希望他能尽量活的长久些,让他们也过过省心的日子。

      “呵呵呵呵……”霍君则对花家这种近乎于玩笑的做法不与评价,不过心底还是替那位“快男冠军”送上默默的祝福以及崇高的敬意。

      “你这次来准备采购些什么香料?”花世鸿终于一本正经的回到正题。
      “麝香为主,沉香丁香为辅,其他的到时候在看看。不知这次市面上有多少麝香呢?”谈及生意霍君则也正色起来。
      “放心,保准不会少了你的。现在我们先一起去商会看看,也和那些老头儿唠唠嗑。”花世鸿拍拍霍君则,二人起身出门。

      刚走出花府,霍君则只觉得一袭红衣闪闪,立刻扭头看去,果然一个人影在离花府不远的角落躲躲闪闪。

      “又是她?!”霍君则的心下纳闷,这个人之前抢了他的马,现在又在花府附近鬼鬼祟祟,到底想做什么?

      “霍兄弟,准备走啦!”马背上的花世鸿朝着出神的霍君则喊了一声。霍君则收回思绪,也翻身上马,临了还是向那人的方向望了望,只是那人又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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